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證券委託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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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網上證券委託買賣協議書

網上證券委託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得業務規則、辦公、規定的約束。

二、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行情分析、委託下單。並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裝置,同時應對網上交易的規則全面瞭解。

三、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股東帳號、身份證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如資料虛假或存在錯誤成份,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權益的同時,應儘可能提供準確、及時的行情及諮詢資訊。

五、乙方依法對甲方的有關交易資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並經常修改交易密碼及其他身份認證資訊。若他人依據甲方密碼進入系統所進行的委託,視為甲方的有效委託,其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使用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委託和保證金劃撥時,均以乙方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操作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不可預測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災、停電、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買賣揭示書》,甲方應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路,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

十、由於重大政策變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該項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協議與《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約定的,適用《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的約定。

十三、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人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書。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甲方銷戶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二篇:網上證券交易委託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託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託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於網際網路是開放性的公眾網路,網上委託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於網際網路資料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資料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洩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於網際網路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網際網路伺服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資訊及其他證券資訊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裝置及軟體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5.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託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託”是指乙方通過網際網路,向甲方提供用於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准開展網上委託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託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託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為進行網上委託所使用的軟體必須是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體,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影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託的申請,乙方應於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託。

第七條 甲方開戶以及網際網路交易功能確認後,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託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託前,開通櫃檯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網路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委託被凍結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委託手段下達委託。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網際網路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凍結甲方的網上委託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託被凍結後,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託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資訊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託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託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三篇:網上證券委託協議

委託人:_________

證券公司:_________

委託人利用證券公司在因特網(internet)上的網上證券交易站點(網站地址為:_________)以網上交易的形式委託證券公司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業務時,就甲乙雙方應注意的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使用證券公司網上委託方式進行交易,必須親自到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授權的代理處辦理因特網證券買賣委託和銀行保證金轉帳開戶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人承諾其用於網上證券委託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委託人電腦系統效能、質量或各種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委託人造成的損失,證券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開戶以及因特網交易功能確認後,證券公司提供金鑰盤一隻。如金鑰盤損壞,委託人必須本人到開戶營業部更換新盤,對於委託人因金鑰盤丟失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己負責。

第四條 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託人務必注意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的保密以及金鑰盤的保管,並建議委託人定期變更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資料有關的密碼。凡是使用委託人密碼和金鑰盤在委託人資金帳戶進行的一切網上證券交易和銀行轉帳服務,均視為委託人親自辦理之有效委託,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五條 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託人在網上交易結束後應同時關閉交易程式。對於因委託人原因而導致他人冒用委託人名義進行的一切操作,均視為委託人親自進行之操作,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六條 委託人通過因特網下達的證券交易委託和銀行轉帳服務,以證券公司的電腦記錄為準。委託人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證券公司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委託人據此而作出的投資決策而招致的任何實際或潛在的損失,證券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項下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均採用電腦無紙化交易。委託人可以利用_________公司網上委託查詢經委託人確認的委託和清算交割結果以及銀行轉帳對帳單,也可親自到證券公司處索取書面的交割對帳清單。

第九條 委託人通過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方式所下達的買賣委託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條 對於委託人有下列故意行為之一的,證券公司有權中止其網上交易的資格,並無需做出任何補償:

1.可能造成證券公司網站、營業部全部或區域性的服務受影響,或危害證券公司網站的執行;

2.在證券公司網站內從事非法的商業行為,釋出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和政府法規的文字、圖片等內容。

3.對證券公司網站內的任一資料庫中資料進行惡意下載。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風險。例如電話委託有可能給人偷聽和證券盜買盜賣,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同樣有類似的風險。當發生以上情況或類似情況時,證券公司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委託人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法規及對本協議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十三條 證券公司有權隨業務發展而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並以書面形式公佈或直接通知委託人,委託人如不同意證券公司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必須在證券公司公佈或通知之日起一週內到證券公司辦理中止本協議手續,否則視委託人同意新協議內容。

第十四條 一切涉及本協議所指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採用仲裁程式解決爭議。

第十五條 對委託人採用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方式的權利和義務、責任,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為準,本協議為《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的附件。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所指證券帳戶銷戶時為止。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證券公司(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經辦人(簽章):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證券帳戶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四篇:網上證券交易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_________》,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託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託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於網際網路是開放性的公眾網路,網上委託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於網際網路資料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資料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洩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於網際網路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網際網路伺服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資訊及其他證券資訊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裝置及軟體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5.投資者在申請開通網上交易過程中,應充分了解網上交易的具體細節,包括幾個過程,如客戶的計算機配置問題,電信線路問題,以及伺服器的響應問題等,對網上交易的交易過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損失;

6.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7.由於網路故障,導致投資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確送達或完成的風險。通過網上證券交易系統進行證券交易時,投資者電腦介面已顯示委託成功,而券商伺服器未接到其委託指令,從而存在投資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損失不能停止的風險;或投資者電腦介面對其委託未顯示成功,於是投資者再次發出委託指令,而券商伺服器已收到投資者兩次委託指令,並按其指令進行了交易,使投資者由此而產生重複買賣的風險;

8.由於行情資訊及其他證券資訊有可能出現錯誤,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錯誤資訊的風險;

9.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資者不能及時進行交易的風險;

10.投資者對開通網上交易後所涉及的責、權、利應有充分的認識,尤其對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應及時進行彌補,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當出現上述情況,客戶可以隨時與開戶營業部或我公司聯絡,並改用其他委託方式,避免或儘量減少交易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託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託”是指乙方通過網際網路,向甲方提供用於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准開展網上委託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託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託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為進行網上委託所使用的軟體必須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體,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影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託的申請,乙方應於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託。

第七條 甲方開戶以及網際網路交易功能確認後,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託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託前,開通櫃檯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網路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委託被凍結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委託手段下達委託。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網際網路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有權暫時凍結甲方的網上委託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託被凍結後,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託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資訊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託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託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證券網上交易協議書

甲方姓名(名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機構戶開戶代辦人姓名:_________

機構戶開戶代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上海a股帳號:_________

上海b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a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b股帳號: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乙方進行網上證券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

第二條 網上證券委託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經營場地之外,利用計算機通過登入網際網路,通過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統下達證券委託指令,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獲得成交回報資訊;甲方還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本人的資金及股票餘額、明細,修改本人的通訊密碼及交易密碼,並可以獲得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實時股票行情等公開資訊及乙方提供的相關參考資訊。

第三條 甲方已認真閱讀並理解乙方的《網上證券委託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承擔全部所示風險。

第四條 甲方承諾單獨使用乙方提供的網上證券委託交易交易系統,不利用該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費用。

第五條 甲方應具備網上證券委託所必須的裝置以及登入網際網路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所須的軟體必須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從乙方指定的網站下載的。

第六條 甲方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處簽署本協議並辦理網上證券委託開戶手續。甲方保證所填寫的開戶資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屬實、準確、完整、有效,並對所提供資料形成的後果負責。

第七條 甲方辦理網上委託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定並掌握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的保密,並建議甲方定期更換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資料有關的密碼。凡是通過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操作,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交易結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有效營業時間內下達交易委託指令。如因甲方下達交易委託指令時超過交易所規定的營業時間,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應放棄提出異議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乙方按甲方預留的聯絡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對帳單。甲方聯絡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與乙方聯絡。

第十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證券實時行情及相關的證券資訊參考資料。乙方應明確標識行情的釋出時間或滯後時間,並說明資訊來源。甲方應對行情資訊及證券資訊進行核實,並不得以任何方式擴散。

第十一條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計算機網路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並且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業務。

第十二條 為了控制風險,乙方設定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限額為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額為_________元。甲方超過該委託限制的委託均認為無效。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電話委託等其他委託交易方式,以便在網路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證券交易方式暫時失效等情況下替代使用。

第十四條 乙方免費維護客戶端系統軟體,乙方保證營業部端通訊介面的暢通,保證客戶委託資料的正常傳送、回報及清算的正常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的上海帳戶必須在乙方辦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交易資料、委託內容及密碼負有保密義務。除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洩露甲方的開戶資料及委託內容。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而洩露甲方的委託內容和開戶資料,致使甲方蒙受經濟上的損失時,甲方的索償權僅限於真實損失範圍之內。

第十七條 甲方的網上證券委託內容以乙方電腦記錄資料為準。甲方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對因通訊、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統無法接受甲方指令,從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甲方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對本協議的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籤署後,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幾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一切涉及本協議對所屬帳戶下的證券、資金及其他利益或權益的爭議,乙方均按國家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及證券管理機關的法規、裁決或有關指令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 乙方具有本協議的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雙方的證券代理買賣委託關係終止或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或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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