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霍亂源監測實施方案
一、監測目的
1.重點人群健康帶菌情況調查;
2.判明霍亂源傳入的高危險人群和傳入渠道;
3.及早發現和控制霍亂疫情,落實“早、小、嚴、實”的防治原則,進一步降低和控制霍亂髮生和流行,將霍亂流行控制在最小範圍。
4.為我州霍亂防治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學依據。
二、監測物件
1.腹瀉病人:所有腹瀉門診具有腹瀉病史的就診病人;
2.重點人群:流動人口集中的打工場所、重點工程建設工地、飲食、旅遊行業服務人員、城鄉出租房暫住人口;
3.生活飲用水及與生活密切相關的其他水源(江河水、井水、塘水、泉水、溝水等);
4.縣級以上醫院排汙口
5.城市汙水排汙口
6.大型娛樂場所和交通要道公共廁所;
7.外來海產品;
8.熟食製品、冷盤及散裝飲料。
三、監測時間
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0月30日
四、監測任務
1.腹瀉病人的監測
所有前往各級醫療機構腹瀉門診就診的有腹瀉病史的病人。***100人(按照要求,以鄉為單位,每鄉監測期間每月上報病例不少於1人,縣醫院為全部腹瀉門診病人)。
2.城市流動人口、餐飲、娛樂、旅遊行業從業人員,重點工程建設工地、城鄉暫住人口等重點人群。全縣監測人數不少於200人。對農家樂和燒烤飲食加工人員監測數不少於200人。(由縣疾控食品衛生科完成)
3.水源監測
選擇城市自來水和重點地區內的生活飲用水水源,每月定期監測2次。水源的選擇注意多樣性,除自來水外,選擇一定數量江河水、塘水、溪水、泉水、溝水等為監測物件。(由縣疾控食品衛生科完成)
4.醫院排汙口汙水監測
對縣級以上醫院的排汙口汙水每月定期監測2次。可結合醫院感染監測同時開展監測工作(由縣醫院完成)。
5.城市及大型鄉鎮排汙口汙水監測
對縣城及大型鄉鎮的排汙口的汙水每月定期監測2次(由縣疾控食品衛生科完成)。
6.公共廁所監測
選擇本地區內大型娛樂場所和車站、交通要道的人群聚集、人流量大的公共廁所,每月定期監測2次(?)。
7.縣疾控機構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的督導指導;各鄉鎮衛生院要加大對腹瀉病人特別是有群體性聚餐史的腹瀉病人的監測力度,縣疾控中心要開展對喜、喪聚餐後健康人群霍亂源監測工作(每次監測不同人群5-10例)。
8.海產品監測?
海產品的監測由西昌、德昌、會理、會東、寧南、冕寧六縣市承擔。
9.熟食製品、冷盤及散裝飲料的監測
對售熟食製品、冷盤及散裝飲料進行取樣監測,每月監測數量不少於20份(由執法所完成)。
注:食品飲食、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監測,海產品和熟食製品、冷盤、散裝飲料的監測,結合衛生監督取樣同時進行,不做專門的取樣監測。
五、組織領導管理
縣霍亂源監測工作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疾控中心具體負責完成監測任務。
霍亂源監測工作列入全縣重點疾病防治督導專案,並納入年終綜合目標考核及重點疾病考核範圍。
六、監測專案和技術規範
1.監測專案:
各類標本均應分離霍亂弧菌,水體、水質監測加做細菌總數和大腸菌群數,腹瀉病人和重點人群監測可使用霍亂一步法檢測,陽性需進一步做培養鑑定。
2.技術規範:
按《霍亂防治手冊》(第五版)、《消毒技術規範》(第二版)相關內容進行。
七、檢測結果報告
1.凡檢出陽性者立即上報縣衛生局、縣疾控中心,分離出的菌株分離儲存送州疾控中心鑑定,並做好病人的隔離治療和疫源地的消毒處埋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2.每月監測結果按涼山州霍亂源監測彙總表內容,於次月10日前統計上報縣疾控中心(附件一及附件二)。年度檢測彙總結果和文字總結材料在11月30日前報縣疾控中心疾控科,由疾控中心進行彙總分析後上報縣衛生局、州疾控中心。
八、技術支援:
霍亂源監測中相關技術問題,可電話諮詢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疾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