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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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鄉鎮普法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在局黨組的重視下,市局成立了課題調研組,對全市鄉鎮普法工作進行調查現將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對今後鄉鎮普法工作如何開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談一些淺見:

一、存在的問題

1、責任主體錯位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把中國建設為法治國家。在中國沒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沒有中國社會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作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學法的重要手段。應是全黨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規工作來抓。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級檔案的要求,普法工作作為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大環節。這項工作應是全黨和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應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常規工作內容,由政府主抓,部門參與。在我市絕大多數鎮黨委、政府對普法工作的責任主體還搞錯位。實際上搞成了部門主抓,政府參與。

2、位置擺不正

不少領導和基層幹部(含村、居委會幹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發展經濟等硬體建設上,更由於市、鄉鎮兩級對這些“中心工作”督促緊、考核嚴,村(社群)幹部將主要精力用於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們眼裡,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時間就是金錢”之類的實用主義觀念,覺得參與普法工作費時、費力而又難見直接的經濟效益,所以其主動性不高,根本沒有將普法工作擺到應有的高度和位置。

3、鄉鎮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鄉鎮的普法工作主要靠鄉(鎮)司法所和有關單位的配合來做,雖然全市各鄉(鎮)都設有司法所,但每個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絕大多數司法所只有一人,由於司法所承擔了普法教育、矛盾糾紛調處、安置幫教、社群矯正等眾多事務,同時還要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較單一,內容單調

鄉鎮普法大多數時候還是採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有時候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於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很多農民未必能看得懂。根本達不到預期目的。

5、普法考核流於形式

對階段性普法宣傳考核驗收,事前已將統一化的驗收內容和有關要求印發下去先由各部門自查,然後抽調人員再進行抽查;採取的方式主要是聽彙報、查檔案、看筆記等,至於普法的實際效果無從考核,這種寫在紙上,說在嘴上,掛在牆上式的普法宣傳,村組、農民都不當一回事,消極應付,走走過場。

二、試分析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

1、領導認識不到位

部分領導幹部對普法的認識嚴重不到位而且在普法教育中嚴重缺位,認識不到位是對法制建設在推動中國社會程序,社會經濟發展的地位和作用沒有正確的認識和估價,沒有認識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嚴重缺位是部分領導幹部在法制教育,宣傳普及方面沒有發揮領導幹部引領示範帶頭作用,從某種角度可以說“重人治,輕法治”這種傳統封建意識,影響到普法教育工作的開展。

2、廣大幹部群眾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

由於人治思想的根深蒂固和現實中生活存在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以罰代法等負面現象,使得不少的幹部群眾信訪不信法,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產生了質疑,挫傷了他們學法、用法和守法的積極性。

3、普法工作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民群眾的需求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各種新型矛盾逐漸產生,農民對學法用法有新需求,對鄉鎮農村普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著農民經濟意識的不斷增強,農村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或在企業就業,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婦小”,他們法律知識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護意識不強,導致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落實難;加上鄉鎮流動人口多,組織鬆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難度。

4、普法經費保障不力

儘管省、市每年普法檔案中有明確規定,但落實在基層鄉鎮很難,很多鄉鎮沒有把它列入財政預算,有的雖然列入了財政預算,但也僅僅是一小部分,如列印費,甚至有的是開“空頭支票”。還有不少鄉鎮的普法經費靠領導臨時審批解決一點,甚至有的鄉鎮純粹沒有,這就導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由於沒有經費保障而難以開展。

三、對策與思考

1、高度重視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普法宣傳工作具有歷史性、長期性、艱鉅性,更具有現實重要性和緊迫性,非一朝一夕之事,既不能靠運動,搞突擊,畢其功於一役,也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晒網”。領導幹部要把普法工作作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建設的重要保障措施納於議事日程,進一步確立法治是“基石”,是“必由之路”的觀念,把普法工作特別是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當作科學執政“硬體”來抓,要帶頭學法、懂法、守法,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建立完善按照法律六進的要求分級負責長效機制,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營造全民學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更新農村普法觀念

糾正基層幹部群眾對普法思想認識的偏差。黨委、政府各級領導要從群眾需要出發開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普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培養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價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識的追求,引導基層幹部依法決策、按章辦事;引導群眾遵紀守法、依法維權和依法參與村民自治;把普法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法律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法治實踐中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通過具體的參與法治實踐活動,樹立法治的權威,使人民群眾養成崇尚法治的行為習慣,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和學法興趣。

3、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方式方法

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三貼近原則,努力探索普法工作新途徑,豐富新載體,採取各種有效的宣傳手段,廣泛開展“法律六進”和法制主題實踐活動,大力開展法律諮詢、法律援助,運用繪製法制宣傳畫、印發法規小冊子、普法故事會、流動法庭、流動調解庭、現身說法、現代傳媒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富有趣味性和生動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同時,要善於發揮法制文藝活動的作用,組建基層普法文藝隊伍進行巡迴演出,使職工群眾在欣賞法制文藝作品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提高幹部群眾學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

4、完善鄉鎮普法保障與考核機制

完善機制,用制度推動基層普法工作。建立普法長效工作機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動普法工作,一是要完善保障機制。相關部門要按照區“xx”普法規劃確定的人均普法經費標準,把基層普法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切實保障經費足額到位,專款專用,確保普法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二是完善監督考核機制。按照依法治場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xx”普法依法治區規劃》制定具體計劃、目標、步驟和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同時,建立年度普法考核督查機制,把法制教育列入“平安”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進行督查、抽查。要按照考核標準,於每年底對普法工作進行考核驗收一次,對普法工作不合格單位要堅決進行整改,推動普法工作朝健康、持久的方向向前發展。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鄉鎮普法工作也應與時俱進,只有這樣才能充分調動廣大農村基層普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才能進一步激發廣大農民學法用法的熱情,不斷增強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第2篇】鄉鎮普法工作調研報告

在局黨組的重視下,市局成立了課題調研組,對全市鄉鎮普法工作進行調查現將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對今後鄉鎮普法工作如何開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談一些淺見:

一、存在的問題

1、責任主體錯位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把中國建設為法治國家。在中國沒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沒有中國社會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作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學法的重要手段。應是全黨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規工作來抓。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級檔案的要求,普法工作作為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大環節。這項工作應是全黨和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應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常規工作內容,由政府主抓,部門參與。在我市絕大多數鎮黨委、政府對普法工作的責任主體還搞錯位。實際上搞成了部門主抓,政府參與。

2、位置擺不正

不少領導和基層幹部(含村、居委會幹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發展經濟等硬體建設上,更由於市、鄉鎮兩級對這些“中心工作”督促緊、考核嚴,村(社群)幹部將主要精力用於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們眼裡,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時間就是金錢”之類的實用主義觀念,覺得參與普法工作費時、費力而又難見直接的經濟效益,所以其主動性不高,根本沒有將普法工作擺到應有的高度和位置。

3、鄉鎮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鄉鎮的普法工作主要靠鄉(鎮)司法所和有關單位的配合來做,雖然全市各鄉(鎮)都設有司法所,但每個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絕大多數司法所只有一人,由於司法所承擔了普法教育、矛盾糾紛調處、安置幫教、社群矯正等眾多事務,同時還要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較單一,內容單調

鄉鎮普法大多數時候還是採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有時候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於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很多農民未必能看得懂。根本達不到預期目的。

5、普法考核流於形式

對階段性普法宣傳考核驗收,事前已將統一化的驗收內容和有關要求印發下去先由各部門自查,然後抽調人員再進行抽查;採取的方式主要是聽彙報、查檔案、看筆記等,至於普法的實際效果無從考核,這種寫在紙上,說在嘴上,掛在牆上式的普法宣傳,村組、農民都不當一回事,消極應付,走走過場。

二、試分析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

1、領導認識不到位

部分領導幹部對普法的認識嚴重不到位而且在普法教育中嚴重缺位,認識不到位是對法制建設在推動中國社會程序,社會經濟發展的地位和作用沒有正確的認識和估價,沒有認識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嚴重缺位是部分領導幹部在法制教育,宣傳普及方面沒有發揮領導幹部引領示範帶頭作用,從某種角度可以說“重人治,輕法治”這種傳統封建意識,影響到普法教育工作的開展。

2、廣大幹部群眾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

由於人治思想的根深蒂固和現實中生活存在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以罰代法等負面現象,使得不少的幹部群眾信訪不信法,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產生了質疑,挫傷了他們學法、用法和守法的積極性。

3、普法工作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民群眾的需求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各種新型矛盾逐漸產生,農民對學法用法有新需求,對鄉鎮農村普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著農民經濟意識的不斷增強,農村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或在企業就業,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婦小”,他們法律知識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護意識不強,導致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落實難;加上鄉鎮流動人口多,組織鬆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難度。

4、普法經費保障不力

儘管省、市每年普法檔案中有明確規定,但落實在基層鄉鎮很難,很多鄉鎮沒有把它列入財政預算,有的雖然列入了財政預算,但也僅僅是一小部分,如列印費,甚至有的是開“空頭支票”。還有不少鄉鎮的普法經費靠領導臨時審批解決一點,甚至有的鄉鎮純粹沒有,這就導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由於沒有經費保障而難以開展。

三、對策與思考

1、高度重視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普法宣傳工作具有歷史性、長期性、艱鉅性,更具有現實重要性和緊迫性,非一朝一夕之事,既不能靠運動,搞突擊,畢其功於一役,也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晒網”。領導幹部要把普法工作作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建設的重要保障措施納於議事日程,進一步確立法治是“基石”,是“必由之路”的觀念,把普法工作特別是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當作科學執政“硬體”來抓,要帶頭學法、懂法、守法,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建立完善按照法律六進的要求分級負責長效機制,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營造全民學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更新農村普法觀念

糾正基層幹部群眾對普法思想認識的偏差。黨委、政府各級領導要從群眾需要出發開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普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培養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價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識的追求,引導基層幹部依法決策、按章辦事;引導群眾遵紀守法、依法維權和依法參與村民自治;把普法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法律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法治實踐中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通過具體的參與法治實踐活動,樹立法治的權威,使人民群眾養成崇尚法治的行為習慣,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和學法興趣。

3、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方式方法

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三貼近原則,努力探索普法工作新途徑,豐富新載體,採取各種有效的宣傳手段,廣泛開展“法律六進”和法制主題實踐活動,大力開展法律諮詢、法律援助,運用繪製法制宣傳畫、印發法規小冊子、普法故事會、流動法庭、流動調解庭、現身說法、現代傳媒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富有趣味性和生動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同時,要善於發揮法制文藝活動的作用,組建基層普法文藝隊伍進行巡迴演出,使職工群眾在欣賞法制文藝作品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提高幹部群眾學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

4、完善鄉鎮普法保障與考核機制

完善機制,用制度推動基層普法工作。建立普法長效工作機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動普法工作,一是要完善保障機制。相關部門要按照區“xx”普法規劃確定的人均普法經費標準,把基層普法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切實保障經費足額到位,專款專用,確保普法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二是完善監督考核機制。按照依法治場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xx”普法依法治區規劃》制定具體計劃、目標、步驟和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同時,建立年度普法考核督查機制,把法制教育列入“平安”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進行督查、抽查。要按照考核標準,於每年底對普法工作進行考核驗收一次,對普法工作不合格單位要堅決進行整改,推動普法工作朝健康、持久的方向向前發展。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鄉鎮普法工作也應與時俱進,只有這樣才能充分調動廣大農村基層普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才能進一步激發廣大農民學法用法的熱情,不斷增強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第3篇】執法普法工作調研報告

執法普法工作調研報告

按照《關於開展我縣農牧區執法普法調研的通知》要求,現將縣食藥監局農牧區執法普法工作以問答形式調研如下:

1.近年來我縣在群眾普法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有哪些

結合我局工作實際,主要存在以下難點:一是客觀方面,我縣地廣人稀,農村人口占多數且多數鄉鎮地處偏僻,開展普法工作任重道遠但也稍顯力不從心,加之大多數農牧民群眾和監管物件文化素質較低,法制觀念淡薄,開展普法工作有一定難度。二是主觀方面,就我局而言,大多數執法人員藏語基礎薄弱,語言溝通不暢是開展普法工作的較大障礙。

結合我縣實際,縣食藥監局對我縣農牧區普法工作的重點有以下建議:著力著眼於普及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由相關單位組織牽頭開展農牧民群眾法律法規知識培訓,選派村民代表到縣城集中培訓。

2.近年來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哪些

一是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在執法普法的過程中,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會造成執法難度居高不下。由於我縣地處偏遠,農牧民群眾占人口比重較大,人口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政機關在執法普法過程中還是存在一定的阻力,個別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還不夠強,不知道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不法商家存僥倖心理。二是執法普法人員的自身學習還不夠,對依法行政認識不足。執法普法隊伍能力水平參差不齊,對法律規章的掌握的還不夠細。三是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還不到位。當前行政執法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執法工作監督力度還亟待加強。四是部分違法違規經營商家法治意識淡薄,誠信度還不夠高,不積極配合執法人員開展監管工作,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我縣食品藥品市場經營秩序。二是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時,群眾積極性不是很高。

3.近年來我縣農牧民群眾違法行為中所佔比重較大的有哪些

就我縣食品藥品市場來說,大部分農牧民群眾是消費者,但是也存在農牧民監管相對人因文化水平有限、經營水平不高銷售過期食品、飲品等行為,但違法行為所佔比重相對較小。

4.通過對農牧民群體法治意識及行為的分析,結合工作實際,梳理近期農牧民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識主要有哪些

我縣社會經濟要持續健康發展,當務之急就是要大力優化法制環境,加快依法治縣的程序。廣大農牧民的法律觀念如何,直接關係到我國依法治國、我州依法治州、依法治縣的程序,為此加強農牧民群眾法制選宣傳教育意義重大。我局認為農牧民群眾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識應是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應是能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法律知識。

5.執法(普法)人員對開展好“縣委群眾宣講團法制鄉村行”活動有哪些建議意見

把握最基礎的普法宣傳方式,並在普法宣傳過程中創新工作形式,注重在內容和思路上創新,多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工作,如以順口溜、小品等多形式多角度開展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