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簡易實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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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買賣合同(簡易實用版本)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賣方將自己購買的樓房一套一次性轉讓,現賣方自願出售該樓房,買方自願購買,為預防糾紛、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賣方自願將自己購買的座落在 縣 小區號樓單元 樓房一套及儲藏室,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用( )字第號),房屋使用權證( 房字第 號),一次性賣給買方。

二、該房屋交易價款為元整,買方自願購買,買方於年 月日一次性交清購房款,買賣雙方出具收據。

三、賣方於 年月日前搬出該樓房交買方使用和享有,公證、過戶,稅費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買方熟知該樓房相關情況,如以後能辦理過戶和協調該小區及所屬單位有關事宜時賣方有協助義務,應積極配合,房屋買賣生效後,與賣方無任何關係。

四、買方所購房屋今後如遇國家政策規劃,改擴建或徵用時,相關補償由買方享受,與賣方無關。

五、賣方保證該房產權無任何爭議,並不涉及抵押擔保、查封等他項權利。簽訂本合同後,買賣雙方應該履行,不得違約,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六、該房屋所有權轉移後,買方應遵守該小區的物業管理,水、電、取暖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方簽字、捺手印後生效。

賣方: 買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