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社保業務合作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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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代理社保業務合作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代理業務轉讓協議書第二篇:業務代理協議書第三篇:合作代理協議書第四篇:招標代理合作協議書第五篇:銷售代理合作協議書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代理業務轉讓協議書

代理業務轉讓協議書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甲、乙雙方為妥善解決業務代理問題,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業務轉讓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對中國移動的打理業務全部轉讓給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協議直接向中國移動。

二、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並保證:

(1)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代理業務轉讓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代理業務是合法、有效的。

2、乙方承諾並保證:

(1)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代理業務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代理業務已經獲得其內部相關權力機構的授權或批准。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代理業務。

四、如本協議無效或被撤銷,則甲方仍繼續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履行義務。

五、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等責任,違約方須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賠償。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並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二篇:業務代理協議書

協 議 書

甲方(委託方):北京金鼎美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託方):(身份證號:)

一、甲方授權委託乙方負責尋求市場潛力大、附加值高的優秀專案的前期聯絡、洽談、推薦工作。

二、乙方應積極聯絡受資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與受資方商談,達成初步意向。

三、甲方不付給乙方工資,不報銷費用。

四、甲方按投資總額的1%,一次性稅後付給乙方佣金,佣金支付方式為現金。佣金支付時間為投資款到達受資方帳戶後三日內支付。

五、如果受託方所介紹的客戶在一年之內未經受託方允許或監督的情況下,自行與委託方建立投融資業務關係,則視為委託成功,受託方同樣享受佣金待遇,否則委託方按約定佣金雙倍金額向受託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冒用甲方的名義開展其它業務活動,或者從事有損甲方名譽和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追究乙方一切責任,且因此造成受資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北京金鼎美玉投資管理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二零一三年月日

第三篇:合作代理協議書

合作代理協議書

甲方:中國行動通訊市場行銷經理周 遠 波

乙方:中國行動電話卡銷售代理員________

為搞好中國行動電話卡銷售代理工作,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經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1. 甲方須乙方提供行動電話卡,並按人民幣四十八元(¥48.00元)的價格提供給乙方。

2. 甲方無償提供發票及相關資料給乙方,(相關資料不包括張貼的a4的資料,a4的資料只提供母本)。

3. 甲方應實時向乙方通知中國移動最新動態,確保乙方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4. 甲方為乙方提供相關的業務支援,如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按協議條款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 乙方必須按相關規定付清甲方貨款,(即乙方在甲方提取的同批次電話卡銷售到同批次的1/2,乙方要將銷售出去的貨款全額一次付給甲方,同批次後1/2的貨款在下一批次電話卡提取時付清)。

6. 乙方給每張電話卡定價時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電話卡的批發價格。

7. 乙方簽訂本協議時,須向甲方提供本人及擔保人的身份證及學生證影印件各一份。

8. 乙方未在每年3月、9月中旬向甲方提供最新個人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代理資格。

9. 失去代理資格的乙方必須與甲方處理好相關事宜,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10. 甲方每月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對工作突出者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11. 乙方完整保護好銷售發票,在交付貨款時一併將交予甲方查驗、存檔。

12. 乙方每月須完成五張行動電話卡德銷售任務。

13. 其他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

1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時起自動失效。

甲方:中國行動通訊市場行銷經理乙方:中國行動電話卡銷售代理員

簽名:簽名: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考核、銷售獎勵措施

1. 超額完成1張電話卡的銷售,每張返還人民幣1.00元; 2. 超額完成1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15.00元。 3. 超額完成2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25.00元。 4. 超額完成3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45.00元。 5. 超額完成4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55.00元。 6. 超額完成5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65.00元。 7. 超額完成6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75.00元。 8. 超額完成7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85.00元。 9. 超額完成8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95.00元。 10.超額完成9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105.00元。 11.超額完成10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115.00元。 12.超額完成15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155.00元。 13.超額完成200張電話卡的銷售,獎勵返還人民幣205.00元。

14.本考核、銷售獎勵(敬請期待好文網更好文章)措施每次只享受一個獎勵檔次,不重複享受,扣除享受相應獎勵檔次銷售量後,剩餘部分按每張返還人民幣1.00元計算。

第四篇:招標代理合作協議書

招標代理合作協議書

甲方(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 合作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憑藉甲方具有的招標代理資質,承攬招標代理專案。

二、 承包期限

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乙方在承包期限內若乙方能嚴格履行該協議,且經營狀況良好,則本協議承包期限到期時,乙方有意向繼續合作,在告知甲方同意後可以續簽合作協議書。

三、 承包區域範圍

業務承攬範圍僅限漳浦及下屬區縣內的招標代理業務。

四、 承攬業務報酬

1、合作專案所有招標收入,包括標書費、招標代理服務費(包括招標代理服務費、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費用)等,統一由甲方收取併入帳。並由甲方統一向客戶開具服務業專用發票。甲方應按所承接招標代理業務薪酬總額的向乙方支付承接業務報酬,稅費由乙方承擔。

2、報酬支付時間:甲方專案收費到賬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應得款項(乙方憑相關票據予以報銷領取)。

五、 甲方責任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乙方承攬專案招標代理過程中的各個環節予以全面監督、指導和控制。

2、按照國家和當地監管部門的要求,對專案招標過程相關檔案進行簽署和蓋章。

3、為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開展,甲方自行組成專案組,統一以甲方名義對外開展工作。

4、甲方負責承擔標書和圖紙印製費、評標費、各項會議會務費及差旅費等。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利用自身資源,憑藉甲方具有的各項招標代理資質,與建設單位承攬招標代理專案,配合簽訂專案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2、乙方負責協調與建設單位和當地招標投標管理部門的關係,辦理相關手續,及時處理和解決專案招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合法地在當地承攬業務。

3、乙方應嚴格遵守當地制定的招標業務操作規範。

4、乙方負責協助處理和解決其承攬專案招標過程中出現的投訴。

5、乙方負責承擔其承攬專案開發費用、公關費、業務招待費等。

6、乙方負責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包括招標代理服務費、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的費用)到甲方指定帳戶。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專案招標代理工作結束並雙方分成結算完畢時終止。

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3、其他未盡事宜,將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 方:廈門住總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乙 方:

籤 字:籤 字:

年月日年

日月

第五篇:銷售代理合作協議書

全程策劃及銷售代理合作協議書

委託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內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投資開發的“”專案(以下簡稱該物業)進行進行全程策劃,專案推廣、市場運作、樓盤銷售代理等工作。

專案概況:

本專案位於/,專案名稱為“/”,本專案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乙方可銷售面積約/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平方米,商業部分/平方米(最終建築面積以政府有關部門的測量面積為準)。

二、合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該物業的全程策劃、專案推廣、銷售代理。

三、合作期限

四、服務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約定該物業銷售代理服務取費標準為:

1、 甲乙雙方約定策劃及專案推廣費共計。

2、乙方銷售價格在雙方約定的代理價格範圍內,甲方支付乙方該物業已實際回款總銷售額的 /的銷售代理費用。

3、 溢價部分:乙方銷售價格超過雙方約定的代理價格,超出部分以甲方為%,乙方為 的比例進行分成。

五、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具備開發建設該物業的合法手續,為該物業合法所有者;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政府批文,物業狀況、物業質量標準、交樓標準、交樓時間、設計說明、裝飾安裝標準等檔案,承諾上述檔案真實、準確、有效;

3、甲方提供售樓處,並承擔售樓處建設裝修費用,同時提供售樓處必備的辦公設施(包括電話、電腦、影印機、空調、辦公傢俱等);提供售樓所需五證、銷售合同書(合同原件由甲方專人保管,乙方保留影印件)、認購書等相關批文、檔案;

4、甲方提供樣板間,並承擔樣板間裝修、室內傢俱飾品等相關費用;

5、甲方負責辦理廣告審批手續,甲方負責與當地的工商、房管、城管、銀行等部門協調關係,並負責銷售合同備案手續;

6、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內,所有與該物業有關的廣告發布費用(包括固定媒體以及變動媒體)均由甲方承擔;

7、負責按照施工合同及所提供的工程進度表施工,並承諾如期交工;

8、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再與第三方發生與本合同相沖突的合同關係;

9、經甲、乙雙方議定的策劃方案、工作計劃,甲方應在變動之前聽取乙方意見,並且甲方在經營決策有臨時變動時,應為乙方預留必須的工作時間;

10、甲方負責委派人員常駐銷售現場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收取房款;

11、甲方全力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為乙方及乙方聯絡之客戶提供察看專案現場的條件,協助乙方銷售人員與客戶簽署合同,並負責為客戶辦理物業成交過戶手續,不得向客戶提供虛假承諾;

12、甲方對本專案策劃銷售方案享有獨家使用權,乙方獨家享有的署名權;

13、在合同期間內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關專案檔案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給予答覆,如不能按時答覆,工作進度則按相應時間順延;

14、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及溢價分成。

六、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完成該物業代理銷售服務,包括廣告策劃設計、形象整合、廣告宣傳、公關活動、營銷推廣方案的制定,按照雙方協議的價格和商定的銷售進度完成樓盤銷售;

2、乙方根據該物業不同的銷售階段,制定相應的策劃方案和創意,並報甲方一份,以保障專案合理的銷售進度;

3、乙方負責策劃人員、市場調研人員、廣告平面製作人員、媒介文案人員、售樓人員的工資支付及銷售提成等費用;

4、負責客戶的聯絡接待及提供諮詢,負責銷售隊伍的選拔、培訓、考核及其他組織管理工作;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及時做好客戶及市場反饋資訊的收集、彙總、整理、研究、分析總結工作並找出對策;

6、乙方保證對客戶不做出超越該物業實際情況(規劃設計檔案,銷售合同,施工合同等)的承諾,不得誇大,隱瞞事實,做虛假宣傳或做甲方未授權的承諾;

7、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而接觸得知的甲方內部商業祕密,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告知;

七、其它約定

1、工程進度:甲方應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進度表組織施工,並按時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因施工進度滯後,銷售進度按同樣的時間順延;

2、法律糾紛:如果甲方因該物業與外界發生法律糾紛,導致銀行按揭不能進行或不能正常銷售,銷售進度應按同樣的時間順延;

3、售樓部及樣板間:甲方承諾於日之前將裝修裝飾完整的售樓部及樣板間交付乙方使用;否則,售樓部及樣板間不能及時到位而影響銷售工作的正常開展,銷售進度按同樣時間順延;

4、因甲方預售證等銷售所需的五證不齊全而影響到銷售工作的正常開展,銷售進度按同樣的時間順延;

八、銷售週期

1、乙方總的銷售週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後90%以上,甲方視為乙方履行了本協議;

2、乙方負責完成尾房銷售;

3、如因甲方或國家政策原因影響銷售價格或銷售進度,雙方另行商議;

九、付款方式

銷售代理佣金的支付方式:

1、 甲方於簽定合同5日內支付策劃推廣費共計。

2、甲方按實際銷售回款額的給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佣金。每月號前據實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佣金。

3、溢價收費標準:

專案最終實現均價為元/平方米,溢價部分%為乙方利潤。

4、 甲方延期支付代理費用,乙方有權利將工作時間順延。

十、乙方服務內容

1、 合作內容

(1) 營銷策劃

(2) 整合推廣

2、 合作目標

(1) 為本專案開發及推廣提供資深策劃服務

(2) 在戰略實施推廣中顯示企業實力

(3) 通過推廣及銷售實現本專案利潤最大化

(4) 通過系統化的推廣,樹立本專案鮮明市場形象

3、 具體內容:專案的市場分析

(1) 本專案可承載客戶群研究及分析

a) 客戶群來源分析

b) 客戶群消費觀念分析

c) 經濟承受能力分析

(2) 專案綜合定位研究

a) 本專案地塊價值研究

b) 本專案產品核心形象定位及核心價值研究

c) 本專案核心價值及設計規劃初步研究

產品佈置研究建議

產品型別研究建議

戶型面積配比研究建議

立面風格研究建議

綠化風格研究建議

其它相關產品細節研究建議

(3) 市場戰略策劃

專案推廣主題、通道、銷售策略及產品設計立意

(4) 營銷戰術規劃

a) 推廣主題研究及選擇

b) 銷售的節奏、策略及附加促銷手段的規劃

c) 銷售佈局安排

d) 賣場動線組織設計

e) 賣點動態組合及動態提升

f) 推廣節點細節提示設計

g) 價格體系建議

h) 認購、開盤、強銷及尾盤推廣策略

(5) 市場媒體資源整合(根據專案需要)

a) 模型公司

b) 裝飾公司

c) 電視硬廣告片攝製及後期製作

d) 其他專案考察學習

(6) 銷售準備工作計劃

a) 檔案、合同、票證、禮品、用品等費用預算

b) 銷售培訓:樓盤背景、本專案優勢、對手比較等專案策劃方面的系統培訓

(7) 廣告宣傳策略及計劃

a) 廣告推廣策略與計劃

b) 廣告宣傳推廣費用預算

(8) 專案vi包裝

a) 專案logo設計

b) 專案視覺形象表現系統設計

c) 體系基礎部分:標準色及輔助色、標準字型等

d) 體系應用部分:形象牆、旗幟、名片、信封、手提袋、戶外導向牌、接待臺、

相關人員服裝、胸卡、來賓接待卡等

e) 主樓書平面設計

f) dm平面設計

(9) 營銷、促銷核心包裝及廣告設計

a) 工地及現場環境包裝體系

b) 系列宣傳印刷品、表單設計

c) 銷售處及樣板間系列展板設計

d) 路牌、車身、燈箱、路旗設計

e) 開盤及銷售過程中的報紙廣告設計

(10) 銷售現場包裝策劃

a) 銷售中心包裝及動線設計

b) 銷售現場裝修風格、現場氛圍營造

c) 看樓及現場展示通道

(11) 樣板房及樣板區包裝計劃與建議

十一、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

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根本違約,應承擔相應責任。凡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石家莊市橋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如水災、火災、地震、國家政策、人為等不可抗拒因素)

造成任何一方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不視為違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附則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內容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

效力;

2、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若本合同所規定的內容甲、乙雙方均已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

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字:

簽約日期:乙方:(蓋章)河北順凱達房地產全程策劃有限公司簽字: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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