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描寫秋天的散文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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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描寫秋天的散文通用多篇

朱自清秋天的散文 篇一

我愛秋天,更愛秋天的早晨。

秋天的早晨格外清爽、寧靜、光明,默默地給人以生機勃勃的活力。

我想,這並不是無意的遐思,而是家鄉的山川景物給以抒筆的情懷。

早晨起來,一股帶有成熟果實味的新鮮空氣沁人心扉,覺得是那樣的爽適和舒暢。

整個村子是寂靜的,時而聽到幾聲雄雞的晨鳴。

此時向村中眺望,每家屋頂上炊煙裊裊,灰白色的煙氣和晨霧融合在一起,飄飄蕩蕩,盤旋升騰,呈現出一派詼諧的景色。

村裡的人們是非常珍惜早晨這寶貴的時光的,一大早就起來了。

村子裡,田野裡響起了趕車的吆喝聲和清脆的鞭聲,這聲音由遠及近,由近及遠,大車小輛,肩挑身背,開始了繁忙的早收。

這時,我油然想起了“春種一粒籽、秋收萬顆糧”這句農諺。

他們一年四季是多麼忙碌呀。

打從春天把粒粒良種播撒到地裡,經過一季子的鋤犁耕作,就等待著金秋季節的收穫,俗話說:“民以食為天”。

他們播種下的是血汗,而收穫的更是用血汗辛勤耕耘出來的果實。

此刻,東方燃起了火紅的朝霞,輝煌燦爛。

田野連著村舍,村舍依偎著田野,放眼望去,莊稼黃燦燦,赤橙橙的,累累的果實掛滿秋夜播種下的晶瑩透亮的露珠,在霞光照耀下,珠光閃閃,果實更顯得飽滿豐潤。

遠處的山巒和田野籠罩著一層淡淡的雲霧,好像敷蓋著一層白色柔軟的絨毯一樣。

是的,鄉村秋天的早晨,它並不是一幅經過濃裝豔抹的山水畫,而是大自然的真情實景,比山水畫更誘惑感人,具有無比的魁力。

這繁忙的早晨,不正是他們勤勞、持家的精神寫照嗎?火紅的朝霞不正是象徵著勞動人民的沖天幹勁和蓬勃奮發的精神嗎?

須臾,太陽出來了,萬道光芒驅走了淡淡的晨霧,照耀在豐碩的田野上,照耀在每一張收割莊稼人的笑盈盈的臉上。

朱自清秋天的散文 篇二

我的年歲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兩年了。

不解達觀的我,從這兩個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與影響。

雖然明明覺得自己的體格與精力比二十九歲時全然沒有什麼差異,但“三十”這一個觀念籠在頭上,猶之張了一頂陽傘,使我的全身蒙了一個暗淡色的陰影,又彷彿在日曆上撕過了立秋的一頁以後,雖然太陽的炎威依然沒有減卻,寒暑表上的熱度依然沒有降低,然而只當得餘威與殘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驅,大地的節候已從今移交於秋了。

實際,我兩年來的心情與秋最容易調和而融合。

這情形與從前不同。

在往年,我只慕春天。

我最歡喜楊柳與燕子。

尤其歡喜初染鵝黃的嫩柳。

我曾經名自己的寓居為“小楊柳屋”,曾經畫了許多楊柳燕子的畫,又曾經摘取秀長的楊柳,在厚紙上裱成各種風調的眉,想象這等眉的所有者的顏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與口。

那時候我每逢早春時節,正月二月之交,看見楊柳枝的線條上掛了細珠,帶了隱隱的青色而“遙看近卻無”的時候,我心中便充滿了一種狂喜,這狂喜又立刻變成焦慮,似乎常常在說:“春來了!不要放過!趕快設法招待它,享樂它,永遠留住它。

”我讀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經真心地感動。

以為古人都嘆息一春的虛度,前車可鑑!到我手裡決不放它空過了。

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

那一天我總想有一種足以充分酬償這佳節的舉行。

我準擬作詩,作畫,或痛飲,漫遊。

雖然大多不被實行;或實行而全無效果,反而中了酒,鬧了事,換得了不快的回憶;但我總不灰心,總覺得春的可戀。

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別的三季在我都當作春的預備,或待春的休息時間,全然不曾注意到它們的存在與意義。

而對於秋,尤無感覺:因為夏連續在春的後面,在我可當作春的過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當作春的準備;獨有與春全無關聯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沒有它的位置。

自從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兩年來的心境完全轉了一個方向,也變成秋天了。

然而情形與前不同:並不是在秋日感到象昔日的狂喜與焦灼。

我只覺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調和。

非但沒有那種狂喜與焦灼,且常常被秋風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暫時失卻了自己的所在。

而對於春,又並非象昔日對於秋的無感覺。

我現在對於春非常厭惡。

每當永珍回春的時候,看到群花的鬥豔,蜂蝶的擾攘,以及草木昆蟲等到處爭先恐後地滋生繁殖的狀態,我覺得天地間的凡庸、貪婪、無恥、與愚痴,無過於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時候,看到柳條上掛了隱隱的綠珠,桃枝上著了點點的紅斑,最使我覺得可笑又可憐。

我想喚醒一個花蕊來對它說:“啊!你也來反覆這老調了!我眼看見你的無數祖先,個個同你一樣地出世,個個努力發展,爭榮競秀;不久沒有一個不憔悴而化泥塵。

你何苦也來反覆這老調呢?如今你已長了這孽根,將來看你弄嬌弄豔,裝笑裝顰,招致了蹂躪、摧殘、攀折之苦,而步你祖先們的後塵!”

實際,迎送了三十幾次的春來春去的人,對於花事早已看得厭倦,感覺已經麻木,熱情已經冷卻,決不會再象初見世面的青年少女似地為花的幻姿所誘惑而贊之、嘆之、憐之、惜之了。

況且天地萬物,沒有一件逃得出榮枯、盛衰、生夭、有無之理。

過去的歷史昭然地證明著這一點,無須我們再說。

古來無數的詩人千篇一律地為傷春惜花費詞,這種效顰也覺得可厭。

假如要我對於世間的生榮死夭費一點詞,我覺得生榮不足道,而寧願歡喜讚歎一切的死滅。

對於前者的貪婪、愚昧、與怯弱、後者的態度何等謙遜、悟達,而偉大!我對於春與秋的取捨,也是為了這一點。

夏目漱石三十歲的時候,曾經這樣說:“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處必有暗;至於三十歲的今日,更知明多之處暗也多,歡濃之時愁也重。

”我現在對於這話也深抱同感;同時又覺得三十的特徵不止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對於死的體感。

青年們戀愛不遂的時候慣說生生死死,然而這不過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體感。

猶之在飲冰揮扇的夏日,不能體感到圍爐擁衾的冬夜的滋味。

就是我們閱歷了三十幾度寒暑的人,在前幾天的炎陽之下也無論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

圍爐、擁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種空虛的知識,不過曉得將來須有這些事而已,但是不可能體感它們的滋味。

須得入了秋天,炎陽逞盡了威勢而漸漸退卻,汗水浸胖了的肌膚漸漸收縮,身穿單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觸法蘭絨覺得快適的時候,於是圍爐、擁衾、浴日等知識方能漸漸融入體驗界中而化為體感。

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狀態便是這對於“死”的體感。

以前我的思慮真疏淺!以為春可以常在人間,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沒有想到死。

又以為人生的意義只在於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義,似乎我是不會死的。

直到現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鑑照,死的靈氣鍾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歡,是天地間反覆過億萬次的老調,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與脫出而已,猶之罹了瘋狂的人,病中的顛倒迷離何足計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擱筆,忽然西窗外黑雲瀰漫,天際閃出一道電光,發出隱隱的雷聲,驟然灑下一陣夾著冰雹的秋雨。

啊!原來立秋過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練,不免還有這種不調和的現象,可怕哉!

1929年秋作

朱自清秋天的散文 篇三

景物的一顰一笑、一起一伏,都很率性認真。

在大地蒼顏冷貌那深深的皺紋和豁達的氣度裡,在歲月輪迴裡(),微露鋒芒的冬韻,不失自豪地敘述著冬天的特色美——神態禪意、返樸歸真,大愛無痕。

讓你頓覺那些身外的錯雜、取捨,那些青睞、寥落,都隨風而逝。

“霜降向人寒,輕冰淥水漫。

蟾將纖影出,雁帶幾行殘。

田種收藏了,衣裘製造看。

野雞投水日,化蜃不將難。

”立冬過後,萬物都開始了收斂後的閉藏,無論是陰陽二氣的變化,還是動植物的生長活動、農業生產過程、人類養生,都遵循這一規律,總之大自然是草木凋零,蟲獸冬眠,萬物活動趨向休止。

冬天的田野很乾淨,冬天的風多,田野被風掃過以後,我們所能看到的就只剩下大塊大塊乾淨的土地了,好像被洗過的思緒一樣,乾淨得都沒有回憶,有的只是一種莫名的想流淚的衝動。

冬天晴朗的日子裡,田野上的天空是青碧的,好像水洗過的藍寶石,潔淨的耀眼。

陽光溫柔地從天空中傾瀉下來,冬日的陽光沒有其它季節的陽光潑辣,宛如素影,照在原野裡,大塊大塊的,整個田野就都閃動了起來,簡直就是伸出雙手就能掬起水來的一泓泓清泉。

那些怕冷的鳥兒都飛走了,田野的上空少了往日的喧囂。

但是喜鵲、麻雀等卻仍然在陽光下飛翔,它們是冬日家園的留守者,在田野的空地裡,短暫的飛行後又落下,然後昂首挺胸地走來走去,它們一直堅忍地等待著,等待著春暖花開時,那些曾經在一起的鳥兒飛回來。

來年它們還會相識嗎?

田野裡的草都枯萎了,顯然它們不想就這樣離去,仍然成片成片地站立著,在風中搖曳。

它們把自己的根深深地扎入到泥土中,然後用一冬的力量來孕育一個新的生命,我們可以想像一下,那是需要一種何等的勇氣和堅韌啊。

在田野裡行走,有時候,突然會碰到一棵樹,沒有別的景物,只是一棵樹,孤零零地生長在空曠的田野裡,這種樹,多是極易生長的刺槐,黧黑的樹幹,皴裂的樹皮,樹枝舒展伸向遙遠的天空,連天空也會讓步。

對於這樣一棵樹,我們竟然絲毫也沒有突兀的感覺,彷彿它本來就應該生長在那兒,它一直在那兒等待著我們,等待著我們來觀賞,來感嘆。

有時,樹上會有一個鳥巢,如果恰巧有隻展翅欲飛的喜鵲立在鳥巢上,那麼整個畫面都會因此而生動了起來,並且有了虎虎的生氣。

冬天陽光明媚的日子,田野裡阡陌縱橫的田間小路,心情會跟著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