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社>公文>公文精選>

政務服務中心加強視窗人員形象管理的通知

文思社 人氣:2.35W

政務服務中心進一步強化視窗工作人員形象禮儀管理標準

政務服務中心加強視窗人員形象管理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中心視窗單位工作人員形象禮儀,提升文明素養,塑造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務於群眾和企業,依據《市視窗單位工作人員行為禮儀標準》,特制定本標準。

一、儀表

有制服的單位工作人員要統一著裝上崗,沒有制服的要嚴格按著裝要求上崗。服裝正規、整潔、協調、無汙漬。鞋、襪乾淨,鞋面潔淨。

不赤腳,不穿拖鞋,不穿短褲。女士不著緊、透、露的服飾,不穿吊帶和過短的裙裝。上崗佩帶工作牌。

二、儀容

儀容整潔,髮型、髮色適宜。女士化淡妝,不濃妝豔抹,不當眾化妝或補妝,不佩戴誇張飾物。男士修飾得當,不蓄鬍須,不留長髮怪發。

三、儀態

精神飽滿,目光平和,自然大方,坐姿端正,站姿穩重,舉止得體,不左顧右盼,不心不在焉。在辦事群眾面前不做任何不禮貌的舉動。

四、各單位審批辦主管領導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對本單位視窗工作人員工作紀律的監管,嚴格執行中心各項規章制度,配合中心統一排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