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東方快車謀殺案》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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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快車謀殺案》是英國著名女偵探小說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代表作,創作於20世紀30年代,並於不同時期拍成電影。這部作品講述了偵探赫爾克里·波洛在東方特快列車上破解了一樁離奇而又悲壯案件的故事。

關於《東方快車謀殺案》的感想

小說主要講述了發生在東方快車上的一起案件。比利時偵探波洛搭乘東方特快列車前往加來,在加來換乘輪渡回到英國。奇怪的是,原本應該有不少空鋪的頭等車廂,今天卻塞得滿滿當當。一系列離奇又巧合的事件的發生使波洛覺得這輛列車並不平常。果不其然,列車上發生了一起謀殺案,然而,隨著線索一點點被發現、拼湊,波洛揭開了這起案件出乎意料的結局:十二位乘客一同殺害了被害人雷切特。

與很多偵探小說相同,《東方快車謀殺案》的靈感也來源於一個真實事件。1932年,一個年僅20個月大的嬰兒遭到綁架並被撕票,受害的小查爾斯·林德伯格是查爾斯·奧古斯都·林德伯格(歷史上首位成功完成單人不著陸飛行橫跨太平洋的人)的長子。而《東方快車謀殺案》中的受害者薩繆爾·雷切特同時也是根據林德伯格案改編的阿姆斯特朗案中謀殺小黛西·阿姆斯特朗的凶手:卡塞蒂。列車上的十二人分別是黛西的外祖母(阿姆斯特朗夫人的母親)、阿姆斯特朗夫人的妹妹妹夫、阿姆斯特朗夫人的教母、黛西的家庭教師、這個家庭的廚娘、阿姆斯特朗上校的戰友、辦理阿姆斯特朗案檢察官的兒子、阿姆斯特朗家的司機、黛西的保姆、女僕的父親和男友。小黛西遇害之後,曾經因小黛西而感到快樂的這十二人也失去了人生。"人生嘛,原本就是暫借,暫時的停留。地獄,也不是地獄裡才有",他們像是在遵循著一項正義與人性的契約,組成一個陪審團,宣判雷切特死刑。

17版的電影《東方快車謀殺案》中,在案件發生之前,大偵探波洛曾說,"凡事要麼是對的,要麼是錯的",非黑即白。但是當他破解了謎團之後,面對這十二個支離破碎的靈魂,他選擇了正義,選擇了讓這十二人重生。有時光靠法律是遠遠不夠的,這世上總有上帝沒有看到的不公,這便需要人性的救贖。人性是一種無條件反射,它是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智。當今社會存在種種矛盾,比如一直備受關注的醫患關係。醫生要遵循醫德,處理好與病人的關係,這是一種自覺。病人家屬對醫生要有一定信任,並且遵守道德規範。然而在過去的幾年甚至十幾年,醫患糾紛頻繁發生,這其中有部分是因為醫務人員並未盡職盡責,但很多情況都是患方在不能接受事實真相或對其產生不滿時損害醫方正當權益。

除了醫患關係之外,一部分師生的矛盾也不可小視。古語云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學生尊敬師長十分平常。現代社會講求師生平等,然而師生矛盾卻愈演愈烈,社會中負能量的傳播、家庭與學校教育的缺失使一些學生心理扭曲,導致了無法挽回悲劇的發生。人性的赤裸與罪惡使人毛骨悚然,隨著這一系列事件的發生,我們不禁要問,當今社會,越來越多的人公然地去觸碰道德底線,那良知又該置於何處?

帶著這個問題,我們來看看正義與法律能夠給出的答案。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階級統治的工具。正義是人類良知的體現,那麼法律是實現正義的工具嗎?法律捍衛正義,但它捍衛結果下誕生的是程式正義,是一種人為的正義。實體正義是結果上的正義,我個人認為它是一種良知的正義,是真正意義上的正義。然而實體正義有時是無法觸及的,所以人們想要通過程式正義這一基礎來實現實體正義。

這又使我不禁想起電影《唐人街探案》的兩部。在電影《唐人街探案》中,秦風放走了真正的凶手思諾。在電影《唐人街探案2》中,秦風放走了真正的凶手宋義。其實在秦風心中,在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杆天平,用來掂量自己心中正義的重量。正如人是一個多面體,正義與罪惡也分別置於天平兩端,只不過在西方,手持天平的是上帝,在東方,手持天平的是上天與神明。人們總說“人在做,天在看”,說上帝“是萬有的創造者、宇宙的統管者、真理的啟示者、選民的拯救者和罪惡的審判者”,人們總是堅信存在著人與自然之外神聖的第三方能夠主宰一切,主持正義,就如不可被創造或改變、一直在執行的規律一樣,於是倫理道德,是非善惡便有了落腳處。這似乎是人類給自己的一些心靈的慰藉,但更應是所有人內心的期望。

除《東方快車謀殺案》之外,阿加莎也有意地在許多其他作品中表達關於人性的訴求,她的作品中有著其他偵探小說所不具備的嚴肅與深沉。《無人生還》一案便是如此。《無人生還》的故事背景設定在二戰前,這是一個動盪的、充斥著虛假年代,故事中的十個人便是這時代的產物,是權錢利慾親手打造的時代樣本。文中的凶手沃爾格雷夫法官是一個極端的雙面體,一方面,他"只要看見死亡或者親手造成死亡,肯定會像虐殺狂那樣高興",另一方面,他又具有強烈的正義感。他通過設計一場完美的謀殺來審判逃脫法律制裁的九人,試圖以此來伸張正義。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逃脫法律制裁的罪惡之徒有很多,天網恢恢並非疏而不漏,從另一方面來說,司法實踐失誤也可能發生冤假錯案,導致司法不公,程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天平大概永遠不會平。

案中的十二個凶手同時也是阿姆斯特朗案的受害者,他們生性本善,然而卻被黛西之死逼入絕境。逼入絕境的善良會演化成更沉重的惡意。他們殺了人,但他們殺的是一個殘忍的殺人凶手,那這些人到底是否應該遭受法律的處罰?也許我們都應認真思考這一問題。波洛選擇給他們重新生活下去的機會。有時,修復式司法遠比懲罰式司法來得有效。這個社會同樣有很多被逼入絕境的善良,他們遭受人性的擠壓與催化,善良便發生了化學反應,沉澱出了邪惡與反抗。不只是觸犯了法律的罪惡,每一個或大或小的惡意背後都隱藏著不為人知的故事,我們都應去探索、感知罪惡表皮下被擠壓的人性,關於良知的拷問將永不停止。

那麼,良知到底置於何處?“隨著黛西埋葬了”。

《東方快車謀殺案》也產生了一定的哲學意義。薩特存在主義有三項,其中第二項是“自由選擇”,然而“自由選擇”可以使人向善,也可以使人向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文中的波洛遵從了內心的選擇,他放走了十二個凶手,到底是善還是惡?他的心理一直矛盾著,糾結於反抗或放棄,他從之前“凡事要麼是善,要麼是惡,非黑即白”的絕對思想,到對良知、對灰色地帶承認這一思想的轉變,也是對他精神世界固有標尺的衝擊。我認為他選擇的是善,是合理地評估了良心的痛楚。其實善惡本就是相對的概念,一方是善,相反,從另一方看來,善就變成了惡。"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正義,但人性本身總有轉機",除了讓這十二人重生,難道還有更好的方式來結束這場罪惡嗎?

除了有關正義與法律、良知與人性以及哲學的思考之外,我還想到了經常出現在新聞中的自殺問題。黛西的去世導致了阿姆斯特朗夫婦的死亡,也使另外的十二人身陷地獄。雖然黛西不是自殺身亡,但她的去世對於身邊的親人來說是毀滅性的打擊。十二人有對卡塞蒂的痛恨,但更多的是這一悲劇帶來的痛苦,如果是自殺,那自我放棄生命對於身邊親朋更是極其殘忍。我們都揹負著生命與生命的責任,我們都值得好好活下去。

影片中波洛在跟十二人告別時說道,“車上沒有殺人犯,只有值得好好活下去的人。希望你們能就此獲得安寧,希望我們都能如此”,無需感到不安。

“人性,終於逼迫著所有忠誠於生命的信徒們淚流滿面”,有人揹負沉重的罪孽,卻能毫無壓力毫無罪惡感得活著。我們叫不醒那些裝睡的人,但我們依然要身向光明,去挽救被上帝拋卻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