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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提升基層網路監管效能的對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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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提升基層網路監管效能的對策與建議

一、網路市場違法行為主要型別及特點

2013年7月,國家工商總局公佈九類典型網路商品交易違法行為及典型案例,包括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從而造成與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誤導消費,違反企業登記管理相關規定、偽造或冒用公司名稱,利用網頁釋出與真實情況不符的企業或商品資訊進行虛假宣傳,惡意詆譭以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利益,未經許可從事法律法規規定須取得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違反相關規定擅自洩露或出賣消費者個人資訊,利用格式合同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規定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擁有淘寶網、天貓商城等網路交易平臺和近47萬個網路經營主體的杭州,在全國網路經濟發展中佔有重要地位,日前杭州工商局同樣釋出了網路交易違法和網路虛假宣傳各十大典型案例。從各種典型違法行為和案例中可以看出,網路商品交易違法行為主體及違法內容具有很強隱蔽性、容易逃避監管,利用“網路水軍”損害其他商品聲譽、利用電子技術手段私自刪改訂單等違法手段多種多樣,違法行為涉及工商系統內部幾乎所有業務條線和系統外多個職能部門,且違法行為往往涉及多個地域,監管難度大。

二、網路市場監管難點和挑戰

2014年1月26日,國家工商總局公佈《網路交易管理辦法》,對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作出明確界定,第三條指出“本辦法所稱網路商品交易,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含移動網際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本辦法所稱有關服務,是指為網路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宣傳推廣、信用評價、支付結算、物流、快遞、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虛擬空間租用、網站網頁設計製作等營利性服務”。由於網路市場經營主體、模式、行為等與現實交易市場明顯區別,工商部門監管網路市場面臨新的難點和挑戰。

(一)網路市場監管法律依據依然缺失

依法管理網路市場是工商部門必須要堅持的前提原則,但專門針對網路市場的國家層面法律法規仍未出臺。目前,網路交易違法行為涉及到工商系統內部幾乎所有業務條線,且網路市場違法手段和違法形式與現實市場有著明顯區別,網路違法行為涉及政府多個職能部門,法律的缺失無疑對網路市場監管的法律適用及使用帶來非常大的挑戰。

(二)網路市場監管案源獲取手段受限

在現實市場監管中,工商部門市場巡查、網格化監管、現場檢查等傳統監管手段有很好效果,但這些手段在網路市場監管中均有明顯不足,難以及時獲取案源。同時,隨著網路市場交易規模不斷擴大,網路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行為數量日益增長,消費者對網路交易投訴量隨之不斷增長,傳統的“訴轉案”模式無疑對工商部門案源獲取有著重要意義,但網路交易的跨地域性跨行業性、網路侵權行為的多樣性,以及網路交易憑證和記錄等多以電子資料形式顯現等,導致通過消費者投訴來獲取案源的途徑有很大侷限性,無法覆蓋多數的交易領域且執法效率低。

(三)案件調查取證及執行困難

由於網路交易的虛擬性,以及網路市場規則仍處建設和完善過程中,無疑導致案件調查時對經營者身份的確認面臨很多困難。同時,在網路交易跨地域性和網路交易平臺分佈嚴重不均背景下,工商部門處理案件和跨地域查處時面臨執法力量不均、執法許可權不足等諸多困境。並且,由於違法當事人流動性和經營場所與住所相分離,工商部門處理網路違法案件時缺少必要強制措施,無法及時中止違法經營行為,加之網路交易憑證和記錄等多以容易修改和刪除的電子資料形式顯現,且善意刪改和主觀惡意刪改難以區分等系列因素,導致辦理網路市場案件調查和取證中面臨極大挑戰。

三、提升網路市場監管效能對策與建議

(一)優化網路市場監管力量

一要加強網路市場監管人員培訓,建立日常培訓學習與專項考核體系,嘗試開展網上遠端、模擬執法等多種培訓。二要調集各條線人員力量,組建專門網路市場監管機構,充分組合條線執法力量以形成監管合力。三要加快網路交易監管平臺和移動執法終端建設,提高網監技術水平。

(二)整合網路市場監管依據

目前,工商網監主要法律依據包括《公司法》、《廣告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簽名法》、《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司法解釋,需要工商網監人員熟練掌握和運用。同時,為加強網監法律法規針對性和有效性,要積極推動部門規章修訂和國家層面立法。另外,亟需對目前涉及電子商務的超過500部法律法規進行提煉與整合,進一步梳理並明晰網路市場監管法律依據。

(三)構建網路市場監管體系

一要充分應用經濟戶口監管體系。經濟戶口監管是現實市場監管的重要監管方式,在現實市場監管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中的經濟戶口檔案對網路監管“以網管網”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在全國網路商品交易監管資訊化系統尚未完成時,現有經濟戶口檔案系統可用於實現涉網企業、網站的經濟戶口檔案建立,便於對相關企業、網站的註冊登記資訊查詢、調查和分析,進而完善信用體系建設。二要拓寬案源獲取渠道。可從消費者投訴和輿情監測兩個方面作為突破口:就消費者投訴方面,需要拓寬消費者投訴維權渠道,並對消費者投訴內容進行充分的資料統計和分析,從消費者投訴內容中找到網路市場違法行為集中表現和最新動態,進而挖掘出有價值案源;從輿情監測方面看,可通過在社會、網路媒體對網路市場相關報道中挖掘線索,以及所開設微博微信等網路賬號主動收集資訊、獲取相關案源。三要創新行政指導方式。行政指導在網路監管中的應用是實現監管與服務統一、以監管促發展的有效途徑,需要根據網路市場特點進行大膽創新,充分發揮行政指導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監管效能、幫助企業發展、推動企業自律等方面功能。

(四)整合網路市場監管社會力量

網路市場涉及社會各個方面且發展迅速,單獨依靠政府部門監管是不現實的,需要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網路市場監管。2014年4月1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作了有關網上銷售充電寶包裝標識不全、質量差和虛假宣傳等問題報道,引起民眾廣泛關注和執法部門高度重視,啟示我們充分發揮媒體強大的社會監督功能,充分調動媒體力量參與網路市場監管,努力與媒體保持良好溝通交流。同時,應指導建立並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推動實現行業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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