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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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通用多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 篇一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xxx廠年度綜治會議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完成公司各項工作任務,更好地使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服務於公司生產經營建設,為公司改革和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治安環境,按照公司黨委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特簽訂xx年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

一、建立健全綜治組織機構,明確責任人,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每季研究一次綜治工作。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總分20分。

二、加強對員工的普法教育,員工違法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二。受治安處罰一人次扣3分,刑事處理一人次扣5分。總分10分。

三、加強單位內部治安防範工作,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單位內部隱患未限期整改扣2分;發生一起治安案件扣3分;一般刑事案件扣5分;重特大刑事案件扣10分。總分20分。

四、加強管轄範圍內生活區治安防範和群防群治工作。管轄範圍內生活區發生一起入室盜竊案件扣5分;盜竊機動車輛案件等扣2分。總分10分。

五、加強對“xx”等邪教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嚴防聚眾鬧事,赴並進京滋事。發現一人次扣10分。總分20分。

六、積極疏導、調解單位內部矛盾糾紛,不發生越級上訪和群體x事件。發生一起越級上訪扣5分;發生一起聚眾鬧事扣10分。總分20分。

七、發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或重特大責任事故者,實行一票否決制。

八、弘揚正氣、懲惡揚善、見義勇為。凡受公司表彰者獎2分;受總廠、縣市表彰者獎3分;受地市表彰者獎5分;受省以上表彰者獎10分。抓獲犯罪嫌疑人視其情節給予獎勵。以上獎罰參照總廠有關標準。

晉鋁實業總公司 責任單位:

廠長(經理):

黨委書記:

黨支部書記:

日期:

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 篇二

為了更好地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中央五部委《關於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若干規定》和《中央綜治委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工作的意見》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打造平安各諧的社群這一目標,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綜合治理工作方針,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實處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一把手”負總責的社會綜合治理的領導機構,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與其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治安責任目標做到責任到人。

二、市直各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自覺接受業務指導和監督。

三、積極配合和支援社群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廣大幹部職工人人遵紀守法和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的自覺性。

四、認真做好矛盾排查調處工作,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把可能引發生大治安問題、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作為重點,對於社會熱點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解決、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

五、系統內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及支援社群完善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切實做到“誰用工、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和社群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等相關工作。

六、繼續深化平安單位,平安供銷等活動,且有新突破。年內無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入室盜竊案件,火災和治安災害事故。繼續做好對非法宗教和“法-輪-功”等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防範監控。

七、系統內各單位要積極配合社群做好結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平安建設”、“6.26禁毒日”、“11.9消防日”等宣傳活動。

此責任書作為對系統單位綜合治理工作考核標準,對未完成考核目標的將上報市區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嚴厲的處罰,並追究其領導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3月31日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 篇三

為了進一步加深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和集團公司工作會議精神,加快平安企業、和諧霍煤建設,確保我公司綜治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依照集團公司綜治委下達的綜治目標責任,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20xx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

一、綜治目標

(一)杜絕指標

1、杜絕重大政治案件和重大政治事件;

2、杜絕嚴重刑事犯罪案件;

3、杜絕造成嚴重影響的群體性治安案件;

4、杜絕惡性治安安全責任事故;

(二)控制指標

1、控制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到重點要害部位不發案、“八類”刑事案件減少、“三類”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發案率(按礦區實有人口計)不超過萬分之八;

2、控制職工違法犯罪,做到職工違法犯罪率不超過千分之二;

3、控制群體性上訪,做到矛盾糾紛處置及時妥善,減少赴省進京上訪事件;

4、控制火災事故,做到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少發生一般火災事故。

(三)管理指標

1、治安保障到位;

2、管理控制到位;

3、打防建教到位;

4、基礎管理到位。

二、基層管理目標責任

(一)組織基礎管理

1、單位治保、民調組織機構健全(不設治保、民調機構的科室、部門要有治安工作兼職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類規章制度、考核、臺帳記錄健全,執行到位;

2、每月召開一次治安工作會議,研究分析本單位的治安問題,有安排,有落實,有記錄;

3、單位重視,做到綜治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評比、同獎懲”。

(二)治安管理

1、單位職工無打架鬥毆,參與偷盜,侵吞私拿或利用工作、職務之便侵佔企業財產的違法違紀行為;

2、單位職工無參與“黃、賭、毒”等社會醜惡行為;

3、單位職工無違反公司綜治、治安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

4、單位職工無破壞公共設施,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5、單位領導無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的行為;

6、單位職工無重複違法(違紀)犯罪行為;

7、單位不發生治安責任事故,責任區域不發生失竊、侵佔、傷害案件,不發生“三類”可防性案件和“八類”刑事案件。

(三)消防部位管理

1、消防重點部位制度健全,責任明確,執行到位;

2、消防器材、設施齊全有效,擺放合理,無損壞,轉借、丟失,保持完好,有專人管理,有防火巡查記錄;

3、電器裝置符合防火安全用電要求,無違章用電,無私拉亂接現象,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可靠有效;

4、用火用電手續齊全,措施到位,責任明確,崗位人員達到“四懂四會”;

5、年度無重大火險隱患,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四)五管要害管理

1、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崗位責任明確,各類臺帳,簿冊齊全,填寫規範;

2、人防、物防、技防實施齊全,設計安裝合理,避雷設施有專業檢測報告,有專人管理;

3、物資分類存放或擺放合理,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帳物相符;

4、隱患整改及時徹底,責任落實到人,無重複隱患,工作人員政審合格,認真負責,不違規上崗。

(五)穩定工作

1、矛盾糾紛排查及時,調處到位,矛盾糾紛不上交;

2、職工無參與非法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無非法邪教組織在本單位活動;

3、無因領導幹部工作方式方法欠妥或違法亂紀引發矛盾糾紛,各類資訊反饋及時,無漏報、瞞報;

4、各類宗教人員,“不放心人員”,“重點人口”,“兩勞釋放人員”情況明,底子清,幫教監管到位;

5、全年無越級上訪或群體x事件,無民轉刑案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

1、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把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與安全培訓同步進行,有法制宣傳培訓計劃;

2、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法制宣傳培訓,出一期法制宣傳版報,要求有備課,有內容,有學習筆記;

3、積極配合公司綜治、法事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活動,按時完成交辦的工作。

三、考核獎懲

(一)本責任書由公司綜治辦負責組織日常考核,按季度進行打分排隊,第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100元獎勵,最後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100元處罰;

(二)根據季度考核結果,每半年進行一次半年考評,第一名對單位責任人獎勵200元,最後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處罰200元,並報請綜治領導組批准給予黃牌警告。

(三)全總評第一名給予單位1000元,責任人500元獎勵,並推薦為集團公司綜治工作年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最後一名給予單位500元處罰,責任人300元處罰,責令單位責任人寫出檢查,並報請公司綜治領導組批准,視情節給予黃牌警告或綜治一票否決。

(四)考核結果有綜治辦負責在季度綜治工作會議上通報,並報送公司企管辦納入各單位經營考核,獎罰兌現。

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

經理:

書記: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

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 篇四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大力推進《xx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實施,切實增強各級黨員幹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深化“平安”建設。鎮黨委、政府決定與各村(社群)、單位(企業)簽訂本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落實。各村(社群)、單位(企業)切實加強對綜治工作的領導,定期分析本轄區社會治安形勢,研究部署工作任務。

(二)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紮實有效。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加強矛盾糾紛調解,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深入開展普法宣傳,進一步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

(三)隱蔽戰線工作有效開展。進一步增強國家安全意識,深化鞏固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切實加強防範處理邪教問題的各項工作,密切關注意識形態領域對社會穩定的影響。

(四)加強平安建立。深入推進“民安工程”建設,深化“平安村居(社群)、企業、學校”建立,積極開展平安示範點工程建設。

(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成效明顯。深入開展禁毒、禁賭、反邪教的宣傳制止活動,“黃賭毒”問題、社會治安狀況比上年明顯改善。

(六)各項治安管理和安全生產措施得到落實。減少火災、交通事故數和死亡數,不發生在全國、全省和全市有影響的重特大惡性治安災害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

(七)綜治組織建設進一步規範化。大力開展“基層基礎年”活動,落實“綜治八大員”。

二、檢查辦法

1、本責任書執行情況,由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檢查監督,制訂考評辦法,每年進行一次考核。xx年第四季度,組織實施全鎮性檢查考評。

2、各村(社群)、單位(企業)定期對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自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3、鎮綜治辦將各村(社群)、單位(企業)履行本責任書情況彙總後上報鎮黨委、政府。

三、獎懲規定

1、本責任書責任目標列入村(社群)、單位(企業)社會治安責任人任期目標,作為其政績考核和晉級的重要依據。

2、在對各責任單位履行本責任書情況進行檢查考評的基礎上,鎮黨委、政府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3、凡因失職、瀆職、領導不力、管理不善,制度不嚴、工作不落實等原因,達不到責任目標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亂、案件多發,使國家、集體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致使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該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人實施責任查究,對其評先、表彰、獎勵等資格實行一票否決,違反黨紀、政紀的,按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考核期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此間如有人事變動,由繼任領導完成責任目標。

中共xx鎮委員會 村(社群)、單位(企業)

書記: 黨支部書記:

xx鎮人民政府 村(社群)委會、單位(企業)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