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須簽訂由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具體是怎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畢業就業協議書,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畢業就業協議書1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月日
畢業就業協議書2
甲方(學校):
乙方(單位):
丙方(學生):
為了適應畢業生就業市場健康發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針對畢業班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及崗前培訓等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滿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學習和實習培訓工作。
2、為保證教學質量和丙方實習培訓、設計任務的完成,由學校教務處(技能鑑定辦)、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畢業實習、設計、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的計劃、安排和要求。
3、負責與乙方協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種考核及補考等工作。
4、不定期與乙方和丙方聯絡,瞭解丙方的學習、生活、工作等情況。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
2、向丙方提供畢業實習、設計、技能培訓及鑑定的學習條件,負責對丙方的畢業實習、設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考核,並出具考核材料及成績。
3、負責向需回學校參加考試、技能鑑定的丙方提供條件。
4、負責丙方的管理、教育。
不定期與甲方聯絡,通報丙方在乙方的表現情況。5、負責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並對丙方人身安全負責。
6、負責對丙方嚴格要求和考勤,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提前中止丙方實習及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
丙方的權利、義務
1、持乙方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在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學習和實習培訓期間,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分配和管理。
3、及時與甲方保持聯絡,按甲方要求認真完成全部教學計劃內容,經甲方和乙方考核達到優良後,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和技能鑑定證書。
4、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出勤,不能擅自離開乙方。
5、已正式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毀約。
本協議如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有相悖之處,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為準。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要經三方協商來解決,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處理。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畢業就業協議書3
甲方:乙方:
企業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專案;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企業工作不少於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叄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畢業就業協議書4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企業:________________
培養企業: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企業)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企業;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企業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企業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企業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企業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企業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企業、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企業用人企業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企業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企業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企業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不超過2000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用人企業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企業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畢業就業協議書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年,工作地點為,工作崗位為。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群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年月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