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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短缺學科教師走教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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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人員使用效能,均衡縣域內師資,根據《臨朐縣鄉村教師支援計劃(2015-2020年)實施方案》(臨政辦發〔2016〕17號)和《臨朐縣教育局關於印發臨朐縣農村國小短缺學科教師走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國小短缺學科教師走教工作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走教活動,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加大對農村薄弱學校的支援力度,充分開發、利用、共享教育資源,解決我鎮個別學校師資結構性缺編問題,推動全鎮基礎教育均衡協調發展。

二、主要工作

我鎮呂莊國小和劉家營國小因規模小,學生數少,兩處學校缺少體育教師。鑑於此種情況,今年從海爾國小選派兩名優秀教師到兩處學校走教。選派的走教教師須具有本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走教教師在完成原所在學校的教學工作外,還必須到1所以上學校(不包括本人所在學校)連續走教一個完整的學年(如安排上實在有困難,至少要連續走教一個完整的學期,選派人數上按0.5人計算),擔任相應課程或專業的教學任務,每所走教學校每學期授課節數累計不低於20節,並採用多種形式切實幫助受援學校相關學科教師提高教學水平及業務能力。選派學校要同時與受援學校開展學校管理交流及學校文化建設等共建活動。

三、保障措施

走教教師在走教期間人事關係在原單位,走教期滿後原單位為其設定直聘崗位。走教教師原工資待遇不變,績效工資由派出學校發放,走教期間享受走教補助和交通補助,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走教教師在職稱評聘、評優表彰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海爾國小負責對教師走教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對走教期間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教師,鎮教辦將上報教育局表彰為優秀走教人員。走教補助按照走教學校距離原學校遠近區分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年500元;走教教師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原學校負責購買。

四、工作要求

鎮教辦已將走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建立目標責任制和考核制度,抓好具體落實工作,要求走教學校和教師制定走教計劃、方式方法、具體措施等,統籌協調走教時間,統一安排課程表,並要求在學科走教基礎上,擴大走教內涵,在學校管理、校園文化建設、教師素質、教學質量等方面取長補短,互通有無。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走教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教辦成立走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走教人員的安排、經費落實、檢查督導等工作。

 

                                         20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