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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證明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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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證明怎麼寫
第一篇:產權證明怎麼寫第二篇:產權證明第三篇:產權證明第四篇:產權證明第五篇:產權證明範文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產權證明怎麼寫

產權證明怎麼寫

應具備以下幾點(格式)1,適用範圍。經過審批並委託經紀機構或直接在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產交所)進行交易的企業產權均適用。既度假村產權歸屬檔案。2,法規依據。企業產權證明應按照《企業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範屬資產產權交易行為的若干意見》、《省產權交易所資產產權交易暫行規則》和《省產權交易所會員管理暫行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3,前置審批。能夠出具企業產權首先要完成內部決策、審批,以及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准或備案等前置審批手續的檔案。4,申請登記。說明經過產權部門的備案、登記等的檔案號。5,交易鑑證。如經過交易而來,出具《產權交易鑑證書》轉讓方、受讓方、標的方、轉讓方委託會員、受讓方委託會員、工商管理部門等資料齊全。

1,實際上你寫的證明沒有用,任何部門寫的都沒有用,除非是房產部門或者是法院。

2,如果你是公司,可能稍微好一點,寫一份證明,蓋個章吧。

3,如果你是個人,用處真的不大,如果真的非要寫,也很簡單。

比如:

本人某某某(身份證號),為某某市某某區某某街道某某小區某某棟幾零幾室房屋的合法產權人,本人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特此證明。

4,如果寫的複雜點,可以把購買過程寫一下,比如什麼時候從哪個房地產公司購買。

一、聯建的定義及特徵

所謂的聯建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他方提供資金,進行合作建房,並對建成後的房地產共同經營管理或進行利益分配的行為。我們通常所說的聯建協議、合作開發合同、聯合開發合同都屬於聯建合同。

從概念的界定我們不難發現聯合開發房地產屬於《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聯營,具有如下特徵:

(一)、主體特定性。體現在聯合開發雙方中必須有一方以上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至少一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房地產開發的資格,否則,聯建合同被認定為無效。《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對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限定了較高條件: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10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對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註冊資本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條件作出高於前款的規定。以確保進入該領域的公司具備相應的開發能力。

(二)貫徹責、權、利統一的原則。

實踐中,有很多聯合開發行為就是因為違反了聯營個這一基本原則而被法院認定為無效。比如,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聯合開發協議中約定:甲公司僅負責提供建設用地,不參與專案的建設管理,不論專案是否贏利,乙公司均應向甲公司支付若干收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規定,此類條款屬於聯營合同的“保底條款”,應認定為無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新的規定,這類合同不再直接認定無效而是作改性處理,即認定為借款合同.需要指出的是,所謂的責權利統一,是從整個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地位角度而言的,是指從巨集觀上看,雙方權利和義務向統一,並非指在開發的任何環節雙方當事人都必須均等的付出和收益。比如說,在專案的建設工程中,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公司往不參與具體管理工作(或者僅派人監督),而是由房地產公司全權負責,這並不意味著違反了該原則。

(三)法律關係複雜。

聯合開發房地產涉及多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錯綜複雜。首先是合作雙方的關係,如上文所說應屬聯營關係,而聯營又分為法人型聯營和鬆散型聯營,組織形式和權利義務分配都需要仔細約定(文將詳細分析);其次是聯合體與政府主觀部門的關係,開發(一篇好範文帶來更多輕鬆:)房地產的各個環節,立項、到規劃、開工、預售、驗收都離不開政府部門的監督,最直觀的表現就是要申請辦理若干個許可證或批准檔案。而聯合開發更需要向政府部門做好審批工作,辦-理-證-件或批文都應以合作雙方的名義辦理,只要這樣聯合開發行為才能獲得法律的認可。由於沒有做好聯合開發的審批工作而導致某一方的權利受到損害或合作合同被法院認定無效的案例俯首皆是,教訓非常慘痛。再次是聯合體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的關係,包括與建築承包商、拆遷安置人員、購房業主、貸款和按揭合作銀行等。

二、房地產聯建的主要型別及其法律性質

在房地產聯合開發領域中,由於存在許多不規範的操作,聯建的型別則多種多樣,正確區分其型別則有利於判斷其法律性質,確認合同的效力。現就幾種常見型別的聯建合同及其法律性質分析如下:

第一、雙方共同提供建設用地,共同出資,共同辦理建房審批手續,共同負責建設施工,房屋竣工後,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共同取得或分別取得竣工房屋的產權,在此種類型合同中,因為規劃許可證是以雙方的名義取得,根據建設部《關於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中幾個涉及政策性問題的原則意見》的有關規定,雙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投資的比例取得竣工房屋的產權,辦理產權登記。從此類合同的具體權利義務內容可以看出,這類合同的主體雙方是為共同的事業而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利益、共擔風險,這種房屋聯建行為實質上是一種經濟合作行為,其權利義務關係類似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合夥關係。聯建合同,應認定為房屋合建合同。

第二、一方提供建設用地,另一方出資,雙方辦理了土地出讓及合建審批手續,共同負責建設施工,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比例共享利益,共擔風險。此類合同因符合房地產經營開發的法定條件,則屬典型的房屋聯合開發形式。

第三、一方提供建設用地,以自己的名義取得了建房審批手續,另一方出資,並負責建設施工。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比例分別取得竣工房屋的產權。這種房屋聯建方式較為常見,主要發生在有地無錢和有錢無地的雙方之間。

在此類合同中,另一方是以投資方式參與一方的房地產開發,因規劃工程許可證等建房審批手續系一方領取,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這種方式實質上是一種房地產轉讓行為,房屋產權應首先歸持有建房審批手續的一方享有,只有一方在辦理了房屋權登記後,才能根據合同的約定將房屋產權轉移於另一方。而根據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41條“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的規定,一方在向另一方轉移房屋產權時,該房屋所佔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因此,此類合同不僅具有房屋轉讓的性質,且具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性質。

第四、一方提供建設用地和資金,以自己的名義領取建房審批手續,自行負責建設施工,另一方只是按照約定的單價和麵積提供一定的資金,房屋竣工後,一方按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特定的房屋產權或高額回報。這種聯建方式也較為常見。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在建房資金不足時,往往採取這種參建方式,吸引另一企業帶資參與“共同開發”,由於參建投資方取得特定房屋產權或高額回報是以不承擔任何經濟風險為前提的,且又有未辦理合建審批手續,沒有建房開發資格,未實際從事建房及房地產開發活動,因此,這種參建形式實質上是一種非法融資行為。這類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規定,屬於聯營合同的“保底條款”,本應認定為無效。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新的規定,這類合同再次被認定為改性合同,即融資借款合同.

總之,房屋聯建的形式多種多樣,但無論是何種形式的房屋聯建,都應根據合同的內容,正確把握其法律特徵,確認其法律性質,只有這樣,才能正確判斷合同的效力。

三、房地產聯建的法律風險防範

(一)主體資格的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經營者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房地產開發聯建也屬於房地產開發的一種,因此也必須遵守此一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也明確了這一條件限制。因此在進行房地產開發聯建時,其風險首先來自合作物件。在選擇聯建合作物件時,有土地使用權但缺乏資金或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的企業,首先應當核實對方是否具有相應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條件;有資金或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但無土地使用權的單位,須確認對方是否合法持有用於專案建設的土地的使用權。否則,雙方所籤的參建、聯建合同可能會因為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條件而導致無效甚至受到行政處罰。《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4條、第35條規定,違反該條例規定,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未取得資質等級證書或者超越資質等級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當然,如果企業既有土地使用權,又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僅僅是缺少資金,那就好辦多了。

為此,應要求合作方提供經過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最好影印一套存檔備查)並仔細審查;同時,還可以委託律師對對方進行資信和土地權屬等調查,以確認合同主體資格。

(二)聯建合同的法律風險防範

確定聯建的合作物件後,就進入雙方合作具體事宜的談判、簽約階段。

本階段,雙方一般至少應就下列事項(風險包含於其中)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聯建合同(或協議):(1)雙方合作事項概況,包括專案的基本情況、專案報批手續、專案拆遷與前期開發等;(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項的約定事項應當包括但不限於:合作方式及相應許可權、專案總投資數額及投入方式、土地使用權證的變更登記、工程建設專案相關許可證書的辦理、資金到位進度安排、利潤或所建房屋分配比例、稅費承擔、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的事項;(3)違約責任;(4)合作期限;(5)未盡事宜的處理方式;(6)糾紛的解決方法。

在本階段,聯建方應作的主要事項有:(1)核實對方持有的該建設專案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批准檔案或相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的真實性、合法性。這是因為《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3條明確規定,具體建設專案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沒有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建設專案屬於違法建設,會導致國家有關部門的查處。(2)簽訂合同應當注意如下原則:合同條款尤其是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的約定條款必須明確、具體、詳細,用詞(包括標點符號)準確而不發生歧義,切忌模稜兩可、含混不清;口頭協商一致的事項最好能夠落實到具體的書面合同中。俗話說:“口說無憑,立字為據”,畢竟發生糾紛時需要用證據來支援自己的主張和請求,寧願簽訂合同時麻煩一點,也不要在以後發生爭議、己方利益受損時索賠無憑無據,吃啞巴虧。

這裡,聯建主體最好是委託律師參與合同的談判、合同的擬訂,或達成初步協議後將合同草案交由律師審查、提出修改意見再簽訂正式合同。

(三)辦理土地使用權和建設專案相關證書變更登記的法律風險防範

聯建合同簽訂後的風險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及時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變更登記,辦理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許可證書和其他相關批准檔案的變更手續。如未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相關登記變更則該合同無效,不能發生預期的法律效力;只有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並獲得批准後,聯建方才獲得該土地使用法律之所認規定要求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變更登記,是因為參建、聯建名為合作,而聯建方往往並沒有申請土地使用權,但通過參建、聯建,其變相獲得了土地使用權而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參建或聯建等於變相變更了土地使用權的歸屬。

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主建單位和聯建單位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以下檔案:要求變更土地使用權申請書;建設專案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專案地形圖;聯建合同;營業執照或法定代表人證件等有關檔案。

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後10日內,聯建雙方應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到專案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專案開發人變更等有關手續。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如下檔案:參建、聯建雙方各自的申請報告;參與聯建方應有對專案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的資本金;計委立項批覆和商品房計劃;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工程建設總平面圖;涉及房屋拆遷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批文及安置清單和安置情況說明;建委對工程初步設計意見批覆;“開發建設條件意見書”、“開發專案手冊”;參與聯建方的財務報表(上一季度資產負債表及銀行當月對賬單)或銀行資信證明;聯建雙方企業的開發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影印件;聯建雙方簽定的“聯建合同”或“聯建協議”原件;專案建設進度計劃;專案未抵押的證明;聯建雙方確認的該專案的“專案法人”、“專案質量責任人”的書面檔案。經批覆後方可開始房地產聯建。

要注意:1、土地使用年限;2、房屋產權歸屬;3、風險是否共擔;4、利潤分配等。當然這些條款的前提及合作要在不觸犯我國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也可以請教一下專業律師。

第二篇:產權證明

產權證明

茲有xxx市xxx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村(居)委會(產權方、出租方)將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面積______畝,使用期限為 _________________至 ________________止,租給 _______用於生產、經營場所(建、構築物)使用,________在該土地上建蓋了房屋,____________有對該房屋使用權和轉租權,生產、經營場所(建、構築物)不屬於租用、借用、非法買賣國有、集體土地擅自建蓋;不屬於道路兩側私搭亂建、開窗破牆、破壞綠地擅自建蓋,並同意該場地所從事經營活動,如該場地產權發生爭議,由我單位全權負責。

特此證明

xxx市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村民)委員會

年月日

第三篇:產權證明

產權證明

供,地址位於,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因房產證暫時不能提供,租賃期間如因房屋產權發生糾紛,其責任由承租。

此房屬商業用房。

單位蓋章或個人簽字:

時間

第四篇:產權證明

產權證明

茲有元謀縣元馬鎮馬街南路6號樓門面營業廳租賃給合謝瑞營業使用,該門面產權屬昆明交運集團元謀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所有,特此證明。

昆明交運集團元謀汽車運輸有限公司2014年7月14日

房屋轉租合同

甲方:中國聯通網路通訊有限公司元謀縣分公司 乙方:合謝瑞

甲方將位於元馬鎮龍川街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以下合同:

一、租房時間從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12月30日止。

二、乙方在租房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若發生一切違法的行為,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房屋的原建築結構,房屋租期滿後應將房屋完好交還甲方。

四、合同期滿後,若乙方還要續租,房租費經雙方協商後另定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4年7月

第五篇:產權證明範文

產權證明範文

房屋產權證明範文模板格式及寫法

房產證明是房屋產權證的簡稱,房屋產權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業主辦理房產證首先需要開發商確權。即開發商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30天內必須辦理確權登記手續。購房者必須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辦理初始登記並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明書(俗稱大產權)的基礎上,才能申請辦理所購房屋的轉移登記,領取房地產權證。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無論其是否出讓,產權最後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記時,登記機關均是直接將全部產權登記在開發經營企業名下的。

房產證明格式:

事業單位名稱

地址

房產使用情況服務

場所面積

(平方米)

倉儲面積

(平方米)

產權歸屬

使用期限

使用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有關部門意見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專用基金和其他資金構成情況及申請其出具資信證明目的說明:

申請單位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公章)

填表人:

範文:

房產證明

******有限公司租賃(無償提供)給*****有限公司的位於*****房屋,屬合法建造,可安全使用,房屋產權歸屬於******有限公司所有,產權證正在辦理中。

特此證明

年月日

1此事的風險較大。

2原創範文。可以修改。

房屋產權證明

在年月日,出全資在購買住房(或者其他房)一套(或者幾套),因為特殊原因,取得的同意,暫時以的名字,進行房屋產權登記。

非經同意,不得擅自處分者房產。

非經同意,擅自處分者房產的,應當賠償的該房產在被處分時的所有損失及該所有損失的50%的懲罰性賠償。

註明:

1本證明的紙上,不得再新增任何文字元號。

2本證明,一式兩份,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雙方簽章:

見證人簽章:

年月日

產權上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果是貸款買房,建議你們謹慎一點,因為可能涉及到還款的及時性(有什麼事情銀行都會找你們,因為是你們夫妻籤的名,另外如果連續三期不還款還會影響你的信用)、貸款次數(如果你們還沒買房、今後要買房就是二次房貸)、等等一系列的問題

主要內容:應該將房屋的產權無條件轉讓或出售給你家的親戚。。包括一切費用和糾紛都要寫清楚。在到公正處公正就可以~~呵呵都是親人很少出現產權糾紛呵呵遇到你這樣的親人算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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