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的結婚風俗禮節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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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的結婚風俗禮節精品多篇

求婚和定婚 篇一

經高僧擇定與誰結緣後,便由家族內品位最高的兄弟或舅舅帶上豐盛的彩禮和清單,前往擇定的家族求親。送禮談妥後,再請高僧占卜,擇出訂婚吉日。

苗族婚禮習俗 篇二

正大光明去“遊方”

苗族的婚姻比較自由,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父母一般不干涉,每逢節慶、趕場的日子,他們便利用聚會的時機對唱情歌、談情說愛、互訴衷情。這種婚前戀愛的方式在貴州黔東南稱為“遊方”。遊方是黔東南一帶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戀愛的一種傳統習俗。遊方的地點除在每個村寨所設的固定的“遊方坡”外,還可選在離村寨較遠的河岸、撟頭、田間或花木叢生、風景宜人的山谷去進行遊方活動。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規矩,青年男女遊方的地點必須在公開的地方進行。如果在隱蔽的地方進行這一活動,一旦被人發現,就會認為是不正當的行為,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不同地區少數民族的結婚風俗 篇三

1、廣西少數民族婚嫁習俗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廣西少數民族對此十分重視,形成了種種奇情異趣的風俗。壯族男女青年除了對唱山歌、拋繡球、投果子表白戀愛之情外,還有碰紅蛋、當街對望、打木槽示愛、贈鞋定情、服飾示戀、手電筒探情等多種向對方表白戀愛之意。結婚時,新郎用牛車去接新娘。桂林地區龍勝縣龍脊一帶壯族,結婚時有背新娘、砍梯、拆橋、對歌等獨特婚俗。

新娘出嫁時,通常由一個父母健在、子女雙全的男子或者由姑娘的父親,揹著出門,叫做背新娘。背時,要脫去新娘的鞋,到門外才給穿上,表示她腳印已經出門,日後一心向著夫家。也暗示姑娘離家並不情願,是讓人揹走的。

藏族婚禮習俗 篇四

擇婚

過去西藏貴族家庭的子女,男孩到了16歲,女孩14歲至15歲時,父母們便開始考慮他們的婚姻,選定配婚物件。首先要為子女暗地選好幾家與自己家族地位相當的姑娘或男子後,一般是先委派家族裡的強佐(即管家)作為主人的代表,帶上緞綢、藏銀、食物及哈達等禮品前去已擇定的某個家族提親,並請求告知家府子女的屬相和元素,如果其家族同意作候選親事,便會很樂意地告知子女的屬相和元素。如果不同意,他們就會以子女已經定好親事或不願過早讓子女結婚等為理由來婉言謝絕。當強佐(管家)獲得對方的屬相和元素後,家族要請高僧占卜,看與誰結緣合適。

主麻日定婚期 篇五

回族把定婚稱為“道喜”。道喜日期以“主麻日”為佳,這天凌晨,男女雙方家要過乜貼,以寄託美好的希望。定婚前,要贈給女方一定的禮物。然後由男方舅舅或媒人與女方議定婚期,一般也以主麻日為婚期,還要看是否公曆、農曆的雙日。之後女方家長即向未來女婿回贈衣服鞋襪等禮品,等待婚期到來。

拓展:少數民族的結婚禮儀 篇六

1、雲南拉祜族:已婚女子剃光頭

是中國雲南雙江縣的拉祜族婦女一種獨特的風俗習慣。她們認為光頭更好看。傳說,在很早以前,拉祜族人善長打獵,每次男人出去打獵,妻子也要去幫忙。為了防備在打獵中被猴、熊、虎、豹這類動物抓住頭髮,都把頭剃得光光的。現在,拉祜族婦女已經不再和男人一起進山打獵,但她們仍覺得剃光頭舒適、衛生、不妨礙勞動,同時覺得這是民族婦女美的標誌。因此,姑娘們從結婚之日起就把頭剃得光光的。

回族結婚習俗 篇七

媒人舅舅很重要

在回族的婚俗中,有兩種人很重要:一是媒人,一是男女雙方的舅舅。回族有句俗語:“媳婦美不美,全憑媒婆一張嘴”。意思是有了一個好媒人,就能娶到一個聰明賢慧、勤勞善良的好媳婦,足可見媒人的重要性。經媒人多次說合,男女雙方有所瞭解後,媒人和男方主婚人便攜帶簡單禮品到女方家去相親。在相親過程中,不但由女方父母相女婿,而且要有意安排一個“偶然”機會,讓男女見面,女方家若肯收下男方所贈的禮品,即表示“相中”。然後,商定訂婚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