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溫通知【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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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溫通知【新版多篇】

防暑降溫通知 篇一

集團所屬各全資(控股)企業工會:

在夏季高溫即將到來之際,根據集團黨委和領導班子的指示精神,各單位工會要認真開展好今年夏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以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和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穩定執行為目標,採取有效措施,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無違章無事故。現就做好職工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高溫天氣安全生產及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領導,關注一線員工夏季高溫工作安全問題,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每個班組、每個高溫崗位和每個一線崗位職工,保證廣大職工在安全適度的環境下工作。

二、採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降溫排查工作

各單位工會要積極協助本企業領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部署,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暑降溫工作方案。一是各單位於6月10日前制定《防暑降溫安全檢查表》完成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的全面檢查,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二是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和環境,對高溫作業場所加強通風、隔熱等降溫措施,達到《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要求;三是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習;對從事高溫作業的職工入暑前進行健康檢查,及時調整患有高溫禁忌症職工的工作崗位;四是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情況適當調整、合理安排夏季高溫作業時間,保證職工有充足的休息時間,並設立高溫作業職工的工間休息室;五是在作業現場及時供應合格足量的清涼飲料和防暑藥品;六是加強職工食堂和飲食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確保職工平安度夏。

三、做好檢查監督工作

各單位工會要深入到生產一線加強對勞動安全衛生和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發揮職工群眾的監督作用,加大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解決,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本單位領導和上級工會組織,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解決,努力為職工創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環境,切實維護好職工的安全健康權益。

四、深入一線組織好防暑慰問工作

集團工會在迎峰度夏期間繼續開展“保安康、送涼爽”慰問一線職工活動。各單位工會要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和特點,有計劃、有安排、有組織地開展好“送涼爽”慰問活動,要深入到生產一線和班組,把慰問工作做深做細,把集團領導及各級組織的關懷送到職工的心坎上。

五、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安全健康意識

各單位工會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等活動,多種形式開展普及防暑降溫知識的教育和宣傳活動,使職工瞭解和掌握中暑急救的基本方法和暑期健康知識,瞭解高溫作業的危害和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職工防暑降溫的自我保護意識,自覺做到遵章守紀,杜絕違章作業,切實保障職工職業健康。

六、保持資訊暢通,及時報告防暑降溫工作情況

各單位工會要加強資訊的溝通與反饋,及時向集團工會報告防暑降溫工作開展情況。認真總結在開展防暑降溫工作中取得的好經驗、好做法和新舉措。發生中暑、中毒等事故時,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集團工會適時到基層企業對防暑降溫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以確保集團系統今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取得實效。

防暑降溫通知 篇二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省直有關部門,各大企業:

為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條件下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和勞動者合法權益,經研究,決定適當調整我省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調整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二、各類企業要切實履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按照《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調整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確保夏季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有針對性地指導督促企業制定和落實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四、本通知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原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魯勞社〔20xx〕44號)同時廢止。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安全生產

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20xx年7月28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三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有關企業:

目前我市正值夏季,白天以炎熱高溫天氣為主,為切實做好20xx年夏季建築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確保一線作業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防暑降溫措施

(一)有關企業應認真落實防範高溫天氣的各項措施,加強對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平時多組織現場作業人員進行中暑急救知識培訓,並在施工現場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要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輕工人勞動強度,避免疲勞作業。

(二)有關企業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 146-20xx),確保施工作業人員的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符合標準和滿足防暑降溫工作的`需要;露天或者高溫條件下的作業人員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對露天作業集中和固定的場所應搭設歇涼棚防止熱輻射並經常灑水降溫;地下室、隧道等密閉的作業環境,應落實通風措施;應在施工現場供應足夠的茶水、綠豆湯等防暑降溫飲料,並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和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防止現場作業人員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

(三)當天氣預報釋出高溫黃色預警訊號(日最高氣溫將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作業人員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人員加班;當天氣預報釋出高溫橙色預警訊號(日最高氣溫將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作業人員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www.》,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當天氣預報釋出高溫紅色預警訊號(日最高氣溫將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四)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從事高溫環境作業的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

二、加強高溫期間施工作業的監督檢查

(一)監理企業應加強對施工企業落實現場防暑降溫措施的檢查,對未落實防暑降溫工作的工地,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當地住建局安監機構。

(二)各縣(市、區)住建局應針對高溫天氣加強對建築工地檢查,重點對施工作業時間、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防暑降溫措施等情況的檢查,督促建築施工有關企業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確保建築工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xx年6月23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四

關於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分(子)公司,專案部,本部各部門、事業部:

為了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人社明*[20xx]26號)檔案精神,現就做好集團下屬各單位、直管專案部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針對今年夏季極端高溫天氣,要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各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各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各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二、各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要深入作業場所實地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等情況,對於存在的問題要督促專案部及時整改。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當前的防暑降溫工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落實企業關愛職工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開展“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把“雙愛”活動落實在具體行動中。

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xx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