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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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

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1

訂立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 ,建築面積為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 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 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十五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 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 元(大寫: )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 甲方稅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裝置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裝置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

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裝置,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檔案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7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使用者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檔案,以上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2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因經營需要臨時租用甲方在建房屋,經雙方共議達成如下房屋租用臨時協議:

第一條 租用時間:為乙方臨時使用,如果甲方工程續建,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應無條件退租搬出,不得拖延。

第二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先付後住,不得拖欠。

第三條 租期內,房屋隔牆及鋪面門、窗、網等設施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因甲方續建搬出時,均得以無償拆除。

第四條 租期內,乙方用水、用電按表支付不得拖欠,因甲方續建停止租用時,乙方拖欠的水電費與甲方無關,乙方向水電有關部門支付。

第五條 乙方住進本大樓所有人員必須辦理合法證件,做好消防、治安工作,保護好本大樓的一切財產。

第六條 乙方在租期內必須做好樓層內的衛生及周邊的環境衛生,不準把廢料和其他垃圾雜物堆放在本大樓內。

第七條 租用期間,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乙方租用在簽訂協議時先交納_________個月租金做保證金,待乙方不租用搬出時,搞好租賃場地衛生,並保持原有結構“按樣無損”的退還保證金。否則將不退保證金。

第九條 乙方不得隨便擴大租用面積,不準外租轉讓,不準隨便改變使用和損壞大樓內任何原結構。

第十條 從簽字之日起租用期必須有_________年時間,否則不退押金。如果_________年之內甲方續建、轉賣,乙方必須無條件搬出。甲方不負乙方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如違反上述職責,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和清出乙方在本大樓租用權,保證金不退還。

本臨時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樓租賃合同範本3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房屋坐落於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 ,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雙方約定租賃用途為居住用,居住人數為: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共計 年。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

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應結清其承擔的相關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10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甲方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內該房屋水費、電費、燃氣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南京市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乙方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基礎上不可以就房屋進行裝修,不得

改變房屋整體結構不得改變房屋現有房間分佈佈局,不得拆除現有承重牆、隔斷牆。

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鄰里房屋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乙方不得將房屋進行轉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1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5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100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火災或損毀以及出門未鎖門造成被盜等事件,應承擔全部責任以及賠償。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15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浦口區法院起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