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材料(建材)供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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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築材料(建材)供貨合同

建築材料(建材)供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有限公司供貨一事,自願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供給乙方鋼材一批,約××噸,鋼材確保質量,產地不限。

單價按現行市場價:

一級鋼 單價 元 噸

二級鋼 單價 元 噸

三級鋼 單價 元 噸

按上列單價結算付清貨款。

第二條 甲方供給乙方水泥一批,約××噸,水泥產地××××。甲方確保此批水泥質量,並提供廠方化驗報告,水泥單價現價按××元 噸結算付清貨款。

第三條 我公司所供物資(鋼材,水泥)價格隨行就市。

第四條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鋼材入場後,乙方必須先檢驗合格後,方能加工使用,否則,乙方提出的一切質量問題及其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乙方檢驗後,鋼材不合格,乙方必須通知甲方到乙方現場,雙方共同取樣檢驗,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鋼材,甲方負責退貨,並負責工地來回運費)。

第五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材料進貨單供貨給乙方(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須把提貨計劃××天前通知給甲方,甲方組織車輛供貨,直髮或庫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資(鋼材,水泥)短運費一律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在生產廠家正常的情況下,甲方保質,保量急時供貨給乙方,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和付款方式結算付清甲方所供貨貨物的貨。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貨,且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合同所列貨物總貨款的××元 天的違約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貨款為止。

第七條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貨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貨,若經甲方發現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貨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貨款,並視乙方行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元) 次。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九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商貿有限公司供貨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一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第二篇:建築材料(建材)供貨合同

建築材料(建材)供貨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建材供銷一事,自願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供給甲方建材一批,質量規格如下: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第二條 甲方在建材入場後,必須先檢驗合格後,方能加工使用,否則,甲方提出的一切質量問題及其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材料進貨單供貨給甲方(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須把提貨計劃天前通知給乙方,乙方組織車輛供貨,直髮或庫提。

第四條 乙方保質、保量及時供貨給甲方,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和付款方式結算方式結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違法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第六條 合同終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本合同或延遲執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或延遲執行的證明。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後生效。各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其他用於執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建築材料供貨合同

建築材料供貨合同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應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向甲方供應建築材料一事,自願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一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的工程專案概況

施工內容:日起至因工程需要延長,雙方應在本合同屆滿前日內,續簽合同。

第二條 乙方供應的建材範圍及價格

1、建築沙每立方單價50元。

2、石子每立方單價65元。

3、機磚每個單價0.3元。

4、空心磚每個單價0.56元。

以上建材的價格為綜合價格,即上述價格已包括甲方採購建材在生產、銷售、運輸、裝卸等過程所發生的全部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生產成本、銷售費用、運輸費、裝卸費、人工費、保險費、稅金及其他費用。

第三條 採購及簽證

1、 乙方應按甲方《建材採購單》通知的時間和送貨地點及時間向甲方交付其所採購的建材;甲方向乙方通知供貨時,應給乙方預留足夠的備貨、運輸及裝卸時間。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供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4小時,逾期視為乙方違約。

2、 乙方將甲方所採購的建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後,應由甲方指定人員進行計量驗收,計量驗收無誤後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建材收貨單》,該單據作為甲乙雙方結算貨款的憑據。

第四條 建材的驗收及計算標準

1、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應將甲乙雙方商定的供貨樣品送交甲方封樣儲存,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以以上供貨樣品作為每次供貨的驗收依據;乙方所供建材與封樣樣品不符時,甲方有權拒收該批次的供貨。

甲方拒收乙方所供貨物時視為乙方未履行供貨義務,因乙方更換貨物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生產、銷售、運輸、裝卸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 乙方送貨至甲方後,由甲方指定人員進行計量核准;乙方對甲方的計量結果有異議時,應當現場提出,甲方出具該批次所供貨物的《建材收貨單》後改不更改。

第五條 貨款支付

1、 甲方以工程開工日為起算日,每月向乙方支付一次工程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時,應由乙方本人向甲方出具《工程款結算收款單》。

2、 乙方指定的付款銀行賬戶資訊為: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結算的所有款額均應支付至以上銀行賬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交貨時,每逾期小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甲方採購貨款總額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乙方逾期3日仍未交付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貨款時,每逾期一日,甲方需按應付貨款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與甲方訂立本合同後,乙方有義務自行協調甲方工程專案所在地的四鄰關係、周邊關係、村民關係。自行排除一切第三方的阻撓或干擾;若乙方無法履行以上承諾而導致甲方無法正常施工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向乙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經濟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犯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檔案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附表系雙方確認供貨明細及結算的格式檔案,雙方應按附表檔案履行相關合同義務。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簽約時間簽約地點:

第四篇:建築材料供貨協議書

建築材料供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決定由乙方供給建築材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數量及價款

甲方在建設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給的建築材料,供貨量初步商定,鋼材噸,折款為萬元,如果由於其他原因致使供貨量不足量,按照實際的供應材料款額計算。

二、貨物質量

1、乙方供給甲方的建築材料,材料質量需按建築材料質量標準執行,以現場所進的材料進行檢驗,並附有原產品檢測報告及合格證,抽驗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拒絕使用。

2、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對所供應建材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三、交貨方式

1、乙方對其供應的建材應由汽車運輸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點,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當及時供貨以保障甲方的正常施工,如有交貨延誤,應承當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3、甲方驗收貨物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料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可直接供應甲方下屬的各專案部。

四、貨款支付

1、貨款支付方式為人民幣 結算。

2、自甲方接到貨物並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乙方根據當月實際供料的數量,憑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單開出發票,甲方在六個月內將貨款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乙方對於其提供貨物的質量、數量以及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等必須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向甲方支付貨物總價款的1%的違約金。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建築材料供貨合同書

建築材料供貨合同書

甲方(需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規格(毫米)及型號: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第三條驗收方法: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不符本合同規定或不按甲方要求驗收、計量、簽單時甲方要求乙方退換貨,並承擔退換貨的費用。如甲方不要求,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價值的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罰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2.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時,除乙方得將交貨

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3.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____%的罰金。

4.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____%付給乙方延期罰金,乙方不按約定的質量要求的除外。

5.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甲方定價部門批准後方能變更。在定價主管部門批准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甲方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部門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2項處理:

(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共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一 份。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負責人:電 話:____________電 話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年_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