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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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
第一篇:創業鄉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第二篇: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研報告第三篇:神木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研報告第四篇:關於任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第五篇:關於我市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創業鄉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

創業鄉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了更好地瞭解和掌握農村土地流轉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健康有序規範進行,達到增加農民收入的目的。近期,我們組織人員對全鄉各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情況

我鄉共有耕地122870畝,其中,農民家庭承包的耕地93506畝。截止2014年5月,我鄉共有2349戶農民流轉出耕地面積41600畝。

二、土地流轉的主要特點

目前,我鄉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特點是。1、流轉形式單一,只有有轉包流轉形式。2、經營範圍單一。土地流轉經營範圍以種植糧食為主。3、經營主體單一,只有農戶。4、流轉效益明顯提升。通過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湧現了大量的農業種植大戶,增強了我鄉農業經營主體的市場競爭力,而且使全鄉的土地的規模化發展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農業產業結構日趨優化。同時,土地的流轉使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從農業生產中轉移出來,及時地補充了全縣工業及三產對勞動力的需求,農村現代化的程序明顯加快。2014年我鄉成立了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無償為當地農村的土地流轉提供政策指導、業務諮詢、協調服務和監督管理,以進一步完善全鄉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努力實現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

三、制定了土地流轉幫扶辦法。

1、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對流轉雙方提供統一合同範本,組織供需雙方談判,指導簽訂流轉合同等工作,為供需雙方搭建流轉橋樑;

2、承擔土地流轉業務指導,為流轉雙方提供服務和法 1

律、法規及政策諮詢,對發生的土地流轉糾紛進行調解處理或向上級部門申請仲裁等協調服務;

3、對發生土地流轉以後進行設施農業建設的,優先享受各項設施農業扶持政策;

4、對流轉轉出土地的農民,優先享受鎮、村兩級再就業培訓,並優先安排就業,對創辦二、三產經濟實體的,協調信貸資金扶持;

四、土地流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範。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多通過私下口頭協議,將土地流轉給鄰居或親屬,沒有簽訂合同,導致承包費兌現難而引發糾紛,難以解決。目前我鄉存在著這種農戶間口頭約定流轉土地的現象。

(二)對土地流轉各項法律制度的宣傳還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舊習慣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轉困難,在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民中,有的對土地眷戀還很深,寧願造成土地荒蕪也捨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

(三)耕地規模經營面積小,農業資源配置效率不高。由於責任制初期,大多數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產田分類平均發包給農戶的,導致面積不大塊地多,難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約了種植業結構調整,也影響了規模經營農戶的收入。

(四)部分村幹部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自由協商,對之採取聽之任之的態度,疏於管理。

五、幾點建議。

(一)提高認識,加大宣傳。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

業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建立正常的農村土地次序不僅有利於農村社會的穩定,而且影響到農業產業化程序,要大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以及中共中央《關於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教育廣大農民和基層幹部知法、懂法、用法。

(二)培訓土地流轉工作人員。由於開展土地流轉工作的工作人員,對土地流轉認識還不夠,對各方面政策瞭解還不夠透徹,也會導致土地流轉工作難進行,所以建議對涉及土地流轉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使土地流轉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三)要認真解決土地糾紛。土地糾紛是農民土地流轉後的遺留問題,如果解決不到位,勢必影響農民的積極性,從而影響整個土地流轉工作。

(四)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土地流轉工作人員需指導農戶之間簽定的合同,簽定之後,需嚴格稽核,以減少和避免土地流轉糾紛。

(五)建立建全“失地農民”的培訓機制,提高“失地農民”的技術水平和生存本領。從調研可以看出,許多失地農民外出務工仍然是停留在原始的出賣勞動力的水平上,因此提高他們的勞動技能迫在眉睫,政府要加強對這部分人員勞動技能培訓工作,讓他們真正從農民中分離出來,從事第二或第三產業,讓他們“失地”後能走出去、站得穩、能增收,能致富。這對促進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都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創業鄉經管中心

2014年5月27日

第二篇: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研報告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研報告

為全面掌握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研究制定下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對策和措施,積極引導、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農民增收和現代農業發展,根據省、州要求,我站對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土地流轉的現狀及特點

(一)土地流轉的現狀。據調查統計,截止2014年6月底,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 8488畝,佔總承包耕地面積19.59萬畝的4.33%,其中:1、轉包面積5813畝,佔流轉總面積的68.48%;2、轉讓面積91畝,佔流轉總面積的1.07%;3、互換面積1088畝,佔流轉總面積的12.82%;4、出租1486畝,佔流轉總面積的17.51%。

(二)地流轉的特點,1、流轉規模逐步擴大。隨著農村勞務輸出規模的不斷擴大,越來越多的農民,特別是農村青年離開土地、離開農村向城市轉移,常年在外務工及經商,加速了農村土地的流轉;2、興辦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也從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農村土地流轉的速度。近年來相繼湧現出了菸葉、啤酒大麥、油菜、林果、蔬菜等方面的土地流轉承包大戶,都已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展示了很好的發展前景。

二、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的做法及成效

我縣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本著 1

尊重農民意願,考慮農民應得利益,從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推動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提高農業實施效益出發,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的,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其主要做法及成效是:

(一)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切實維護農民利益。

在土地資源日愈緊張的情況下,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切實把維護和實現好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作為土地流轉的前提條件。在整個土地流轉工作中,始終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做到“三不變”,即不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改變土地二輪承包期,不改變農民承包權。

(二)建立規範流轉制度,積極推進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關係農民的根本利益和長遠生計,規範、有序地推動農村土地流轉,不僅是維護農民切身利益不受侵害的需要,而且是有效防範土地流轉糾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諧的需要。完善調解仲裁機構,對土地流轉合同糾紛案件調解及仲裁,及時化解矛盾,消除隱患。從制度上奠定維護和發展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益的基礎。

(三)創新土地流轉形式,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推進土地流轉是實現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推動現代化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現實選擇和途徑,但最重要、最根本目的在於實現農民利益的最大化。在具體工作中,堅持因地制宜,嘗試多種土地流轉形式,使農村土地流轉由過去單一的以轉包為主向轉包、轉讓、出租、互換、入股等多種形式轉變,積極引導並鼓勵土地經營權向種植能手和種養殖大戶流轉,形成規模經營優勢。

三、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我縣的土地流轉儘管呈現出較好的勢頭,但是畢競還處於初始階段,表現出規模小,層次低,不規範的情況,大部分流轉僅限於農戶之間的零星流轉不成規模,更沒有出現以土地入股等形式組建的合作社等,具體表現為:

(一)農民的思想認識不到位,抑制了土地流轉。部分農民戀土觀念根深蒂固,視承包田為“保命田”,即使外出打工,進城經商,也要保留承包田,不願長期轉讓或轉包他人經營。

(二)土地流轉程式不規範,制約著土地流轉。目前我縣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以農民自發流轉較多,集中連片的、有組織的流轉較少;以農戶之間的流轉較多,農戶與開發業主之間的大批量流轉較少;以短期性、季節性的流轉較多,中長期的流轉不多。並且在流轉過程中,大部分沒有簽訂規範的合同,只有口頭協議,自由性和隨意性較大。有些流轉的土地雖然簽訂了流轉承包合同,但沒有使用規範統一的合同書,內容不夠完整,合同條款、期限、標的不具體,雙方的權、責、利不明確,沒有違約責任追究和損失補償辦法,容易引發合同糾紛。

(三)成規模流轉困難,限制了土地流轉。由於我縣土地的自然環境、型別複雜,土地分散在不同區域,有的村、組農戶面積更零星分散,難以實施規模經營。同時,規模經營承包業主為了獲得穩定的生產週期,要求中長期流轉土地。而一些農戶由於擔心外出務工不穩定,考慮到能夠隨時回來恢復耕種承包土地,只考慮短期性、季節性流轉。因此,要把土地從分散的農戶手中

集中成片,沒有較好的利益導向或出臺新的政策措施,很難獲得所有承包戶的同意。 (四)機制不健全,影響了土地流轉。我縣目前尚缺乏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服務機構,基層幹部對土地流轉工作缺乏指導和管理,土地流轉的供求資訊不能及時有效溝通。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請人代耕或無償轉包,而想擴大經營規模的專業大戶,又難以找到有流轉土地意向的物件,即便找到了不是太分散就是面積小。總體來說,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還處在一個自發的、分散的、無序的小規模狀態。

(五)農村社會保障跟不上,遏制了土地流轉。儘管我縣農村的養老、醫療、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體系在不斷的完善、健全,但農民主要還是依靠土地來解決吃飯和依賴土地收入解決看病、上學、養老等問題,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來看待,對於流轉土地存在後顧之憂。

五、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宣傳積極引導,進一步提高農民的大局意識。要以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為重點,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宣傳媒體,將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和土地流轉典型事例與成果,採取聽、看、比的方法,向廣大農民進行多層面、多方位的宣傳和引導,著力提高農民群眾對土地流轉的思想認識,積極營造土地流轉的工作氛圍,讓更多的農民和基層幹部主動參與和配合土地流轉工作,廣泛形成大局意識、發展意識,全面推進土地流轉速度。

(二)建立健全鄉村土地流轉服務組織,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日常監管工作。縣設立土地經營權流轉辦公室,鄉鎮設立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村級建立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站。縣流轉辦做好土地經營權流轉操作規程的制訂,加強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等工作;鄉鎮、村按照各自職責,及時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資訊釋出、土地評估、法律政策諮詢、提供流轉合同文字、建立土地流轉檔案、調處合同糾紛等服務,實現依靠市場調節完善流轉機制,推動土地流轉的健康執行,提高土地流轉交易的成功率,降低流轉交易成本。

(三)進一步規範土地流轉行為。①規範土地流轉程式。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必須經農戶自願提出申請、自願簽訂書面流轉合同,村級稽核同意,鄉鎮登記備案並依法鑑定三個環節。②規範土地流轉合同。簽訂規範統一的流轉合作文字,保證每份土地(更多內容請訪問首頁)流轉合同條款清晰、手續完備、內容齊全、權責明確,同時對經營權流轉的土地狀況、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方式等也要約法三章。③規範土地流轉行為。遵循“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由農民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及流轉方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阻礙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建立激勵機制,實行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拓寬農村勞動力的就業門路,就地轉化農村勞動力。縣、鄉(鎮)政府對土地規模經營大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的支農資金、扶貧資金等要優先支付。充分發揮其他經營業主在資源整合、帶動農戶發展規模經

營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有能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探索農民土地入股等流轉方式,創立品牌,擴大規模,自主開發經營農業專案。

(五)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加強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子女教育、農民工保護等為主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積極探索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收益換社保+財政補助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障,解除農民的後顧之憂,使農民放心走出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條件。

(六)探索創新形式,力求農民利益最大化。

從土地流轉的成功實踐和經驗來看,當前應積極引導和著力推廣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經營的流轉形式,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產業化龍頭企業實現產業化經營的流轉形式,以及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自願聯合建立新的合作經濟組織實現規模化經營的流轉形式。

(七)建立試點,加強土地流轉的示範和引導。

由於我縣土地流轉目前還僅處於初始和起步階段,而且經驗不足,財力有限。加之現實中農民的小農思想、惜土觀念、趨同意識還都比較濃厚,因此必須通過樹立典型、示範帶動的辦法,在區域性實現突破,形成“典型拉著走,政府推著走”的局面。

第三篇:神木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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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研報告

作者:郭考平 白偉

來源:《新農村》2014年第13期

農村土地實行有序流轉,是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重要環節,是促進農業結構調整,提高土地產出的有效手段,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個現實課題和長遠目標,也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為了全面瞭解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現狀,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加快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規模經濟快速發展,農業局組成專門的調研組,深入鄉鎮村組進行了實地調研,現將我縣土地流轉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業基本情況

神木縣位於陝西省北部,晉、陝、蒙三省交界處,屬陝北黃土丘陵與內蒙古草原過渡地帶。全縣總面積7635平方公里,是陝西省面積最大的縣,縣轄15個鎮4個鄉629個行政村,總人口42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9.2萬人。全縣地貌以明長城為界,北部為風沙草灘區,佔全縣總面積的51%,地表為波狀起伏的風塵沙丘,沙丘間形成大小不等的灘地,該區土地平曠,地下水位高,水源充足,適宜發展機械化耕作的灌溉農業,也是發展畜牧業的理想場所;中部為丘陵溝壑區,佔全縣總面積的38%,該區樑峁縱橫,土層深厚,光照充足,適宜豆類、小雜糧、薯類生產;南部為黃河沿岸土石山區,佔全縣總面積的11%,該區山大溝深,石多土薄,是傳統的紅棗、雜豆產區,目前有紅棗面積20萬畝。全縣耕地面積110萬畝,常年農作物播種面積78萬畝,其中玉米18萬畝,薯類16萬畝,小雜糧36萬畝,初步形成了以玉米、優質小雜糧、薯類、紅棗、養殖五大主導產業的農業生產格局。近年來,按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的要求,縣財政對農業的投入力度不斷加大,奠定了良好的示範推進及農民直接受益的基礎,促進了規模種植戶的產業擴大化。隨著農業資金投入的多元化,特別是大量企業家資本向農村的轉移,客觀上加快了土地流轉速度。

二、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

神木是一個以煤炭工業為主的經濟強縣,快速發展的經濟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由於工農剪刀差大,種糧效益下滑,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下降,轉而從事第二、第三產業,農業收入佔家庭總收入的比重逐漸下降,農民已經不把土地作為唯一可依賴的物件。而隨著農業勞動力轉移程度的不斷提高,從事農業的有效勞動力則逐年下降,2014年全縣外出務工人員86107人,在家從事農業生產的多為中老年人,各村都出現了農民少種或不種糧田的現象。近年來,神木縣緊緊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的目標,切實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程序。各鄉鎮在土地流轉方面進行了不斷的探索和實踐,促進農村土地逐步向合作農業、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合理流轉。2014年全縣農業人口299963人,農戶100564戶,全縣耕地種植面積78萬畝,土地流轉面積60720畝,佔全縣土地面積的7.8%,參與流轉戶數11062戶,佔總戶數的11%,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數2212份,佔流轉戶數的2%。神木縣土地流

轉的主要方式是農戶之間相互協商,自然流轉,部分農民通過相互協商,將少種或不種的糧田無償或以少量補償給其他農民種植,實行土地的自然流轉。

神木縣的土地流轉呈現出以下新特點:(1)從有償流轉向無償流轉轉變。以前承包戶種田要交納一定的承包費,而現在種田大戶大多都是“免費”種植,種糧直補資金,由承包戶享受。(2)土地流轉從部分村向全鎮擴充套件,從部分鎮向全縣發散。各村由於農村勞動力大量外出務工經商,土地流轉步伐明顯加快。(3)農民相互間自然流轉。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大多為口頭協議,不申請,不登記,不報告,集體經濟組織也少加干預,缺少契約和約束。(4)土地流轉方式多樣化,有轉讓、轉包、委託代耕、租賃等多種方式。(5)土地流轉約定流轉期限短,絕大多數流轉時間為一年,影響土地流入戶或者承包戶對土地的投入。

三、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目前,神木縣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一下幾個方面:

1.區域結構複雜,耕地面積分散

北部土地平曠,水源充足,有利於土地的集中有效流轉,多種流轉形式並存,調換結合、轉租承包、化整為零、適度規模全面開展,目前土地流轉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但是中南部溝壑縱橫,地形複雜,糧田分散,面積小,交通不方便,實行規模集中的難度較大,難以實現有效的土地流轉,從而土地的資源優勢得不到充分發揮,更有農民對部分糧田棄耕的情況有所增加,。

2.思想認識有待提高,流轉進展不平衡

目前,大多數農民戀土情結較濃,加上各項農業補貼,土地收益得到提升,農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貴。即使外出務工、經商,也捨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從而限制和影響了土地流轉。不少農民小農經濟意識比較嚴重,小富即安,投資興業怕擔風險,務工經商怕丟地權,滿足於守土經營或交親戚耕種比較放心。部分農民怕土地流轉政策不穩定,不敢大膽投入。部分承包戶認為土地流轉期短的多,流轉期長的少,這種情況容易出現短期行為,不利於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3.組織化程度還須提高,流轉行為不夠規範

目前,相當一部分土地流轉還處在一個自發、分散、無序的小規模狀態,流轉週期較短,組織化程度低,管理水平不高,沒有建立長久、穩定、規範的流轉關係,隨意性和不穩定性較大。有的地方土地流轉資訊尚未暢通。不少鄉鎮在對外資訊釋出上,尚未統一。農戶自行流轉不夠規範,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轉中,農戶之間自發流轉仍佔較大比例,部分農戶流轉合同不規範或僅以口頭協議為主。

4.服務體系還不完善,社會保障機制薄弱

目前,土地流轉工作服務還不到位,有的鄉鎮雖然已成立了土地流轉的服務機構,但由於受交通、人員、經費等限制,不易及時有效地為農戶提供土地流轉的供求登記、資訊釋出、土地評估、法律政策諮詢、調解合同糾紛等服務,致使有資金有專案的業主找不到地,有地流轉的農戶找不到專案和資金,土地流轉平臺的作用還有待進一步發揮。農民把土地作為最後的社會保障,在當前農村其他社會保障功能十分薄弱的情況下,農民不敢在較長時間內放棄土地經營權,因此土地流轉年限基本上是一年一次的口頭協議,土地流轉情況不穩定,造成部分土地流入大戶不敢對流入的土地進行生產投入和長期規劃,不敢購買大型的農業機械設施,甚至個別流入戶實行掠奪式種植,造成土地肥力降低,農業基礎設施損毀。此類情況已經影響到農業生產的進一步發展。

四、實現土地有序流轉的對策建議

為進一步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構築新的農業生產格局,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新突破,讓土地流轉更加規範有序。提出以下幾項對策建議:

1.強化責任,做好農村土地承包工作

在農村土地流轉的程序中,強化鎮村幹部的責任作用。他們熟悉農戶家庭現狀、當地的產業特點、勞動力的流動狀況、農民的思想動態,做工作的針對性強。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是加快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基礎性工作,也是土地流轉的基本前提。要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以及中央和省市有關檔案精神,抓緊做好二輪承包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臺帳。同時,要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不改變每戶原有土地承包面積堅持依法、依規、就近、就親、有償、自願流轉的原則,加快土地流轉步伐,加速推進農業向規模化、現代化發展。

2.加強宣傳,消除農民的思想顧慮

一要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土地流轉法律法規,宣傳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的典型,使土地流轉的基本政策、原則、程式家喻戶曉,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政策環境。二要讓廣大農民充分認識到,土地不僅是就業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筆可以利用的資產,從而提高農民群眾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強力推進,創新土地流轉模式

根據全縣農業發展的實際,創新土地流轉模式,最大限度的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一要大戶示範帶動。大力培育種植、養殖大戶,依靠大戶的示範效應,促進農村土地流轉。二要農民合作社合力帶動。大力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民主原則對土地統一管理,提高農民對土地流轉的積極性。三要招商引資帶動。建議將土地流轉工作與招商引資工作有效對接,互為促動。要大力引進有實力的農業龍頭企業興辦特色農業、休閒農業、觀光農業。

4.完善機制,提高土地流轉服務水平

在繼續穩定和完善第二輪土地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建立土地流轉制度。由鄉鎮負責對合同進行審查、監督,實行制度化和規範化管理。建立農村承包土地流轉檔案和臺帳,實行大戶登記備案制度。設立土地流轉風險資金,鄉鎮一級要儘快建立土地流轉仲裁機構。二是健全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組織。在各級相關管理部門內部設立土地流轉管理機構,並賦予相應的管理職權。鄉鎮設立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村級建立土地經營權流轉託管服務站。積極引導農民朋友進行規模流轉,保護雙方利益。

第四篇:關於任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任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著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現代農業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程序的推進,任縣土地流轉呈現出明顯加快的勢頭。通過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兩個機構,建立鄉級土地流轉服務站,加強土地流轉服務工作,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土地流轉現狀

目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總量達8萬畝,佔全縣耕地面積47.7萬畝的17%,涉及農戶7500戶,佔全縣農業總戶數的10.8%。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呈現以下兩大特點:一是土地流轉形式多樣化。我縣農村土地流轉主要流轉形式有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截止2014年底,以轉包、出租形式流轉的土地面積1.7萬畝,約佔土地流轉面積的21%;以互換形式流轉的土地6.3萬畝,約佔土地流轉面積的79%;以轉讓和入股形式的流轉方式目前還很少。二是土地流轉向規模化發展。土地流轉已逐步由農戶間的分散零星,向流轉經營集約化、規模化方向發展。主要有以下幾種:大戶承包型。目前,全縣各類種植大戶不斷湧現,大戶承包土地100畝以上的有5家,承包50畝以上的有50多家。企業帶動型。採取“公司+基地+農戶”等方式,發展規模高效農業和生態旅遊休閒業。如金髮蔬菜公司帶動蔬菜種植面積2800畝,沃隆公司發展400多畝設施精品蔬菜,宜採農業觀光園專案建成佔地400畝綠色蔬菜生

產基地。合作經營型。成立專業合作社,對生產經營中部分環節提供統一服務。如任城鎮北甘寨村甘寨專業合作社,採取統一技術、品種、用肥、農藥、收購,現已發展社員126戶,規模經營土地500畝,探索出一條土地流轉新路子。

二、土地流轉中存在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一小部分農戶心裡沒底。一怕政策不穩,擔風險;二怕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戀土觀念根深蒂固;三怕流轉後得不到應有收益。

(二)土地流轉程式不規範。很多農戶間土地流轉,都是採用“口頭協議”的形式,私下進行土地流轉,即使簽了合同,也比較簡單,流轉雙方在責、權、利關係上沒有明確規定,也無違約責任,更沒有考慮到今後市場變化因素,由於合同不規範,給合同糾紛留下隱患。

(三)土地流轉政策不完善。我縣在相關政策上配套還不夠,在規模土地流轉過程中,涉及到臨時用地、調整規劃、招商服務等方面,缺少配套政策和專案資金支援。

(四)土地流轉經營主體不強。調查顯示,農村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經營仍以農戶間零散性的短期流轉為主,面積萬畝,佔流轉總面積的%;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參與土地流轉面積萬畝,佔%。主要原因是我縣農業產業化程度不高,龍頭企業帶動能力弱,制約了土地流轉經營主體發展;農業是弱勢產業,受自然和市場雙重影響,收益較低,導致企業或業主參與土地流轉規模經營農

業極為慎重。

三、土地流轉發展對策

(一)在土地流轉保障工作上求突破。要切實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領導。一是注重宣傳引導。利用新聞媒體等宣傳形式,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相關政策和法規的宣傳,使廣大基層幹部群眾深刻認識土地流轉的重要性,自覺運用政策和法規參與土地流轉。二是維護農戶利益。土地流轉必須讓農民得實惠,否則,農民不願意進行土地流轉。土地經營權交易定價應合理,租金原則上不能少於流轉前收益。要探索建立收益浮動機制,使農民的經濟利益有增進空間。三是防範流轉風險。為防止土地經營大戶或企業出現經營困難後,農民利益受損,承包方向受讓方交付一定數量的風險金,流轉雙方要在合同中約定受讓方在收穫一季農作物前交齊當年租金,同時協調保險機構搞好農業保險,力求流轉風險降到最低。

(二)在土地流轉經營規模上求突破。推進土地流轉的目的是要實現農業規模經營,提高農業效率,建設現代農業。一要大戶示範帶動。大力培育種植、養殖大戶,依靠大戶示範效應,促進農村土地流轉。二要合作社管理帶動。大力發展農村專合組織,實行民主原則對土地統一管理,提高農民對土地流轉的積極性。三要村企聯姻帶動。圍繞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加強招商引資力度,注重引進經濟實力強的大企業參與農業開發,促進土地流轉。四要發揮特色帶動。結合區位優勢引導農民積極發展生態農業、觀光農業,依據產業特色,引導農戶向龍頭企業、種養大戶有償流轉土地,壯大特

色產業規模。

(三)在土地流轉政策扶持上求突破。一是設立農村土地流轉扶持資金。縣財政每年安排資金,重點用於改善流轉土地規模經營的基礎設施,完善土地流轉資訊網路,鼓勵農民土地流轉和培育規模經營大戶;發揮永福莊鄉、固城鄉等農業開發優勢,規劃建立農業示範園區,對於土地流轉面積300畝以上的,由縣級立項並給予專案資金獎勵扶助。二是實行土地流轉專案資金優先政策。農村土地整理、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用機械補助等涉農專案,要儘可能與土地流轉經營相結合,優先安排專案資金。三是落實信貸支援和貸款貼息。各金融機構要探索試行土地經營權作為貸款抵押,支援具備條件的規模經營主體利用法律法規未禁止的其他方式開展融資。對規模經營主體用於添制和更新機耕裝置、擴大生產經營的貸款,財政給予適當比例貼息。

(四)在土地流轉規範管理上求突破。一是實行土地流轉登記制度。以鄉鎮、村為單位,建立農村土地流轉登記冊,對內摸清土地流轉底數,對外聯絡土地流轉業主。凡沒登記的流轉土地及其附著物不得進行擔保抵押和融資,不得再流轉第三方。二是規範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使用統一的土地流轉合同文字,對流轉合同立卷歸檔,永久儲存,實行規範化管理。三是建立三級土地流轉服務體系。縣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要抓好農村土地流轉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等日常工作;鄉鎮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申請、合同鑑定、流轉備

案、調解糾紛等管理服務;村一級要明確一名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員,及時掌握土地流轉動態資訊。

第五篇:關於我市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我市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研報告

市政協經濟委員會

8月中旬,市政協經濟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在副主席周玉生的帶領下,對我市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研,並赴全椒縣考察學習。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市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及特點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土地流轉工作,通過出臺政策,建立機制,培育典型和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專題宣傳月等一系列活動,有力推動了我市農村土地流轉規範健康發展。

截止2014年6月底,全市共流轉土地8.58萬畝,佔全市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的10%,其中近二年流轉的土地佔總數的80%以上。

調查表明: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土地轉包;二是土地出租;三是土地入股。除此以外,還有土地轉讓、土地互換等其它形式。

我市土地流轉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流轉形式多樣化。農村土地流轉的形式已由過去農戶之間的轉包為主,逐漸轉變為轉包、互換、出租、轉讓等多種形式並存,流轉形式多樣化趨勢明顯。在全市流轉的8.58萬畝土地中,轉包、出租、入股、轉讓、互換五種形式都有,其中轉包、出租和入股共8.17萬畝,佔95.2%,成為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二是流轉主體多元化。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土地流轉已不僅僅侷限於農戶之間,種養大戶、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已經全面參與,使農村土地流轉主體趨於多元化。據統計,目前流入種養大戶的土地有3.57萬畝,佔流轉面積的41.6%;

流入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有2.05萬畝,佔23.9%,流入到農業龍頭企業的有0.35萬畝,佔4.1%。三是流轉面積規模化。土地流轉由以前的分散零星流轉開始轉向規模集中連片流轉。據調查,全市湧現出以合作社、種植大戶、龍頭企業等為主體的100畝以上種養殖大戶179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接土地流轉的有17家,流轉面積2.05萬畝,仁和集鎮的蘆龍農事服務合作社、金集鎮的益民新型農業合作社流轉土地2500多畝,種植大戶承接流轉的有159人,面積3.57萬畝。承接流轉面積100畝以上的有6.5萬多畝,佔總流轉面積的76%,其中500畝以上流轉的達到33957畝,佔總流轉面積的40%左右。仁和集鎮的宣有林、冶山鎮的張獻國流轉土地超過5000畝。四是流轉程式規範化。通過完善制度、開展培訓、加強宣傳、搭建平臺等一系列措施,我市土地流轉程式進一步得到規範,基本做到土地流入流出有申請、村組有稽核、市鎮有備案。據統計,2014年全市共簽訂土地流轉合同3946份,合同面積達47260畝,佔2014年總流轉面積的83%,基本上採用了統一提供的規範性文字,土地經營權證、流轉合同都在鎮土地流轉中心備案存檔。五是流轉服務組織化。隨著市、鎮、村三級管理服務網路體系的建立,我市土地流轉已經開始由自發、口頭形式向規範化、組織化發展。目前,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書記劉榮祥同志為組長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領導組,掛牌成立了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中心。15個鎮(街道)都成立工作領導組、土地流轉中心和管理辦公室,各鎮行政服務大廳增設了服務視窗,各村(社群)都配備了土地流轉資訊員。據統計,三級農村土地流轉管理人員已經達到260多人。

二、土地流轉的主要成效及存在問題

1、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實行農村土地適度規模流轉後,促進了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增加了土地種植面積。仁和集鎮蘆龍農事合作服務社集中流轉土地近3000畝,通過小田改大田等措施對部分土地進行整治,增加了耕地面積近25%。

2、促進了農業規模經營。開展農村土地流轉,滿足了一部分有技術特長、有資金實力、有經營管理能力的專業大戶集約經營土地的願望,實現了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經營權向專業大戶、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集聚,擴大了規模經營面積,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農產品基地。大通鎮的項永祥戶原是跑運輸的,積累資金後,通過參與土地流轉,建成了我市新興的蔬菜規模生產基地。冶山鎮張獻國辦企業有了一定的積累,便棄工從農,今年租賃流轉後的土地5000多畝,除了進行水稻、玉米種植外,還引進了太空蓮藕、油桃等經濟作物,引領當地農民向高效特色農業方向發展。

3、增加了農民的直接收入。我市絕大多數土地流轉費在每畝500元左右,國家有關惠農補貼仍歸農民享有。因此農民把土地流出後,不但在農田方面收入有了一定的保障,而且可以安心地經工經商,或外出務工,或在本地企業就業。金集鎮益民新型農業專業合作社有700多戶農民入社成為社員,將2468畝承包地流轉給合作社,每畝每年可得到450斤稻穀,而且還可以參加合作社的保底分紅,部分農民平時也可以在合作社做工獲得一定的報酬。入社社員年均增加收入4000多元,土地流轉後的農民務工經商、外出打工戶均增加收入5000多元。

4、培育了新的經濟主體。以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有實力的種養大戶為主的經營主體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高漲,土地股份合作、農事

服務等合作社數量不斷增加,有力地推動了農村土地流轉。永豐鎮的華福昌戶,2014年從市良種場流轉土地504畝,與有關企業實行訂單生產,一年純收入達到30多萬元,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種植大戶。

5、加快了農村勞動力轉移。通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使很多農村勞動力從土地中解放出來,既維護了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又解除了農民離土離鄉的後顧之憂,使更多的人從事二、三產業或外出打工。據統計:全市2014年離土不離市的農業勞動力約12萬人,佔全市農業總勞動力的38%。

據調查,目前影響土地流轉的主要問題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傳統思想觀念的束縛。目前,大多數農民戀土情結較濃,加上各項農業補貼,土地收益得到提升,農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貴。即使外出務工、經商,也捨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從而限制和影響了土地流轉。

二是個別鎮村認識不到位。一些鎮村幹部對於通過土地流轉發展現代農業,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積極性、主動性不高。

三是流轉機制不夠完善。有的鎮流轉程式不規範,土地流轉雙方的管理約束機制、調解糾紛仲裁機制等不夠完善。

三、加快推進土地流轉的意見和建議

1、強化責任,充分調動鎮村幹部積極性和創造性。在農村土地流轉的程序中,鎮村幹部的作用發揮非常關鍵。他們熟悉農戶家庭現狀、當地的產業特點、勞動力的流動狀況、農民的思想動態,做工作的針對性強。因此,各鎮(街道)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把建立土地經營權流轉機制,促進土地經營權的有序

流轉作為深化農村改革,實施機制創新的重要內容來抓,列入黨委、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結合當地實際,制訂一些促進土地流轉的措施,落實鎮村幹部工作責任。建議市委、市政府考慮拿出指導性計劃,分解到各地並列入考核內容,對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

2、加強宣傳,消除農民的思想顧慮。一要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土地流轉法律法規,宣傳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的典型,使土地流轉的基本政策、原則、程式家喻戶曉,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政策環境。二要讓廣大農民充分認識到,土地不僅是就業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筆可以利用的資產,從而提高農民群眾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要提高基層幹部“以地生財”的意識,引導農民群眾提高組織化程度,增強運作土地的能力,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合理、健康、有序開展。

3、強力推進,大膽創新土地流轉模式。根據全市農業發展實際,大膽創新土地流轉模式,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及產出率。一要大戶示範帶動。大力培育種植、養殖大戶,依靠大戶的示範效應,促進農村土地流轉。二要合作社合力帶動。大力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民主原則對土地統一管理,提高農民對土地流轉的積極性。三要招商引資帶動。建議將土地流轉工作與招商引資工作有效對接,互為促動。要大力引進有實力的農業龍頭企業到我市興辦特色農業、休閒農業、觀光農業。四要科研單位帶動。通過實行優惠政策,鼓勵市內外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租賃農民土地,建設產業生產基地和科研基地。五要鼓勵有一定規模種植和養殖的大戶和合作社掛牌成立家庭農場和合作農場,為發展設施農業和高效農業創造條件,打好基礎。

4、完善機制,進一步提高土地流轉服務水平。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市、鎮、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網路,充分發揮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服務站和土地流轉資訊員的作用,明確專職人員,落實工作經費,做好土地流轉的資訊蒐集釋出、政策諮詢服務、流轉價格評估、合同審查備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二要加快建立土地流轉糾紛調處和仲裁機構,完善土地流轉交易制度、糾紛調解和仲裁製度等,以解決“我想轉包,誰要”和“我想承包,誰有”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使土地流轉進入有序的市場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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