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承諾書(新版)
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做社會滿意、家長滿意、學生滿意教師是每一個七小教師的應盡的責任,為此,我莊嚴承諾:
1、嚴格執行自治區教育廳頒佈的《中國小校歷》,保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課程計劃的實施,開足開齊開好課程。
2、嚴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不擠佔學生休息時間、體育鍛煉時間、在校活動時間。
3、精心設計作業,嚴格按要求控制作業量。
4、不從事有償家教和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課。
5、不違規購買使用教輔材料行為。
6、不組織學生參與商業性活動或為商業活動行為的團體和個人提供場所。
7、嚴格規範考試科目與次數,不按考試成績給學生分班、排名、排座次。
8、不向學生亂收費。
9、不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10、不參加由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11、不加由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閒等娛樂活動。
12、不讓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13、不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等。
14、不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
承諾人(簽字):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