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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費支付證明(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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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勞務費支付證明

勞務費支付證明(精選多篇)

勞務費支付證明

呵呵,這個我長辦,固定格式

基本銀行只是存檔,沒實際用途

格式我xx公司與xx(公司也可,個人也行,一般轉給個人要求有勞務費證明)有業務往來,今支付xx勞務費+金額(大寫),以轉賬支票形式支付,支票號xxxxxxx,特此證明!由此引發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我公司承擔。

ok記得用a4紙列印加蓋單位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為貫徹國務院和北京市"建立農民工上資支付保障制度,確保農民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給本人,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工資保證金制度,從根本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政策要求.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結合集團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5、集團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兌付工作;

市屬各區、縣、局,中央及外省市駐津單位,駐津部隊,銀行系統、財稅系統各單位:為進一步貫徹治理整頓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針,做好清理壓縮計劃外用工工作,控制消費基金的增長,根據市政府津政發(**)142號檔案批轉的《天津市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加強用工單位對外支付勞務費用管理的問題通知如下:一、凡本市和外省市的農村勞動力、城鎮待業人員(包括單位的非國家正式職工)組成的各種承包隊、勞動服務隊(以下簡稱承包服務隊),在我市企業、事業、機關、團體和駐津單位、駐津部隊(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從事臨時性、季節性勞務工作的,除經市批准納入工資基金管理的臨時工和經市建委、市農委批准的成建制的農民建築承包隊外,均屬本通知的管理範圍。用工單位在招用上述人員時,必須報市勞動局批准,並填報《使用承包隊(勞動服務隊)申報表》。其支付給承包服務隊的勞務人工費,以勞務費列支,暫不計入用工單位的工資總額。未報經市勞動局批准,用工單位擅自使用的,其支付的費用不得列入成本費用支出。二、用工單位用轉帳方式以加工費、安裝費、裝卸費、工程費、修理費、裝置維修費等各種名目支付承包服務隊費用的,其中的勞務人工費應分別結算,並應將勞務人工費單獨填制結算憑證。用工單位不得采用挪用、套娶坐支現金的辦法支付給承包服務隊費用;不得以假名目、假用途支付給承包服務隊費用。否則,除支付給承包服務隊的費用不得列入成本費用支出外,對用工單位和當事人還應給予必要的處罰。三、用工單位到開戶銀行以勞務人工費名義辦理支取現金或轉帳時,除經市建委、市農委批准使用的成建制的農民建築承包隊外,均須持勞動部門開具的《承包服務隊勞務費結算證明》。四、用工單位支付費用時,必須取得本市的合法發票,否則,應當拒付。承包服務隊與用工單位結算時,必須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事宜和開立發票手續。稅務機關在辦理徵稅開票時,應憑市勞動局批准的《使用承包隊(勞動服務隊)申報表》。五、各級勞動、財政、稅務、審計、銀行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人民銀行要加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以放鬆管理為手段來吸引存款的,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工作責任心強,監督檢查好的單位和個人,市、區勞動部門應予一定的獎勵。附:《承包服務隊勞務費結算證明》表樣

┏━━━━━━━━━━━━━━━━━━━━━┓┃┃┃承包服務隊勞務費結算證明(表樣)┃┃┃┃:┃┃━━━━━━┃┃經研究,同意你單位使用承包隊━━━人,┃┃從事━━━━━━━工作,自━━年━━月━━┃┃日起到━━月━━日止,━━月份勞務費━━━┫┃━━━━━元。┃┃┃┃┃┃注:1.按━━━%的比例,已收取管理費┃┃━━━━元;┃┃2.此證明使用時應加蓋用工單位公章。┃┃┃┃┃┃年月日┃┗━━━━━━━━━━━━━━━━━━━━━┛

注:此證明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第二聯:開戶銀行第三聯:用工單位。

第二篇:勞務費證明

證明

茲由xxx為我單位(xx樓)提供衛生保潔。服務日期為2014年04月15日到2014年05月15日 共計30天,保潔服務金額為(大寫)肆佰玖拾玖元整,小寫499.00元

特此證明!

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3日

第三篇:工資、勞務費支付協議

工資、勞務費銀行代發協議書

甲方:長春市億美培訓中心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以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中心實際情況,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中心為了及時結算員工的工資,本中心將從2014年4月份起,將應付員工的工資打入員工的銀行卡中。

第二條:員工必須在中國銀行以本人名字開具銀行卡或存摺以便於中心結算工資,並將此銀行卡或存摺的影印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於中心財務備案,員工要保證此銀行卡或存摺有效可使用。

第三條 中心的權利和義務是:中心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可以制訂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章制度;中心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根據對員工考核情況,中心將於每月18日按時足額支付員工的工資。

第四條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是:員工應積極負責地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完成任務後,按時足額領取勞動報酬。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

以上所列條款已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簽章)______員工(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篇:勞務費支付結算制度

3、勞務費結算支付制度

一、總 則

為加強專案經理部對外部勞務隊伍的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在企業內部形成具有很強操作性的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長效機制,結合北京地區專案施工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二、適用範圍

公司在京的施工單位或專案經理部,凡進行工程專業或勞務分包,成建制使用農民工的單位或專案部,均適用本辦法。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要求

1、根據國家和北京市政策要求,應當做到對外部勞務隊伍勞務費月清月結或按分包合同約定執行;同時應監督勞務隊伍對農民工工資月清月結或按勞動合同約定執行,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給本人。

2、除合同另有約定,支付勞務費應當保障勞務隊伍每月支付農民工基本工資均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務費按月結算,每月做到100%支付,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3、勞務費分期支付最低限額:

(一)、結算應符合合同約定。

(二)、勞務費的結算由專案經理組織,勞資、技術、安檢、班組對已完工程進行驗收,按進度驗工分期結算勞務費的75%,20%驗交後結算,扣留5%作為質保金。

(三)、末次清算應在業主驗收合格後,由勞資人員填寫結算單,由安檢、技術、財務、材料、工班長等人員簽署意見,專案經理確認無其他經濟責任(各種外欠款如欠當地材料費、煤、水、電、生活費等)報專案經理稽核後支付。如專案撤銷就將質保金和有關資料轉給所屬指揮部,待保質期過後無任何問題後由指揮部代替專案結算付清。

(四)、勞務費除預支生活費外,其餘結算一律採用轉帳方式,在進行末次結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發票。

四、關於開立農民工工資支付預留帳戶

1、凡使用農民工進行勞務分包的施工企業,均應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預留賬戶”。

2、預留賬戶資金屬開立企業所有,由開立企業按規定使用和分配,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3、公司委託在京單位作為專案部農民工資和勞務費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考核各專案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預留帳戶”應統一設在在京單位財務會計部。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據專案勞務費結算憑證,按規定程式及時支付。

五、農民工工資預留標準

1、專案經理部按產值的 3%預留。

2、凡工程款回收後,各專案財務部門應按規定比例提取(並附勞(本文 來自本站:)務隊支付明細憑證)並在預留戶中存放農民工工資,同時要及時完

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結算和支付工作程式

(一) 要做好合同管理和結算的基礎工作。

1、合同是規定雙方責、權、利的法律檔案,也是勞務費兌付的依據。各單位要及時簽訂勞務和專業分包合同,杜絕不簽訂勞務合同就進場的施工現象。

2、簽訂的勞務合同要執行“工料分開”原則,主材採購、大型租賃、大型機械不得在勞務分包合同中約定;同時要嚴格區分、界定勞務費與人工工資範圍,並在合同中註明。

3、勞務費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來源。各專案要按月結算勞務費,根據當月完成的工作量,及時完善驗工計價工作,在次月15個工作日內完成結算;合同執行結束後,應在56 天內完成全部結算手續。各專案部要加強勞務費結算管理工作,做到雙方底數清晰,避免出現因久拖不結髮生爭議和因此引發的惡意討要。

(二) 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程式

1、各專案部負責進場務工人員實名化管理,負責現場人員花名冊與工資發放表的核對,依據實際情況填報《勞務費支付單》。

2、公司在京單位負責稽核勞務分包企業分包合同簽訂、備案情況,稽核勞務費結算情況;根據預留資金情況制定兌付方案,決定支付額度。

3、當勞務費支付到勞務分包企業後,各專案部要監督分包企業將工資發放到農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有農民工本人簽字的工資發

放表一份,報公司存檔備查。

4、公司委託的在京單位,應對各專案勞務費發放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勞務費發放中違規問題,保證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

5、各專案每月月末向公司報送勞務費兌付情況表,準確反映勞務費兌付情況。

七、相關部門職責

1、公司成本管理部負責對所屬各專案勞務和專業分包合同訂立、實施的指導和監管工作,杜絕發生不訂立合同施工和違法違規分包,負責結算和支付糾紛的調解處理。

2、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各專案施工產值的稽核和統計,作為支付勞務費的考核依據。

3、公司財務會計部負責監督考核各專案財務部門按規定標準提取預留費,撥付農民工工資預留帳戶。

4、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對所屬企業經營者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考核和獎懲實施工作。

八、附則

本暫行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五篇:勞務費結算支付制度

勞務費結算支付制度

為貫徹國務院和北京市“建立農民工上資支付保障制度,確保農民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給本人,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工資保證金制度,從根本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政策要求.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一條適用範圍

凡進行工程專業或勞務分包,成建制使用農民工的單位,均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要求

1、按國務院和北京市政策要求,應當做到企業對外施隊勞務費月清月結或按分包合同約定執行;同時應監督外施隊對農民工工資月清月結或按勞動合同約定執行,確保農民上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給本人。

2、除合同另有約定,使用勞務分包隊伍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支付勞務費應當保障外施隊每月支付農民工基本工資人均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第三條關於開立農民工工資支付預留帳戶

1、凡使用農民工進行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的施工企業,均應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預留賬戶”。

2、預留賬戶資金屬開立企業所有,由開立企業按規定使用和分配,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四條農民工工資預留標準

1、專業公司按產值的5%預留。

2、凡工程款回收後,各公司財務部門應按規定比例提取(並附包工隊支付明細憑證)並在預留戶中存放農民工工資,同時要及時完成外施隊勞務費結算和支付工作。

第五條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結算和兌付工作程式

(一) 要做好合同管理和結算的基礎丁作。

1、合同是規定總分包雙方貴,權、利的法律檔案,也是勞務費兌付的依據。各單位要及時簽訂勞務和專業分包合同,杜絕不簽訂分包合同就允許分包企業進場施工現象。

2、簽訂分包合同要執行“工料分開”原則,主材採購、大型租賃、大型機械不得在勞務分包合同中約定;同時要嚴格區分、界定勞務費與人工工資範圍,並在合同中註明。

3、勞務費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來源。各單位要按月結算勞務費,當月完成的工作量,應在次月15個工作日內完成結算;合同執行結束後,應在56天內完成全部結算手續。企業要加強勞務費結算管理

工作,做到底數清晰,避免出現因久拖不結髮生爭議和因此引發的惡意討要。

(二) 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兌付程式

1、各公司專案部負責進場務工人員實名化管理,負責現場人員花名冊與工資發放表的核對,依據實際情況填報《勞務費兌付單》,附勞務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發放表報公司稽核。

2、當勞務費支付到勞務分包企業後,各單位專案部要監督分包企業將工資發放到農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有農民工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一份,報公司存檔備查。

3、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對各單位勞務費發放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勞務費發放中違規問題,保證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

6、各專案部每月月末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報送勞務費兌付情況表,準確反映勞務費兌付情況。

第六條相關部門職責

1、公司總部負責對所屬各企業勞務和專業分包合同訂立、實施的指導和監管工作,杜絕發生不訂立合同施工和違法違規分包,負責結算和支付糾紛的調解處理。

2、公司施工管理部負責各企業施工產值的稽核和統計,作為支付勞務費的考核依據。

3、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考核各單位財務部門按規定標準提取預留費,撥付人力資源部中心農民工工資預留帳戶;負責監督人力資源部專款支付工作。

4、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所屬企業經營者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考核和獎懲實施工作。

5、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勞務費和農民工工資兌付工作;負責全公司農民工工資預留戶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