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合同【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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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開發合同【新版多篇】

合作開發合同 篇一

合作開發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專案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技術專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專案名稱

1.1 本合同的合作開發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專案的名稱)

1.2 技術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專案,這種發明創造的專案,可以是世界上的新專案,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專案,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專案。

2.4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 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專案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 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檔案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 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 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 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 研究開發本專案的主要任務;

(4) 研究開發本專案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 研究開發本專案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 研究開發本專案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 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 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 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投資

4.1 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裝置、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專案進行投資。

4.2 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專案中的投資比例。

4.3 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 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 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 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 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裝置、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 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 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 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摺價後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 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 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2) 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裝置、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 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 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 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摺價後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 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 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製;成套技術裝置的試製、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 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 雙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週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資料、資訊和其他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3 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8.1 甲乙雙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專案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 雙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等)

8.3 雙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等)

8.4 雙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等)

8.5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 甲乙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 甲乙雙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雙方共有。

9.2 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 合作開發一方宣告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9.4 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 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 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雙方共有。

9.7 合作開發雙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引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引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程序度、技術專案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資料)

10.2 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專案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引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雙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專案名稱、標準號及釋出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 一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引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 雙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後,交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引數為依據。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 雙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 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 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 雙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雙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雙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 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裝置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雙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裝置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 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 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 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並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 由於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 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 若雙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並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 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14.5 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製開始直至新產晶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 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 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 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效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稠業化、商業化特徵。

14.10 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效能,以提高產品效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 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 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 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報酬:是指本專案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 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 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 技術指標和引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

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資料。

14.20 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裝置、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專案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 篇二

合同編碼:

中介代理合作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為以下物業的非獨家租賃代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乙方確認本合同的訂立是乙方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並已詳知本合同所涉之法律關係。

第1條 委託事項

1.1 委託物業

1.1.1物業名稱: (以下簡稱“該物業”)

1.1.2物業位置:

1.2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該物業的非獨家租賃代理,在委託期內負責該物業的租賃代理工作。乙方為該物業的租賃代理之一。

1.3 委託期限

本委託的委託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中介代理服務期限之內,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到期前兩個月,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完成。合同未續簽的,視為本合同到期終止。

2、代理服務事項

1.2.1為物業招租進行重點客戶的宣傳和推介;

1.2.2帶領目標客戶現場視察;

1.2.3評估及建議適宜的商戶品牌、落位及租賃條件;

1.2.4持續性洽談及協助簽訂租賃意向書;

1.2.5確定租賃條件並協助簽訂租賃合同;

1.2.6協助催繳租賃保證金及合同修訂、談判;

1.2.7協助簽訂正式租賃合同;

1.2.8全力配合甲方的招商宣傳推廣工作;

1.2.9為該物業提供代理服務的其他工作。

3、中介代理權

1.3.1雙方確認,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代理期限內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中介代理服務工作,並在甲方與乙方引入的商戶成交時,按照本合同第6條的相關約定收取中介代理服務費。

1.3.2雙方確認,甲方對於租戶、租賃條件、租賃合同內容等相關事項享有最終決定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代甲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有法律約束效力的承諾。

第2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負責該物業的租賃代理範圍、租賃政策(包括但不限於物業各單元租賃價格、租賃期限、專案推廣政策)及租賃合同條款的確定。

2.3甲方應提供本專案租賃所需的有關資料並保證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2.4甲方負責稽核乙方提交之租賃執行方案,並有權根據市場動態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5甲方負責乙方的客戶確認登記工作。

2.6甲方應履行承擔租賃合同中業主的責任,與客戶進行談判,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收取客戶預留金、租賃保證金、租金等各種款項。

2.7甲方須按時與乙方結算招租佣金費用並準時支付。如發生拖欠,乙方在

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仍未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費用。

2.8 甲方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乙方或者乙方的員工在代理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9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客戶進行品牌把控、成交決策,乙方不得以甲方拒絕品牌為由,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之乙方服務責任。

第3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承諾並保證其具有租賃代理及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的合法資格和資質,且具有適格的合同主體資格,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以及資質證書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3.2乙方將充分運用自身的資訊資源,運用適當、有效的方法通過市場流通渠道,尋找、聯絡適合該物業的客戶,並將客戶情況如實向甲方報告,以甲方利益為前提,負責經過乙方推薦客戶的有關租賃工作的接洽、聯絡,直至甲方與客戶簽訂租賃合同。

3.3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招商管理工作和統一安排,並同意遵守甲方制定的租賃政策(包括但不限於物業各單元租賃價格、租賃期限、專案推廣政策)以及各項招商管理制度、規則、流程。以上內容作為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3.4 乙方或者乙方的。員工在代理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乙方同意由乙方自行承擔負擔,與甲方無關。

3.5乙方在租賃活動過程中,應根據專案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如實介紹專案情況,按照甲方提供的租賃資料,如實向客戶講解專案情況,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陳述和承諾,對乙方未經甲方授權而做出的越權承諾所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6乙方應如實按照甲方制定的租賃政策(包括但不限於物業各單元租賃價格、租賃期限、專案推廣政策)以及租賃資料向客戶釋出資訊以及講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給予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且不得向客戶索取回扣。

3.7乙方及其員工在代理工作中應當謹慎行事,未經甲方書面通知,不得對外自行做出任何承諾或保證。

3.8乙方應全力配合協助甲方或相關專業之顧問公司進行相關宣傳推廣工作並配合甲方業務需要出席現場會議。

3.9乙方在工作中不得采取有損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和形象的不正當行為。

3.10乙方同意每次推薦客戶時須與甲方進行延長保護期的確認。

3.11乙方無權使用甲方名義或者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具有約束力的合同及收取相關費用。

3.1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進行該物業的任何推廣、租賃代理活動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4條 客戶登記

4.1乙方確定目標租戶後,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目標租戶的資料、租賃條件等資訊,當中可包括洽談過程基本材料。

4.2乙方向甲方提供4.1條所述資訊、並帶租戶相關負責人到訪本物業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檢查以往登記記錄,在確認此客戶無重複登記的情況下(登記以先後順序為準),乙方出具書面的《客戶確認書》給甲方。

如出現客戶重複登記,甲方工作人員將於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並以客戶出具的“獨家委託書”為準確認代理身份。

4.3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客戶資訊,視為乙方客戶資源;乙方客戶資源的有效期為經甲方確認之日60 日內(保護期30日加30 日延長期)。在有效期內,該客戶繳納預留金的,該客戶視為乙方客戶資源,有效期屆滿,若該客戶尚未繳納預留金,視該客戶為非乙方客戶資源。除非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延長該期限的,則在此延長之有效期內該客戶仍視為乙方客戶資源。

第5條 租賃成交標準

5.1乙方推薦的客戶在經甲方確認後 60日內(保護期30日加 30日延長期),或者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的延長期限內,成功與甲方簽訂該物業的正式租賃合同,且該客戶已足額繳納租賃保證金及首月租金,即可認定為租賃成交。

5.2乙方推薦的客戶雖經客戶登記,但在客戶登記有效期限內或者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的延長期限內乙方未促成甲方與客戶簽訂租賃合同的,不能認定為租賃成交;

5.3若乙方推薦客戶最終未能租賃該物業,而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3個工作日向甲方返還已支付的佣金。逾期返還的,甲方有權按應返數額每日5‰加收違約金,同時有權直接抵扣其他應付乙方之佣金。

第6條 佣金支付標準及支付方式

6.1佣金標準

佣金金額為成交物業租賃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首月租金(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如免租期、裝修費、物業管理費、空調使用費、政府收費、及類似費用均不計算在內)(以下同)的0.5倍。

6.2佣金支付方式

甲方將佣金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如下:

開戶行: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6.3稅費 乙方在收取佣金時,應開具相應等額發票,甲方在收到客戶足額繳納的押金、首月租金、乙方出具給甲方的《佣金付款通知書》,並實現開發商佣金回款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佣金,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足額合格發票,對於因乙方收取佣金而產生的應繳稅費由乙方承擔。乙方遲延提供發票的,甲方付款時間依此順延。

6.4支付條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的條件按第五條租賃成交標準執行,即租賃成交。

第7條 違約責任

7.1乙方如某一筆交易有以下情況,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本合同約定該筆交易的佣金,同時甲方有權就損失向乙方追償,具體情況如下: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13項的規定。

2)客戶向甲方繳納預留金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拒絕與甲方簽訂租

合作開發合同 篇三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開發範圍

為進一步發展旅遊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發揮資源優勢,增加財稅,甲方提供所轄鄉內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區域)的山場、土地、河流、水庫與乙方合作進行綜合旅遊開發;

二、開發經營期限

旅遊合作開放經營年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遊開發投資規模

旅遊開發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三年內資金投入不少於_________萬元(包括:規劃費用、廣告投入、人員培訓、旅遊促銷等);

四、旅遊收入分配

1、從開業開始,前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佔_________%,村委會佔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佔_________%,村委會佔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後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佔_________%,村委會佔_________%);

2、景區門票收入之外的旅遊經營收入,甲方不參與利益分配,屬投資商所有;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負責向上級旅遊主管部門申報金川鄉旅遊開發專案有關事宜和相關手續;

2、保證乙方的經營性用地(停車場、遊步道、遊客中心、公廁等)、旅遊開發所需建設用地免費徵用木材甲方應負責支援乙方落實,除國家法律規定的規費外,鄉政府及村委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村民的青苗補償費由乙方按最優惠價格負責補償;

3、負責與村委會簽訂旅遊開發委託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4、負責景區公路的建設、維修,徽派民宅的維修保護;

5、負責旅遊區內的林政管理;

6、協助處理社會治安;

7、負責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村民關係;

8、負責動員村民配合旅遊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

9、協助乙方落實該景區旅遊規劃的具體執行;

10、保證景區內的“三通”問題,即路通、電通、水通;

乙方的義務:

1、負責景區開發的所有投入;

2、負責提供景區整體規劃,並報甲方及旅遊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3、有按期繳交甲方門票收入分成的義務;

4、有按開發專案和開發時間完成旅遊開發的義務;

5、負責建設景區內的旅遊步道;

6、有保護當地資源的義務;

7、有照章繳交稅費的義務;

8、有引導當地村民發展旅遊經濟的義務;

9、負責落實“四統一”標準即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營銷;

六、違約處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導致乙方無法開發、經營,除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資金費用外,另補償乙方所投資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乙方所有投資的全部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項:

1、甲方必須確保在開發範圍內,不准他人在景區公路沿線、遊步道和景點興建任何建築;

2、旅遊開發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不得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合作內容;

3、在景區內如甲方新增其他行業開發專案,不得影響旅遊景區的規劃與經營開發並徵得乙方同意方可執行;

4、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乙方續包,如乙方未能繼續承包,其投資經營的基礎設施(門樓、停車場、遊步道、)無償交給甲方,投資景區配套的服務設施, 乙方全權處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合作開發合同 篇四

甲方:XX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置業顧問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甲方擁有“XX”專案(下稱該專案)用地,乙方擁有資金上的優勢,為了促進XX市城市建設的發展,適應都市計畫的要求,合理開發利用土地,儘快實現土地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該專案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專案用地基本情況

1、專案名稱: “XX”

2、地籍號:

3、土地座落:XX市湖裡區

4、總用地面積:平方米

5、土地性質:出讓

6、該地塊目前所具備的檔案:

1) ;

2) ;

3) 。

第二條 專案總投資約人民幣 元。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對專案投入方式

1、甲方以地塊出資,乙方以現金出資,作為對該專案的合作條件。

2、甲方地塊作價 元,佔該專案總投資的 %;乙方出資 元,佔該專案總投資的 %。

3、投入方式

1)乙方根據雙方《專案合作框架合同》,已實際借給甲方20xx萬元人民幣整,現乙方以上述全部借款作為乙方對上述專案的投入;

2) 略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甲方權利義務:

1)辦理開發本專案手續;

2)同意將甲方在專案的經營管理權全權委託乙方代理,並出具正式的書面授權委託書;

3)提供印鑑使用的便利;

4)按照約定比例分取利潤。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2)協助甲方辦理政府部門審批手續;

3)按照約定比例分取利潤;

3、設立專案部,負責專案獨立運作與核算。專案部運作模式:

1) 專案部設專案經理一人,專案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專案經理由乙方指派或更換。

2) 專案經理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主任命副經理及成立具體經營部門、人事管理;專案經理簽署的。一切檔案皆需向協議雙方報備。

3) 甲方公章及財務章的管理:

4) 專案部的財務部會計由甲方指定,出納由乙方指定。

5) 專案部設立專案共管專用銀行帳戶, 。

6) 專案部發生的費用及承擔:

7) 專案部職責:

a、略

b、略

4、權益及風險:

1) 專案銷售收入應先行承擔專案設計、施工、監理等專案開發成本,承擔專案融資成本及其他因專案執行發生的諸如銷售費用、廣告宣傳費用、行政審批費等費用;

2) 雙方約定專案運作後續仍需要繼續投入的資金由雙方按股權比例繼續注資。如其中一方不能履行繼續注資的義務,則不能履行的一方將自身擁有的專案股權按未付應注資額大小按比例轉讓另一方,同時另一方應承擔相應注資。(轉讓比例具體計算方式為:轉讓比例=未付應注資額/5000萬)

3) 在“金色XX”專案完成最後的結算工作後,甲、乙雙方對餘款按使雙方出資比例予以分配。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一方較對方遲延出資或因任何一方原因致使延遲清償對外債務等情形的,則每逾期一日一方應按千分之一向對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並對專案因此而增加的損失(包括逾期利息、違約金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對方發出催款通知後,一方仍不履行付款義務的,則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二向對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之1所規定履行義務,則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並對專案因此而增加的損失(包括違約金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另一方發出催款通知後,一方仍不履行付款義務的,則每逾期一日應按 萬元向對方支房地產專案合作開發合同樣本提要:合理開發利用土地,儘快實現土地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期限超過 個月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約定如下:如系甲方違約,則甲方必須在乙方通知後15天內將乙方所投入資金一次性退還乙方,同時按乙方已支付金額的30%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系乙方違約,則甲方可在乙方通知後15天內將乙方所投入資金一次性退還乙方,同時乙方應按甲方應支付金額的 %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若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要求退出本專案的,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

5、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的,還應賠償不足的部分。

第六條

在該專案合作期間,如甲方有其它地塊需開發,在同等條件下選擇乙方作為合作物件。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依據法律規定解除;

2、依本合同約定解除;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

2、合同解除;

3、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違約責任條款的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須經各方簽字或蓋章,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 篇五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專案,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那麼大家知道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要如何寫呢?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於 市

路 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 合作專案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於 市 路 號,共計約____畝(以下簡稱為“專案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築物需拆除。

上述專案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 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專案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專案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專案暫定名稱為_____ 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築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覆檔案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專案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後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 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專案投資總額”)。

第二條 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專案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專案開發管理支援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後,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專案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援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援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援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並將合作專案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後,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專案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 專案公司

3-1、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專案的開發公司。甲方佔專案公司 %股權,乙方佔專案公司

%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後 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專案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及專案公司經營專案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專案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專案公司股權變更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專案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專案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專案公司名下,使專案公司取得合作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專案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專案公司承擔:

4-4-1、在 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專案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係,保證合作專案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專案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專案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專案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於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五條 乙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5-1、【b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將除甲方出資的土地之外的專案公司開發資金

萬元支付至專案公司名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乙方完成b階段目標任務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乙方承擔完成本階段乙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5-2、【d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取得合作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甲方完成c階段目標任務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指派乙方專業的房地產開發管理團隊到專案公司進行管理並實施本合作專案的各項與開發有關的工作;通過乙方自有資金或銀行信貸資金解決合作專案開發所需的必要資金。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由乙方根據雙方均認可的目標專案的開發實施計劃完成,需要雙方明確約定完成時間時,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會議紀要予以明確。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負責解決。

5-4、乙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乙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專案公司承擔:

5-4-1、在合作專案建設開發階段,乙方應保證其管理團隊的人員穩定團結、專業敬業,保證合作專案的正常開發。

5-4-2、負責解決合作專案建設過程中的所有技術問題,保證合作專案正常實施。

5-4-3、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必須以乙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5-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若以乙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於本合同雙方合作。

5-4-5、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乙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六條 專案公司的相關事項

6-1、專案公司股權變更完成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如下約定組建專案公司的高層管理團隊:

6-1-1、專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選擔任。

6-1-2、專案公司的財務總監由甲方指定人選擔任。

6-1-3、雙方各自有權更換其指派到專案公司擔任管理崗位的人選,但需在人選變更前10日內書面通知相對方。

6-2、專案公司的股權比例結構及章程

6-2-1、甲方以專案用地入股佔專案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權。

6-2-2、乙方以合作專案開發所需資金及房地產開發的專業管理團隊等入股佔專案公司百分之_____的股權。

6-2-3、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專案公司的經營收益。

6-2-4、專案公司在公司行政機關所登記備案的公司章程,應當作出與本合同雙方約定一致的安排;該章程無論因任何原因與本合同之約定發生衝突時,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均以本合同之約定為準。

6-3、專案公司的運營及管理

合作專案的所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材料裝置的供應的招標及開標均以專案公司名義對外舉辦,中標單位由專案公司確定。該專案的所有設計、施工、監理及材料供應合同均以專案公司名義簽訂並履行合同義務。

第七條 與合作專案有關的特別約定

合作專案的物業管理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專業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第八條 專案收益分配

甲乙雙方選擇如下第_ _種方式進行合作專案的收益分配:

8-1、按雙方各自在專案公司所佔的股權比例分配專案公司的經營收益;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保密

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獲取對方的機密資訊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釋出,否則合作方有權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甲方在a階段、b階段或c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專案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在b階段、d階段或e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專案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3、除10-1、10-2條款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之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相對方遭受損失時,違約方應按相對方遭受的損失額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全額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後遺留問題的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另一方行使了單方解除權而終止時,雙方應當結算乙方對該專案的投資總額,增加或扣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和賠償金額後,由甲方向乙方返還投資款項。

11-2、若因政府部門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現而導致本專案無法執行時,雙方另外協商合同終止事宜。

第十二條 其他

12-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2-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12-3、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2-4、雙方因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發生訴訟,由 人民法院管轄。

12-5、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6、因本合同履行的複雜性,甲乙雙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 律師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律師費 萬元/年,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12-7、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8、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閱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同的解釋之用。

12-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 篇六

合作開發合同與委託開發合同有以下區別:

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關係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平行的,即當事人都承擔類似的義務,又都有權請求和監督另一方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託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相對的,這與一般的雙務合同相同,即委託人的主要義務也就是研究開發人的主要權利;研究開發人的主要義務即委託人所享有的權利。

2、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的方式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共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具體表現為,合作各方可以共同進行全部的研究開發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分工,分別承擔不同階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

委託開發合同,則是一方進行物質投資和經費投入,另一方從事研究開發。

與此相聯絡,二者的合同主體也不同。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各方大多為專門從事研究開發工作的科研單位,而委託開發合同,則一般是科研單位與企業之間的合作。

3、合同當事人簽約目的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是一致的,通過研究開發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

委託開發合同,委託人提供投資供另一方研究開發,其目的是為獲得研究開發成果,用於其生產領域,獲取經濟效益;研究開發人從事研究開發工作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報酬。委託開發合同的成果所有權依合同的約定在當事人之間進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4、合同當事人分擔風險的原則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研究開發過程中出現的風險通常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委託開發合同,其開發風險則一般由委託人承擔,也可依合同約定由雙方分擔。

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篇七

13.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 若雙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合作開發合同 篇八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於 市

路 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 合作專案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於 市 路 號,共計約____畝(以下簡稱為“專案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築物需拆除。

上述專案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 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專案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專案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專案暫定名稱為_____ 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築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覆檔案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專案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後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 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專案投資總額”)。

第二條 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專案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專案開發管理支援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後,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專案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援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援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援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並將合作專案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後,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專案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 專案公司

3-1、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專案的開發公司。甲方佔專案公司 %股權,乙方佔專案公司

%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後 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專案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及專案公司經營專案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專案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專案公司股權變更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專案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專案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專案公司名下,使專案公司取得合作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專案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專案公司承擔:

4-4-1、在 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專案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係,保證合作專案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專案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專案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專案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於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五條 乙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5-1、【b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將除甲方出資的土地之外的專案公司開發資金

萬元支付至專案公司名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乙方完成b階段目標任務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乙方承擔完成本階段乙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5-2、【d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取得合作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甲方完成c階段目標任務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指派乙方專業的房地產開發管理團隊到專案公司進行管理並實施本合作專案的各項與開發有關的工作;通過乙方自有資金或銀行信貸資金解決合作專案開發所需的必要資金。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由乙方根據雙方均認可的目標專案的開發實施計劃完成,需要雙方明確約定完成時間時,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會議紀要予以明確。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負責解決。

5-4、乙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乙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專案公司承擔:

5-4-1、在合作專案建設開發階段,乙方應保證其管理團隊的人員穩定團結、專業敬業,保證合作專案的正常開發。

5-4-2、負責解決合作專案建設過程中的所有技術問題,保證合作專案正常實施。

5-4-3、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必須以乙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5-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若以乙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於本合同雙方合作。

5-4-5、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乙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六條 專案公司的相關事項

6-1、專案公司股權變更完成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如下約定組建專案公司的高層管理團隊:

6-1-1、專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選擔任。

6-1-2、專案公司的財務總監由甲方指定人選擔任。

6-1-3、雙方各自有權更換其指派到專案公司擔任管理崗位的人選,但需在人選變更前10日內書面通知相對方。

6-2、專案公司的股權比例結構及章程

6-2-1、甲方以專案用地入股佔專案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權。

6-2-2、乙方以合作專案開發所需資金及房地產開發的專業管理團隊等入股佔專案公司百分之_____的股權。

6-2-3、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專案公司的經營收益。

6-2-4、專案公司在公司行政機關所登記備案的公司章程,應當作出與本合同雙方約定一致的安排;該章程無論因任何原因與本合同之約定發生衝突時,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均以本合同之約定為準。

6-3、專案公司的運營及管理

合作專案的所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材料裝置的供應的招標及開標均以專案公司名義對外舉辦,中標單位由專案公司確定。該專案的所有設計、施工、監理及材料供應合同均以專案公司名義簽訂並履行合同義務。

第七條 與合作專案有關的特別約定

合作專案的物業管理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專業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第八條 專案收益分配

甲乙雙方選擇如下第_ _種方式進行合作專案的收益分配:

8-1、按雙方各自在專案公司所佔的股權比例分配專案公司的經營收益;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保密

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獲取對方的機密資訊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釋出,否則合作方有權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甲方在a階段、b階段或c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專案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在b階段、d階段或e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專案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3、除10-1、10-2條款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之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相對方遭受損失時,違約方應按相對方遭受的損失額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全額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後遺留問題的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另一方行使了單方解除權而終止時,雙方應當結算乙方對該專案的投資總額,增加或扣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和賠償金額後,由甲方向乙方返還投資款項。

11-2、若因政府部門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現而導致本專案無法執行時,雙方另外協商合同終止事宜。

第十二條 其他

12-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2-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12-3、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2-4、雙方因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發生訴訟,由 人民法院管轄。

12-5、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6、因本合同履行的複雜性,甲乙雙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 律師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律師費 萬元/年,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12-7、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8、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閱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同的解釋之用。

12-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