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監委關於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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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紀委監委關於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的調研報告

市紀委監委關於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的調研報告

今年以來,市紀委監委深入學習貫徹黨的XX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全會部署以及省紀委監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和直接關係民生福祉的重點領域,深化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懲治“蟻腐蠅貪”促進發展的實際成效發出反腐為民、反腐護民的強音。

一、基本情況

(一)聚焦重點領域,發揮專項整治“利器”作用。堅持做到每項整治工作有專班、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落實群眾出題、部門答題、紀委監委監督的工作機制,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人和事,採取部門聯動與交叉互檢等方式,做好上級規定和本級自選的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難”、惠農惠民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領域“微腐敗”、醫藥領域腐敗問題、糧食補貼等專項整治工作16項,共發現問題391個,現已督促完成整改338個;查辦問題線索298件,立案163件,黨紀政務處分163人,以專項治理為切入點和著力點,持續整治涉及群眾利益的重點領域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

(二)聚焦作風建設,發揮執紀問責“督促”作用。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問責職能作用,針對機關能力作風建設,督促各單位各部門深入自查自糾,查擺並督促整改問題27個。採取查閱資料、“四不兩直”等方式,對機關風紀、安全生產、災後重建、視窗服務等方面開展監督檢查53次,發現並督促整改問題90個,黨紀政務處分4人,“第一種形態”處理26人,主動約談13人。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開展懲治誣告陷害專項整治,對2020年以來異常舉報行為和查否案件進行全面起底,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誣告陷害問題線索8件,查處誣告陷害案件3件,相關工作做法在省廣播電視臺《新聞聯播》專題播出。加大澄清正名、“暖心回訪”工作力度,為受到不實舉報者澄清正名35人次,對受處分人員回訪84人次,積極營造鼓勵創新創造創業、想事幹事成事的良好氛圍。

(三)聚焦智慧監督,發揮數字平臺“增效”作用。探索搭建智慧監督平臺,積極打造指尖監督,拓展運用黨風政風監督資訊統計系統功能,定期對“四風”問題、群腐問題、營商環境問題等進行梳理歸納,及時總結評估,為精準開展日常監督提供資料支撐。完成紀檢監察業務資料庫資訊採集,對全市黨政機關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及127個行政村的監察物件資訊全部覆蓋,同步彙總收錄全市12000餘名黨員資訊;協調交警隊調取十一假期期間高速收費站車輛出行資訊6萬+車次,做好資料上報,為開展數字監督提供資料支撐。積極推動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平臺的應用和推廣,梳理監督事項6方面20項,公開資訊66條,訪問量達8萬餘人次,受理並督促辦結群眾反映問題6件,構建基層公權力大資料監督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監督方式方法有待創新。目前針對群腐問題的監督檢查大多依賴於看資料、查賬目等傳統手段,運用大資料的方式比較欠缺,對財務、招投標等領域的專業知識掌握不夠,對隱形變異問題應對辦法不多,監督精準性有待提高。二是監督工作合力尚未形成。貫通聯動巡察、財政、審計等監督力量的主動性不夠,統籌運用行業部門監督成果尚未形成有效工作機制,監督質效、綜合治理效能還未有效發揮;督促職能部門發揮行業監管作用還不到位,仍存在紀檢監察機關“單打獨鬥”現象,監督合力不強。三是幹部能力素質亟需提高。有的幹部自身能力素質存在差距,因個人擔當意識缺乏而“不敢”、因自身能力不足而“不會”、因思維模式固化而“不想”的問題仍然存在。新形勢下紀檢監察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能力、群眾工作能力、把握運用政策能力亟待提升,少數鄉鎮紀檢監察幹部顧慮多、動力不足,“熟人社會”監督難問題未完全破解。

三、對下步工作的意見建議

(一)創新監督方式,凝聚監督合力。堅持監督下沉落地,深入基層一線,傾聽群眾呼聲,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持續推動完善“1+9”監督機制,加強與信訪、審計、公安等部門的協作聯動,強化紀檢監察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力量的協同協調,壓實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構建上下聯動、橫向聯通的監督格局,推動及時發現、有效解決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加強鄉鎮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村級紀檢委員、廉情監督員“哨站”作用,鞏固提升辦案協作區、“室組地”聯合、交叉監督、提級監督等做法,形成監督合力。統籌用好檢舉舉報、問題線索管理、黨風政風監督、巡視巡察監督資料管理等大資料平臺,推進不同監督系統和平臺的資料交換,促進各類監督協調協同、貫通融合。

(二)突出問題導向,強化監督執紀。把握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規律,找準切入點、突破口,深入實際開展專項治理。持續加強對惠民富民、促進共同富裕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聚焦教育醫療、養老社保、環境保護、村級集體“三資”管理等群眾關心的領域,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從困難群眾救助資金髮放、慢性病卡辦理、村集體資金管理等入手,嚴肅查處貪汙侵佔、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行為,堅決斬斷伸向群眾利益的“黑手”。深入整治民生領域“微腐敗”、黑惡勢力“保護傘”、政策落實“絆腳石”,嚴查快辦一批“口碑差、民憤大、反映多”的頂風違紀案件,嚴肅通報曝光、強化警示震懾效應。

(三)強化隊伍建設,提升履職能力。以最高標準、最嚴紀律、最優作風為目標抓實幹部隊伍建設,堅決擔負起人民群眾對紀檢監察機關的期待。在加強實戰訓練、以案代訓方面持續發力,積極選派幹部參與上級大案要案辦理,有計劃地抽調鄉鎮紀委、派駐機構紀檢監察幹部與委機關業務室跟班交流鍛鍊,參與重要執紀審查工作,實戰歷練外圍取證、審查談話、筆錄製作等業務能力。不斷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業務技能的培訓,用好“清風大講堂”載體,增強紀檢監察幹部的紀法水平和調研能力。圍繞村務監督委員會職責,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政策理論和監督工作業務培訓,提升村監委會主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讓“最後一公里”末梢神經的監督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