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租賃合同(精選多篇)

文思社 人氣:8.45K

第一篇:寫字樓租賃合同

寫字樓租賃合同(精選多篇)

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或出租單位(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

承租方或承租單位(乙方):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貴陽市南明區花果園大街1號花果園專案區

第二條 租賃期限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棟層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買賣合同編號:,房屋所有權人姓名:,共有人姓名:。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

割清單》(見附件)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租賃期限內,乙方自行承擔物業服務費、水電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甲、乙雙方對該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一)第一年租金(一)該房屋租賃期限為:元/月/平方,第二年租金元/月/平方,第三年租金元/月/平方,第四年起在第三年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

個月租金)人民幣元(大寫元)。保證金不能充抵房租,本合支付方式:按□/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現金/□銀行匯款/□轉賬支票),簽約當日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次房租、房屋租金從房屋實際交付時起算,乙方需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次□/季/□半年/□年的房租。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行該合同的保證金(相當於

第四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轉租

乙方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轉租人的租賃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合 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為違約金並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2、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4、其他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5、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第七條

乙方可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在不破壞建築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整合改造。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租賃期滿,裝修殘值按以下第 同解除或終止時,如乙方無違約,房屋租賃保證金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後,甲方應無息退還給乙方。種方式處理:

1、乙方拆除裝修,將房屋恢復原狀後交還甲方。

2、乙方不拆除裝修,裝修殘值歸甲方所有。

3、乙方不拆除裝修,甲方補償乙方裝修殘值款後,裝修殘值歸甲方所有。

乙方違反甲方意願或違反物業管理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裝修的,除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樣,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所指“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業主規約》、《裝修管理手冊》及其它規範性檔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

2、租賃期內,乙方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3、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及附件)共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理人:代理人: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第二篇:商鋪寫字樓租賃合同

蘇州萬利裝飾廣場商務場地租賃合同

經營單位號:

甲方: 蘇州普羅佩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商戶經營場地範圍和位置

1. 1蘇州萬利裝飾廣場(以下簡稱“市場”)位於蘇州高新區蘇福路218號,由蘇州普羅佩德物業公司負責物業管

理。

1. 2 經協商,甲方將市場內的a幢樓室,建築面積平方米(該建築面積按80%得房率計

算即實際使用面積/0.8計算,建築面積若與實際不符可現場實量,多退少補),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場地使用。

2、租賃期限

2.1本合同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要續租,必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否則,

視作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3、租金及押金

3.1甲方按本合同1.2所述建築面積向乙方收取租金(該費用含場地租賃費、物業費、公共水費),租金按元

/平米/月標準收取,即乙方租金費用為元/月,合同期內總計租金費用為元 (大寫:人民幣圓整 )。

3.2甲方向乙方收取相當於2月租金費用的綜合押金元。

3.3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3.4乙方經營場地用電實行先購買後使用。電錶計量為實際用量,電費按1元/度標準計算(含輸差),如遇

有關部門調整能源費收費標準,甲方將相應調整。

3.5乙方使用電話可直接向電信公司申請,並自付電話費。乙方正常使用中造成的線路損壞,由甲方安排協助維修,

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年一付,綜合押金及其他費用3.3乙方必須於年月日前付清元。

4.2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均為先付費後使用,合同期內乙方須提前1個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繳納相關

費用。如逾期繳納,則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5、綜合押金的返還

5.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交付甲方綜合押金,此綜合押金在本合同期滿且乙方辦妥離場手續並折抵乙方應當向

甲方繳納費用的2個月內,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2 甲方應在合同租賃期開始之日前將經營場地提交乙方,若甲方在租賃期開始之日10日後不能交付場地,乙方

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不超過延誤日期租金5倍金額的補償。

5.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

付有關各項費用,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罰扣乙方繳納的部分或全部綜合押金,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5.4 入駐期滿,乙方從到期日起計,必須在10天內到工商部門辦理市場經營場地營業執照的變更登出手續,超過

時間甲方按綜合押金總額收繳乙方每天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5.5 入駐期滿,乙方所在經營場地經甲方驗收發現有損壞情況,由甲方維修部門核定修復費用,該核定的費用可從

綜合押金中扣除,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6、合同的轉讓

6.1 入駐場地經營期間,如乙方需向第三方轉讓其租賃權的,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乙及

第 1 頁 共 3頁

第三方辦理合同轉讓手續,同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戶的更名費。

7、經營場地的重新裝修

7.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七日內向甲方提出裝修方案或裝修要求,並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

方案或要求除須符合甲方《裝修管理規定》以外,並不得違反以下規定:

7.1.1 不得改變或損壞所在建築主體結構及現有的裝置設施;

7.1.2 不得影響子市場整體結構、形象和整體經營需要;

7.1.3 不得影響鋪面通道以及消防需要;

7.2乙方不得擅自進行鋪位的重新裝修或設施變更,否則,乙方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對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須承

擔責任。

7.3乙方施工隊須將建築垃圾裝袋,於規定時間堆放在垃圾收集點,並支付建築垃圾清運費。

7.4 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對原裝修鋪位的固定裝修及裝飾不得擅自拆除。

7.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納裝修押金。

8、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或整體管理和營業需要,向乙方提出管理及經營要求。

8.2 甲方負責市場的整體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有權根據市場管理需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有

關的管理規則以及其他一切的規章制度,並隨時通知乙方。

8.3 審查乙方的經營主體資格,監督乙方依法經營。

8.4 負責市場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市場內水、電、照明、消防、衛生、網路等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

8.5 負責市場整體保安、消防及公共區域清潔衛生。

8.6 負責對場地及設施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8.7 協助乙方辦理在市場內的營業登記手續,提供乙方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但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提

供虛假或非法的證明檔案。

1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應按時以甲方要求的形式支付租金及綜合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0.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市場管

理,遵守市場的統一營業時間,不得有妨礙市場秩序和影響他人營業的行為,若乙方加班需求須事先通知甲方。

10.3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愛護市場一切公共設施、裝置、財物,不得自行在場地內安裝、改裝任何設施、裝置。

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商鋪和市場內的火災、盜竊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包括甲方和其

他單位遭受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佔用市場區域以及在規定的經營場地外任何部位(包括對外玻璃面)設定、安裝、

懸掛、張貼任何文字、標記或廣告等宣傳用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應當依照甲方的統一安排指示進行。

10.5除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內經營場地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給第三者,或無償提供給第三人使

用,不得與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或同他人調換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經營場地向他人提供擔保或將其經營

權向他人提供質押。

10.6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受到消費者索賠、有關行政部門

的處罰以及甲方為處理事件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1、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1.1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沒收全部綜合押金:

11.1.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賣場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11.1.2 在經營活動中,不服從甲方市場管理制度,嚴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影響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11.1.3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將經營場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租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同使用;

11.2在合同期內,無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的情況出現,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1.3在合同期間,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經營場地或市場的建築物及其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1.3.2經市或區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市場建築物被規劃為動遷範圍,或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協議,

或行政機關依法取消、變更甲方市場經營權,或其他因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禁止的情況出現,致使本合同不

能履行的;

11.4因11.3.1, 11.3.2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及乙方均可免除責任,因此產生的損失由各自承擔。但乙方

預付的綜合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中,在扣除乙方實際使用天數所應付的部分後,甲方應將剩餘金額返還乙方,並

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退還綜合押金。

11.5本合同解除,並不免除任何一方當事人由於違反本合同所須承擔的責任。

12、本合同終止時經營場地的交接

12.1乙方應於期滿日將經營場所騰空,交付甲方驗收,並交還鑰匙;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或未能交還鑰匙的,

超過時間甲方每天按綜合押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如期滿後,乙方仍有物品留剩場所內的,視

為其放棄物品所有權,甲方有權進行處理。

12.2根據本合同第11條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於解除合同的準備期滿日將鋪位騰空,交付甲方驗收,如屆時未

能交付驗收的,按12.1規定處理。

12.3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如乙方拒不交還租賃場所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乙方留放在鋪位

內的物品按12.1、12.2規定處理,因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滯留鋪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

乙方承擔和賠償。

12.4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鋪位的驗收情況記錄在冊,並由甲乙兩方簽字、

蓋章確認;如乙方拒不確認的,甲方應對驗收發現有損壞的事實予以拍攝照片,並由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

場證明人作證,以此證明的驗收情況記錄視為有效。

12.5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因乙方拒不交付而由甲方自行收回的,其場所驗收情況的有效記錄

按12.4規定辦理。

13、違約責任

13.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依法履行,如發生違約,違約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外,違約方還

應就其違約行為給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進行賠償。

13.2 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綜合押金額度的違約金。

14、其他事項

14.1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包括合同補充條款、附件)的含義,以及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的內容清楚明白,

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並自願簽署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及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的鉛印文字,空格部分的填寫文字須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法律程式辦理。

14.4 甲乙兩方如果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執行。

14.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14.6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備註: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寫字樓租賃合同

寫字樓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出租給乙方作寫字樓使用,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元大寫元,乙方必須先交兩個月的押金元大寫 5日前交清當月房租。如不按時交納,則甲方收取乙方滯納金房租的5%每一天,如十天沒有交房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寫字樓,不退押金,並將房屋內東西清理出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租賃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為年。如合同期沒到期,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若乙方違約,必須交清水電費才可以搬走,甲方沒收乙方押金作為違約金。若甲方違約,雙倍賠償合同約定押金給乙方。(若是國家或政府徵收,拆遷除外,只退押金,不賠償)。

三、乙方在租賃期內,需自行辦理好各項經營手續,如無證營被有關部門查核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使用寫字樓所需要的各種費用,如水、電費等由乙方按時交納,政府所需一切費用(衛生費、治安費、稅費、工商管理費、房屋租賃管理費、電梯費等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須要辦理租賃合同,相關的營業執照,甲方需協助提供相關資料。

五、在租住期內,乙方應聽從甲方及相關部門的管理。不準在寫字樓內進行“賭、毒、黃、傳銷”等違法活動;不準在寫字樓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開辦小作坊或小工廠,一經發現,乙方必須退房,視為乙方違約,押金不退作為賠償。

六、在租賃期間,乙方不能損壞房內原有建築和裝置設施(包括線路、開關、插座、燈頭、燈泡、水管、水龍頭、潔具、臺盆、門窗、鎖等);若有維修更換,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不準在牆上亂畫亂釘,退房時經甲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一切由乙方維修好交給甲方。

七、在租賃期間,乙方不要再樓內和室內大聲喧譁、吵鬧,妨礙他人休息和生活。不準往窗外丟菸頭、吐痰,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安全防範措施,貴重物品及現金應自行妥善保管,如造成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在租賃期間,乙方要搞好室內衛生,保持電梯和樓梯通道的清潔衛生,不準亂丟果皮、紙屑、菸頭等雜物,不準向窗外吐痰、拋物、倒水,否則造成後果自負並罰款50至100元,生活垃圾要用垃圾袋裝好帶出樓外放到垃圾堆放處,不準放在樓層通道內或他人門邊,一經發現乙方應將垃圾及時處理並一次罰款50至100元。

九、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續租提前一個半月通知甲方續簽合同,房租按市場價計算;乙方退房必須提前一個半月告知甲方,如乙方臨時退房則押金不退,並交清水、電費才可以把東西搬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簽的優先權。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水底:每月保底:

電底:電梯費: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第四篇:寫字樓租賃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中國北京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大廈(下稱“大廈”)之租賃單元作為營業用房事宜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單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將大廈寫字樓的第 層 室(以下簡稱“租賃單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承租租賃單元。

租賃單元的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具體位置及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圖所示(該圖僅供確定其位置之用,陰影部分表示該租賃單元位置)。

第二條 租賃用途

租賃單元僅可作為乙方辦公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屆滿。

第四條 改造、裝修及改造裝修期

1.改造及裝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對租賃單元或大廈其他單元的結構或設施進行改造及裝修(以下稱“改造及裝修” ),應提前將改造及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審查,甲方在獲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裝修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對該改造及裝修方案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明確地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裝修給大廈造成的現實或潛在的危害及威脅對甲方負有告知義務。

1.2 乙方有權使用自己的裝修商,但該裝修商應具備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從業資質或許可。甲方在合理的範圍內協助乙方及其裝修商從政府部門得到進場裝修的相關許可證明。空調消防系統工程及公共區域機電工程須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商進行。

1.3 乙方進行改造及裝修的費用 (包括甲方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裝修而對大廈的設施裝置或其它建築物等進行改造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4 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應負責騰空並將租賃單元恢復至承租時的原狀,或在甲方完成恢復原狀工作的情況下,對甲方為完成該項工作所支付的費用予以全額補償。

2.裝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裝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間內佔用租賃單元不計租金。但須支付租賃單元裝修改造期的物業管理費、其它雜費和與裝修有關的費用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託的裝修公司未能按時將租賃單元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北京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報批,或改造及裝修方案未能通過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或不符合大廈物業管理規定,或因隱患可能給大廈造成現實或潛在的危害,或未能將前述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大廈物業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裝修期的延誤,改造及裝修期將不順延。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與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租賃單元的正式移交手續後方可開始裝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賃單元的一切法律責任、保險、雜費、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14 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記憶體放任何對大廈或其他人員構成危險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於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違法或危險的物品。

1.15 除乙方業務所必需的適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儲存或製造其它物品;除徵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飼養任何動物,不論其具體用途。

1.16 乙方不得進行亦不得允許他人進行任何導致大廈的保險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險費增加的活動。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險費時,則甲方需支付或額外支付的保險費以及其它有關開支,應由乙方立即補償甲方。

1.17 乙方不得在大廈的公用區域,如大廈門廳、電梯、樓梯、通道、大堂、樓梯平臺、櫥窗和其它公用區域堆放、丟棄或留置箱物、傢俱、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對大廈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帶來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 未經甲方及大廈管理機構事先書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門窗內外或大廈內部或外部設立、陳設或展示任何廣告、招牌裝置。

1.19 本合同簽署後,乙方須同時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所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1.20 乙方保證在租賃單元內經營業務前,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或機關發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批准或許可證或其它類似檔案。

1.21 合同期屆滿後,乙方須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交還甲方。如經甲方書面同意,則可無償轉讓上述全部或部分裝修予甲方,在此情況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復原狀的義務。

1.22 乙方如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續租,須在本合同終止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1.23 不做任何有損甲方商譽的事情,甲方對乙方與其顧客之間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1.24 乙方不得通過轉讓本合同而允許任何他方使用租賃單元,不得轉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與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賃單元或其一部分。

1.25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乙方無權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減免任何按本合同規定所需繳付的費用。

1.26 除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營業名稱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詞,但乙方作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況除外。

1.27 乙方如需在所租賃單元內安裝任何自用空調裝置,需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的書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8 乙方同意對本合同條款予以保密,除非應法律、法院判決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經甲方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師及/或顧問不在此限。

1.29 乙方應自擔費用獨立負責租賃單元內的衛生清潔工作。

1.30 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與消防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

1.31 無論甲方對乙方曾有何種承諾或有何種形式的關聯,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式、經營品種、經營策略、宣傳推廣活動及其它的與乙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均不負擔任何責任。乙方有義務詳盡瞭解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恪守其規定。

1.32 乙方承諾,如租賃單元是提供日後新設機構使用的,一旦新設機構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檔案,則乙方同意在新設公司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檔案頒發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予新設機構,並由新設機構與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條款不變的情況下,另行簽署租賃合同或三方協議。

1.33 乙方承諾,使用租賃單元新設機構將在本合同簽署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檔案,並提供給甲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34 乙方同意,若在規定的期限內新設機構未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檔案,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終止。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35 履行國家規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2.權利:

2.1 乙方在合同期內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賃單元。

2.2 乙方對管理機構提供的服務不滿意時,有權向甲方提出申訴,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在不損害大廈及其他租戶利益的前提下應儘快進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權使用大廈所提供的公共設施。

2.4 乙方的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構成乙方的棄權;乙方單一或部分行使權利亦不妨礙其以其它方式或進一步行使權利或行使其它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由於本合同第十條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由於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終止。

2.乙方在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無須向乙方做出任何賠償,甲方的書面終止通知自發出後立即生效。

2.1 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2.2 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變租賃單元的用途。

2.3 擅自將租賃單元或其部分轉租或轉讓予他方或與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規定交納各項費用且收到甲方首次書面通知後未支付達______日。

第九條 違約和賠償責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費用,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於______日內繳清該款項。如乙方在甲方發出通知後______日內仍未能繳付該等款項,甲方即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致的損失及滯納金。

2.如乙方拖欠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根據延遲支付的實際天數向乙方收取應付款項______‰/天的滯納金,上述滯納金自該款項到期之日起計,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應付款項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關的費用。此滯納金將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權利和相應的補救措施。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租賃單元的用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內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並無須返還乙方已付的保證金。

4.在本合同規定的租期內,若乙方將本合同租賃單元轉租或分租,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消除因此而產生的第三人對甲方權利的影響。若乙方未在規定期內消除前述影響,甲方可自行採取措施消除前述影響,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5.本合同終止或被解除時,乙方應當最遲在解除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或本合同終止日當日騰空並搬離租賃單元,此期間乙方須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並且應自擔費用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且經甲方驗收確認後歸還給甲方,同時應歸還所租賃單元的全部鑰匙。

6.若乙方未按規定歸還所租賃單元時,則甲方享有將乙方租賃單元騰空並將其恢復原狀的權利,甲方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騰空所租單元、將所租單元恢復原狀以及將乙方租賃單元內物品存放在它處的保管費用等均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前述費用,若保證金數額不足,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在甲方未開始行使前述權利前,且乙方仍繼續佔用租賃單元期間,乙方就此期間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向甲方繳納佔用租賃單元的租金。

7.當乙方搬離租賃單元並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後,應通知甲方對租賃單元進行驗收,雙方就驗收時的現狀簽署《歸還交接單》,除非該交接單明確標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賃單元,否則,該交接單隻說明乙方歸還時租賃單元的現狀,並不視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並接受租賃單元。乙方在解決《歸還交接單》中存在的問題期間,仍視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歸還租賃單元。

8.如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則甲方無須返還乙方已付之保證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畢租期的應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終止合同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未履行租期的應交租金,乙方應就此超過的部分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就租賃單元另行訂立租賃合同,以減少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

2.若租賃單元因為發生火災、水災、風暴、颱風、白蟻、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災難以致不能使用或導致物業封閉租賃單元的,或基於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歸責於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條款的原因而被政府當局宣佈為危險建築,則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將依照租賃單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應扣除,直到租賃單元可重新使用為止,但甲方既無責任恢復租賃單元原狀,亦無責任就上述租賃單元於不適使用期間而向乙方支付賠償。若租賃單元連續[3]個月不適使用,雙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但雙方在此之前的權利義務不因此受影響。

第十一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檔案的生效日,除非檔案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賃單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變更致使甲方送達不到的,甲方將通知送達至租賃單元即為送達。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和適用法律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將該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仲裁期間,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其餘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規定與管理機構的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

附件一 承租樓層及單元平面圖

附件二 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附件三 聯絡資料及乙方的承諾

第一部分 聯絡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在租賃單元承租期間所遺留的任何乙方與第三者(指甲方、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之間發生的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為此乙方將如下聯絡資料作為保證上述第三者與乙方聯絡的方法,甲方有權向第三者提供該聯絡資料。本合同終止前,如乙方聯絡資料變更,則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乙方的承諾

乙方承諾本合同終止時須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具體的聯絡地址及聯絡人,如出現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經濟責任問題全部由乙方解決。如果由於乙方與第三者問題的解決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損失、支出任何費用,則乙方在此承諾對甲方遭受的任何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附件四 修訂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附件的規定修改租賃合同的條款,有關的條款將由以下的條款所取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篇:寫字樓租賃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 市 路 號 大廈內,房號為 號,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為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 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 15 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 個月為一結算支付週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

付。以後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為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裝置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後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裝置,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裝置、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裝置。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轉載請註明來源)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裝置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

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

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裝置、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

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