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酒店合同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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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酒店合同多篇

租賃酒店合同篇1

甲方:大眾國際酒店 簽訂地點:大眾國際酒店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使用會議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用地點

甲方為乙方提供位於大眾國際酒店三樓大廳, 給乙方作為會議室。

二、使用期限

共 個月

三、使用費用:每天按照 貳 仟元整(¥ 20xx元人民幣)。前個整月甲方按照月(30天)租收費方式收費 (每月肆萬元人民幣)。 個月後按照乙方連續性實際使用天數(每天按照20xx人民幣計算),國家法定假日當天如果乙方未使用場地不算費用,如果甲方要求停止乙方活動的天數不算當天租金。

四、使用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須在使用會場前兩天一次性先付清第一個月的使用費用40000萬人民幣,以後每月使用前交付本月使用費用。

2、前 個月如因乙方原因未使用使用甲方場地,甲方始終按照一個月(30天)場租用費用收取,不退任何場租費。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保證會議室內財物的安全,注意防火、防盜,會議期間不影響甲方的酒店正常運營。

2、保持會議中安靜,嚴禁在會議室內及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嬉戲打鬧。

3、保持使用場地的清潔衛生,嚴禁在會議室範圍內亂吐痰、亂扔垃圾,未經甲方同意不能在使用場地內搭設棚架,每天結束動活後將會場恢復到甲方基本原來樣子。

4、不得損壞使用場地的牆體、地面、鑲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5、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0000元整,該款在乙方完全按約履行,本協議期限屆滿後由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

6、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會議室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第三人交換使用。

7、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會議/活動方案、場地佈置方案、營業執照和工商許可證;任何申報手續由乙方自理。

8、保持會議室的空氣清新,嚴禁在會議室內或其它非吸菸區吸菸。

9、請於使用前如實提供會議內容,不得在會議室內進行非法違紀活動,如經發現即停止服務並做報警處理。

10、乙方每天會議時間應控制在上午07:00——9:30之間。如果甲方有重大接待要使用場地乙方應該積極配合甲方提前結束會議,如果有特別重大接待在甲方提前通知情況乙方要停止活動。

11、乙方如需更改使用地點,必須提前兩天書面通知甲方銷售部,等待回覆,如無其他會議衝突方可調換。

六、甲方責任

1、甲方在雙方議定的租用期限內向乙方提供場地,並提供照明等使用必備條件。

2、甲方負責會議結束後會場衛生清潔,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服務,甲方視具體情況盡力予以協助,並另行收取相關費用。

3、乙方放置在甲方管轄範圍內的物品,甲方不承擔保管責任,如發生物品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責任。

4、乙方在沒有違反此合同條律的情況下,甲方不很以其他任何理由終止乙方的正常活動。

七、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

1、如乙方從事違法行為,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0000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合同終止。

2、乙方發生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如果發生不可以抗拒的突發事件如: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本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按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結算租用費用。

4、乙方活動期間不能影響甲方他部門正常營業和引起其他消費客人的投訴。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 主張權利方訴請人民法院裁判的方式解決。

九、雙方應嚴格執行協議,如有異議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書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租賃酒店合同篇2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汙、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裝置。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鑑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宣告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裝置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裝置供應商聯絡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裝置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絡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裝置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裝置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裝置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裝置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並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裝置、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汙、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裝置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裝置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影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影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裝置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並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檔案。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傳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傳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檔案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租賃酒店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汙、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裝置。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鑑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宣告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裝置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裝置供應商聯絡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裝置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絡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裝置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裝置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裝置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裝置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並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裝置、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汙、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裝置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裝置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影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影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裝置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並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檔案。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傳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傳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檔案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租賃酒店合同篇4

酒店租賃合作協議書

甲方(出租方):

聯絡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聯絡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擁有位於 經營使用權,甲方將該物業中規劃作為酒店功能的部分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酒店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作協議,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概況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甲方將位於******物業。出租房屋土地證編號******** ,土地用途為****。該物業中規劃為酒店功能的部分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該房產部分,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物業概況詳見附件)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合法出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係;甲方向乙方保證本合同生效前出租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擔保和其他有礙物業使用的權利瑕疵。

2、配套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乙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總介面)、燃氣(總介面)、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汙總出口)等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裝置。

第二條 期限約定

1、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年,即自本協議項下物業交付乙方後滿8個月之日起算,順延**個自然年度止。租金自租賃期限起算日起開始計收。

2、物業交付、進場裝修、正式營業日期

甲方在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8個月內,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甲方承諾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積極督促辦理立項、報規和施工許可相關手續,自簽訂協議之日起,30個月內將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2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影印件給乙

方備案。

乙方在得到甲方許可情況下,可先接受部分所租賃物業,以便於及時組織施工人員進場裝修,保證在全部接受物業之日起8個月內裝修完工,並正式營業。如提前營業,租金照常按交付日順延8個月起算。如逾期不進場施工和不能正式營業,每逾期一天乙方應補償甲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2個月的屬乙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實際房屋建築面積計算,租賃期前三年租金單價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租金包括:物業管理費、裝置維護費、資訊配套費。

從租金起算日起第三年後,在租金單價在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基礎上每兩年遞增*%

乙方按每半年一個計租期一次性支付六個月租金給甲方,支付日期為每半年計租期的前一個月月首15日以內。

第四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協議在協議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在甲方取得施工許可證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在乙方正式營業6個月後,甲方在7日內返還保證金**萬元。保證金不計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剩餘保證金。

如遇乙方不按規定時間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提取保證金衝抵租金,不足部分乙方仍需支付。如乙方逾期兩週未交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剩餘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租賃用途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物業概況見附件),規劃酒店功能部分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

乙方承諾建設、裝修、經營並定位為商務酒店型別。

乙方保證不得利用承租物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信譽及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如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需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在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有償解除協議。

第六條 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裝置包括:主體建築外裝修(不含門窗)、牆地面水泥砂漿、水電總介面、天然氣總介面、下水總排口,一次消防設施,到各樓層,以及2部客梯、2部貨梯。

甲方提供20個負一樓免費停車位供乙方使用,乙方使用超過20個(不含20)停車位的,收費標準按甲方收費標準的50計收。

乙方自行負責負責安裝中央空調系統、二次消防設施,水、電到各

房間,以及門窗、室內裝修及酒店大堂外裝修。

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以及行業標準進行物業交接,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拖延。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裝置在保修期內由乙方負責與裝置供應商聯絡維修,甲方積極配合。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裝置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裝置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裝置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裝置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影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七條 乙方須知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影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乙方承諾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消防工程竣工批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工程竣工批文滯後,導致物業交接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裝修方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乙方承租酒店內外裝修風格必須與專案整體建築風格、色調一致。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裝置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如因前述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由甲方原因損壞或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叄日內開始組織維修,如甲方故意拖延,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從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上述維護責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由乙方造成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及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本協議由於法律、政策的影響和政府行為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本協議因此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特別約定,該場地因不可抗力遭到嚴重損壞,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雙方應當就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進行商議。如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乙方既無法繼續經營,雙方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本協議因此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租賃物抵押、轉租及續租

1、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經營權或收益權抵押於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

2、乙方不得將承租物業轉租給第三方。 3、合同租賃期限屆滿,甲方如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條 物業管理

1、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專案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包括裝修規定、營運手冊、場地及設施裝置使用要求等)。 如規章制度有修改,按修改後的執行。

2、雙方確認,甲方應提前3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確認,在得到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進入該場地進行有關大廈的物業維修、保養或其他與該場地相關事項,並應採取一切相關的合理技術措施。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營業損失、營業場地的佔用、人員加班費或任何類似形式的補償或賠償要求。

第十一條 通知及經辦人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協議所示地址傳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傳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檔案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雙方應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作為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的聯絡人、經辦人,經辦人有權代表公司傳送、簽收有關函件,具體許可權以正式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經辦人、聯絡人變更的,應在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任何他人透露本協議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協議期滿後如乙方欲繼續承租本協議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協議。

本協議期滿後乙方未能續租的,無論何種原因,除依本合同約定獲

得退還的剩餘保證金(如期滿應付)外,不得要求甲方補償其裝修等費用。乙方可自行拆除可移動的裝修設施、裝置,但不得房屋結構或對房屋繼續使用造成不利影響。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2%向甲方承擔違約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支付租金及按上述標準確定的違約金,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適用該仲裁委仲裁時確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裁決結果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租賃協議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滿終止。

4、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同附件:

租賃酒店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飯店出租於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飯店概況:

該飯店位於______市_____路____號,兩層小樓,房屋六間。產權歸______所有。

二、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全年租賃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款項分兩次支付。

第一次付款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第二次付款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中旬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四、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保證飯店房屋及室內設施、傢俱用具等完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後附實物清單)。

(2)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應先徵求甲方同意,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拆除自己投入的設施。

(3)該飯店只限乙方本人經營使用,不得轉包

第三方。

(4)乙方在租賃期內要保證飯店的正常營業。乙方如想開展其他經營業務要先徵求甲方同意。

(5)合法經營,承擔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該飯店發生的水、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期支付其費用。

(二)甲方責任:

(1)該飯店出租前發生的一切債務和其它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和承擔。

(2)負責協調和處理該飯店與甲方所在單位的關係,保證甲方單位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催收甲方所在單位的經營債權。

(3)合同到期後,甲方應保證在

第三方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得到該飯店的續租權力。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向對方告之,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雙方簽字: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

租賃酒店合同篇6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順利舉辦大型活動,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理利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源,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協議。本合同中,甲方是體育場地權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大型活動運作機構,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期限

1.1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天;合同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租權利。

第二條租金、保證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2.1租金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本合同租金分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為____元人民幣。

2.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乙方應支付_______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如合同正常履行,合同期滿後保證金退換,如有違反合同現象,保證金不予退還。租賃期間,甲方無故並未按規定時間期限收回場地,限制乙方正常使用,甲方按保證金的10倍賠償,並承擔所有損失!

第三條甲方權利

3.1甲方有權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安全等內容。乙方法律範圍內的一切活動甲方不得強行參與干涉。

3.2甲方有權讓乙方出示相關管理部門批准活動舉行的審批檔案原件,並有權與乙方簽訂安全責任合同。

3.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的場地。乙方在使用場地過程中,根據需要對場地進行修繕、增設設施,應將修改的方案提前天提

交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3.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1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3.5甲方可以依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在不影響乙方的廣告權益情況下,開發與活動有關的廣告資源,廣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分配。

第四條甲方義務

4.1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場地交付乙方使用,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比賽條件,保障乙方正常進行大型活動。

4.2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動。

4.3甲方應對場地進行管理,維護。

第五條乙方權利

5.1乙方擁有活動期間場館內部及其周圍一定範圍內的所有廣告收益的權利。如果甲方在不影響乙方原有廣告收益的前提下,開發廣告資源,須得到乙方的同意,並約定好雙方的廣告收益分配方案。

5.2乙方有權安排甲方廣告資源開發的範圍。甲方開發的廣告業務,應報請乙方批准。

第六條乙方義務

6.1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活動資格,並應在活動舉辦前向甲方出示相關管理部門審批後的檔案原件。

6.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法人的備案資料。

6.3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大型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6.4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

6.5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

6.6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7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使用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等財產保險險種。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活動公眾責任險、觀眾意外傷害險、活動財產險、活動取消、延期保險。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8.2合作期間若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乙方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若未按規定告知,已付款項不予返還。

8.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8.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或相應延長使用日期。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9.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9.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優先提出解除合同一方需按照總款項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優先提出方自行辦理。

9.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9.3.1因違法活動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活動舉行的;

9.3.2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9.3.3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9.3.4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活動開始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

遲履行負責。

10.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1.1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其他

12.1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2.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12.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公章)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電話:電話: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酒店合同篇7

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聯絡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90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20xx年3月18日至xxxx年3月17日止,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於每月18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為。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為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為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10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為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xxxx年3月17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蓋 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