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資集體協商典型培養和宣傳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總工會,省各產業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省總對口單位工會集體合同工作部門:
為更好地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和帶動作用,及時交流、分享各地工資集體協商的實踐經驗,現就進一步做好工資集體協商典型培養和宣傳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積極選樹和培養各類典型
(一)深入調研,發掘一批工資集體協商典型。各地、各單位要認真進行調查摸底,切實掌握情況,深入發掘近年來工資集體協商中的鮮活成功事例,包括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業、企業(重點是行業、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鮮活事例)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取得積極成效的好做法。要通過深入調研、基層工會推薦、企業自薦和媒體報道等渠道,把那些具有推廣意義的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發掘出來。
(二)注重培養,總結形成一批典型經驗。要分層次做好先進典型的培養工作,對發現的先進典型認真制定培養計劃,加強分類指導和服務,幫助行業(區域)、企業提升工資集體協商質量和水平。特別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工資集體協商現場推進會和全省開發區(園區)工資集體協商現場推進會精神,按照“每個設區市總工會要至少培育2到3個行業協商典型,要選擇1個行業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每個縣(市、區)總工會都要選擇2-3個行業開展行業性工資協商”的要求,大力培養和選樹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典型。在培養和選樹典型的基礎上,認真總結、提煉一批典型經驗,切實樹立一批看得見、立得住、叫得響、容易學的先進典型。典型經驗主要分為以下幾個型別:
1、黨政重視支援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的好經驗;
2、三方分工負責齊抓共推的有益實踐;
3、國有、民營、外資企業等各類企業的典型;
4、行業、區域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典型;
5、職工參與勞動定額制訂的典型;
6、發揮工資集體協商專家指導團、指導員作用推動工資協商的典型。
(三)動態管理,分級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典型庫。要對發現培養的典型建立省、市、縣三級典型庫。各設區市總工會、縣(市、區)總工會要在今年11月15日前建成典型庫,省總民集辦將以各市、縣(市、區)典型庫為基礎,建立全省的典型庫,以便及時全面掌握全省的先進典型情況,並適時向有關方面推報。典型庫實現動態管理,庫內資訊資料要準確、全面、真實,各地各部門要關注典型經驗的新進展,保持典型庫資料動態更新,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省總民集辦。
二、大力加強先進典型的宣傳工作
各地、各單位要把培養和推廣典型作為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堅持發掘儲備一批、培養選樹一批、宣傳推廣一批的原則,切實加強工資集體協商先進典型的宣傳推廣力度。要藉助主流新聞媒體的影響力,充分運用工會自身輿論宣傳陣地,廣泛而深入地宣傳推廣先進典型的成功經驗,通過現場觀摩,召開座談會、典型經驗交流會等方式進行推廣,把典型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助推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具體實踐。
三、做好各類典型的推薦上報工作
1、各地、各單位要本著突出特色、突出創新、突出實效原則,收集和掌握本地區的先進典型情況,認真做好各類典型的推薦上報工作。11月15日前,每個設區市總工會都要向省總工會推薦1個全市範圍內開展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的典型,推薦國有、民營、外資企業典型各不少於1個;省各產業工會要推薦2份典型經驗材料。省總民集辦將從各地推薦的企業典型材料中,選擇若干不同型別企業(企業黨組織健全,工會工作基礎較好,有專職工會幹部,職工人數1000人以上的企業),對其進行全程幫助指導,推動企業工會工作創新發展。
2、推薦的典型材料應語言簡練、主題突出、表述嚴謹。各地上報的典型經驗材料原則上不超過3000字(稿件結尾要註明撰稿聯絡人手機號碼、工作單位及聯絡地址)。典型材料要著重總結本地本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具體做法、成效、經驗,有示範作用和推廣價值。各市總工會要嚴格把關,確保質量。
3、截止時間和提交方式。請各設區市總工會,省各產業工會,省直機關工會,省總對口單位工會集體合同工作部門按照要求,分類填寫《工資集體協商先進典型基本情況備考表》,並將彙總的典型經驗材料於11月15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統一發送至省總集體合同部郵箱:hbhtb @,郵件主題請註明:工資集體協商典型庫材料,聯絡人:楊華,聯絡電話:0311-67569155。
4、各地推薦的典型可同時上報全總集體合同部。全總集體合同部將向人民網、中工網、工人日報、中國工運等媒體推薦登載,擴大工資集體協商的社會影響。同時,還將擇優在全總內刊上交流。各設區市、縣(市、區)總工會可直接向全總集體合同部推薦。
***省總工會民主管理和集體合同辦公室
2011年9月14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資集體協商典型培養和宣傳工作的通知
文思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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