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礦區物資回收組管理及考核的有關規定
為盤活井下軌、管、線等物資,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投入,節約生產成本,經公司研究決定,成立XXX礦區物資回收組,人員由XXX間休停產假人員調入組成,定員9人。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1、物資回收組9人由XXX車間統一管理,具體由車間副主任XXX同志負責。
2、物資回收組人員統一按八崗標準計發工資,實行計件考核,任務定額如下:軌道每班144米,所有道釘、道夾板、道螺絲等要運出窿外,按指定地點堆放好;井下堆放好的鋼軌(以前拆除)搬運出窿口每天288米;架線(含雙線夾、瓷瓶):410中段在三天內完成,370中段兩天內完成(全部運出窿外堆放好);電纜(含元鐵)兩個中段在4天內全部拆除並運出窿外;焊接管每班30根,最後封好口,370和410中段PE管兩天內全部拆除並運出窿外;其它設施材料根據拆除地點一併帶出窿外,如整流器、變壓器、火工材料臨時存放箱、礦車等。
3、公司組收物資回收驗收組,由供銷部牽頭,會同生產部、車間等人員,每月對物資回收組運出窿外的物資進行驗收。
4、物資回收組人員工資計發:每月按公司驗收組驗收通過的拆除物資數量和核定的計件單價計發工資,加班工資、獎金、井下津貼、保健、安全獎等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5、物資回收組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按公司發放規定和標準執行,在樟東坑車間領取,手套每人每月增加一雙。
6、計時工班由車間報公司生產部審定,按公司和車間審定的計時工班計發計時工資。計時工班必須嚴格控制,如處理捲揚機和斜坡道安全隱患、清理採場底部和川脈巷道被石頭掩埋的鋼軌等,不能隨意計時。
7、其它要求按樟東坑車間有關規定執行。
8、計件單價表如下:
序號 | 回收物資名稱 | 單價 | 備註 |
1 | 鋼 軌 | 4.93元/米 | 新拆鋼軌 |
2 | 電 纜 | 4.58元/米 | |
3 | 架空線(410中段) | 2.96元/米 | 含運出14部礦車、2只雷管箱、4只負荷開關 |
4 | 架空線(370中段) | 1.97元/米 | |
5 | 2寸焊接管 | 3.95元/米 | |
6 | 3寸焊接管 | 3.95元/米 | |
7 | 1寸、3寸PE管等 | 2.41元/米 | |
8 | 運送鋼軌(以前拆好) | 2.47元/米 | 以前拆除放在窿內 鋼軌 |
9 | 掛電纜元鐵(Φ6mm) | 2.22元/米 |
生產科研部、供銷部、人力企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