隱瞞檢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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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隱瞞電腦帳本

隱瞞檢討書

鑽資訊化空子———利用網路、電子軟體加密等技術隱匿收入,企業財務的各種憑證、報表都以電子憑證的形式出現和傳遞,利用網路或財務軟體加密等技術記載其經營活動和交易資訊,做假賬或賬外經營去年年中,根據群眾舉報,莆田市國稅稽查局依法對莆田市某公司2014年度的經營納稅情況進行專案檢查。當檢查人員按照法定程式調取公司紙質的賬簿憑證後,要求該公司負責人開啟計算機並輸出相關資料,但公司負責人稱會計己請假多日暫時聯絡不到,電腦的密碼由會計專人負責,且公司剛成立不久,電腦上也無與經營有關的資料。檢查人員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請來了局裡的計算機專業人員,運用專業技術手段進行解密。經過將近2個小時的努力,技術人員終於破獲了開機密碼,並在自帶的便攜機上安裝了企業的應用軟體,把企業的管理資料備份匯入到便攜機,收繳軟體加密碼,同時收集企業備份電腦資料的磁碟等資料並進行了拷貝。

回到稽查局後,技術人員馬上執行安裝在便攜機上的企業應用軟體,提取出企業銷售收入、材料採購、進出倉、供銷商等與經營納稅有關的資料,計算出企業各月的銷售收入。檢查人員將企業紙質賬簿上列示的銷售收入與技術人員獲取的資料逐筆進行核對,發現電腦顯示的銷售收入額大於企業紙質賬簿體現的銷售收入。經過檢查人員進一步調查取證,核實企業紙質賬簿憑證上少申報銷售收入達84611582元,該局依法對該公司的偷稅行為作出補稅14383969元的處理決定及罰款14383969元的處罰決定。

第二篇:孩子逃避、隱瞞或者抄襲作業怎麼辦?

孩子逃避、隱瞞或者抄襲作業怎麼辦?

在學習上,老師留了作業,說沒有留作業;作業沒做完,說做完了;抄襲別人的作業;考試成績不好,說句卷子沒發;分數低,改稱高分數……有時候孩子表現出兩面行為。父母對孩子的兩面行為,既生氣又著急,於是加大訓斥、管教力度,結果有些孩子的兩面行為不但沒有改變,反而更加“巧妙”,更“高階”了。應該怎樣真正解決兩面行為?

第一,分析孩子的精神需要、物質需要和玩耍的需要,儘量滿足其合理的部分。這是,父母要多和孩子聊聊,就像朋友那樣,這樣才能聽到孩子的心裡話。父母不要完全以成人的想法去推斷孩子的想法,孩子的某些需要常常是父母想不到的。有時,孩子對一片小樹葉、一根小線繩都是那麼喜歡,總想玩玩它們。因此,父母要給孩子玩耍的時間,要看到孩子謊話背後的真實需要。

第二,學會肯定、鼓勵孩子,增強孩子的自信心,不要主觀、武斷地濫施批評、訓斥、懲罰。當孩子做錯題目的時候,當孩子沒有考好的時候,父母光批評、訓斥是無法取得好的效果的。這時,要在孩子的“較差”中看到“較好”,抓住一點有時進行表揚、鼓勵。父母的鼓勵要具體,不能明明沒考好,卻說“你很棒”,這是不現實的。父母可以告訴孩子,雖然你過了這麼多題,但是你有一道題做得很好,或者你的絹面很乾淨等,讓孩子趕到自己不是一無是處。這樣,孩子能夠增強自信,在遇到沒考好的時候,也敢對父母說。

第三,對孩子進行誠實品質的教育。父母要給孩子做誠實的榜樣。對於撒謊的孩子,父母要告訴孩子撒謊的害處並給孩子改正的機會。

第四,適度、合理的懲罰。合理的懲罰是必要的,我們可以創造一些有效的措施,如朗誦一個講誠實的故事,抄寫一段論誠實的名人名言,寫一篇討論誠實問題的日記或文章沒取消一次外出遊玩的安排等……這些辦法都可以對孩子的不誠實行為進行懲罰,但這些懲罰有時溫和的、適度的,不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和學習興趣。

第三篇:離婚一方惡意隱瞞財產怎麼辦?

離婚一方惡意隱瞞財產怎麼辦?

客戶李小姐問:胡律師您好!我與前夫已協議離婚。之前的協議規定“房產及小轎車歸女方,其他財產歸男方”,離婚後不久,我發現他在外面還有一套房產,該房產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他揹著我購買的,離婚時,他隱瞞了該房產。這套房產我有權要求重新分割嗎?深圳馬成律師團網胡珺律師回覆如下: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您丈夫惡意隱瞞財產,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對該房產重新予以分割。

第四篇:某自來水公司隱瞞收入涉稅案

某自來水公司隱瞞收入涉稅案

【大 中 小】釋出時間:2014-10-15閱讀人數:402文章摘自:綜合業務科

一、案情

(一)基本情況

某自來水公司是一家國有企業,隸屬於某市城建委,主要從事城區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用水供應,現有職工201人,財務實行獨立核算。該公司擁有固定資產2500萬元,1998年至1999年度報表反映銷售收入1450萬元,實現利潤16萬元。根據市地方稅務局關於開展全市部分行業地方稅收專項稽查的通知精神,2014年5月10日專項稽查隊對該公司1998年度至1999年度的納稅情況進行了調帳檢查。

(二)違法事實

在對該公司的專項稽查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在帳上未體現工程收入,我們主要採取詳查法和逆查法,從審查有關記帳憑證入手,結合該公司與使用者簽訂的建安合同和收款票據,著重審查其他應付款和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發現該公司向用戶收取的工程款長期掛在“其他應付款”科目貸方金額高達1132402.86元,而工程所用材料費、人工費等均計入“其他應付款”借方科目予以沖銷,其帳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單位

該公司採取在帳簿上不列收入方式,將工程收入記在往來帳上,從而故意隱瞞收入偷逃營業稅,屬於典型的偷稅行為。

另外,在檢查過程中,我們發現該公司費用金額較大,通過審查“管理費用”科目發現了超標準列支有關費用和支付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等。合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96778.33元。

該公司財務負責人及法人代表對上述問題予以承認。

(三)處理決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應補繳企業所得稅130936.85元。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和第九條的規定,應補繳營業稅33972.09元。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設維護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和第四條的規定,應補繳城建稅2378.05元。

4、根據《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第三條和國務院國發明電[1994]02號文之規定,應補繳教育費附加1019.16元。

5、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51號文第六條和第七條之規定,應補繳河道提防維護費元679.44元。

6、根據湖北省政府鄂政發(1997)025號文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之規定,應補繳地方教育發展費1132.40元。

合計應補繳各項地方稅、費170117.99元。同時對該公司的偷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條之規定,決定處以偷稅數額一倍的罰款167286.95元。

經過我們耐心的說服工作和必要的執法程式,使上述稅、費和罰款於2014年5月23日全額入庫。

二、分析

1、該案納稅人依法納稅觀念淡薄,不能正確擺正依法納稅與自身利益的關係,誤認為少繳稅自己就會多得一點利益,採取能逃就逃,就偷就偷,大不了查出來補點稅,罰點款罷了,這種法盲觀念是納稅人主觀偷稅的主要原因。

2、該案中納稅人採取掛往來帳的方式隱瞞收入,偷稅數額比較大,性質比較惡劣,其實手段並不高明,但稅務徵管機關在每年年度結算中都沒有被發現,反映出稅收日常徵管的力度不夠。

3、稅法宣傳不到位。目前,稅務機關的政策輔導以辦稅大廳諮詢為主,而諮詢又缺乏主動性和針對性,使得企業法人和財會人員的稅法知識掌握得不太全面,因而使一些稅收政策很難貫徹傳達到每個納稅人。

4、打擊偷稅的力度不夠。當前,稽查力量相對單薄,日常徵管和重點稽查的關係沒得到很好的處理,致使有的企業幾年也沒有被檢查一次,而日常徵管工作中的正常結算也沒有認真進行,致使一些納稅人的偷稅違法案件屢查不止。

為此,我們建議:

1、加強稅法宣傳,提高納稅意識。

針對部分納稅人對稅法的有關規定了解掌握不夠的情況,稅務機關應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使納稅人知法、懂法,提高納稅意識,自覺主動依法納稅。

2、加強協同配合,促進徵收管理。

對偷稅者的依法查處,僅僅單靠稅務稽查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只有在稅收管理等稅務機關的所有部門大力配合下協同作戰,才能有效地堵塞漏洞,同時要發揮有關執法部門和廣大群眾協稅護稅的積極性,真正建設起協稅護稅的網路。

3、加大處罰力度,打擊偷稅行為。

一些納稅人在偷稅時往往心存僥倖,“查出來就補,查不出來就賺”是偷稅者的普遍心態,針對這一情況,稅務機關對經查實的偷稅問題,該處罰的處罰,該曝光的曝光,對構成涉稅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以此加大打擊偷稅的力度,維護稅法的尊嚴。

電信商店在定期定額核定期內不如實申報調整定額偷稅、抗稅案

一、案情

(一)基本情況

某電信商店是h市郵電局(現已機構分設)下屬的集體所有制企業,主要從事無線尋呼機、行動電話的銷售業務,併為客戶提供有關的電信勞務服務等。

(二)違法事實

一直以來,該電信商店屬定期定額納稅戶,月定稅額880元。一九九八年二月,h市地稅分局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認為該單位實際經營額應該高於地方稅務機關核定營業額的20%以上,遂決定對該單位實施日常稽查。

對這次檢查,該單位負責人很不配合,認為自己每月按核定稅額已經申報繳納了稅款,不存在再接受檢查和處理的問題。稽查組拿出一系列有關的政策依據,反覆跟他宣傳稅收政策。在這種情況下,該單位負責人迫於壓力,勉強同意接受檢查。稽查組通過檢查該單位的報表、帳簿、憑證等有關資料,查明該單位在95年1月1日—97年12月31日經營期間內的實際經營額遠遠高於稅務機關核定定額20%以上,甚至達到了400%。

(三)處理決定

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定額納稅戶在核定期內的實際經營額高於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定額20%以上的,應及時如實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定額,不及時如實申報的,按偷稅論處。稽查組根據已經查明的情況,認定該單位偷稅事實成立,要求其補繳所偷的稅款,並接受處罰。這時候,該單位負責人態度十分惡劣,拒不繳納稅款和罰款。甚至更為嚴重的是,他還用威脅的手段把稽查人員的稽查原始記錄當面撕毀。在這種情況下,稽查人員一方面耐心地宣傳稅收政策,對他所說的話進行書面記錄,指出他這樣做的危害性;另一方面及時把有關情況向上級領導作了彙報。上級領導在聽取了稽查人員的詳細彙報後,鑑於該單位偷稅、抗稅情節嚴重,數額較大,造成的社會影響惡劣,嚴重干擾了稅收執法,決定立即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同時,要求稽查人員進一步協助公安機關蒐集證據,嚴厲打擊偷、逃、抗稅行為,維護國家稅法的尊嚴。

由於稽查人員提供了該單位偷稅和抗稅的確鑿證據,所以該單位負責人受到公安機關的傳訊。在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援和配合下,該單位在第二天足額繳清了營業稅、城建稅等所偷稅款121328元,並接受

了30000元的處罰。幾天之後,該單位負責人還親自上門道歉,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深刻的檢討,願意以這次檢查為前車之鑑,保證在以後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照章納稅,不做有損國家利益的事情。

二、分析

1、通過查處這起偷稅、抗稅案,我們發現,對定期定額納稅戶的稅收徵管,是稅收徵管的簿弱環節。一方面,我們要加強稅源控管,隨時掌握“雙定”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另一方面,個體工商戶或個體承包戶經營規模達到規定建帳標準的必須要求建帳,稅務機關對其實行查帳徵收。這些都有利於防止稅款的流失,為納稅人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2、通過對這起偷稅、抗稅案的查處,我們不難看出,加大對稅務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肅查處典型案件,依法從重處罰,我們在這方面決不能心慈手軟,要不斷增強稅務稽查的威懾力,增強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維護國家稅法的權威。

第五篇:檢討書

檢討書

事情經過:

在考試進行時,我忘記了帶考試用的計算器,就拿手機出來做算術題,但與此同時,我對那門學科高分的渴望慫恿我去看手機裡面之前老師給的資料.儘管對於我的作用不大,因為此前任課老師就說過,想得高分就不能去抄那答案.要用自己的語言去表達出一份完整的有自己靈魂的答案,而此時我已經完成了這道大題的3/4了.正當我在遲疑選擇看或者不看的時候,就剛好被監考老師發現了我的手機拿了出來.事後我也向監考老師承認了錯誤.

這次犯錯誤,自己想了很多東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氣自己,去觸犯學校的鐵律,也深刻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對自己所犯的錯誤感到了羞愧(請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

學校一開學就三令五申,一再強調校規校紀,提醒學生不要違反校規,可我卻沒有把學校和老師的話放在心上,沒有重視老師說的話,沒有重視學校頒佈的重要事項,當成了耳旁風,這些都是不應該的。也是對老師的不尊重。應該把老師說的話緊記在心,把學校頒佈的校規校紀緊記在心。

事後,我冷靜的想了很久,我這次犯的錯誤不僅給自己帶來了麻煩,耽誤自己的學習。而且我這種行為給學校也造成了及其壞的影響,破壞了學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學們中間也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由於我一個人的犯錯誤,有可能造成別的同學的效仿,影響班級紀律性,年級紀律性,對學校的紀律也是一種破壞,而且給對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師,家長也是一種傷害,也是對別的同學的父母的一種不負責任。

每一個學校都希望自己的學生做到品學兼優,全面發展,樹立良好形象,也使我們的學校有一個良好形象。每一個同學也都希望學校給自己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來學習,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但是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靠的是大家來共同維護來建立起來的,而我自己這次卻犯了錯誤,去破壞了學校的良好環境,是很不應該的,若每一個同學都這樣犯錯,那麼是不會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形成,對違反校規的學生給予懲罰也是應該的。

我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我應該為自己的犯的錯誤付出代價,我也願意要承擔儘管是承擔不起的責任,尤其是作在重點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錯誤中應負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

我真誠地接受批評,並願意接受學校給予的處理。

對不起,老師!我犯的是一個嚴重的原則性的問題。我知道,老師對於我的犯校規也非常的生氣。我也知道,對於學生,不觸犯校規,不違反紀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項最基本的責任,也是最基本的義務。但是我卻連最基本的都沒有做到。如今,犯了大錯,我深深懊悔不已。我會以這次違紀事件作為一面鏡子時時檢點自己,批評和教育自己,自覺接受監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奮進,亡羊補牢、化羞恥為動力,努力學習。

我也要通過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措施。自己還是很想好好學習的,學習對我來是最重要的,對今後的生存,就業都是很重要的。我現在不小了 ,能去拼搏的時間也不多了.。但我還想在拼一次,在去努力一次,希望老師給予我一個做好學生的一個機會,我會好好改過的,在今後的學習生活中,我一定會好好努力的。

在這半月中,我每天還是按時就起床,想想我在學校也生活了近兩年了。對學校已有很深的感情,在今後學校的我,會已新的面貌,出現在學校,不在給學校和年級還有我的輔導員摸黑。無論在學習還是在別的方面我都會用校規來嚴格要求自己,我會把握這次機會。將它當成我人生的轉折點,老師是希望我們成為社會的棟樑,所以我在今後學校的學習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僅把老師教我們的知識學好,更要學好如何做人 ,犯了這樣的錯誤,對於家長對於我的期望也是一種巨大的打擊,家長辛辛苦苦掙錢,讓我們可以生活的比別人優越一些,好一些,讓我們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學習中去。但是,我犯的錯誤卻違背了家長的心願,也是對家長心血的一種否定。

我對此很慚愧。相信老師看到我這個態度也可以知道我對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過態度,相信我的悔過之心,我的行為不是向老師的紀律進行挑戰,是自己的一時失足,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我也會向你保證此事不會再有第二次發生。對於這一切我還將進一步深入總結,深刻反省,懇請老師相信我能夠記取教訓、改正錯誤,把今後的事情加倍努力幹好。同時也真誠地希望老師能繼續關心和支援我,並卻對我的問題酌情處理。

09財管 賴汝鵬201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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