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委外作業安全管理協議【精彩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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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委外作業安全管理協議【精彩多篇】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委外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一

外委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esr178-055a 施工單位(乙方):委託單位(甲方):

工程名稱:工程編號:

施工區域:合同金額:

開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開工前,甲方應向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基本的安全技術交底:介紹施工區域內的工藝裝置、能源介質管網、安全設施、現場環境等情況,通報甲方有關安全等規章制度

2、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或分包給不具相應資質的第三方;開工前,乙方必須作好危險源和環境因素辯識、風險控制,制定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環境汙染控制措施,報甲方審查後嚴格實施;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臺帳,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及時查處本單位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與隱患,確保現場安全生產設施的可靠性;乙方應建立安全專項資金帳戶,確保安全管理費用的投入、使用。

3、專案開工前,乙方必須作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保留相應記錄;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應有統一的標識(如工作服或安全帽上有相應的標識),管理人員與操作人員應予以區分。

4、按照甲方《外委工程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要求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並服從相關管理。

5、乙方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發生下述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考核:

5.1未經甲方認可,乙方轉包或分包冷鋼外委工程的,每發現一次考核10000元,並限期整改。

5.2乙方(總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每發生一次考核50000元(風險抵押金不夠扣的以扣完風險抵押金為準),並限期整改。

5.3 乙方的分包單位不得再次將工程轉包(分包),每發生一次考核乙方30000元(風險抵押金不夠扣的以扣完風險抵押金為準),並限期整改。

5.4乙方在施工現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如下標準考核相關單位:

5.4.1發生工亡事故,考核20000~50000元/人次;

5.4.2發生重傷事故的考核2000~5000元/人次;

5.4.3發生重大險肇事故(主要責任)的考核4000~10000元/次;

5.4.4發生較大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考核;

5.4.5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後15分鐘內未向湘鋼安全管理部報告或故意隱瞞的考核5000~10000元/次,不及時向湘鋼工程主管部門、安全管理部和業主單位提交事故分析報告的,考核1000元/次。

5.4.6以上事故發生後,按照標準的50%考核監理公司。

5.5乙方在開工前,未按要求到業主單位或工程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及超出協議中的工期時間而未重新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考核乙方3000元/次;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在施工進場前到湘鋼安全管理部備案的,考核乙方1000元/次;未經甲方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先行開工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施工人員沒有配戴統一的標識的考核200元/人次,管理人員未配戴明顯標識的考核500元/人次。

5.6承接甲方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安裝、維修、改造工程專案的外委施工單位,未辦理特種裝置安裝、維修、改造告知書就進行施工的,考核乙方

3000元/項。

5.7乙方完成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安裝、維修、改造專案後,未通過質量技術監督局監督檢驗,未取得合格驗收報告或使用證就使用(或交付使用)的,考核乙方3000元/項,導致事故的,考核乙方20000~50000元/項。

5.8乙方所有進場的施工裝置、設施、機具等必須符合本質安全化的要求,安全防護裝臵齊全有效,未做到考核乙方2000元/處;特種裝置的使用符合國家的相關管理規定,施工用特種裝置(起重機、升降機、壓力容器等)應經過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取得使用證後方可投入使用,未做到考核乙方3000元/臺次。

5.9乙方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規定編制、落實總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高風險作業的專項措施方案(如吊裝作業、重點防火部位動火、現場臨時用電)的,考核乙方5000元/項(次)。未按照湘建[2006]354號《湖南省建設工程專案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識別和控制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編制詳細名錄經監理單位確認後,在施工現場顯要位臵公示、懸掛警示標誌制定控制措施、制度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並勒令整改;高風險作業未按湘鋼作業許可管理程式的要求辦理相應手續而施工的,考核施工單位2000元/次。

5.10日常安全施工督察中發現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作業或無證上崗的,高處作業無防護的,考核2000元/人次。現場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行為,考核乙方500~2000元/項。施工中拆除、損壞的安全設施未及時恢復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並責令整改。未按法律法規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交底就安排其上崗的,考核乙方3000元/人次。以上發現的問題連帶考核監理公司500元/次。

5.11乙方不按照經湘鋼安全管理部下達的《停工通知書》停工整改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

5.12乙方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對成立了指揮部的技改工程或檢修工程,外委施工單位必須按時參加指揮部安全會議和安全專項檢查,否則考核200元/次。

5.13 乙方不按照要求及時補足風險抵押金的,按照500元/天進行考核;乙方無故拒絕落實甲方考核意見的,每延期一天增加考核200元,直到扣完全部風險抵押金為止。

5.14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專(兼)職安全員的,考核5000元/次,並勒令整改。

5.15監理單位未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2006]248號《關於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和建設部第81號令《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要求實施監理的,考核5000元/次,在事故中負有監理不到位責任的,按照本協議5.4.6條款考核。

5.1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要求作業的,根據違法程度不同,考核乙方2000—50000元/項,並限期整改。

5.17環保、廠容綠化的考核參照湘鋼當年績效考核辦法的相關條款進行考核。

6、乙方施工人員嚴禁隨意動用、操作甲方各種機械和電氣裝置、儀器儀表、閥門開關等;未經甲方業主單位許可,乙方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甲方生產作業區域(施工、逗留)。

7、乙方所需能源介質,必須與甲方能源部門(或裝置部門)聯絡,按要求在指定地點和允許的容量連線、使用;乙方如需在防火重點部位動火,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採取消防安全措施。

8、甲方需啟動、執行施工區域內的裝置設施時,必須確保事先通知乙方施工人員,並經乙方主管人員同意,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9、乙方需使用甲方裝置設施時,應提交書面報告經甲方審批,並經甲方崗位操作人員允許、確認後方可按甲方規定操作使用,如有違反考核乙方2000元/次。

10、若施工日期推遲或施工完畢後返工,乙方應通知甲方,雙方繼續執行協議內容。

11、外委施工專案完工,外委施工單位在辦理外委工程竣工結算手續時,或外委勞務結算前,應到外委工程主管部門、業主單位辦理《施工安全管理簽證單》,工程合同金額五萬元以上專案須經安全管理部簽字審批蓋章,工程或勞務合同金額五萬元以下專案由業主單位安全部門辦理。

12、維檢修、執行(營)年度總承包專案可以簽訂年度安全協議,其他按照合同對應簽訂安全協議。

協議補充條款:

本協議一式四

(五)份。甲方工程管理部門(裝置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一份、工程金額伍萬元以上的專案由外來施工單位在開工前交安全管理部一份、業主單位安全部門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工程負責人(簽名):工程負責人(簽名):

安全負責人(簽名):安全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委外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二

外委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單位名稱:

聯絡人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絡人電話: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依據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安全協議。

二、施工專案:

三、施工地點:

四、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協議內容:

1、乙方進廠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專案不得開工建設。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範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審查通過,辦理相關證明方可施工作業。

4、施工人員進廠必須確保安全防護,不得攜帶煙火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必須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相關安全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乙方進入廠區的車輛必須遵守甲方廠區內交通管理規定,運輸施工材料及裝置的車輛一律從廠北門進出,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須佩戴好防火帽。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8、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汽)等資源時,施工單位應向甲方專案負責部門提出申請,經有關人員現場勘察同意後,按指定方式接入施工現場,並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使用。

9、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安全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同時做好現場安全監護。

10、在生產區域內進行的施工作業,若生產中出現影響施工安全的因素時,甲方生產部門應事先通知專案負責部門,緊急情況下可直接通知乙方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停工、撤離,施工人員應聽從甲方有關部門的指揮。

11、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2、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甲方負責檢查和監督。

13、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委外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三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及安全責任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施工前的現場狀況、安全基礎設施交底,並協助為乙方全過程施工提供安全供電、運輸材料、安全環境條件。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整體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並在施工前一週內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4、甲方指派專管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的檢查。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對有損害甲方利益的電氣、設 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處理。

7、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0、膠帶更換安裝施工時,甲方全力提供輔助方面的人力、物力及現有的裝置配合。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及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負責膠帶更換安裝的全面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和財產損失及延誤工期影響正常生產等一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執行。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必須指專人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嚴格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向施工人員安全交底嚴禁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一併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 甲方安監部門辦理臨時升入井證件並隨身攜帶進入施工現場,證件嚴禁轉借他人,待工程結束後交於甲方。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亂接設。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開關電源。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質量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為確保主井一號膠帶機更換安裝膠帶後按期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做好皮帶機的除錯工作。

14、乙方應確保作業工期、在2017年4月30日—2017年5月3日內完成。

15、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裝置事故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四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六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乙方進現場作業起至安裝試運轉合格後截止。第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九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條 以下五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專案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委外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四

安 全 責 任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以及甲乙雙方的財產安全,防止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管理內容

1.乙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有合法的經營執照,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2.乙方應招用身體健康、無所從事崗位禁忌症的作業人員。

3.禁止乙方招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或年滿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到甲方公司參與生產作業活動。

4.乙方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為所屬的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及其他相關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培訓,並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6.乙方裝置進入甲方作業場所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對裝置進行檢驗,對浪費能源和不能保障人身安全的裝置禁止進入甲方生產作業場所,特種裝置必須按照國家的要求進行檢測檢驗,保證合格和在有效期內使用,同時對裝置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保證安全生產。

7.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為所屬人員提供足額、正規廠家生產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規定進行正確配戴。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遵守甲方有關裝置的管理規定,對裝置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保障裝置安全和人身安全。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作業操作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無證或證書超過有效期作業者,按違章作業處理。

9.乙方需設立專/兼職安全員,乙方委派 為專職安全/環保/防火員。

10.乙方應按照安全自主管理要求,開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同時遵循甲方的統一管理原則,制定一整套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如與甲方相關制度相違的,必須以甲方的制度為準。

11.乙方在甲方的生產場所在施工作業時,不經甲方裝置和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不得私自動用甲方的裝置設施,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12.切實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甲方廠區或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火災事故及環境事故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1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安全技術人員的監督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章人員進行處罰。乙方人員違反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乙方所有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甲方的交通安全規定,休假及外出時必須乘坐具有資質的正規交通工具。如有違反規定的,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5.乙方在生產作業過程中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必須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搶救傷者,重傷以上事故,必須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

二、環境管理防治責任

1.乙方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應實施預防汙染措施,控制並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2.乙方應有效控制環境事故,降低可能造成的風險。乙方應節約資源、能源,做好廢物的回收和管理工作。

3.乙方應強化對員工的教育和引導,提高其環境保護防治意識。

三、治安防範責任

1.乙方應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實行治安保衛工作主要領導負責制。2.乙方應建立健全治安資訊報告制度,群防群治,對內部出現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不安定因素及治安事件,要做到及時發現和控制、上報。嚴格杜絕暴力傷害、偷盜或集體鬧事等群體惡性事件。對違法、違規的,甲方可給與處罰,甚至可直接終止乙方的專案承包權,追究刑事責任。

3.乙方應經常開展法制教育,杜絕員工參與非法組織和從事非法活動,及時做好違紀人員的幫教工作。

四、其它

1.甲乙雙方均應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消防及治安防範的法律法規,本責任書條款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2.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3.本責任書適用於乙方經甲方授權的在甲方廠區的所有作業活動。4.本責任書的有效期與乙方在甲方作業場所內承包經營期限一致。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 章 蓋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委外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五

安 全 協 議 書

甲 方:朝陽金達鈦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原則,保障乙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現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工程名稱: 施工區域: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

2.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3.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2.在工作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3.乙方必須為所有工人、僱傭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併購買保險賠償額不低於當地最低標準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4.乙方必須在工人上崗前進行相應的安全知識培訓。

5.乙方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及相關資質證書。

6.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安全協議編號:2015第 號

乙方必須要求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生產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1.必須在施工前對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具和防護用品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查確認,保證效能完好。

2.不得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3.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4.在施工過程中需搭接臨時電源、水源、氣源等能源介質時,必須經甲方生產科同意,並由專業人員實施,且必須符合行業相關標準。

5.施工中需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區域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制定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施工。

6.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疲勞作業。

乙方和甲方簽訂安全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兩千元

安全保證金,甲方按合同條款對乙方進行監督。(備註:安全保證金2000元)

乙方及其工人違反上述約定的,甲方有權直接與乙方解除全部合同,或按每次100-500元進行扣款。

當乙方安全保證金餘額不夠扣款最大專案時,乙方必須交齊保證金後方可繼續施工,否則甲方將無條件與乙方解除合約,且所有扣款不予返還。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簽章):

年 月 日

甲方安全部(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