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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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安全制度(多篇)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一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等主輔食品必須定點採購。

二、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各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採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採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並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採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採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衛生許可證》影印件。

2、採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採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並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採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採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二

一、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二、食堂的佈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製成的牆裙、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於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汙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裝置。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黴、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牆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四、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製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裝置。採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並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並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五、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六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及存放場所(櫥櫃)有明顯的標記。

七、食堂用餐場所應設定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八、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三

1、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環節從業人員責任。定期開展食品衛生自查,督辦解決存在問題,有相應的自查自糾整改措施,記錄齊全。

2、持有效的衛生許可證,並懸掛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證經營。

3、在餐廳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責任人姓名、職責、安全責任制度、食堂《餐飲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影印件、食品安全相關知識、食物操作流程規範、食品安全警示標語等。

4、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從業人員准入及崗位責任制度,並統一設計、製作,張貼在相對應的各功能用房內。

5、學校食堂的選址應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應距離糞坑、汙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汙染源 25m 以上,並應設定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汙染源的影響範圍之外,應符合規劃、環保和消防的有關要求。

6、學校食堂的場所設定、佈局、分隔、面積要符合:(1)食品處理區均應設定在室內,有專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調、消毒、保潔、備餐、原料庫、餐廳等基本功能用房,條件允許的應設定成專間,佈局應符合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並應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汙染。非食品處理區應設定後勤辦公室、廁所、更衣室、非食品庫房等。(2)食品處理區的面積應與就餐場所面積、供應的最大就餐人數相適應,一般供餐人數在100人以下的食品處理區面積不小於 30m2 ,100人以上每增加1 人增加 0.3 m2 ,其中切配、烹調場所佔食品處理區面積一半以上。

7、設定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宣傳欄,每月更新一次宣傳內容,宣傳資料齊全,存檔、記錄齊全。

8、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專幹,定期檢查食品安全並有記錄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規範化管理檔案資料。

9、每月組織開展一次食堂從業人員衛生安全知識學習,每學期進行一次測試,學習材料、學習記錄、試卷和考核積分表齊全。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四

一、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衛生知識培訓,進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素質。

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物件、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四、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計劃,包括經常性教育和有計劃組織培訓,

五、員工熟悉崗位衛生制度,經常抽查員工的衛生知識掌握情況,並作為考核、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五

1、必須做到:炊具不鏽鋼化,牆壁瓷磚化,燃料無煙化(或安裝有效的除塵裝置)。地面用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於清洗和排水。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垃圾容器化、袋裝化。不準食堂加工操作間最小使用面積小於8平方米。

2、必須做到:餐飲具有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裝置。最好採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飲具,若採用化學消毒的具備四個以上水池,並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裝置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淨、消毒,並儲存在餐炊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開存放,並有標記。不準製作冷葷、冷盤。

3、必須做到:各食堂的採購員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校外購買成品食品,要進行驗收。食品貯存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每天檢查,及時銷燬變質和超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處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4、必須做到:對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製加工大塊食品的中心的溫度不低於70℃,熟製品、原料、半成品分開隔離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準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

5、必須做到:配餐間每天進行空氣消毒,專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間工作人員不準擅自進入配餐間;加工葷素菜食的用具、容器專用,用前消毒,用後洗淨,每餐的各種主副食各取100克樣品加註標籤後留置於指定的冷藏裝置中儲存48小時以上備查驗。食堂剩餘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

不準在食品烹飪後至出售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6、必須做到:食堂炊管人員熟知食品衛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開學前,炊管人員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或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和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食堂炊管人員嚴格按照衛生“五四”制要求,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搞好個人衛生。

不準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上崗。

7、必須做到:各校、園成立食品安全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的檢查監督工作。要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張貼上牆,接受就餐者的監督。還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不準開辦未取得區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證》的食堂或餐飲經營攤點。

8、必須做到:通過櫥窗、板報、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加強對教師、學生的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

不準學生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須做到:對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不準非食堂從業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原料存放間,以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10、必須做到:嚴格執行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應立即向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區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不準瞞報、誤報、遲報已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按《食品衛生法》進行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由法律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六

一、學校食堂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開業;食堂採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採購單位,採購時要索證索票100%(“票”是指進貨憑證,“證”是指供貨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合格檢驗證),及相關的檢驗合格和化驗單;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飯堂食物留樣率100%。

二、學校小賣部

小賣部主要是銷售飲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的一個重點部位。學校要加強對小賣部承包者的資質審查和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小賣部依法經營,學校小賣部持證率100%(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並要建立食品進貨臺帳(臺帳到工商分局購買)制度。證照不齊全或者發現違法經營或超範圍經營的,要立即整頓,甚至停辦。

三、學校飲用水(包括自備水及二次供水設施)

保障飲水安全,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學校,要向供應商索證索票,建立定期的檢測制度,發現水質有問題的,要立即停止向師生供水。購買飲用水的學校要建立臺帳制度,向有資質的供應商購買飲用水,並且要100%索證索票。

四、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

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在發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後,要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七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範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並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醫務室或食堂,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四、根據病人的情況需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的,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八

為了保證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為我了守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法》和《飲食業衛生五四制》,採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對腐爛變質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購進,保管員不予驗收,廚師不;加工製作,服務員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食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四、熱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塵、防蠅、防汙染。

五、餐具、用具實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環境採用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的四定辦法,劃片分工,鈕負責,並做到:

1、食廳每天掃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圍環境10米內衛生清潔,無垃圾。

3、廚房操作間天天洗,內外保持光亮無煙塵,無蜘蛛網,無臭味。

4、水溝暢通,洗碗槽、洗菜池無雜物青苔。

5、定期用藥噴殺蒼蠅、滅鼠。

七、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必須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開餐前後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廢舊盒、袋饈食品出售,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吸菸,不面對他人或食品打噴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八、飲具衛生:每餐工作前要檢查飯桶、菜盆、碗碟、夾子等炊(用)具是否處理乾淨,用畢要洗刷乾淨,做到物歸原處。和麵機、菜櫃、餅櫃、冷藏機等無黴爛臭味。

九、魚、肉、菜加工必須做到:三鳥保證無毛、無臭味,魚腸肚除洗乾淨,菜先洗後切,保證無沙、無蟲、無爛黃葉、無雜物,加工好的魚肉菜放在臺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學院衛生部門及國家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食堂工作人員每學年初進行體檢一次,持健康合格證書上崗,平時發現有患傳染疾病的必須立即隔離治療。否則應予辭退。

十一為了更好地執行衛生管理條例,特作以下規定:

1、成立衛生檢查組,成員由中心正副主任、辦公室人員、餐廳經理及學生代表組成。

2、檢查組每月對各食堂進行衛生評比,做到平時檢查、週末抽查、月終評比相結合,每次檢查、抽查必須按各人的崗位責任及分片包乾打分。

3、評分辦法:採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標準,衛生管理條件共10條,每條佔10分,九十分以上者給予獎勵,不滿七十分者懲罰。

4、獎勵與處罰:獲集體獎者,獎200元,獲個人獎者,獎20元,集體被罰者,罰款200元,個人被罰者,罰款20元。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九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學校食品安全制度 篇十

制度是為了建立規範、有序的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機制,預防食品中毒等突發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和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狀況,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一、學校建立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學校食堂實行承包(託管)經營等形式的,應當選擇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並與其簽訂合同。如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要求的,學校應當予以更換。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採購、驗收人員。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儲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選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汙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儲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衛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汙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衛生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裝置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衛生室監督,每學期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記錄。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飲水機日常安全檢查由各室老師負責,發現問題必須即刻向總務部門彙報,教室中禁止使用飲水機加熱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