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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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籤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後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由於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

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 房屋面積是否確實。常有這種情況,租房實際測量的面積比合同上少,這種情況,可以按單位面積扣款,明確載於合同上。

(2) 明確註明租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哪一方交或共同以什麼比例分攤。

(3) 明確註明租房的起止日期和款項的具體交納辦法。

(4) 要在出租方的各種物品交接清單上簽字。

(5) 註明押金,押金的意義是作為房租遲繳或損壞建築及物品等情況發生時的風險費用。合約期滿後,若未發生以上情況,押金應退回給租方。

(6) 須註明天災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害及合同終止等情況,不須由承租方負責。

(7) 核實出租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擁有者。

(8) 要求出租方在水、電等方面給予方便及協助。

第二篇: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後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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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由於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

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第三篇:簽訂租房合同應該注意的事項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1、不能“籤”口頭協議。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瞭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裡,以避免以後麻煩。還要檢視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3、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裝置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籤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6、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於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並落實於字面。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並註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籤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籤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並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若租用的房屋是來辦公司或其他營業場所的,一定要向出租人所要房屋產權證影印件、出租人身份證件等,以備日後使用。

10、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第四篇: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1. 注意確認房主本人是否和身份證資訊一致。可要求房主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可

讓房主多介紹下週邊情況,房東的個人資訊記下來,現在家住哪兒。

2. 之前的水電氣表要記下來。還有其他費用還有多少需要確認一下。房主應將水電卡、煤

氣卡等交與承租人,並告知各種費用如何繳納,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 合同上須註明租金一年不變。

4. 房主所說的居委會情況瞭解一下,是否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5. 房間裡的設施看清楚,及其損壞後由誰來修復。

你最好把房間裡有的東西和新舊情況寫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門窗,家電、傢俱,煤氣等,並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傢俱的完好程度等,然後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註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後,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注意有沒有漏水,東西有沒有損壞的情況。房屋是否漏水,傢俱損壞情況,電路佈置,下水管道,門窗問題,熱水器安全等等。

6.籤合同的日期,交房租的日期,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如何處理

籤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時間,還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 7.什麼時候退還押金,什麼情況下退換押金,什麼情況下不退還押金

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8.要明確租賃房屋所在的位置、間數、面積、質量、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與方式等。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並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租房合同上一般都需要註明的內容

所租房屋的具體地址、房屋具體情況如幾居幾室、屋內有些什麼傢俱等;租金具體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怎樣,是月付、季付還是年付,以及具體交房租的時間;租房的期限,房屋如果需要修理,應該由誰來修,自己修還是房東負責修;租來的房子可不可以再轉租給別人;違反合同約定會承擔的責任等等,此外還有一些細節也應該注意,如合同中要寫明房子內的基本設施、傢俱、家用電器;寫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等。合同內容規定得越細,將來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就越小。

11.身份證影印件上註明—僅供房主/租客確認使用

12.是否備案?居委會還是不備案?注:出租房屋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租賃雙方應該在簽訂租賃合同30天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這是一個法定程式,只有辦完了登記手續才算履行了有效的程式,租賃行為才算在法律上有效,租賃合同才會受到法律保護。否則,未辦理登記的租賃合同在法律上是無有效的,一旦出現糾紛,不受法律保護。就是轉租的租憑合同也要再次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13.房屋周邊情況要適當瞭解,看是否有不適宜居住或者其他方面的問題。周圍是否安全

14.網費每個月多少錢

15.停水 停電情況有沒有

第五篇:租房注意事項

租房注意事項

一、 看房階段

1、房子再好,再滿意,也不要表露出來!

2、貨比三家永遠沒有錯,所以,不要心急。比較才能知道是否真的價效比高,房子好!

3、不要看一看就走,要仔細檢查,時間長點沒關係,關鍵是看好。

(1)房型,衛生!!(尤其是衛生間)、是否通風,有無異味,採光如何,是否安靜,方不方便晒衣服,門窗是否容易進小偷。

(2)房內配套是否完備,家電是否齊全,是否有損壞,是否老舊(冰箱異味,馬桶衝力,洗衣機是否夠新等),所有等能檢查的都要檢查一遍。仔細

(3)看房子周邊的服務配套設施是否齊全,包括附近交通是否便利,有無超市、銀行、醫院等場所。

二、 談房階段

1、租金(無論多合適,都要講價。房子好的話,講價不是主要目的,而是為了引出他們說租房期間不給我們漲價。)

2、除了租金、水電費,是否還有其他額外的費用,現在說明白,弄清楚。(比如物業費、有線電視、水電費等,甚至問清楚上一家是否已經交清。)

4、房間東西(家電、馬桶、牆上插座、燈、櫃椅等)正常使用期間,因為壽命或其他非人為因素出現故障,需要維修,房東是否負責?(一般都是房東要負責,如果房東實在不同意,就說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是至少說好要各付一半!)

5、看好之後先交訂金,無論多滿意,都要緩衝一下。(訂金要儘量低,就說身上沒帶夠,本來沒打算馬上定下來等,所以要準備好錢包里正好100-200。)

6、雖然一般是押一付三,但是剛畢業,能不能前幾個月押一付一?

三、 籤合同

1、 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籤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2、 不能“籤”口頭協議。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瞭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裡,以避免以後麻煩。還要檢視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3、 中介合約要仔細看清楚,不明白的要問,不合理的要提出來。如果有異議可以當天不簽約上網問問再做打算。

4、 明確責任,清點好承租房屋內的各種內部設施、物件等,如門窗,家電、傢俱,煤氣等,並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傢俱的完好程度等,然後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註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違約責任要明確。

5、 約定業主退還押金的條件。(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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