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工程承包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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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國際工程承包第一章

國際工程承包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章

1工程廣義:指將自然科學的原理應用到工農業生產部門所形成的各學科的總稱。例如: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冶金工程,化學工程。狹義:指建設專案,包括(1) work指某一項建設工作,eg,建築工程 ,土木工程,維修工程 (2)project指某種特定專案的建設工程,eg,工業建設工程,航空港工程,電站工程,水利工程。(3)engineering指建設專案的研究,規劃和諮詢設計等工作,有時則用作形容詞,eg,工程技術人員,工程標準。

2專案:指在一定約束(資源,時間)條件下,具有明確目標的一次性事業。廣義:泛指各種一次性事業狹義:泛指工程建設專案,基本建設專案。

3工程承包 :承包人以合同規定的條件完成發包人制定的工程建設任務,來換去報酬的商務活動 。其物件是建設專案。

4國際工程 :包括諮詢和承包兩大行業,國內國外兩個市場

5國際工程的特點:①跨多個學科的系統工程②跨國性的貿易活動③受世界經濟形勢的影響投標競爭十分激烈④ 建設專案的規模,結構特點的影響 ⑤不同的文化和法律的衝突⑥ 嚴格的合同管理 ⑦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龐雜⑧ 風險與利潤並存⑨ 已開發國家的壟斷⑩持續穩定的國際工程總體市場

工程承包:指工程公司或其他有工程實體能力的單位受業主委託,為業主的工程專案或其中某些專案所進行的建造與維修活 動。

7工程承包是交易活動的一種方式,而不同於一般的主要表現:①承包工程的不可移動性②施工週期的長期性③ 履約過程的漸進性和連續性

8國際工程承包的意義:①有利於一國的國際收支平衡②有利於提高一國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③有利於解決一國的勞動就業問題④ 能增進兩國之間的相互瞭解和友好合作

9 employer(僱主) ,client(委託人),promoter(發起人,創辦人)developer(發展商)這些均可理解為業主(owner) ,業主指建設單位,有時也稱僱主,我國習慣叫發包商或甲方。業主是工程專案的提出者,組織論證立項者,投資決策者,資金籌集者,專案實施的組織者,也是專案的產權所有者,並負責專案生產,經營和償還貸款。業主機構可以是政府部門,社會法人,國有企業,股份公司,私人公司以及個人。業主無權修改合同,無權解除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10承包商(contractor)受僱於業主,是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我國習慣叫承包商或乙方。凡直接與業主簽訂合同的都叫承包商。通常指承當工程專案實施及裝置採購的公司,個人或他們的聯合體。

11總承包商:將整個工程的全部實施過程或部分實施過程的全部工作承包下來則叫總承包商

12分包商(subcontractor):指那些直接與承包商簽訂合同,分擔一部分承包商與業主簽訂合同中的任務的公司。專業承包商和小承包商在大工程中一般都扮演分包商的角色。指定分包商應與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

13國際工程承包的主要內容:①建設全過程承包,也成“交鑰匙工程”“統包”和“一攬子承包”。適用於大型複雜工程,如大型工業建築或水利工程。一般可獲較高利潤。②階段性承包,指僅承包建設過程中某一階段或某些階段的工作。工程設計的主要工作是繪製設計圖,編制工程設計標準工程預算和招標底,協助業主招標,代表業主進行施工監督。③勞務承包,只負責提供工人,負責現場操作,而不負責有關的材料,裝置供應和全面施工管理。④材料裝置供應承包,特點是總承包商自身無充足力量承擔,或是因為分包方式可減輕總包商供應工作負擔,並有利可圖。⑤專項承包,是指某一建設階段的某一專門專案,由於專業性較強,多由有關專業承包單位承包。

14勞務分包按分包物件與計價方法的不同可分為:①工程物件勞務分包②工程量勞務分包③計時勞務分包

6國際工程承包:指參與國際工程專案的承包活動。參與者:業主,諮詢工程師(工程師),承包商 。

(1) 總承包:由一個承包商負責組織實施一個建設專案的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一階段的全部工作。總包商可以用自己的力量組織施工,也可以將若干或大部分工程分包出去。通常總包商只擁有資金,管理人才,大型施工機械及一部分專業工種骨幹,除負責進度控制,材料供應,質量監督等工作外,將整個工程的大部分分包給其他承包商。

(2)分包:承包商只負責組織實施一個建設專案的部分工作。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業主選定的承包商,稱為指定分包或無總分包;另一種是總包商自定的分包商,也叫做二包。

(3)轉包:中標的承包商將承包權有償轉讓給另一個承包商。

(4)聯合承包:其目的主要是對付嚴格實行保護主義的國家,同時也是增強海外承包工程的競爭力。一般有三種形式①與當地承包公司聯合②與本國專業公司聯合③與已開發國家承包公司聯合

16國際工程專案管理模式:①帶資承包②實物支付承包③自營模式④建築工程管理模式⑤設計———建造,交鑰匙(dbt)和設計——採購——施工模式(epc)⑥專案管理模式⑦bot專案,包括boom(建造—擁有—運營—管理)boo(建造—擁有—運營)boot(建造—擁有—運營—轉讓)

第三章

1、招標:實業主對將實施工程建設專案某一階段特定任務的實施者,採用市場採購的方式進行選擇的方法和過程,也可以說是業主對自願參加某一特定任務的承包商或供貨商的審查、評選和選用的過程。

國際工程的招標方式:(1)公開招標,又稱無限競爭公開招標。一般各國政府採購,世行、亞行絕大部分採購均要求公開招標。缺點:劃花費時間長,檔案繁瑣。(採用這種方式,業主要加強資格預審、加強評標)

(2)邀請招標,又稱有限競爭選擇招標(資訊不公開)。一般運用於合同金額較小,供貨人數量有限等情況。邀請招標一般5—8家為宜,但不少於3家。優點:邀請的承包商大都有經驗,信譽可靠。缺點:可能漏掉一些在技術上、報價上有競爭力的後起之秀。(3)議標,也稱談判招標或指定招標。適用於工期緊、工程總造價較低、專業性強或軍事保密工程。優點:節約時間。缺點:無法獲得有競爭力的報價。(4)其他方式:a、兩階段招標(世行、亞行的採購指南中均允許採用兩階段招標)b、雙信封招標(亞行允許採用此種方法,但須事先得到批准,世行不允許採用此方法。

2、國際工程合同型別:按合同支付方式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補償合同。

(1)總價合同:又稱約定總價合同或包乾合同。

四種方式:a固定總價合同,適用於工期短(一般不超過一年),對工程專案要求十分明確的專案。承包商承擔全部風險,一般報價較高。應用領域:房屋建築(包括住宅和樓宇)工程、設計—建造與交鑰匙專案。b調價總價合同,業主承擔風險,工期長。調價方法:①檔案證明法②調價公式法。c固定工程量總價合同,適用於工程量變化不大的合同,對業主有利。d管理費總價合同。

優點:①可以在報價競爭狀態下確定專案造價並使之固定下來。②業主在主要開支發生前對工程成本能夠做到心中有數。③由承包商承擔主要風險。④評標時易於迅速選定最低報價的投標人。⑤在施工進度上極大地調動了承包商的積極性。⑥業主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對專案進行控制。

採用總價合同方式時要求:⑴必須完整而明確的承包商的工作。⑵根據專案的規模、地點和價格調整情況,應使承包商的風險能夠在正常和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⑶必須將設計和施工方面的變化控制在最小範圍之內。⑷只有當承包行情對於承包商趨於有利時,採用總價合同才能招徠有競爭力的、合格的承包人。

(2)單價合同三種形式a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b純單價合同c單價與包乾混合合同(減少招標準備工作、縮短招標準備時間)

(3)成本補償合同(也稱成本加酬合同,簡稱cpf合同):業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成本中的直接費,並按事先協議好的某一種方式支付管理費及利潤的一種合同方式。

七種形式:①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②成本加定比費用合同③成本加浮動酬金合同④目標成本加獎勵合同⑤成本加保證最大酬金合同⑥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⑦工時及材料補償合同

工程採購:指業主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選擇一家或數家合格的承包商來完成工程專案的全過程。最重要的環節包括:編制招標檔案、進行招標、評標,談判和簽訂合同,專案實施期間的合同管理。

做好招標工作最重要的是編制招標檔案(招標檔案是業主一方對工程採購的基本要求,是不會做大的變動的),重要性體現:⑴招標檔案是提供給招標商(或供應商)的投標依據。⑵招標檔案是簽訂工程合同的基礎。

工程採購招標檔案編制原則:①遵守法律和法規②遵守國際組織規定③風險的合理分擔④反映專案的實際情況⑤檔案內容力求統一

招標檔案矛盾:會給承包商創造許多索賄條件。

4、國際招標的招標程式(p50)

5、資格預審的評審評審內容包括:①財務方面②施工經驗③人員④裝置投標人員只有滿足①每個專案均達到最低分數線②四項累計分數不低於60分,才能獲得投標資格。

6、國際工程招標檔案範本

世界銀行工程採購的標準招標檔案(standardbidding documents forworks ,sbdw)

投標書的準備

投標有效期:從投標截止日起到公佈中標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國際慣例,一般為90-120天, 通常不應超過182天,此期間,投標人不得修改或撤銷其投標 ,有效期長短根據工程大小、繁簡而定。

投標保證金額:通常為投標總額的1%-3%,超過一億美元的工程可選1%左右,小型合同可選3%左右本國投資人的優惠7.5%,再不享受優惠的投標人的報價上加上7.5%,或在享受優惠條件的投標人的報價上減去7.5%。

業主有權接受所有投標和拒絕任何或所有投標。

中標人應在收到上述檔案後,在規定期間(28天)內,派出全權代表和業主簽署合同協議書,並提交履約保證。按合同規定,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一段時間(28天)內應向業主提交一份履約保證。

腐敗行為:指在採購或合同實施過程中引誘性的提供、給予、接收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及影公務人員的行為。

欺詐行為:指為採購或合同實施而隱瞞事實,包括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以使投標價格沒有競爭性,從而損害借款人利益的行為。

7、⑴投標資料表:由業主方在發售招標檔案之前對應投標人須知中有關各條進行編寫的,為投標人提供具體的資料、資料、要求和規定。投標人須知的文字和規定是不允許修改的。招標資料表中的內容和招標人須知不一定時,以招標資料表為準。

⑵通用合同條件:是為合同談判準備的基本檔案,論述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職責範圍、權利和義務。國際上使用的合同條件分兩類:①通用條件:不分具體工程專案、不論專案所在國別均可使用、具有國際普性

②專用條件:針對某一特定工程專案合同的有關具體規定,用以將通用條件具體化。世行採購標準招標檔案採用fedic“紅皮書”的通用條件。

⑶技術規範(技術規程)

規範和圖紙均為招標檔案中重要組成部分,發表贏了招標單位對工程專案的技術要求。

規範、圖紙和工程量表是投標人在投標時必不可少的資料。

規範包含:工程的全面描述、工程所採用材料的技術要求、施工方法和材料要求、工程記錄計量方法、驗收標準和規定、其他不可遇見因素的約定。

分類:總有規定、技術規範

⑷投標書格式、投標書附件、投標保函是投標階段的重要檔案。

投標書附件(以投標人的身份寫給業主的一封信):對整個合同實施期都有約束和指導作用。

投標書格式:目的是避免投標人在單獨編寫投標書時漏掉重要內容和承諾,並防止投標人採用一些含糊的用語,導致時候產生歧義和爭端。

投標保函:目的是擔保投標者在業主規定時間內不隨便撤銷其投標,且能按時提供履約保函、簽訂合同協議書。

8、工程量表(boq)

用途:⑴為投標人報價用⑵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每月結算時按照表中序號、已實施的專案、單價或價格來計算應該付給承包商的款項⑶工程變更增加新專案時或處理索賠時,可以選用或參照工程量表中的單價來確定新專案或索賠專案的單價或價格。

計價辦法:一類是按“單價”計價的專案二類是按“項”總價包乾計價的專案

組成:前言、工作專案、工作量表、計日工表和彙總表。

9、開標:指在規定的日期、時間、地點,當眾宣佈所有投標檔案中的投標人地姓名和報價,使全體投標人瞭解各家投標價和自己在其中的順序.

第五章

1投標:有時也叫報價,即承包商作為賣方,根據業主的招標條件,以報價的形式參與國際工程市場競爭,爭取拿到承包專案的過程。

2國際工程投標的原則:①根據承包方式和招標檔案開列投標報價專案 ②以招標檔案中關於雙方經濟責任的劃分為基礎 ③開展現場考察和蒐集價格資料是編制合理報價的前提 ④報價計算方式要簡明適用

3國際工程投標的特點:①投標報價的競爭性 ②嚴格的約束力 ③專案劃分的特殊性 ④投標報價的複雜性 4專案的跟中和選擇

廣泛收集工程專案資訊:①通過國際金融機構的出版物收集工程專案資訊②通過一些公開發行的國際性刊物收集工程專案資訊③通過公共公開網和有關個人的接觸收集工程專案資訊④通過我駐外使館,有關駐外機構,外經貿部或公司駐外機構收集工程專案資訊⑤與國外駐我國機構聯絡⑥通過國際資訊網收集工程專案資訊 選擇專案的原則:①符合公司的目標和經營戰略②根據公司自身條件選擇專案③工程的可靠性④競爭是否激烈

5選擇當地代理人的作用:①提供專案資訊②提供當地情況資料③業務諮詢④當地服務⑤協調與斡旋 6有些國家要求外國承包商必須與當地承包商合作,這種合作有:分包,專案聯營,聯營公司

7資格預審表格調查內容的內容:①公司的一般性資料②財務狀況③工程經驗記錄④施工機械與設 備⑤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能力⑥工程分包計劃⑦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⑧其他證明檔案

8現場考察與調查內容:①一般自然條件②施工條件③施工材料④施工機具⑤交通運輸⑥商務問題 ⑦辦公、生活條件⑧業主與競爭對手情況

9參加標籤會議:將各類問題整理為書面檔案提請招標單位給予澄清

10核算工程量:不僅方便於計算投標價格,也是今後實施工程中核定每項工程付款的依據。投標人應該 根據圖紙仔細核算工程量(總價合同工程量錯誤而產生的風險由承包商承擔)

11制定施工規劃(內容):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方案施工機械裝置勞動力計劃安排臨時設施規劃 12投標決策分析法

投標決策:決定投標的策略和方法

解決的問題:①要不要投標②投哪個專案的表③如何投標④如何計算標價

影響因素:①投標人方面②工程方面③業主方面

13專家評分比較法適用情況:⑴對某一個投標專案投標機會作出評價⑵可以用於比較若干個同時正準備 投標的專案,看哪一個∑wc最高,即即可考慮優先投標。

第二篇:淺析國際承包工程幾點注意事項

淺析國際承包工程幾點注意事項

【論文關鍵詞】國際承包 投標準備 合同管理

【論文摘 要】現如今,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到來,海外建築市場為我國施工企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平臺,但同時走出國門也必然會面臨許多未知的風險,機遇與挑戰並存。本文簡述了國內施工企業從承包國際工程前期準備到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的幾點注意事項。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國內公路工程施工企業數量日趨增多,管理能力和水平也日漸提高,許多企業開始走出國門,在世界範圍開展工程承攬業務。三十多年來,積累了不少承包國際工程專案的施工和管理經驗,同時也吸取了許多教訓。尤其近十幾年的時間,在中國加入wto以後,伴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到來,海外工程市場為我國施工企業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和機遇,加上國內公路工程承發包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出現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很多單位為了生存也紛紛走出國門,到海外承攬工程專案。但是從工程參建各方的地位上看,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長期以來也都是買方的市場,雖然名義上市“三角關係”,但業主作為出資方,肯定還是處於無可撼動老大地位,他聘請的諮詢工程師名義上是中間人,其實就是業主的代理人,承包商地位排在最後,這就使得施工企業必然要面對很多未知的風險,機遇與挑戰並存。既然存在這麼多未知的因素,作為出國企業如何承包工程,如何在海外站穩腳跟賺錢,筆者作為參與過國際工程管理的一員,在此談幾點心得與體會。

1. 走出國門的第一步是要組建一支國際型、技術型、創新性、複合型的管理團隊,這樣才能是專案具備高的管理和決策水平。

而且這支團隊必須要協同作戰,要是說專業技術水平,中國公司技術水平非常高,我們每個人的技術水平也很高,但是綜合起來當你真正運作一個專案的時候不是靠單打獨鬥,要求的是對專案綜合的駕馭能力。大多數海外專案成敗的基本取決於管理團隊水平的高低,這也是許多走出國門的施工企業的共識。然而由於種種原因,我們總是很難培養出符合國際工程專案管理工作要求的人才,企業中懂得國際工程管理、精通國際商務、掌握一兩門外語(尤其是英語能力)、熟悉專業技術、善長經營管理、能吃苦耐勞的全面型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因此走出去的和想走出的企業必須首先要加強人才基礎的培養,不斷提高人員自身的綜合素質,積蓄力量,以待時機。

2. 第二階段就是就是投標。

可以說這一步對於整個工程承包的成敗是最為關鍵的一步,要想在國際建築市場競爭中獲得一席之地,不但要擠掉受保護的當地單位,還要擊敗高手雲集的國際隊伍,難度之大可想而知。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投好標。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呢,經過多年的實踐,也總結出了不少的經驗。首先要有選擇的投標,而不是見標就投,什麼活都想幹。如果盲目的投標,是有很大風險的,到頭來不僅沒有收穫,而且還會勞民傷財、得不償失。那麼我們必須要結合自己單位的各種因素和優勢所在,揚長避短,認真研究業主的招標檔案和工程專案特點,力爭做到能創造利潤的同時,也為公司和國家爭得良好的信譽,從以上幾點判斷自己是否適合做這個標。其次要做好標,做好標的前提要吃透招標檔案,弄清楚關鍵因素,如工程範圍、界限、工期、幣種、匯率、付款條件、稅收、採用的規範、法律、仲

裁等相關內容。其次要對專案所在所在國進行詳盡的考察和市場調研,考察主要包括對工程專案現場的自然環境,如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潮汐、自然災害等情況;另外必須要了解專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民風民俗、社會的穩定以及專案資金的來源、業主的信譽及管理特點等情況;其次是要對當地工程市場進行調研,包括當地勞動力資源供求、材料資源供求、機械購置和租賃情況、交通運輸能力、日常生活物資供應情況、稅收以及清關、分包、物價、貨幣、銀行服務、供水供電等情況。在對上述各方面條件調查研究完成後,再開始做標,就會對整個專案瞭然於胸,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至於投標報價方面的策略,這個有很多種,如不平衡報價法、保本從長記憶法、突然降價法等等,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採用比較靈活的方法,在此筆者不一一贅述,但是建議賠本報價的買賣不要做,最起碼不籤賠本報價的協議。

3. 國際工程投標過程還包含議價談判階段。

這一階段是業主基本同意但未正式接受承包商報價條件和價格前進行。業主通過價格談判來從參加投保單所有承包商中選擇幾家標價最低且報價條件相同的承包商,要求他們再次報價,或者分別和他們進行討價還價的談判,可以達到低價判標的目的,併為其最終正式選擇一家承包商(即最終判標)做好了準備。在這一階段,作為承包商來說,談判的目的應該是促成專案的成交,為爭取拿到專案和今後簽訂正式合同創造條件。可見,議價談判工作進行的好壞,對專案能否成交起決定性作用。因此,承包商要認真對待談判工作,做周密、細緻的安排佈置,切不可大意、草率。另外,承包商還要注意絕對的保密,一旦競爭對手掌握了你的主要報價條件和價格之後,你就可能成為失敗者。

4. 簽定了正式合同後即進入合同履行階段。

這也是工程專案成敗是至關重要的環節,所謂合同履行是指合同雙方全面地、實際地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和責任,為自身的權利創造條件,為實現工程承包合同的標的打下基礎。本階段內容很多,在此主要對以下幾方面簡述幾點注意事項。

5. 施工組織管理。

承包商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後,就要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組織施工力量(人員、機械)進駐工地現場開展工作,研究圖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質量及安全環保檢查辦法及工程進度計劃報請工程師批准;組建試驗室,開展前期的相關檢驗工作。安排專職人員研究相關規範,規定提前進行的工作不能耽誤(如地質補充調查等)。制定嚴格、科學的材料和裝置的採購計劃,開展材料和裝置的市場調查和詢價工作,積極認真的採購符合質量標準的施工材料和機械裝置,並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的日期進場開展工作。

6. 質量管理。

保證工程質量是承包商重要的義務之一,這就要求承包商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規範的規定組織施工,以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要求,在國際承包競爭中爭得信譽,佔領市場。質量是工程專案和企業的生命,也基本決定了企業能否在這片市場有沒有繼續生存的空間。我國很多企業在非洲承包工程專案,由於工程質量保證到位了,工程完工後,當地政府和業主都極力挽留我們,希望繼續為他們國家的基建事業服務,這就是對我們工程質量最好的肯定。

7. 合同管理。

這個任務其實貫穿整個專案的全過程,雖然只有短短四個字,但是內容卻是複雜。但是國內施工企業一般對合同和法律的概念比較淡薄,疏忽了合同管理工

作,很難適應國外的合同管理理念和方法,結果是本來能盈利的專案結果卻賠了錢。反盈為虧的例子屢見不鮮,我國海外工程承包商在中東市場上,往往因實施合同不嚴格而被髮包商反索賠,造成勞而無功,無利可圖的客觀事實。這就要求施工企業重視專案實施過程中的合同管理,設定專門的合同管理團隊。反覆研究分析合同檔案,字斟句酌,實施過程中緊緊依靠合同條款,把握索賠機會。做好充分的準備,避免和減少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尋求經濟和工期上的補償,降低風險,保護自己,提高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曲修山主編.

第三篇:國際工程承包案例

國際工程承包案例

《案例1》:某工程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商報價時業主僅給了初步設計檔案,沒有詳圖。同時由於做標期較短,承包商沒有時間細算。承包商就按經驗匡算了一下,估計為40000m3。合同簽訂後詳細施工圖出來,細算後,混凝土量為56000m3。在工程中承包商與業主就設計變更影響產生爭執。最終實際批准的混凝土工作量為66000m3。對此雙方沒有爭執,但承包商堅持原合同工程量為40000m3,則增加了65%,共26000m3;而業主認為原合同工程量為56000m3,則增加了17.9%,共10000m3。

作為固定總價合同,這個16000m3的差額(即56000—40000)最終就作為承包商的報價失誤,由他自己承擔。

同樣的問題出現在我國的一大型商業網點開發專案中。本專案為中外合資專案,我國一承包商用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土建工程。由於工程巨大,設計圖紙簡單,做標期短,承包商無法精確核算。對鋼筋工程,承包商報出的工作量為1.2萬噸,並以此計算總價。而實際使用量達到

2.5萬噸以上。僅此一項承包商損失超過600萬美元。

《案例2》某中外合資專案,合同標的為一商住樓的施工工程。主樓地下一層,地上24層,裙樓4層,總建築面積36000m2。合同協議書由甲方自己起草。合同工期為670天。合同中的價格條款為: “本工程合同價格為人民幣3500萬元。此價格固定不變,不受市場上材料、裝置、勞動力和運輸價格的波動及政策性調整影響而改變。因設計變更導致價格增減另外計算。” 顯然本合同屬固定總價合同。在招標檔案中,業主提供的圖紙雖號稱“施工圖”,但實際上很粗略,沒有配筋圖。在承包商報價時,國家對建材市場實行控制,有鋼材最高市場限價,約1800元/t。承包商則按此限價投標報價。

工程開始後一切順利,但基礎完成後,國家取消鋼材限價,實行開放的市場價格,市場鋼材價格在很短的時間內上漲至3500元/t以上。另外由於設計圖紙過粗,後來設計雖未變更,但卻增加了許多承包商未考慮到的工作量和新的分項工程。其中最大的是鋼筋。承包商報價時沒有配筋圖,僅按通常商住樓的每平米建築面積鋼筋用量估算,而最後實際使用量與報價所用的鋼筋工程量相差500t以上。按照合同條款,這些都應由承包商承擔。開工後約5個月,承包商再作核算,預計到工程結束承包商至少虧本2014萬元。

承包商與業主商議,希望業主照顧到市場情況和承包商的實際困難,給予承包商以實際價差補償,因為這個風險已大大超過承包商的承受能力。承包商已不期望從本工程獲得任何利潤,只要求保本。但業主予以否決,要求承包商按原價格全面履行合同責任。承包商無奈,放棄了前期工程及基礎工程的投入,撕毀合同,從工程中撤出人馬,蒙受了很大 1

的損失。而業主不得不請另外一個承包商進場繼續施工,結果也蒙受很大損失:不僅工期延長,而且最後花費也很大。因為另一個承包商進場完成一個半拉子工程,只能採用議標的形式,價格也比較高。

在這個工程中,幾個重大風險因素集中都一起:工程量大、工期長、設計檔案不詳細、市場價格波動大、做標期短、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最終不僅打倒了承包商,而且也傷害了業主的利益,影響了工程整體效益。

《案例3》我國某水電站建設工程,採用國際招標,選定國外某承包公司承包引水洞工程施工。在招標檔案列出應由承包商承擔的稅賦和稅率。但在其中遺漏了承包工程總額3.3%的營業稅,因此承包商報價時沒有包括該稅。工程開始後,工程所在地稅務部門要求承包商交納已完工程的營業稅92萬元,承包商按時繳納,同時向業主提出索賠要求。對這個問題的責任分析為:業主在招標檔案中僅列出幾個小額稅種,而忽視了大額稅種,是招標檔案的不完備,或者是有意的誤導行為。業主應該承擔責任。索賠處理過程:索賠發生後,業主向國家申請免除營業稅,並被國家批准。但對已交納的92萬元稅款,經雙方商定各承擔50%。

如果招標檔案中沒有給出任何稅收目錄,而承包商報價中遺漏稅賦,本索賠要求是不能成立的。這屬於承包商環境調查和報價失誤,應由承包商負責。因為合同明確規定:“承包商應遵守工程所在國一切法律”,“承包商應交納稅法所規定的一切稅收”。

《案例4》在某國際工程中,經過澄清會議,業主選定一個承包商,並向他發出一函件,表示“有意向”接受該承包商的報價,並“建議”承包商“考慮”材料的訂貨;如果承包商“希望”,則可以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前期工作。而結果由於業主放棄了該開發計劃,工程被取消,工程承包合同無法簽訂,業主又指令承包商恢復現場狀況。而承包商為施工準備已投入了許多費用。承包商就現場臨時設施的搭設和拆除,材料訂貨及取消訂貨損失向業主提出索賠。但最終業主以前述的信件作為一“意向書”,而不是一個肯定的“承諾”(合同)為由反駁了承包商的索賠要求。

《案例5》新加坡一碼頭工程,採用fidic合同條件。招標檔案的工程量表中規定鋼筋由業主提供,投標日期1980年6月3日。但在收到標書後,業主發現他的鋼筋已用於其他工程,他已無法再提供鋼筋。則在1980年6月11日由工程師致信承包商,要求承包商另報出提供工程量表中所需鋼材的價格。自然這封信作為一個詢價檔案。1980年6月19日,承包商作出了答覆,提出了各類鋼材的單價及總價格。接信後業主於1980年6月30日覆信表示接受承包商的報價,並要求承包商準

備簽署一份由業主提供的正式協議。但此後業主未提供書面協議,雙方未作任何新的商談,也未簽訂正式協議。而業主認為承包商已經接受了提供鋼材的要求,而承包商卻認為業主又放棄了由承包商提供鋼材的要求。待開工約3個月後,1980年10月20日,工程需要鋼材,承包商向業主提出業主的鋼材應該進場,這時候才發現雙方都沒有準備工程所需要的鋼材。由於要重新採購鋼材,不僅鋼材價格上升、運費增加,而且工期拖延,進一步造成施工現場費用的損失約60000元。承包商向業主提出了索賠要求。但由於在本工程中雙方缺少溝通,都有責任,故最終解決結果為,合同雙方各承擔一半損失。案例分析:本工程有如下幾個問題應注意:

(1)雙方就鋼材的供應作了許多商討,但都是表面性的,是詢價和報價(或新的要約)檔案。由於最終沒有確認檔案,如簽訂書面協議,或修改合同協議書,所以沒有約束力。

(2)如果在1980年6月30日的覆信中業主接受了承包商的6月19日的報價,並指令由承包人按規定提供鋼材,而不提出簽署一份書面協議的問題,則就可以構成對承包商的一個變更指令。如果承包商不提反駁意見(一般在一個星期內),則這個合同檔案就形成了,承包商必須承擔責任。

(3)在合同簽訂和執行過程中,溝通是十分重要的。及早溝通,鋼筋問題就可以及早落實,就可以避免損失。本工程合同簽訂並執行幾個月後,雙方就如此重大問題不再提及,令人費解。

《案例6》我國某承包公司作為分包商與奧地利某總承包公司簽訂了一房建專案的分包合同。該合同在伊拉克實施,它的產生完全是奧方總包精心策劃,蓄意欺騙的結果。如在談判中編制謊言說,每平方米單價只要114美元即可完成合同規定的工程量,而實際上按當地市場情況工程花費不低於每平方米500美元;有時奧方對經雙方共同商討確定的條款利用打字機會將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塞進去;在準備簽字的合同中擅自增加工程量等。該工程的分包合同價為553萬美元,工期24個月。而在工程進行到11個月時,中方已投入654萬美元,但僅完成工程量的25%。預計如果全部履行分包合同,還要再投入1000萬美元以上。結果中方不得不拋棄全部投入資金,徹底廢除分包合同。

在這個合同中雙方責權利關係嚴重不平衡,合同簽訂中確實有欺詐行為,對方做了手腳。但作為分包商沒有到現場做實地調查,而僅向總包口頭“諮詢”,聽信了總包謊言,沒有識破總包的手腳,簽了字,合同就有效,必須執行。

《案例7》工程為非洲某國政府的兩個學院的建設,資金由非洲銀行提供,屬技術援助專案,招標範圍僅為土建工程的施工。

1.投標過程:我國某工程承包公司獲得該國建設兩所學院的招標資訊,考慮到準備在該國發展業務,決定參加該專案的投標。由於我國與該國沒有外交關係,經過幾番周折,投標小組到達該國時離投標截止僅20天。買了標書後,沒有時間進行全面的招標檔案分析和詳細的環境調查,僅粗略地折算各種費用,倉促投標報價。待開標後發現報價低於正常價格的30%。開標後業主代表、監理工程師進行了投標檔案的分析,對授標產生分歧。監理工程師堅持我國該公司的標為廢標,因為報價太低肯定虧損,如果授標則肯定完不成。但業主代表堅持將該標授予我國公司,並堅信中國公司信譽好,工程專案一定很順利。最終我國公司中標。

2.合同中的問題:中標後承包商分析了招標檔案,調查了市場價格,發現報價太低,合同風險太大,如果承接,至少虧損100萬美元以上。合同中有如下問題:

(1)沒有固定匯率條款,合同以當地貨幣計價,而經調查發現,匯率一直變動不定。

(2)合同中沒有預付款的條款,按照合同所確定的付款方式,承包商要投入很多自有資金,這樣不僅造成資金困難,而且財務成本增加。

(3)合同條款規定不免稅,工程的稅收約為合同價格的13%,而按照非洲銀行與該國政府的協議本工程應該免稅。

3.承包商的補救措施:在收到中標函後,承包商與業主代表進行了多次接觸。一方面謝謝他的支援和信任,決心搞好工程為他爭光,另一方面又講述了所遇到的困難——由於報價太低,虧損是難免的,希望他在幾個方面給予支援:

(1)按照國際慣例將匯率以投標截止期前28天的中央銀行的外匯匯率固定下來,以減少承包商的匯率風險。

(2)合同中雖沒有預付款,但作為非洲銀行的經援專案通常有預付款。沒有預付款承包商無力進行工程。因此要求支付預付款。

(3)通過調查瞭解獲悉,在非洲銀行與該國政府的經濟援助協議上本專案是免稅的。而本專案必須執行這個協議,所以應該免稅。合同規定由承包商交納稅賦是不對的,應予修改。

4.最終狀況:由於業主代表堅持將標授予中國的公司,如果這個專案失敗,他臉上無光甚至要承擔責任,所以對承包商提出的上述三個要求,他盡了最大努力與政府交涉,並幫承包商講話。最終承包商的三點要求都得到滿足,這一下扭轉了本工程的不利局面。最後在本工程中承包商順利地完成了合同。業主滿意,在經濟上不僅不虧損而且略有盈餘。本工程中業主代表的立場以及所作出的努力起了十分關鍵的作用。

5.幾個注意點:

(1)承包商新到一個地方承接工程必須十分謹慎,特別在國際工程中,必須詳細地進行環境調查,進行招標檔案的分析。本工程雖然結果尚好,但實屬僥倖。

(2)本工程中承包商與業主代表的關係是關鍵。能夠獲得業主代表、監理工程師的同情和支援對合同的簽訂和工程實施是十分重要的。

《案例8》在我國的某水電工程中,承包商為國外某公司,我國某承包公司分包了隧道工程。分包合同規定:在隧道挖掘中,在設計挖方尺寸基礎上,超挖不得超過40cm,在40cm以內的超挖工作量由總包負責,超過40cm的超挖由分包負責。由於地質條件複雜,工期要求緊,分包商在施工中出現許多區域性超挖超過40cm的情況,總包拒付超挖超過40cm部分的工程款。分包就此向總包提出索賠,因為分包商一直認為合同所規定的“40cm以內”,是指平均的概念,即只要總超挖量在40cm之內,則不是分包的責任,總包應付款。而且分包商強調,這是我國水電工程中的慣例解釋。

當然,如果總包和分包都是中國的公司,這個慣例解釋常常是可以被認可的。但在本合同中,沒有“平均”兩字,在解釋中就不能加上這兩字。如果區域性超挖達到50cm,則按本合同字面解釋,40cm~50cm範圍的挖方工作量確實屬於“超過40cm”的超挖,應由分包負責。既然字面解釋已經準確,則不必再引用慣例解釋。結果承包商損失了數百萬元。

《案例9》在某工程中,業主在招標檔案中提出工期為24個月。在投標書中,承包商的進度計劃也是24個月。中標後承包商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詳細進度計劃,說明18個月即可竣工,並論述了18個月工期的可行性。工程師認可了承包商的計劃。在工程中由於業主原因(設計圖紙拖延等)造成工程停工,影響了工期,雖然實際總工期仍小於24個月,但承包商仍成功地進行了工期和與工期相關的費用索賠,因為18個月工期計劃是可以作為索賠依據的。

第四篇:國際工程承包

談中國在國際工程承包方面的問題與對策 摘要:

引言

加入世貿組織後,隨著我國市場的逐步開放,世貿組織其他成員會對我國進一步開放市場,提供貿易投資便利,將為促進我國企業“走出去”開展跨國經營提供有利條件。國家也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境外開展工程承包等業務, 胡錦濤同在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支援企業在研發、生產、銷售等方面開展國際化經營,加快培育我國的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品牌。”,為對外承包企業開展國際業務提供了千載難逢的良機,但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充滿了艱辛與坎坷。中國在對外工程承包的程序中也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面對這些問題,企業與政府採取何種對策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國際工程承包簡述

1:什麼是國際工程承包

國際工程承包是指一個國家的政府部門、公司、企業或專案所有人委託國外的工程承包人負責按規定的條件承擔完成某項工程任務。國際工程承包是一種綜合性的國際經濟合作方式,是國際技術貿易的一種方式,也是國際勞務合作的一種方式。

2:國際工程承包的分類 (1)分項工程承包合同:發包人將總的工程專案分為若干部分,發包人分別與若干承包人簽訂合同,由他們分別承包一部分專案,每個承包人只對自己承包的專案負責,整個工程專案的協調工作由發包人負責。

(2)“交鑰匙”工程承包:交鑰匙工程指跨國公司為東道國建造工廠或其他工程專案,一旦設計與建造工程完成,包括裝置安裝、試車及初步操作順利運轉後,即將該工廠或專案所有權和管理權的“鑰匙”依合同完整地“交”給對方,由對方開始經營。

(3)“半交鑰匙”工程承包:承包人負責專案從勘察一直到竣工後試車正常運轉符合合同規定標準,即可將專案移交給發包人。

(4)“產品到手”工程承包:承包人不僅負責專案從勘察一直到正式生產,還必須在正常生產後的一定時間(一般分為二、三年)內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裝置維修等,確保產品符合合同規定標準。

二:中國國際工程承包現狀

由於我國建築企業在全球範圍內兼具成本優勢和技術優勢,同時,我國政府也長期以經濟援助形式幫助非洲和南亞國家開展基礎設施建設,因此我國國際工程承包業務近年來增長迅速。商務部資料顯示,2014 年以來,我國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及新籤合同額一直保持了較高的增長速度。但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2014 及2014 年對外工程新籤合同額增速有所放緩,但隨著全球經濟的逐步復甦以及我國對外經濟合作力度的加大,我國對外承包工程新籤合同額已在2014 年8 月恢復了正增長,並保持了穩定增長態勢。2014 年,我國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和新籤合同額分別為922 億美元和1,344 億美元,同比增長18.66%和6.50%。2014 年1-6 月,我國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和新籤合同額分別為為425 億美元和662 億美元,同比增長13.80%和20.50%。

三:中國在國際工程承包方面的問題案例

1:案例概況

南亞某國的水電站工程,利用13km河段的95m水頭,修建攔河堰和引水隧洞發電站。水電站工程的施工採取了國際性競爭招標,通過激烈的競爭,最終由中國和一個已開發國家的公司共同組成了國際性的“承包聯營體”以最低報價中標,承建引水隧洞和水電站廠房,合同價7384萬美元,工期為42個月。

但是由於勘探設計工作深度不夠,招標檔案所提供的地質資料不準確,致使“承包聯營體”陷入嚴重困境,面臨工期拖延和成本超支的局面,因此向業主和諮詢工程師提出了工期索賠和經濟虧損索賠。

索賠初期,“承包聯營體”採取了結合工程進度款支付的逐月清理索賠款的方式,這樣可使專案繁多的索賠爭議逐個解決,分散支付,以免累計為鉅額數字,增加與業主之間的矛盾。但不幸的是,在個別索賠顧問的慫恿下,“承

包聯營體”改變了這種按月單項索賠的方式,改用總成本法的綜合索賠方式,企圖一次性獲得鉅額賠償款。因此,合同雙方的索賠爭議日益升級,無絲毫協商解決的可能性,最終尋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意見。

2:案例評價

(1)“承包聯營體”在接手專案初期,沒有對專案經行深入的瞭解和勘察,由於未預料到的困難和自然條件的限制使自己陷入絕境。

(2)“承包聯營體”採取了高額索賠的策略,期望在業主狠砍一刀的情況下仍能得到足夠的經濟補償,致使索賠報告的篇幅和款額大的驚人。這樣,索賠檔案被諮詢工程師長期擱置,不予理睬。

(3)採取總算賬的索賠方式不僅使索賠款累計成堆,款額巨大,而且這種索賠計價方法也遭到諮詢工程師的拒絕,以致竣工時,索賠仍處於爭議階段。 所以中國在經行國際工程承包方面要注意怎樣的問題和如何採取相應的對策呢?

四:中國在國際工程承包程序中存在的問題

1:市場佔有率低。我國公司在國際市場的份額雖然在逐年擴大,但和我國擁有大約4000萬工程隊伍,幾百萬工程技術人員和上千家對外公司相比,實際佔有率很低。以2014年為例,進入國際大承包商行列的這46家對外公司營業額總和為100.7億美元,比第3名的法國vinci公司的營業額102.68億美元還少。

2:總承包專案較少,融資能力差

融資能力不足是許多國際工程承包企業發展中遇到的主要問題之一,國外很多人一提到中國公司都知道是大公司,但往往也會說,中國公司沒錢。融資能力已成為許多國際工程專案投標能否入圍的先決條件。而我國企業普遍存在融資能力不足的問題。當前國際建築市場形勢是投資國際化的程度越來越高,國際資本在工程承包市場佔有的比重越來越大,bt和bot專案形式也越來越多。而國際工程承包範圍也已超出了過去單純的工程施工和安裝,逐步成為貨物貿易、技術貿易和服務貿易的綜合載體。如果我們沒有一批具有很強的

融資能力和具有國際競爭實力的工程承包企業,我們就不能在國際承包市場上拿到工程總承包業務,就不能帶動我國裝置、材料的出口,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我們就只能被日益邊緣化。

3:我國對外承包企業產業集中度不高國際化水平低

以2014年進入世界225強的46個公司而言,每個公司平均的國際市場營業僅為2.19億美元,而美國公司為6.70億美元,歐元公司為19.60億美元,日本公司為9.42億美元,韓國公司為3.43億美元。國際大承包商的國際市場營業額佔公司營業額的60%走右,而我國公司則遠遠低於這個水平。

4:工程專案管理水平低,專案的經濟效益不理想

5:主要市場集中在經濟不發達地區和華語圈國家

我國國際承包企業在亞洲和非亞洲等經濟不已開發國家的合同額、營業額的比例達到70%以上。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國際工程承包市場的規模有限,專案連續性差,很難取得規模效益。

6:國際工程管理人才匱乏

國際工程管理人才嚴重缺乏。國外專案成敗的關鍵在人才,這是許多國際承包企業多年來的共識。國際工程專案管理需要的人才應該是複合型、創新型、外向型的高階管理人才。而這樣的人才也是我們的企業最為短缺的。複合型是要求人才一方面應具備某一個專業領域的理論基礎及實踐經驗,具備作為一位工程師或是管理人員所應有的知識結構,另一方面要具有多學科比如管理科學、經濟學等理論基礎以及較好的專業外語水平。簡而言之就是要一專多能。

五:我國面對國際工程承包問題應對的措施

從體制上入手,建立適合國際市場運作的不同法人結構的工程公司。國際工程承包企業必須要向國際化的經營模式轉變,更新觀念,走智力密集、技術密集和資金密集的道路。要改變原來在管理、決策方面的弊端,就本企業在國外的發展方向準確定位。方法之一就是進行資產重組,將國際工程業務從總公司的業務中分離出來,整活現有資源,集中優勢力量投入到國際工程專案中去。國際工程公司要有獨立的經營決策權,公司的結構形式可以採用股份制、中外合資等多種不同形式。原則就是要滿足市場需要,有利於對專案進行有效管理,有利於公司在國外長遠發展。

加強企業間的強強聯合,建立戰略同盟。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單一的施工企業現在很難立足,很多國際化的大公司例如西門子等都是涵蓋了從專案規劃、融資、設計、施工、製造、營運管理等全方位的服務,我們的企業要想發展,一定要適應這種發展趨勢。各大型企業集團發揮各自的優勢,進行功能互補, 能夠有效地聚集資金投入,較好地解決融資能力不足問題,能夠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則配置資源,從而為各方獲取較大的經濟收益。進而以更強的實力和自信心開啟、佔領國際工程承包市場。

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要認識到融資能力已經成為制約我國工程承包企業在國際市場上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儘快提升企業的籌融資能力,從運營資本的層次提高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已是當務之急。除了挖掘自身潛力,還要通過各種方式建立更廣泛的融資渠道。

在這一方面,除了企事業自身的努力,還需要政府的進一步扶持,為企業間的合作、聯合提供更廣闊的平臺和相關政策,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和走出去的步伐,進一步探討放寬易貨貿易的範圍,鼓勵有資金能力的私營經濟參與國際工程專案。

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按照國際工程專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大力培養和引進複合型、創新型、外向型的高階管理人才,尤其是專案經理人才,以提高專案的管理決策水平。逐步形成一個涵養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質量控制、財務管理、材料管理、合同管理及法律服務等技術、管理人員比例得當的專案管理人才體系。與此同時,還應建立起有效的人才使用和貯備機制,為各類人才提供良好的發展機會,創造施展本領的舞臺,尤其是對身處國外的人員,要全方位的關心愛護,使得企業能夠培養出人才,留得住人才,更能發揮出人才的應有作用。只有很好地解決了人才戰略,才能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只有培養一大批高水平的國際工程管理人才,才能使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能夠得到準確地執行和落實,我國的國際工程專案管理總體水平才能上一個大臺階。

依託政府,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動工程承包企業依靠整體的實力進入國際市場。在大市場的背景下,單個企業的單打獨鬥很難在國際市場上取得成功,我們跨出國門的企業,要充分利用國家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良好形象和國際地位,依靠我們駐各國的大使館和經參處,建立起中國大公司的品牌優勢,全面瞭解和儘快融入當地社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積極探索企業間的聯合經營、聯手投標。化解和分擔市場風險,增強總體的競爭能力。同時避免承包商之間的過度競爭,提高中標率,降低經營風險和交易成本。企業間的這種聯合,需要政府和行業協會從中發揮重要作用。完善法律制度,規範市場行為,促進企業間互信。

海外巨大的工程承包市場給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國家鼓勵企業走出去的政策更是給企業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機會就在面前,如何把握住這個機會,帶動企業完成一次跳躍式的發展,值得每一個工程承包企業認真思考,也是每個國際工程承包企業所應擔負的艱鉅使命。只要能夠腳踏實地地對市場進行研究,合理制定企業的國際工程承包發展目標,學習吸收國際先進企業的經驗,努力反省自身的不足,高起點、高標準地

建立國際工程專案管理體系,發揮自身優勢,我們一定能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並不斷髮展壯大,真正實現走出去的發展戰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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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雷鵬.淺談中國鐵路企業在海外工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4.23

4:

第五篇:國際工程承包合同

(一)總承包合同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1.________市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甲方);代表人:________2.________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以下簡稱乙方);經理____先生(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授權)出生地:________(國家)國籍:________(國家)總部:________(國)________市在________國的通訊地址:________信箱鑑於甲方要興建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交報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招標委員會接受並已中標。根據________國________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號決議,雙方締約於下:(一)合同內容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________市對________________進行施工。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所有上述檔案、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二)合同金額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兌美元比例為70%.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於“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稅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價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在________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稅。(三)工期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____號附件的說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____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方由於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說明原因,並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四)移交場地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並將紀要的影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等於乙方接收場地之時。(五)檢視工地乙方承認在籤認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提供範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六)履約保證金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二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保證金之後才對甲方產生義務。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條件第11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後交付工程為止。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儲存,作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後,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餘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採取其他措施。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土木建築工程(國際)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共同條件定義與解釋1.定義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a)“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造、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承包人的該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b)“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c)“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d)“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指派來履行本檔案第2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e)“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f)“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g)“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h)“施工裝置”,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裝置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他各物。(i)“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j)“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他圖紙。(k)“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他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l)“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單數與複數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頁旁小標題或註釋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

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共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工程師的代表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檔案下面或本合同其他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標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a)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b)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轉讓與轉包3.轉讓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4.轉包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合同的範圍5.合同的範圍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合同檔案6.語言(1)制訂本合同檔案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檔案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2)檔案相互解釋: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檔案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示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檔案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7.圖紙的保管(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有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2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他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圖紙副本應有一份儲存在現場(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的一份,應由承包人儲存在現場,該份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一般義務9.合同協議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10.履約保證書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11.現場檢查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檔案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資料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裝置,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他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投標的充分條件12.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a)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b)以及承包人在未得到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

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檔案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14.應提供的方案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裝置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15.承包人的監督權承包人應在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他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理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檔案第2條規定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16.承包人的僱員(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a)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b)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17.工程定位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資料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工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他各物。鑽孔和勘探挖掘18.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檔案第51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19.守衛與照明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攔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他人員的安全和方便。20.對工程的照管(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原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符合本檔案第65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檔案第49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2)“例外風險”包括: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叛亂、革命、~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原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21.工程的保險等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檔案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檔案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a)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b)對材料、施工裝置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他各物,按這種材料、施工裝置和其他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他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a)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他損害;(b)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c)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他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d)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他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23.第三方保險(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檔案第22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檔案第22(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2)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1)對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檔案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他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動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專案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26.發通知和付費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27.化石、文物等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他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他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28.專利權和使用費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裝置、機器、工具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權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他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他使用費、租金,以及其他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他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30.臨時運輸(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線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

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裝置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2)特殊的負載: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裝置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他細節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14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3)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4)水路運輸: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絡的其他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他裝置,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他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32.裝置、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裝置、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有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他物品。33.竣工現場的清理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和撤離一切施工裝置、剩餘物料、垃級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勞動力34.勞動力的僱用(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2)供水: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他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3)酒類或藥物: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4)武器和彈藥: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他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5)節日和宗教習慣: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習慣。(6)流行病: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7)妨害治安行為等: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或行為的妨害。(8)分包人遵守事項: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他條件,應視需要和第二部分第34條第(9)、(10)等款所列。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僱工數目的資料。材料與做工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協助的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2)樣品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3)試驗費用: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4)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a)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b)或(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c)或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37.進入現場工程師和他所授

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61.證書認可本檔案第62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他事宣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他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62.維護證書(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同按照本檔案第49條和50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時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60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2)僱主責任的終止: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以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3)未履行的義務: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的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補救方法和權力63.沒收(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a)已放棄本合同;b)或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c)或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d)或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e)或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應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他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他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裝置、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2)沒收之日的估價: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裝置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3)沒收的支付: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他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64.緊急修理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他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他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特別風險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叛亂、~、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騷動或騷擾(以下統稱上述各種情況為“特別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檔案第39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他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

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2)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往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他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4)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的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檔案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5)戰爭爆發: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他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本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檔案第67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6)裝置撤離: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裝置,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7)合同終止後的支付: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專案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a)對於任何預備專案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專案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b)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c)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地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任何開支總額。d)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裝置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費用。e)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落空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他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檔案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爭端的解決67.仲裁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岐,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請勿抄襲好範文 網:)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對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料。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a)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檔案第63條(1)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檔案第71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b)根據本檔案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通知68.通知送達(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到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僱主違約69.僱主違約(1)如果僱主對於

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用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檔案第53條(1)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裝置撤離現場。(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檔案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65條(7)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交付承包人。(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70.費用的增減如果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他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71.重大的經濟失調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關於專用條件見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專用條件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其中有些已在第一部分中談到,但未徹底論述)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他內容:第一條定義僱主:僱主是________________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_______任何其他所需要的定義。第六條檔案相互解釋語言:語言是________________主要語言是____________第三十四條勞動力(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第四十七條(三)獎金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第四十九條臨時修復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非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49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至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第五十三條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裝置等(6)、(7)等;裝置的租用;裝置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他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他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他影響裝置的條件。第六十條證書和支付對於所製作的裝置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工程師出具有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裝置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第七十條費用的增減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和當地職員的津帖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稅和其他進口稅;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第七十二條納稅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稅或其他稅。第七十三條其他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a)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b)賄賂和貪汙;c)本工程圖片和廣告;d)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e)合同的任何其他特殊內容。最後條款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三)協議書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的________(下稱“僱主”)為一方與________的_____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鑑於僱主決定建造____工程,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2.下述檔案應被認為是構成並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a)上述投標;b)圖紙;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d)說明書;e)建築工程清單;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3.作為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的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4.僱主持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在場人:__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________在場人:________(四)土木建築工程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應該包括下列條款,這些條款可以根據個別合同的專用條件加以調整:一、投標在接到招標書以後,有興趣的公司應將承包本工程的發盤一式兩份(三份)密封交________________(業主姓名和地址)下稱業主。投標的正本應標明為“正本”,投標的副本應標明為“副本,僅供參考”。副本

在一切情況下均無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正本與副本不符,應以正本的文字為準。投標應該符合這些須知和在收標日期以前發出的其他合同檔案及其修正件或補遺的要求。對未在業主招標書中規定的時間以前收到的投標概不予以考慮。二、合同檔案的擬訂合同檔案已經由________________(諮詢人姓名和地址,以下稱工程師)擬訂。三、向投標人解釋合同檔案投標人如果發現說明書、圖紙或其他合同檔案中有不符或遺漏,或感到意圖或意義含混不清時,應立即在投標以前向工程師提出書面請求予以解釋、澄清或更正。提出這種請求的投標人,應該獨自負責將這種請求按時寄到。所有這類請求收到的時間不得晚於規定的開標日期以前的____(例如28)日曆日。對於這種請求只能由工程師以補遺的形式予以答覆,業主和(或)工程師不受他們的任何僱員或代理人所做的任何口頭說明或解釋的約束。可以在開標日期以前發出合同檔案的補遺以修訂、修正或更改合同檔案的任何部分。每一補遺應分發給已發給合同檔案的每一機構。投標人為表示他的投標已考慮到這類補遺而經其適當簽名的每一補遺的副本,均應納入併成為投標正本的組成部分。四、投標的制訂和提出投標正本應以投標人的名義適當簽署,填寫所有空白攔,如果有添字、改字或刪字,應由簽字人在這些地方簽名或蓋章。投標書及任何補遺必須全部填寫好。工程數量和價格表中每一項的單位和金額,都應填寫在各項旁邊並在表內有關一頁上計金額。如果任何一項的單價與相應金額有出入時,應以單價為準。投標書的一切空白欄均應用墨水清楚地填寫或者打字。所有的價格應該用____或任何其他可完全兌換的貨幣報價。每一份投標都應該寫明投標人的完整營業地址,用他自己常用的簽字簽名並註明日期。合夥關係的投標應該列出每個合夥人的全名和地址,並應以合夥關係的名義簽署,然後是有權使這一夥關係負有義務的一名或幾名普通合夥人的簽字。公司的投標應以該公司的法定名稱簽署,然後是總經理或有權使公司對此負有義務的其他人的簽字和職稱以及公司註冊的國家名稱,並蓋上經認證有效的公司印章。每一個簽字人的姓名應該在其簽字下面清楚地打字或者印出。如果經業主或工程師要求,應就任何一個簽字人代表合夥關係或公司簽字的權力,提出令人滿意的證據。所有的投標必須具備本須知所指定的各個專案才能被認為是完整的。所有的專案和資料資料必須用____語書寫。投標必須手遞,換取書面收條,或者掛號郵寄,並須儘早郵寄,以保證能在“招標書”中規定的時間遞到。各項投標應該裝在密封的信封裡,清楚地標明:________________(業主姓名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名稱)開標時間為________投標人在其投標按上述要求密封並提交後,可以在不使其自己受損失的情況下予以撤回、修改或更正,但是這種撤回、修改或更正必須在規定的開標時間以前用書面或電報向工程師提出。任何口頭或電話請求均不予考慮。經過用這種書面或電報請求修改的投標正本,將被認為是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任何投標人均不得在規定的收標時期結束以後撤回他的投標,除非該投標未在開標日期起的,________(例如90)日曆日以內被接受。五、拒絕投標的權利任何不符合本須知的投標可予以拒絕。在上述原則的通用性不受限制的條件下,業主不承擔接受最低標價的或任何其他投標的義務。業主明確地保留絕對權利來拒絕任何或所有的投標,放棄所收到投標的任何手續或要求以及接受任何被認為對業主有利的投標或其一部分而不論其在所提交的投標中是否標價最低者。只有當投標人接到業主關於受其投標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認為這一投標已接受。六、投標擔保投標保證書或其他投標擔保是一種通常要求的條件,可是不能訂得太高,以免使合適的投標人望而生畏。在開標以後,應儘快地把投標保證書或擔保退還給未得標的投標人。所有的投標發價都應該附有一份投標保證書或一張指定向業主支付的業主可以接受的銀行的保付支票。投標保證書有金額應該相當於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例如5%)。未能得標者的投標保證書將在別的投標被接受後的____(例如28)天內或在規定的收標時間起的____(例如90)天內(二者以其較早者為準)退還給投標人。七、現場的檢查投標人應該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出投標以前弄清確實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天然地基條件、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和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港口和火車站的裝卸設施、可能需要的居住裝置以及可能會一般地和具體地影響裝置轉輸及安裝和工廠經營的該國法律和規章條例。總之,投標人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故和其他可能會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特別要強調指出的是,投標人應有責任事先熟悉主要的情況,在投標以後,就此提出的任何為調整合同價格而索取增付款項的要求,將概不予接受。合同價格是按照合同檔案的規定~地執行合同的價格。八、投標的充分條件投標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查明他對工程的投標和在標價的工程及價格表裡所列的費率和價格是正確的和充分的,該費率和價格應包括他根據合同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正當建成和經營管理工程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九、更改和備擇方案發價表及其任何附件均不得更改。如果經任何更改,除下文規定者外,該項投標即不予考慮。但是,如果投標人認為有必要對他的投標提出限制條件或例外情況時,則所有這類增加的內容應該作為一個可供選擇的建議,在說明信中闡明,隨同投標檔案一起提交。明確規定,任何情況下投標人必須完整填寫發價表及其附件。備擇方案如果不附填好的發價表的投標檔案,將不予考慮。對於每一項更改或備擇方案應加以詳細說明,列舉出優點和缺點。十、投標日期和開標日期的推遲業主保留推遲投標日期和開標日期權力,並將向每一人可能的投標人發出有關任何推遲上述日期的電報或書面通知。十一、情報的性質投標人應該把合同檔案的細節看作是祕密的和機密的。(五)土木建築工程投標書

致:________________先生們:1.經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說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之後,我們作為簽署人願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說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按________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他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後的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並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算起,在____天內,建成並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他任何投標。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籤簽名________、以________資格經正式授權並代表________簽署投標證人________地址____地址____職業____附錄保單的金額(如果有)____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____開工期限(從工程師的命令到開工)________天竣工時間________天規定的違約償金款項________每天________獎勵金額(如果有)________維護期________天對直接成本金額調整的百分比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保留金的限額________中期證書最低金額________出具證書後的支付期限________天根據本檔案,我們,當事人和擔保人,茲具證向________________承擔義務交納上述保證罰金,對此,我們本人,我們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和繼任人負有連帶責任,但是,在擔保人是幾個公司,作為共同擔保人的情況下,我們這些擔保人“連帶地”和“分別地”為上述罰金負責,只是為了允許對我們中間任何人或所有人提出聯合起訴或起訴,而為了所有其他目的,每一個擔保人各自與當事人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對交納列入該擔保人名下的罰金承擔義務,可是,如果沒有指明責任限額,則責任限額就應是整個罰金款額。本義務的條件是,鑑於當事人簽訂了以上指明的合同,為此,如果當事人:(a)在上述合同原訂的有效期間和政府可能同意的任何其延長期間(無論是否通知擔保人)以及在任何根據合同所需要的擔保的有效期間,履行和完成上述合同中所規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並且還履行和完成今後可能以上述合同做出的任何和所有經正式批准的修改中所規定的一切承擔事項、約定事項、條款、條件與協議,而擔保人謹此放棄得到關於這種修改的通知和權利;(b)以及向政府繳納從當事人在本保證書為之提供保證的該施工合同進行中所支付的工資內徵收、扣除或預扣的政府規定徵稅的全部金額:則上述義務即宣告無效。當事人和擔保人已在上述日期在此保證書上簽字蓋章,以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