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公司聘用兼職司機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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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代駕公司聘用兼職司機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代駕公司聘用兼職司機協議書第二篇:公司協議書 聘用 兼職第三篇:司機代駕合同第四篇:公司協議書 聘用 兼職(代理)第五篇:代駕專員聘用合同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代駕公司聘用兼職司機協議書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一年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試用期為一個月,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本合同期限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

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從事代駕兼職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代駕服務任務以及公司指派,按時完成規定的代駕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工商局授權的代駕服務許可資質,為客戶需要提供合理合法的代駕駛服務。並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駕駛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錄用乙方,乙方須具備的條件

1.須依法持有相應機動車駕駛證;

2.經公司管理部門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培訓合格;

3.上崗前須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規定;

4.儀容儀表端正,文明禮貌,身體健康;

5.具有一定的維修經驗,能夠獨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代駕期間無飲酒、抽菸和不文明用語等不良行為;

7.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及服務質量前科。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公司代駕服務質量管理規範》、《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內容關於代駕專員之規定》,乙方違反以上規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本代駕公司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乙方作息時間按不定時工作制。在本人既定工作時間內接受公司安排並提供服務。

第八條屬酒後代駕類甲方實行按次數提成工資制,工資標準為出單一次按每次出單費用提取40%。若屬其它類(婚車代駕、商務代駕、私人陪駕)則按小時制或全日制提成,工資由甲方記錄並於每月15日支付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保證在代駕服務期間不得有以下行為,否則須接受甲方相應的處罰:

1、不得超速行駛(市區60km,客人明確要求除外)

2、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費,一經發現小費兩倍歸還客戶並當面道歉

3、不得駕駛客戶車輛闖紅燈,搶行等違章行為,(經查實確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責)

4、按要求著裝、佩帶工作牌;不得與客戶起爭執

以上行為規範在公司第二天的回訪當中會隨機抽查詢問顧客,如果有哪條沒有做到,公司將會對駕駛員做出處罰。還望廣大顧客能幫助我們共同監督,讓昆明安達代駕的代駕服務更上一層樓。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依公司管理規定對乙方做出相應處罰,或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對乙方進行的相關處理:

1.在試用期內,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代駕服務質量管理規範》、《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內容關於代駕專員之規定》《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未經公司安排私自進行代駕服務或者冒用公司名義進行代駕服務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在本人既定的工作時間內每月超過兩次不能接受公司安排或者收到公司服務客戶投訴的;

5.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代駕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不能服從公司安排及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代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代駕條件或者支付代駕報酬的。

第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雙方及保證人簽署後生效,一式貳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2014年月日

第二篇:公司協議書 聘用 兼職

真心時代聘用協議書

甲方:哈爾濱真心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此協議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經過雙方一致認定後簽訂的,協議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具體如下:

第一、 甲方聘用乙方為哈爾濱真心時代傳播有限公司正式兼職員

工,聘用開始時間為年月日到年月日截止。 第二、 在聘用期間,乙方享受公司聘用待遇,底薪為200元,其

他按活動或業績付予提成工資。

第三、 在聘用期間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公司的要求規定,按時上

班(一個星期保證3天工作時間)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完成公司所規定的任務量。

第四、 乙方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其他甲方相關工作,一旦發現甲

方有權給予開除處罰。

第五、 甲方需按時給乙方發放工資待遇,不得隨意拖欠乙方該得

薪金。

第六、 在聘用期滿後,經甲方認證後,在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基

礎上可續簽協議。

第七、 乙方在工作期間,需嚴守公司的相關商業機密,不得隨意

給他人透漏公司機密,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結束聘用關係。

第八、 乙方需為甲方提供其個人相關資料,在提供資料中不得有

虛假成分,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給予相關處分。

第九、 乙方因個人問題離職時需提前一個月內報告甲方,倘若乙

方擅自離職,甲方有權利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 若甲乙雙方發生相關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行 可交

予法律處理。

第十一、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哈爾濱真心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

2014年月日

(協議後附乙方相關證書影印件)

第三篇:司機代駕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車,車牌號為租給乙方為甲方送貨使用,乙方為甲方聘用麵包車送貨司機。

二、租期

租賃期為: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租金另議。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須在出車前支付給甲方訂金____________元,餘額在完成此行任務前一次性付清,甲方付給乙方收據。或應乙方要求在收到租金後,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四、甲方職責

1.甲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為早8:00時至晚5:00時(含中午1小時休息時間)。(市內租車規定為每日100公里內,超出公里數按每公里_____元計費,或超時後每小時加收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效能完善,並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3.甲方負責合同內行程所需油費和道橋費。

4.甲方須按乙方要求時間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5.發生甲方責任交通事故導致乙方乘坐人員受到傷害需要賠償時,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予以賠償。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承擔停車費及景點門票(包括車輛與司機門票)。

2.乙方負責車輛出市區後甲方司機的食宿。

3.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裝置,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4.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5.乙方僅限在_________市區內使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司機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駛離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

決。

7.乙方應專門指派一名高階管理人員與甲方司機進行工作溝通。為保障甲方服務質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乙方其他無關人員隨意調派。

六、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文中為準。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公司協議書 聘用 兼職(代理)

真心時代聘用協議書

甲方:哈爾濱真心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此協議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經過雙方一致認定後簽訂的,協議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具體如下:

第一、 甲方聘用乙方為哈爾濱真心時代傳播有限公司正式兼職員

工(校園代理),聘用開始時間為年月日到年月日截止。

第二、 從聘用期開始,適用二個月(無底薪),適用期過後,每月

底薪100元,其他按活動或業績付予提成工資。

第三、 在聘用期間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公司的要求規定,遵守公

司規章制度,完成公司所規定的任務量。

第四、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從事其他與甲方工作性質相關的工

作,一旦發現甲方有權給予開除等處罰。

第五、 甲方需按時給乙方發放工資待遇,不得隨意拖欠乙方該得

薪金。

第六、 在聘用期滿後,經甲方認證後,在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基

礎上可續簽協議。

第七、 乙方在工作期間,需嚴守公司的相關商業機密,不得隨意

給他人透漏公司機密,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結束聘用關係。

第八、 乙方需為甲方提供其個人相關資料,在提供資料中不得有

虛假成分,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給予相關處分。

第九、 乙方因個人問題離職時需提前一個月內報告甲方,倘若乙

方擅自離職,甲方有權利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 若甲乙雙方發生相關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行 可交

予法律處理。

第十一、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哈爾濱真心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

2014年月日

(協議後附乙方相關證書影印件)

第五篇:代駕專員聘用合同

代駕服務兼職司機協議書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一年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第一次代駕為試用期,本合同年

月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涪陵區代駕兼職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代駕服務任務以及公司指派,按時完成規定的代駕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涪陵區工商局授權的代駕服務許可資質,為所屬轄區的汽車司機因臨時需要所提供的代駕駛服務。並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駕駛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錄用乙方,乙方須具備的條件

1.須依法持有相應機動車駕駛證;

2.經交通管理部門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培訓合格;

3.上崗前須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規定;

4.儀容儀表端正,文明禮貌,身體健康;

5.具有一定的維修經驗,能夠獨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代駕期間無飲酒、抽菸和不文明用語等不良行為;

7.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及服務質量前科。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公司代駕服務質量標準》、《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內容關於代駕專員之規定》,乙方違反以上規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本代駕服務公司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作息時間按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屬酒後代駕類甲方實行按次數提成工資制,工資標準為出單一次按 1

每次出單費用提取50%。若屬其它類(婚車代駕、商務代駕、私人陪駕)則按小時制或全日制提成,工資由甲方記錄並每月打入乙方銀行卡。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代駕服務質量標準》、《公司和客戶簽訂合同內容關於代駕專員(來源好範 文網)之規定》《客戶服務質量投訴和損壞公司名譽和形象》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代駕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駕駛員說明情況,聽取公司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代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代駕條件或者支付代駕報酬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訂合同當日協商填補。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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