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抵押登記操作流程【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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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抵押登記操作流程【通用多篇】

車輛抵押去車管所抵押登記流程 篇一

汽車抵押貸款物件是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的中國公民,汽車貸款的辦理流程分為以下四步:

1、申請,借款人填寫貸款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資料;

2、稽核,銀行收到借款人申請,按規定對借款人提交的資料真實性進行審查(借款人經濟收入及償還能力等);

3、簽訂合同,在審查合格同意貸款後,借款人將與銀行正式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4、放款,在借款人完成相關手續辦理後,將貸款發書包範文放至借款人個人賬戶。

車抵押資料:

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單位車輛為組織程式碼證原件和影印件,暫住人口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和影印件);

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需蓋公章);

抵押合同原件;

抵押權人委託書和機動車所有人委託書(蓋公章及核對章);

如是代理的,還需代辦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機動車登記證書;

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

車輛抵押需要哪些手續

1、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申請抵押登記,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登出抵押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證明、憑證,由機動車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輛管理的應當自受理後,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抵押登記內容。

2、申請登出抵押的,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登出抵押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證明、憑證,與抵押權人共同申請: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後,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登出抵押內容和登出抵押的日期。

汽車抵押貸款常見問題 篇二

1.如何登記汽車抵押?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

2.如何解除汽車抵押?

持機動車登記證書、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證明→填寫《機動車抵押/登出抵押登記申請表》,屬於單位的加蓋公章在相關視窗辦理就可以了。

3.如果沒辦理抵押登記,汽車抵押是否生效?(常見於民間借貸中)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及其相關權利進行抵押時,實行登記生效制,而以生產裝置、交通運輸工具等動產抵押的,實行登記對抗制。依照該規定,汽車抵押實行登記對抗制,不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儘管《擔保法》中規定,以車輛抵押屬於登記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據新法優於舊法適用的原則,《物權法》第178條規定:“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因此,汽車抵押只要簽訂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

4.是否可提前還款?

可以,在付款期間內如使用者提出將剩餘車款一次付清是可以的。但要提前通知貸款銀行,自付清之月的下一個月以後的利息不再收取。如任意一期到期未付,且經甲方二次書面催促仍無反應的,甲方有權按合同就使用者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車輛扣回拍賣,拍賣款額不足以償付欠款及必要費用的,使用者須補足欠款,如超出欠款和費用總和的,超出部分可返還給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