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知曉《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負責人稽核工作的通知(試行)》,自願接受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稽核工作。
二、本人承諾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勤勉盡職,誠實守信,支援在本組織建立黨的基層組織並開展黨的工作。
三、本人承諾符合《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負責人稽核工作的通知(試行)》第三項第一點所列條件。
四、本人承諾無重大政治問題,無經濟問題,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參加非法組織。
五、如果當選(批准),本人承諾在職務範圍內依法按章行使權力,不越權,不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從事損害所在社會組織利益的活動,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登記管理機關和所在社會組織內部等方面的監督。
六、本人承諾所填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願意承擔由此帶來的責任。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