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機裝置租賃合同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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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機裝置租賃合同多篇

隨著各大建築公司的改制,塔機租賃業日趨成熟,對於塔機租賃合同你是怎樣理解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塔機租賃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塔機裝置租賃合同範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

⒈裝置情況

⒉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安裝許可證、安裝人員和機組人員操作證及其它必要的證件。

二、裝置交付

⒈工程名稱: 包鋼新體系1#焦爐工程

⒉施工地點: 包鋼廠區內

⒊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 20_ 年 8 月 23日前將租賃裝置交付到位於 包鋼704門崗處 的施工工地,並具備正常執行條件。

三、租賃期限、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⒈合同簽訂後,甲方負責進出場、安拆、運輸等相關工作,並負相應責任及費用。乙方多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進出場以及相關一切費用。

⒉租賃期限:自 具備正常執行條件之日 開始,具體截止日 視工程進展情況而確定。工資及相關費用和稅金),裝置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正常運轉後開始計算租賃費用。租賃費按租金的70%支付,餘下的30%陸續支付。

⒋租金結算方式:驗收合格正常使用後租賃費按 月 結算, 次月 辦理租賃費結算手續。

⒌乙方按月繳納租金,確因乙方工程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可拖後一個月支付。

6.甲方必須按照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為塔機安裝安全監控系統的裝置。

甲方負責塔機正常執行的所有相關支援檔案和證件,並承擔相關費用,承擔因證件原因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7.甲方派操作人員兩名。

四、裝置安裝與驗收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基礎施工方案並負責基礎製作。

基礎驗收後將相關技術資料由乙方蓋章(或乙方代表簽名)後交付甲方簽收。若砼基礎下沉、混凝土強度不夠等基礎質量缺陷造成的事故,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一份現場平面圖,標明裝置位置。

乙方負責準備配電箱,提供充足的組裝場地,保證裝置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方便。

3.安裝完畢後,甲方負責辦理驗收準備工作、組織驗收並辦理有效的驗收手續及驗收資料。

並把資料影印件交乙方備案。安裝驗收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裝置的維修、保養和執行

⒈甲方負責租賃裝置的維修、保養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⒉裝置發生故障,甲方維修人員應在 2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損失。因裝置不能正常運轉連續超過24小時不能投入使用,扣減當天租金。甲方塔機故障維修保養停機月累計超過 48小時,扣減相應停運天數200%的租賃費。

⒊甲方負責為租賃裝置配備機組人員兩名,要求持證上崗,且所配備的操作人員證件的影印件交乙方備案。

⒋乙方應配備足夠的專職指揮人員、訊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訊號工不得違章指揮。如因違章指揮或掛鉤不當造成的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⒌嚴禁乙方人員擅自修理塔機。因乙方擅自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⒍多臺裝置作業時,乙方應制訂詳盡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向訊號工和機組人員作出書面安全交底。

⒎乙方負責向兩名操作人員提供住宿條件。

⒏當塔機需要錨固接高時,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要求,認真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⒐裝置執行的電費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⒈租賃期間裝置及其附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裝置只有使用權。

⒉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甲方塔機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⒊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移租賃裝置,否則,因乙方擅自轉移裝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七、裝置保管和風險責任

⒈從租賃裝置實際交付乙方正常使用到租賃期滿為止,期間乙方保證裝置的主體結構不丟失,附屬結構及附件裝置由甲方負責保管。

⒉租賃裝置和機組人員的全部保險由甲方承擔。

⒊公共和第三方的全部保險由甲方承擔。

⒋租賃裝置發生意外事故後,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負擔。

八、裝置交還

乙方租用裝置完畢後,要求停止租賃裝置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停止租賃裝置的通知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裝置施工現場與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在清點裝置以後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⒈甲乙雙方在交付日期前28天內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租賃裝置,或者交付的租賃裝置在7日內不能驗收合格,或者因裝置故障在7天內不能修復並投入使用,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因裝置不能投入使用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糾紛解決

⒈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或不能正常履約,守約方應當及時向違約方提出書面材料,說明有關情況和索賠要求。收到資料的一方應當在7天內給予書面籤復,超過7日未答覆視為同意提出資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約方知道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的情況後28天內不向對方提出書面資料,視為放棄向違約方提出索賠權利。

⒉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向裝置施工現場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甲乙雙方代表及聯絡方式

⒈甲方指定 (電話 ) 為甲方的履約代表;乙方指定 周文 (電話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

⒉履約過程中發生的檔案傳遞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可以交由對方履約代表簽收。

⒊甲乙雙方改變履約代表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而造成的損失或其他法律責任由未通知方負責。

⒋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裝置租賃合同範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

使用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內容及價格:

1.甲方出租給乙方塔吊機臺、型號安裝高度為(需要增加標準節節、附著

,標塔為40米(標準節15節)。

2.塔吊租金單機,按中冶建工裝置租賃指導價格執行330/天。

3.超高標準節每節按/

天計費,附著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元/天計費,附著為鉸接式每道按 22 元/ 天計費。

4.塔機由甲方負責運輸安、拆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塔機(標塔)一次性進、出場和地腳螺栓及辦理取證等費用為壹萬捌仟元整(18000)元/臺

5.塔吊超高標準節及附著一次性進、退場按節進、退場運輸費,安裝、拆出人工費)。

6.建築物附著預埋件由乙方負責製作安裝,如因乙方所埋預埋件出現問題乙方負責,需要甲方重新加工製作,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附著杆件斜長

7.本合同暫估價為:萬元(標塔部分)

,最終以雙方認可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

二、租金的結算和收取:

1.租金的支付方式為現金或現金轉賬或支票或銀行轉賬支票。

2.租金計取時間的確定:塔機從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現場啟用之日開始計算租金,按天(日曆天數)計算租金(手續的完善由甲方辦理專案部配合)。

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等各種原因終止。塔機使用結束報停,乙方做好塔機拆除的準備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及時核實(若甲方延遲核實,以乙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經雙方簽字認可確定最終的塔機租賃費。

3.甲方配備滿足標塔使用的新鋼絲繩一付和電纜線,鋼絲繩保證使用3個月,3個月內出現正常使用磨損報廢由甲方負責更換並承擔費用;

超過3個月以後鋼絲繩出現問題由乙方負責購買甲方更換。超高塔吊只保證標塔部分鋼絲繩和電纜線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長鋼絲繩和電纜線由乙方自行解決,中途更換乙方購買的鋼絲繩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方每月日前對上月臺班進行結算,乙方並於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塔機租金80%。

5.塔吊在春節期間扣除停止臺班10天

三、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收到基礎圖紙後,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技術資料自行負責

2.甲方安、拆塔機應編寫施工方案,安、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安、拆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現場提供電源到塔機下,配置專用塔機配電箱,並確保電壓380V±5%且三相平衡,否則因用電問題或電壓過低造成的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塔機的基礎定位和安裝方向由乙方負責,塔機在安、拆(維修)過程中,乙方應在現場派人員配合甲方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甲方負責設定地面安全警戒線,並負責安全警戒,禁止與塔機安、拆(維修)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

3.若因現場場地侷限、現場塔機定點失誤、塔機安裝方向指定錯誤、或塔機安裝在建築物結構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裝或拆出塔吊所造成的損失按臺班50%計費,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常規安、拆是指吊車能一次性到位,並限用25t汽車吊安、拆,工作時間為兩天,超出25t汽車吊才能安、拆為增加的費用)。

4.塔機安裝完畢後,由甲、乙雙方有關人員在現場進行安裝驗收並填寫安裝驗收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在現場使用時,相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未經驗收(檢測)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塔機操作指揮人員:為便於乙方現場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證專業人員擔任操作工和指揮工,乙方承擔操作工和指揮工管理責任。

操作工和指揮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報酬均由乙方負責。

6.塔機在施工現場使用過程中,因現場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塔機不能使用或停機,收取塔機臺班50%費用,現場每月塔機處於零星使用狀態,應收取正常臺辦費用。

7.安全責任:甲方負責因塔機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安全責任,並負責每月組織專業人員對塔機進行一次安全及維修檢查。

乙方負責塔機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塔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隨意調整各安全限位裝置,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整改(或通知甲方處理),現場與塔吊無關的人員不得攀爬塔吊,嚴禁無證操作、指揮和違章作業,因乙方操作、指揮不當和違章作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8.維修保養:塔機在使用期間塔吊標準節螺栓、基礎螺栓及裝置執行記錄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組織、監督操作工對螺栓進行日常檢查、緊固和裝置執行記錄的填寫。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簡單故障操作工應及時進行處理,現場無法處理的甲方應及時到場修復,甲方應負責機械結構部分的維修保養,因現場操作失誤造成裝置、配件的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收取人工費,自然磨損件由甲方負責。

9.乙方應保證塔吊基礎周圍整潔無雜物、無積水,便於雙方對基礎螺栓的檢查和緊固。

四、合同糾紛解決

1、經濟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中冶建工集團相關部門

2.執行合同條款的其他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中有關條款處理執行,並賠償壹萬元/臺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塔機租賃期滿,結清一切手續後合同自行作廢。

七、其他:

1.塔機在使用期間,結構部分及三大機構若因裝置自身的問題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塔機在使用過程中,因發生機械故障造成停機,在8:00—18:00時間範圍內,超過3小時,扣除半個臺班,超過6小時扣除當日臺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裝置租賃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塔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現場代表:

甲方指派乙方指派為駐現場代表,負責塔機進出場相關檔案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三、租賃裝置的品名、規格、數量、裝置狀況:

四、租賃期限:

從塔式安裝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第一天起到該工程完成乙方書面提出停止使用止(如中途移機,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1、塔機臺班費(月租金):80%。

2、塔機進退場費:

3、每增加一道附牆安裝按元每月每道計算。

4、甲方提供塔吊和塔吊司機,司機工資元/月,伙食費補貼/月,每月結算。

5、塔吊司機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若每月有5天工作超過12小時,超過部分按零星小時加班費計算,20元/小時。

6、工程施工完成,塔機停止使用時,最後一月未滿一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算方式為月租金/30天×實際使用天數。

六、租賃價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

2、從起租日(啟用單日期)起按月計算臺班費,墊資四層,每月結算一次,以此類推至塔機拆除。

3、塔機進場一週內,乙方付給甲方塔機進退場費元/臺。

4、因甲方塔機故障原因造成的連續24小時以上塔機無法正常作業的實際天數(以雙方簽字為準)在每月結算時予以扣除。

5、乙方通知甲方拆機或退場如有餘款未付清,甲方有權拒絕拆機或退場,所造成的塔機滯留天數按天向乙方計收租金。

6、進退場費和臺班費(租金)均不含稅。

七、租賃機械裝置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1、裝置進場後,甲方將裝置安裝除錯至正常運轉並提出有資質的合格證檢測報告,該工地如需報安監部門驗收的則由甲方支付安監部門檢測費。

塔機原則上必須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後才可使用,特殊情況提前使用則使用之日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2、乙方不再使用此裝置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並將裝置清掃乾淨,辦理書面移交手續,作為租賃日期的結束。

3、甲方負責裝置使用備案資料的辦理及其費用。

八、雙方約定:

1、按照乙方要求如期完成塔機的進場、安裝、除錯、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提供塔機基礎圖,並負責塔機基礎施工的技術交底,甲方無償提供塔機地腳螺桿等材料,塔機附強安裝所需材料及人工費由甲方負責。

3、乙方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甲乙雙方共同對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4、塔吊司機由甲方提供,塔機司機必須瞭解塔機的全部效能、操作技術較好、身體健康,持有有效的操作證進行日常操作,提供有上崗證的訊號工。

如塔吊司機不聽從乙方安排,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司機的要求。

5、乙方負責塔機進出場的道路暢通,裝置出廠時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無法正常出場,乙方應按月租金的70%支付停滯費。

6、新裝塔機的鋼絲繩必須能正常使用三個月,否則更換新鋼絲繩由甲方負責更換。

三個月以後的鋼絲繩損壞由甲方負責購買,甲方負責安裝。

7、塔機在乙方工地使用期間,乙方必須定期配合甲方維護保養,塔機在使用期間如有故障,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必須在

1小時內派人到現場處理故障,如果故障原因是乙方造成則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期間必須安排有資格的人員指揮,否則在施工期間造成塔機損壞和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塔機在施工現場使用時間,由乙方負責塔機及附件的保管,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必須定期向乙方提供塔機安全檢查表及維修保養記錄。

9、若乙方拖欠臺班費超過7日則算違約,甲方有權停或提前拆除退場,停機期間計算租金,甲方若選擇退場,乙方需配合並負責退場費,同時押金不退(算違約金)。

乙方通知甲方退場必須先付清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退場,停滯時間計算租金直至付清後退場。

10、搭設塔機附強安裝操作平臺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11、塔吊的租金和塔吊司機工資在春節放假期間15天不計算費用。

12、從合同產生法律效力即日起,施工發生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

九、本合同壹拾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結算完畢後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