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才培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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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人才培養合同

企業人才培養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地址:

電話:54385438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1) 款確定:

(1)本合同為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遼寧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約,共同遵照履行。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1)乙方統一按甲方工作需求,在衛生間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為元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 小時分秒,每天工作 小時59分59秒,沒有節假日。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私人規定的安全衛生和工作環境,不能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工作情況,按私人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極少量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奴隸培訓。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聘用時間的基本工資為月5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以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制約: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害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丁點的損失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1天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徵用合同,但應當提前1小時以口頭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 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 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的合同第五條(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

 3, 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在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治療期的權利。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在使用期間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 必須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約定的工作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的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他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一年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一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八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任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百分之一。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 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檔案、資料、通訊通訊、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起,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按照程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但如果這種延誤是甲方的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十一此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甲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