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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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結婚協議書

結婚協議書

結婚協議書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建立和諧美滿的家庭,甲乙雙方自願在結婚以前於 年 月 日,就有關結婚、婚前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債務、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 男女雙方要絕對忠誠,不要出現任何形式的背叛,欺騙,要愛女方,照顧女方。

2. 雙方在生活細節方面,一定要做到多溝通,儘量減少生活鎖事產生的摩擦,所有不涉及原則問題的事情,原則上都要對女方忍讓,不能有毆打女方的事情發生,不要和老婆爭一時之氣。

3. 雙方在發生口角時,不要驚動雙方的父母,有問題二個人協商解決,不能讓雙方家裡人操心。

4. 女方有結過婚,生了一女冷雅琪,男方和家人都將全部接受,絕無話說,絕不翻舊事。對冷雅琪像對待自己的親生女兒一樣。

5. 女方在男方家生活,不論是婆媳關係還是其實事情,男方一定會處理好,絕對不能讓女方受任何委屈.

6. 結婚後雙方都應尊重對方,尊敬父母, 要尊重二地的風俗習慣,不得有任何歧視的態度,不能有任何看不起的想法。

7. 男女雙方結婚後可選擇自願留在哪一方(但是必須是夫妻雙方商量好的,也是二個人同意的,並且一起執行的)那邊有發展去那方,雙方大人不得阻擾.

8. 男女雙方結婚是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的,結婚後,任何一方變心或做出對不起對方的事,要提出離婚,且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將其帶走,悔婚方要支付子女的撫養費用至18歲.

9. 如果一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可以要求協議離婚並多分或全得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同意協議離婚而對方起訴離婚可取得全部夫妻共同財產。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通姦、嫖娼及其它傷害夫妻感情的情況;

3.家庭暴力;

4.遺棄或者虐待另一方;

5.賭博、吸毒等惡習;

6.其它情形

以上條款是(盧海燕,遊運濤)自願並經過深思熟慮的前提下寫的,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備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結婚登記)之日起生效.

雙方簽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結婚協議書

結 婚 協 議 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均無配偶,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瞭解對方的身體健康狀況。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結為夫妻。以下稱(老公:甲方,老婆:乙方)。我們謹定於公元--年-月-日舉行結婚典禮。我們將在人生道路上同行,共同走過崎嶇或平坦的道路,我們將在婚姻中,彼此分享、共同成長。

僅此我們宣誓:我們將成為終生的朋友、伴侶、唯一的真愛。在這特別的日子裡,我們承諾,從今時直到永遠,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成功或失敗、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任何的環境下都敬重對方、疼愛對方、愛惜對方,分擔對方的快樂和憂愁。除了死亡之外,永遠不與對方分離。為更好的運用法律手段保護這段感情特立此協議如下: 甲方:

乙方:

一:財產問題

1. 雙方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同時,各方婚前所負債務亦由各方各自承擔。婚後雙方收入屬於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共同負擔家庭開支。

2. 婚後所有財產的持有比例:甲方持有50%,乙方持有50%,如今後有孩子時,經協商甲方自願出讓10%,乙方自願出讓5%,合計15%,歸孩子所有。

3. 生活開支完全由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每月需將工資交給乙方保管分配;但乙方收得的資金不得私自亂花費,一定要認真理財,將錢花在刀刃上。

4. 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專案開支須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按財產持有比例進行支付。5. 由乙方建立家庭財政賬簿;詳細記錄每月收支情況,做到計劃消費,合理分配,統籌計算。

6. 嚴格控制合理費用外的透支、借貸情況,如有需求提前雙方商量,經審查明確後發放。

7. 特殊情況甲乙雙方有權獨立做出支付行為,但事後必須像對方解釋說明。

二:權利行使問題

1. 實行公平的基本原則。

2. 所有重大決策須經雙方協議決定。

3. 鑑於甲乙雙方年紀小經驗少,要多徵求雙方父母的意見。

三:雙方老人的贍養問題

1. 孝敬雙方老人的經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如有考慮不周之處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提醒對方。

2. 婚後甲乙雙方要尊敬、關愛雙方的父母如同對待自己的父母,不得有藉故推諉之行為。

3. 雙方若與對方父母產生矛盾,不準當面起衝突,雙方私下商量解決,不得因之影響夫妻感情。

4. 對待老人要和善,飲食起居要關心。不得惡語相加,不得冷言冷語。

四:子女撫育問題

1. 第一個孩子須在兩年之內要,不得拖後。第二個孩子可由乙方視自己的身體狀況和意願決定。

2. 甲乙雙方不得有重男輕女的思想。

3. 孩子出生後乙方要親自哺乳三個月以上。孩子的照顧問題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五:家庭瑣碎事務及家務問題

1. 為共建和平家庭,民主之家,幸福居室,夫妻雙方有責任共同擔當,燒飯由乙方負責,洗碗、洗衣服、拖地等有甲方負責,買菜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保證家庭衛生、明朗、溫馨(乙方月經期間甲方要盡力獨自處理所有家務)。

2. 甲方必須盡力協助乙方做好家務。水、電、電器等出現故障全部有甲方負責維修和保養。

3. 在乙方有身孕時,及產後半年內,所有家務由甲方負責。

4. 關於雙方各自的朋友及親屬,本著團結友善互不干涉的原則進行。雙方要給予必要的配合。

六:發生矛盾和問題的處理

1. 文明用語,相互尊重。一切能傷害彼此的話語請三思後再說,杜絕一切難聽的罵人詞語。

2. 婚後甲乙雙方應互相尊重對方的隱私,但個人隱私必須在一定範圍之內。引起對

方懷疑的隱私不在此內,並且必須對引起對方懷疑的隱私做出明確的解釋。

3. 乙方月經期間,老公應儘量忍讓,不與其計較;雙方若發生爭執,老公應自覺退讓。

4. 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床睡。

5. 有事晚歸必須提前告訴對方,出差時要注意隨時彙報行蹤,出現手機沒電的現象要提前彙報。

6. 甲乙雙方不沾染不良習氣,堅決不許參加賭博、不準吸菸。乙方不得飲酒(宴會時可少量)

7. 不準出入酒吧歌廳等場所。

8. 甲方不得暴力毆打乙方,如因甲方暴力毆打或虐待乙方導致離婚,則家庭共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同時,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所有。此外,男方亦應按照法律規定承擔對女方的人身傷害損害賠償。

9. 甲乙雙方不得有任何小三、情人之類的舉措,並且不得有換妻等噁心惡劣性行為,雙方必須忠誠於對方,雙方可以互相監督,將任何苗頭扼殺在搖籃裡。任何一方如果有想出軌的意向或任何一方有婚外性行為則代表自動放棄全部財產,自動放棄子女的撫養權利,並給予另一方精神損失費1000000元整(一百萬元整),且另一方有權提出離婚。

10.甲乙雙方對於彼此過去的感情不得再留戀或有任何聯絡的舉措,且雙方不得追問無理取鬧,如有一方不遵照要求,自覺淨身出戶。

11. 如任何一方發生打罵虐待老人的情況,另一方均可提出離婚。離婚程式按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進行。

此協議自注冊結婚之日起實行。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四份分別有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父母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可視以後情況對本協議進行增刪並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家長:乙方家長:

日期:日期:

第三篇:結婚協議書範本

協議方姓名:xxx性別:男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身份證號: xxx 協議方姓名:xxx性別: 女出生年月:xxxx年x月x日身份證號:xxx

為了相互忠實,維護夫妻感情,協議人 xx 和 xxx 在xxxx年x月x日,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協議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前已經同居,所以本協議中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的是從簽訂本協議書之日算起)的財產、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和特別事項的處理及婚後義務自願達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協議:

一、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協議人雙方通過所有來源所獲得的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所有夫妻共有財產均歸協議女方管理,協議男方擁有財產的支配權;

2、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均不得監守自盜;

二、地位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協議人雙方在家中擁有同等地位;

2、協議男方對家中的事情擁有決定權,協議女方擁有否決權;

三、債務

夫妻關係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夫妻共有債務;

四、子女:

子女為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五、老人贍養:

總則:協議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1、協議人雙方同男方母親同居;

2、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男方的母親的吃、穿、住、行負責;

3、協議人女方對去看女方父母擁有決定權,男方擁有否定權;

六、親友:

協議雙方親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義務:

如協議人發生下列情況,對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賠償。具體賠償內容為協議男方每發生下例情況一次,則要對女方做出賠償。每發生五次為一級,最低賠償標準為1000—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級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標準上加1000元,例如犯規1-5次男方需每次賠償女方1000—1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犯規6-10次,則要每次賠償2014—2500元之間的物品一件,以此類推……(此賠償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行為,不算是夫妻共有財產。)

男方:1、必須以養活女方和孩子為已任,不得對其合理的

要求推諉或拒絕;

2、外出超過12點必須告知協議女方,如超時回家則不得過問女方的去向;

3、與關係曖昧的固定異性朋友關係不得超過一年;

4、與異性發生曖昧關係之前後,不得讓協議女方知道;

5、當女方對男方的去向產生疑問時,男方必須解釋到女方滿意為止。

八、特別事項:

如果協議雙方發生下列情形,對方除可以要求離婚並全得夫妻共同財產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並要求其支付不低於人均水平的撫養費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切債務均為發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獨自負責:

1、 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 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身體上的)及隱形暴力(言語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 遺棄對方。

4、 帶關係曖昧的異性回家;

協議人簽名:協議人簽名: xxxx年x月x日xxxx年4月28日

(注:如協議雙方均未曾違背本協議各項條約,但因雙方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約的情況下,財產與債務各分得一半。)

此協議一份共兩張,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之後,失效

第四篇:《結婚協議書範文》

《結婚協議書範文》簡介:

甲方{姓名:老我,男,漢族,本市戶口,大學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眾所周知的原

《結婚協議書範文》正文開始>> 甲方{姓名:老我,男,漢族,本市戶口,大學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為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男方}

乙方[姓名:小她,女,漢族,本市戶口,大專學歷,未婚。身份證號碼:略,家庭住址:略(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上述姓名為化名,相關資料略),以下亦可稱女方]

本著友好協商、平等對待、互利互惠、免遭白眼、避免非議、共同對外、敷衍父母、麻痺親友等原則,雙方就結成合法夫妻一事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經過一階段的交往瞭解以及反覆協商研究和討價還價後,雙方一致同意結成合法夫妻,現就有關籌備事項及舉辦結婚儀式的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a、20**年10月1日,男方依據風俗與父母一起呈送28388元(人民幣,以下同)及所需物品到女方家下聘(注:女方需保證該款項屆時須作為嫁妝返還男方);

b、20**年11月1—15日,雙方共同前往接受體檢(注:因某方身體健康原因而未能通過,本合約自動失效。如系女方原因,所下聘金女方應原款付還甲方,利息不計;如系甲方原因,乙方除利息及尾數不計外,聘金應歸還甲方,計28,000元整);

c、11月20—30日,註冊登記;(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d、12月8日,拍攝婚照;(注:所需費用男方支付)

e、20**年元月1日,確定婚宴舉辦酒店;

f、元月10--25日,擬定請柬(雙方均同意在保證“救本”的原則下,除將以往的付出連本帶利收回,還須保證對某部分人在將來足夠連本帶利返還,以儘量避免無謂的損失)。

g、2月14日,舉辦婚禮。

第二條: 擬設婚宴28桌(如有增加,依實際數量按本款所定方式處理),其中男方20桌,女方8桌,每桌1188元,女方桌數費用自行負責(婚宴結束後,男方先行墊付,但女方需在三天內還付男方,共計11604元,男方同意其中的菸酒飲料由甲方統一承付)。

第三條: 所收禮金雙方同意按此方式處理,即:男方父母所收款項由男方父母收受,女方父母亦同,雙方如何與父母分配宴席費用自行協商,雙方所有收入各自保管。

第四條: 甲方同意其中的喜糖喜餅費用由甲方負責,女方不必分攤該部分支出。

第五條: 除34寸彩電及其中一部空調由乙方購買作為象徵性的嫁妝外(擁有權為女方),其餘物品應由甲方購置,包括:cav音響一套,新房彩電(29寸)一臺,最新高階電腦一套(含掃描器及彩色印表機),dvd一臺,空調三部及相關傢俱家電(擁有權為甲方),但甲方購送乙方的高階鑽戒兩枚、高階情人對錶一枚、高階鈦金眼鏡一付、腳鏈一對等女用品歸屬乙方。

第六條: 甲方暫用其父母提供的住房作為結婚用房,如果以後有能力購置新房且雙方依然存在相對較好的夫妻關係,如何支付費用及享有其產權,雙方同意另行協商補充。

第七條: 為節省支出,雙方均同意婚後每月邀請父母團聚不得超過兩次,超過次數所需費用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為節約開支,雙方均同意每月共同前往各自父母親處三次以上(週六或週日,視具體情況適當調整,且必須是午飯前到晚飯後回返),能空手最佳,如需禮品,原則上以每次30元為最高標準,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為避免閒話及背上不孝之惡名,雙方同意,每月酌情給予各自父母200- 300元生活補貼,特殊情況需超過者應經雙方同意,並由雙方共同分攤。

第十條: 雙方同意每週應酬活動甲方不超過兩次、乙方不超過一次,且須在晚上 10:30前回家。特殊情況下,如需增加次數或延遲迴家時間,必須事先知會對方並獲得同意,值此情況,該方應保證手機在正常通話狀態下,在接通鈴響三聲之內接聽,否則主動方有權保持三天對被動方的不理睬權利,並索賠100元起,每延遲半小時增加50元的金額。

第十一條:雙方同意每月邀請朋友來家相聚不得超過一次,否則增加之費用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視心情好壞有權躲避並予以對方適當的指責。

第十二條:雙方同意早餐以便民早餐食品為主,午餐各自在單位解決,晚餐一、三、五男方負責買菜煮飯,女方負責洗理,二、四、六、日由女方買菜作飯,男方負責洗理(特殊情況另行協商)。

第十三條:雙方同意,如系共同外出就餐,原則上以aa製為準。如系任何一方遇到好事好心情請客另當別論。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婚後三年內為重要的感情考驗期,不管任何壓力,均不考慮生育問題,三年後經雙方同意,可考慮生育計劃,並另行簽訂相應協議,如其條款與本合同衝突,應以該協議為標準。

第十五條:雙方同意在房事(古語,現多稱之為性生活)方面,應注意以下原則:

1:雙方均不得勉強,亦不得故意刁難。

2:女方例假期內不得開展性生活。

3:結婚前三年內,除轉載請註明出處,謝謝!

第五篇:結婚協議書

結婚協議書

1、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要出氣時,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

3、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4、無論吵架多嚴重,都不許提離婚,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

5、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慢語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6、在家裡吵架不準一走了之,實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區,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

7、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如果掛了要馬上打回去,並表示歉意;吵架時女方如果掛了電話,男方必須在1分鐘內打給女方。電話不通打手機,總之不能氣綏,屢掛屢打,但是

女方也要給男方面子,每次掛電話次數不大於2次。

8、吵架儘量不隔夜,晚上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讓男方也不能

就此放棄,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做上美夢……

9、每週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因為大家經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藝不好的話可以跟

盲人師傅學,嚴禁向髮廊女學!

公約條款暫時為以上這幾條,可由女方無理由無時間限制地更改,男方有權利提出異議,

但是異議是否被採納最終解釋權在女方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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