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學生請假申請表(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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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學院學生請假申請表

學院學生請假申請表(精選多篇)

學院學生請假申請表

姓名班級手機請假外出地家庭電話起止日期及天數請假事由本人因:需請(病/事/公)假,望批准!

銷假返校日期:年 月 日備註

(第一聯)輔導員存底

姓名班級手機請假外出地家庭電話起止日期及天數請假事由本人因:需請(病/事/公)假,望批准!輔導員意見副書記意見副院長意見

(第二聯)班學委存底

注意事項:

1.請假程式:各班群共享自行下載列印後,自行填寫好請假申請表(上下兩聯均需填寫好),詳細填寫請假時間及事由,交輔導員及學院領導批准後,由請假者交班學委在考勤表上登記—1天以上(含1天)的請假,在返校後2天內向輔導員報告已返校並由輔導員登記銷假。

2.審批許可權:請假1天以內,由輔導員批准;2—3天,報輔導員,送副書記審批;4—6天,報輔導員,送主管教學副院長審批;7天以上,報輔導員,送教務處審批。

3.證明材料:病假請出示醫生建議休息證明,事假、公假出示有關證明。

第二篇:請假申請表

編碼:form/leave/2014073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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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申請表 / leave application form

(請用正楷填寫 / please fill in block letters)

申請者/ applicant:(必須填寫)部門 / division:(必須填寫)職員編號 / staff no.:(必須填寫)職位 / position:(必須填寫)休假期/leave duration : 由/from下午pm至/to下午pm

(日/月/年 dd/mm/yy)(日/月/年 dd/mm/yy)

共/total天/days;共/total小時/hours

(休假以小時計算,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論 / leave is calculated in terms of hours, less than an hour is regarded as one hour)

休假類別 / category of leave:

?

? 有薪年假 / annual leave□ 超時補假 / compensation leave□

可用之餘額 / balance available小時 / hours

要求之超時補假 / hours claimed小時 / hours

餘下之超時補假 / unused hours小時 / hours

? 病假 / sick leave:

連同病歷證明 / with medical certificate□

?

?

?

?

? 無薪假期 / no pay leave□ 結婚假期 / marriage leave□ 分娩假期 / maternity leave□ 恩恤假 / compassionate leave□ * 其他 / others√

“*”請列明原因/please provide reason:休假期間可經下列途徑聯絡本人 / i can be contacted by the following means while on leave: (必須填寫) □ 電話號碼 / tel no.:√ 流動電話 / mobile no.:√ 電郵 / e-mail:□ 傳真號碼 / fax no.:申請者簽署/ signature of applicant: (必須填寫)日期 / date :

批准 / authorized by:同意 / approved by:

上級主管 /(本站推薦:) unit head部門主管 / division head

日期 / date:日期 / date:

第三篇:請假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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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學院學生請假管理規定

**學院學生請銷假管理規定

為了建設優良校風、學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營造優良學習和生活環境,進一步強化學生安全管理,參照學院相關管理規定,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請假類別

(一)病假:原則上須有學院醫務室(學生在校外生病應持醫 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方可辦理病假手續。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交疾病證明時,可先向輔導員辦理請假手續,病好後再補交疾病證明書和請假手續。

(二)事假:學生因直系親屬婚、喪、嫁、娶、病或其它特殊 情況須請假的,必須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並需要父母電話告知輔導員,原則上不超過三天。

(三)公假:凡受學院、學院部門、系(部)委託辦理公事、參 加校外相關比賽、活動、會議等需請假的,須憑學院、學院部門負責人、系(部)負責人出具辦理公事的證明請公假。 二、批假許可權

(一)學生請假在二天以內(含二天)由輔導員審批。

(二)請假二天以上五天以內(含五天)以及學生凡需請假出石家莊市區的由系領導審批。

(三)請假五天以上報學生處稽核簽字後報學院主管院長審批。

三、請銷假程式

學生請銷假實行自下而上的審批手續:

(一)學生到輔導員處領取請假條,並說明請假理由。如果離開 石家莊市區需與學生父母取得聯絡。

(二)填寫後,二天以內(含二天)由輔導員審批。

(三)請假二天以上(不含二天)送系領導審批。

(四)請假六天以上送交學生處簽字後報學院主管領導審批。

(五)學生憑假條外出或回宿舍休息,學生因請假不能在宿舍住 宿的,在請假後及時將假條交其所在宿舍樓宿舍管理員處。

(六)學生請假期滿應返校一天內到輔導員處主動進行銷假。

四、特殊情況規定

(一) 實訓、實習或社會實踐請假

學生參加外出實訓、實習或社會實踐的請假,需寫出保證書,並 由父母簽字後,輔導員稽核、系領導簽字後報主管院長審批,相關人員情況各系需要統一報學生處及宿管中心備案。另外,外出實習學生,需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工作單位制度,儘量集體出行,注意人身財產安全,期間需由學生負責人不定期向輔導員彙報實習情況。

(二)節假日請假

學生在寒假、暑假、“五一”、“十一”、清明、中秋等兩天以 上的長假前後原則上不得請假早走或續假晚歸,長假前後以及重大學生活動等(如升旗儀式、畢業典禮等)的請假手續必須經系領導審批。學生雙休日外出或離開石家莊市區必須向輔導員請假,並按照相關規定的程式和審批許可權辦理。

(三)離宿請假

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在外留宿,離宿需執行雙請假制度,即

向輔導員請假,並將請假單上交宿管值班室備案;夜不歸宿檢查人員核對假條進行登記,便於晚間夜不歸宿檢查時核對。檢查期間無假條的視為夜不歸宿。

(四)夜間請假

學生夜間一般情況下不得請假外出,由於生病或其他緊急情況 下,學生需電話向輔導員說明情況後,找本宿舍樓值班員請假,並按照規定的程式和審批許可權辦理。學生夜間請假外出必須有兩名以上同學陪伴,需要離開石家莊市區的,必須徵得學生家長同意或由學生家長到校接回。

(五)補假

學生一般情況下不得補假,因急病、急事或遇有特殊情況確實來不及事先當面請假,要及時應通過電話、簡訊等其它方式報告輔導員,經口頭同意後方可准假,並在請假期滿返校後一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明,按請假程式和准假許可權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曠課予以處理。

(六)續假

學生請假期滿後需續假的,須在准假期間向輔導員申請,輔導員 按批假許可權上報院、系領導批准,學生返校後在一個工作日內持續假原因證明銷假。續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曠課予以處理。

(七)銷假

學生請假期滿後,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向輔導員辦理銷假手續。未能及時銷假的,按曠課予以處理。

五、請假相關規定

(一)凡因病、事、公假須請假的,原則上由學生本人親自提交

請假條,請假條要寫清楚請假事由、起止時間。請假條一式兩份,審批後,一份交班級作為課堂考勤依據,一份交學生處宿管中心備查。

(二)學生請假回家或出石家莊市區,輔導員老師必須與其家長 取得聯絡,瞭解情況並爭得學生家長同意後方可批假。

(三)輔導員不得越權批假,不得由學生幹部代管批假,不得不 問緣由隨意批假,並嚴格控制學生請假次數與天數。如因學生請假管理不當或因此發生安全問題的,將根據《學生管理工作行政責任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追究輔導員責任。

(四)學生應按規定的程式和審批許可權請假(續假、補假)和銷 假並獲批准,否則按曠課處理。所有學生請假必須以統一印刷的正規請假條為憑證,學生不得私開或使用未經輔導員簽字蓋章的假條,凡不合規範的請假條一律無效。對弄虛作假、欺騙組織者,一經發現按曠課處理,並根據《學生違紀處分規定》予以從嚴處理。

(五)學生一學期內的請假次數一般不超過五次,累計不能超過二 十個學時。

(六)學生請假離校外出期間發生相關安全問題,由學生本人及家 長承擔全部責任。

(七)特殊時期,視情況收回輔導員請假權利,由系副主任批假。

(八)本規定由學生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藥學院學生請假制度

藥學院學生請假制度

為規範學生行為,確保學生安全,藥學院制定了學生請假制度,內容如下:

1.學生因故不能上課或離校者,必須事先向輔導員提出申請並填寫<<學生請假登記表>>,予以批准後才可離開.若發現有未請假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2.請病假者需有院保健科或醫院證明,待批准後方才有效.否則按曠課論處,如有緊急情況,本人不能親自請假者,可先請他人代為請假.

3.學生請假時間到後需及時去辦公室銷假.如需續假,應向輔導員申請,同意後方可續假.

4.學生請假1~3天由輔導員審批,4~10天由學生所在部門的初級領導審批,11天以上由分管院領導審批.如在考試期間請假,還需到教務處辦理緩考手續.

5.學生因病住院,須持醫院的住院證明及病歷經院保健科審查後,到藥學院管理辦公室請假.病假達到休學時間必須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

6.學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按時返校,應事先向輔導員請假.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必須及時用電話,郵件等方式請假.並在返校後補辦請假手續,負責按曠課處理.

7.以上規定由藥學院學生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