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收入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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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收入調查報告

城鄉居民收入調查報告

年末歲初,我有幸被縣統計局抽調為“城鄉居民收入調查員”期間,為了進一步瞭解全縣城鎮居民實際收入水平,找出制約我縣城鎮居民增收的瓶頸因素,找準增加城鎮居民增收的切入點,結合統計業務工作,我深入城鎮住戶現場調查統計,取得了我縣城鎮居民收入水平及其發展狀況的第一手資料,至目前,全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僅15516元,人均消費性支出7897元。如此收入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日益發展的生活質量,為此,我通過調查提出一些探索性思考,具體情況如下:

一、我縣城鎮居民收入現狀

通過對100戶城鎮居民家庭抽樣調查,結果顯示,2010年,**縣城鎮居民人均家庭總收入可達16444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6.3%,其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達155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5.2%,人均消費性支出789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8.3%。從居民家庭收入水平來看,全縣城鎮居民整體收入還處於中等偏下:家庭總收入不足3萬元的20戶,佔調查戶數的20%,其中不足1萬元的6戶,最低收入為3600元;家庭總收入3—4萬元的72戶,佔調查戶數的72%;收入超過4萬元的8戶,佔調查戶數的8%,最高收入為4.7萬元。從收入構成看:工資性收入12702元,增長10.7%;轉移性收入為1851元,增長35.7%;經營淨收入為1550元,增長44.2%;財產性收入340元,增長56.1%。城鎮居民收入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工資性收入占主導地位。調查資料顯示,2010年,全縣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佔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的77.2%。城鎮居民工資性收入持續佔據收入構成的主導地位。

(二)財產性收入比重偏小。2010年,全縣城鎮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僅佔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的2.1%。居民財產性收入主要來源渠道為存款利息和出租房屋收入。股息與紅利收入、保險收益、其它投資收入、智慧財產權收入、其他財產性收入等均為空白。

(三)經營性收入水平過低。統計資料表明,2010年,全縣城鎮居民人均經營性淨收入只佔到居民家庭人均總收入的9.4%。城鎮居民缺乏自主創業意識,導致居民家庭經營性收入長期低位徘徊。

(四)消費結構趨於優化。全縣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7897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8.3%,恩格爾係數(食品支出總額佔個人消費支出總額的比重)為36%,較上年同期下降2.9個百分點。調查顯示,居民的食品消費總量雖有所增加,但其佔個人消費支出的比重不斷下降,居民生活質量不斷提升。而且,居民在衣、住、行和通訊、教育、衛生、旅遊、娛樂等方面的消費支出持續增長,汽車、電腦、空調、攝像機、液晶電視等高檔商品逐步進入城鎮居民家庭。

(五)社會保障不斷完善。2010年,全縣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7564人、基本醫療保險19909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825人,同比增加245人,增長6.8%。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形成,有效增加了城鎮居民的實際收入。調查結果顯示,2010年城鎮居民轉移性收入佔居民人均家庭總收入的11.3%。

二、我縣城市居民增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工資政策導致收入差距問題突出。全縣落實省、市事業單位工資體制改革政策較晚,導致我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部分兌現較遲,且和兄弟縣市比較處於較低水平,致使這一群體職工和機關公務員工資水平產生差距;受歷史原因影響,金融、電力、電信等壟斷行業和稅務、環保等省、市條管部門職工工資均高於地方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縣城調隊抽樣調查人群的最高收入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高達最低收入居民的3.6倍,不同群體間收入差距拉大直接影響到城鎮居民總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二)就業再就業問題導致城鎮居民收入保障乏力。一方面,有限的就業崗位致使部分大中專畢業生、復轉軍人和城鎮待業人員就業困難,缺乏可靠收入;另一方面,縣糖廠、紙廠、製藥廠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中“4050”人員居多,再就業壓力很大,多數依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收入水平低下。同時,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覆蓋面不大,部分城鎮居民生活缺乏保障,收入增加困難。

(三)物價上漲間接影響居民收入增長。近年來,物價持續上漲,導致城鎮居民基本生活支出增加,抵消了部分收入的增長,實際上降低了城鎮居民增收幅度。對一些低收入群體而言,甚至出現了收入的負增長。

(四)經營意識淡薄滯緩城鎮居民收入增加。我縣多數城鎮居民缺乏投資理念,收入來源主要依靠工資或生活保障金,股息、紅利等經營性收入所佔比例極小,縮小了城鎮居民的增收空間。

三、對促進我縣城鎮居民增收的建議

(一)壯大縣域經濟,促進城鎮居民增收。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大力實施農業穩縣、工業強縣、三產活縣戰略,全力以赴做大做強以蘋果、畜牧、烤煙為主的第一產業;以煤炭、加工為主的第二產業;以旅遊、建築、商貿、服務為主的第三產業,進一步優化調整經濟結構,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大經濟總量,提高發展質量,不斷增強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實力和競爭力,夯實政府調節收入分配的物質基礎,著力構築促進城鎮居民增收的經濟平臺。在此基礎上,積極爭取中、省、市各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支援,加快構建公共財政體制,在公共財政框架內,優先安排與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醫療、就業等方面的支出,不斷完善城鎮居民收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的長效機制。

(二)拓寬就業渠道,促進城鎮居民增收。不斷健全市場主導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個人自謀職業相結合的就業機制,逐步建立正式就業、臨時就業、按小時就業(鐘點工)、勞務輸出等靈活多樣的就業模式,圍繞蘋果、煤炭、畜牧等主導產業發展,精心策劃專案,積極招商引資,大力發展縣域農產品加工、煤化工、餐飲服務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增加就業崗位,完善服務體系,提高城鎮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和待業青年尤其是縣藥廠、糖廠等國有企業下崗“4050”人員就業率。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依託縣勞務培訓中心、縣職教中心等教育陣地,整合各類教育資源,加強勞務技能培訓,著力打造“**木工”、“**裁縫”、“**家政”、“**焊工”等特色勞務品牌。在此基礎上,加強宣傳推介,拓寬輸出渠道,鼓勵支援有一技之長的城鎮居民外出務工,全面增加城鎮居民的勞務收入。

(三)優化創業環境,促進城鎮居民增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全民創業機制,降低准入門檻,制定出臺信貸融資、稅費減免、財政補貼,以及土地徵用、基礎建設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積極鼓勵扶持城鎮居民特別是城鎮待業青年、退伍軍人、殘疾人和縣糖廠、藥廠、紙廠等國有改制企業的下崗職工,大膽投資創業,發展畜禽養殖、果蔬栽培、建築加工、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餐飲娛樂、文化旅遊等第三產業,特別是投資少、風險小、見效快的個體工商業、服務業和中小加工業,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增加勞動者工資性收入,讓更多的城鎮居民成為投資者,增加財產性收入。放活兼職政策,允許事業單位人員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兼職從事第二職業;允許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在工作之餘獲得其它合法勞動收入。同時,持續深入開展“三大創業”活動,給職工在證件辦理、稅費減免、信貸扶持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引導幹部職工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大膽創業,增加收入。

(四)健全保障體系,促進城鎮居民增收。立足**發展實際,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積極推動“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將國有企業下崗、失業和社會殘疾貧困人群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穩步推進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嚴格保障標準,合理確定保障面;加大保障資金徵繳和追欠力度,多渠道籌集並管好社會保障基金。重視解決好城鎮貧困群體的生活問題,重點是嚴格執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規,逐步提高城鎮居民低保標準;保證養老金、離退休金按時足額發放;解決好城鎮低保工作沒有經費保障的問題,避免擠佔保障資金的現象;解決好物價上漲對低保物件、困難大學生和失地農民的生活影響問題;完善城鎮困難群體社會救助制度,儘快在全縣範圍內推行分類施保,解決好低保家庭子女就學、醫療等生活困難問題;引導醫療、失業、財產、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體系健康發展,發揮商業保險對城鎮居民增收的積極作用,增強最低生活保障效力,把分散的個人儲蓄轉化為社會統籌,從而減少城鎮困難群體的風險性支出,確保城鎮居民總體收入水平穩定增長。

(五)提升工薪待遇,促進城鎮居民增收。嚴格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保證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按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水平獲取勞動報酬,並逐年有所提高;建立健全企業欠薪保障制度,對欠薪三個月以上的,企業經營者的工資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設立企業欠薪保障基金,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引發爭議的,由企業欠薪保障基金先予支付,再由有關職能部門依法追回;建立節假日加班工資支付制度,採取有力措施,保證職工節假日加班加點勞動取得合法勞動報酬;建立與經濟增長相適應的工資指導線制度,每年由政府公佈工資指導線,且標準每年應有一定的提升。根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和企業人工成本,由企業工會代表職工就工資、福利等職工權益與企業進行集體協商並簽訂協議,從而建立工資收入增長與經濟效益相協調的企業工資增長機制。在符合政策、財力允許的前提下,保證行政單位幹部職工的住房、車輛、通訊、旅差等合法補貼,並將其納入工資管理,按時足額發放。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在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全面推行結構工資制,優化職工收入結構,增加工資總額。同時,強化對產生收入差異的不合理因素的有效調控,通過稅賦調節和財政轉移支付手段,協調城鄉、行業和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分配關係,實現收入在不同收入階層共同增長,逐步縮小貧富差距,帶動全社會整體富裕程度上升。

(六)規範市場秩序,促進城鎮居民增收。加強市場物價調節監管,建立應對價格異常波動的應急處置機制,突出房地產、食品等重點市場,綜合採用行政、經濟等巨集觀手段,積極平抑市場物價,有效解決城鎮居民收支矛盾瓶頸問題。同時,積極建立規範二手商品市場,為城鎮居民已經更新尚有一定商品價值的傢俱、家電、廚衛裝置、交通工具構建通順的出口,擴大不同層次消費群體的消費空間,以科學規範的消費秩序為城鎮居民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