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識別獲取轉化適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總結
一、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
為切實推進我廠“法治企業”建設,提升廣大幹部職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法治意識,2020年辦公室通過網路、新聞媒體、行業協會、政府主管部門的傳真電文等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了國家的法律法規、條例及規範性檔案。
二、法律法規的識別更新情況
對我單位2019年度安全生產適用的法律法規的有效性進行梳理審查:刪除1部、更新17部、增加51部,說明如下:
(一)刪除的法律法規
1.2019年度清單中第191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1]第41號)。
(二)更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範標準
1、2019年度清單中第19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1995年12月28日頒佈,2019年5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9]第24號釋出實施。
2、2019年度清單中第70項: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2013年12月7日國務院修訂並通過國務院令[2013]第645號令釋出實施。
3、2019年度清單中第72項: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1991年3月22日頒佈實施,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修訂並通過國務院令[2011]第77號釋出實施。
4、2019年度清單中第81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2009年8月297日頒佈,2019年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9]第23號釋出實施。
5、2019年度清單中第82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2007年4月25日頒佈,2016年2月6日國務院修訂並通過國務院令第666號釋出實施。
6、2019年度清單中第110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頒佈,2019年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9]第31號釋出實施。
7、2019年度清單中第111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9]第33號釋出實施。
8、2019年度清單中第121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頒佈,2016年7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第48號釋出實施。
9、2019年度清單中第146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頒佈,2016年9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第48號釋出實施。
10、2019年度清單中第174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頒佈,2011年5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1]第47號釋出實施。
11、2019年度清單中第176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頒佈,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釋出實施。
12、2019年度清單中第189項: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26日頒佈,2013年12月7日國務院修訂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3]第344號釋出實施。
13、2019年度清單中第196項: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2006年1月7日頒佈,2019年5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修訂並通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釋出實施。
14、2019年度清單中第207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09年4月12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釋出,2009年5月1日實施。
15、2019年度清單中第214項:建設專案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0年12月14日釋出,2019年4月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修訂並通過安監總局[2019]第77號令實施。
16、2019年度清單中第216項: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2012年1月19日釋出,2019年5月2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修訂並通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實施。
17、2019年度清單中第234項: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1年8月5日釋出,2019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修訂並通過安監總局[2019]第79號令實施。
(三)新增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範標準
序號 | 釋出文號 | 名稱 | 釋出單位 | 釋出日期 | 實施日期 | 適用部門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2016]第57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修正)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83-9-2 | 2016-11-7(修) | 各部門 |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第535號令 |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 國務院 | 2008-9-3 | 2008-9-18 | 物資部、計劃發展部、計劃營銷部 |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4]第19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16)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97-7-3 | 2004-8-28(修) | 各部門 |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9]第30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79-1-7 | 2019-11-1 | 各部門 |
5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2]第67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05-8-28 | 2013-1-1 | 治保部 |
6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6]第47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1988-11-8 | 2016-7-2(修) | 各部門 |
7 | 國辦發[2016]73號 | 關於印發貧困地區水電礦產資源開發資產收益扶貧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 國務院辦公廳 | 2016-9-30 | 2016-9-30 | 計劃發展部、計劃營銷部、財務部 |
8 | 財企[2012]16號 |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 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 | 2012-2-14 | 2012-2-14 | 財務部、審計部 |
9 | 電監安全〔2005〕24號 | 關於印發《水電站大壩安全註冊辦法》和《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辦法》的通知 |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 2005-10-9 | 2005-10-9 | 水工部 |
10 | 國能安全〔2016〕261號 | 水電站大壩執行安全資訊報送辦法 | 國家能源局 | 2016-9-26 | 2016-9-26 | 水工部 |
11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0]第39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010-12-25 | 2011-3-1 | 水工部 |
12 | 安監總局[2012]第49號令 | 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2012-3-6 | 2012-6-1 | 人力資源部 |
13 | 安監總局[2019]第80號令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2012-4-27 | 2019-5-29(修) | 人力資源部 |
14 | 安監總局[2012]第51號令 | 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2012-3-6 | 2012-6-1 | 人力資源部 |
1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14]第445號 |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05-8-26 | 2014-7-29(修) | 安全監察部 |
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1999]第394號 |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1999-2-24 | 1999-3-2 | 安全監察部 |
1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2]第323號 | 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 | 國務院 | 2001-11-15 | 2002-1-1 | 安全監察部 |
18 | 國資委第21號令 | 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2008-9-1 | 2008-9-1 | 安全監察部 |
19 | 安監總政法[2011]91號 | 生產經營單位瞞報謊報事故行為查處辦法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2011-6-15 | 2011-6-15 | 安全監察部 |
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21 號 | 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2019-8-18 | 2019-10-1 | 安全監察部 |
21 | 質檢總局[2011]第140號令 |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2011-5-3 | 2011-7-1 | 安全監察部 |
22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 |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 2010-5-24 | 2019-5-29(修) | 安全監察部 |
23 | 公安部第106號令 |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2009-4-30 | 2009-5-1 | 安全監察部、治保部 |
24 | 電監會[2012]第31號令 | 電力安全事故調查程式規定 |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 2012-6-5 | 2012-6-13 | 安全監察部 |
25 | 電監辦安全[2007]1號 | 關於加強電力安全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工作的通知 |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 2007-2-2 | 2007-2-2 | 安全監察部 |
26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 |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2007-7-12 | 2019-5-1(修) | 安全監察部 |
27 | 證監許可[2016〕2086號 | 關於核准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的批覆 | 中國證監會 | 2016-9-9 | 2016-9-9 | 計劃營銷部 |
28 | 證監許可[2016]2018號 | 關於核准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覆 | 中國證監會 | 2016-9-5 | 2016-9-5 | 計劃營銷部 |
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16]第666號 |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1996-4-17 | 2016-2-6(修) | 生技部 |
30 | 發改能源[2017]132號 | 關於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願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2017-2-3 | 2017-2-3 | 計劃營銷部、計劃發展部 |
31 | 發改能源(2016)2784號 | 關於印發《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暫行)》的通知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 家 能 源 局 | 2016-12-29 | 2016-12-29 | 計劃營銷部、計劃發展部 |
32 | 國能資質[2016]353號 | 關於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頒發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有關事項的通知 | 國 家 能 源 局 | 2016-12-8 | 2016-12-8 | 計劃營銷部、計劃發展部 |
33 | 國能資質[2016]352號 | 關於進一步做好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理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 | 國 家 能 源 局 | 2016-12-8 | 2016-12-8 | 計劃營銷部、計劃發展部 |
34 | 中發〔2019〕9號 | 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 中共中央國務院 | 2019-3-15 | 2019-3-15 | 計劃營銷部、計劃發展部、財務部 |
35 | 國發〔2016〕61號 | 關於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國務院 | 2016-10-27 | 2016-10-27 | 各部門 |
36 | 國發〔2016〕55號 | 關於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 國務院 | 2016-9-29 | 2016-9-29 | 資訊中心 |
37 | 國發〔2016〕48號 | 關於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 國務院 | 2016-8-8 | 2016-8-8 | 計劃營銷部、計劃發展部、財務部、物資部 |
38 | 國辦發〔2016〕56號 | 關於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 | 國務院辦公廳 | 2016-7-17 | 2016-7-17 | 各部門 |
39 | 國發〔2016〕39號 | 關於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 | 國務院 | 2016-6-28 | 2016-6-28 | 安全監察部 |
40 | 國辦發〔2016〕24號 | 關於深入實施“網際網路+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 | 國務院辦公廳 | 2016-4-21 | 2016-4-21 | 資訊中心 |
41 | 國能資質[2016]351號 | 關於加強發電企業許可監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 國家能源局 | 2016-12-8 | 2016-12-8 | 安全監察部 |
42 | 國家能源局公告[2016]9號 | 國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9號——行業標準目錄 | 國家能源局 | 2016-12-5 | 2016-12-5 | 各部門 |
43 | 國能綜安全[2016]802號 |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防範雨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切實保障電力可靠供應的通知 | 國家能源局 | 2016-11-29 | 2016-11-29 | 生技部、安全監察部、各發電部 |
44 | 發改經體〔2016〕2480號 | 關於規範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 |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 2016-11-27 | 2016-11-27 | 計劃營銷部 |
45 | 甘發改價管〔2016〕1071號 | 甘肅省2017年電力使用者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實施細則 | 省發改委 省電力公司 | 2016-12-13 | 2016-12-13 | 計劃營銷部、財務部 |
46 | 中紀發〔2007〕17號 | 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中央紀委 | 2019-11-6 | 2019-11-6 | 監察部、審計部 |
47 | 監察部[2006]第11號令 | 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 監察部、國家安監總局 | 2006-11-22 | 2006-11-22 | 監察部、審計部 |
48 | 法發〔2016〕12號 | 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6-6-2 | 2016-6-2 | 監察部、審計部 |
49 | 高檢會〔2016〕2號 | 關於印發《全國檢察機關、扶貧部門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 | 2016-11-14 | 2016-11-14 | 監察部、審計部 |
50 | 高檢發[2016]2號 |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的通知 | 最高人民檢察院 | 2016-2-19 | 2016-2-19 | 監察部、審計部 |
51 | 法釋(2015)11號 | 關於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9-5-29 | 2019-6-1 | 監察部、審計部 |
四、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辦公室作為歸口管理部門,儘量收集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各業務部門應結合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積極主動收集專業範圍的規範性檔案、行業標準。按《****發電廠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資訊識別獲取管理制度》要求建檔備案並及時報送至廠長辦公室彙總更新。收集獲取時應保證其有效性和適用性,確保不出現失效和作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以便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