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市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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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關於我市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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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關於我市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1

為促進我市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更好地幫助和保障留守兒童健康快樂成長,根據2020年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安排,12月上旬,常委會成立調研組就我市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一行先後到梅城鎮新桃園社群、天柱山鎮林莊村、黃泥鎮中心國小調研走訪,瞭解村居及學校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情況;召開了由市民政局、教育局、婦聯、團市委等市直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座談會,聽取部門工作彙報,徵求意見和建議。通過調研,比較全面地瞭解了我市關愛留守兒童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來年,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在建立留守兒童關愛機制、摸清留守兒童底數、解決留守兒童存在的監護、教育、生活困難等問題、維護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初步建立了留守兒童關愛機制

2017年,我市印發了《潛山縣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實施方案》(潛政祕〔2017〕1號),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16個鄉鎮和開發區均配備了兒童督導員,183個村(居)配備了兒童主任;市婦聯牽頭在全市建設了“兒童之家”示範店6個、“兒童快樂家園”6個、鄉鎮留守流動兒童活動室16個;市教育局在全市156個教學點都建設了“關愛留守兒童之家”,並出臺了管理辦法;市關工委、團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衛健委等部門都各盡其責,我市留守兒童保護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初步建立,留守兒童學習、生活、成長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幸福感明顯提升,安全更有保障。

(二)準確掌握了留守兒童情況

由市民政部門牽頭,教育、公安等部門協助配合,根據留守兒童個人基本情況、家庭情況、實際監護情況、監護型別、家庭經濟來源、救助幫扶等情況,為全市留守兒童建立了檔案,將相關資訊錄入了《全國農村“三留守”人員資訊管理系統》,並分類動態管理,每季度進行檢查,及時更新。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共有留守兒童8038人,其中6週歲以下632人、6-12週歲4503人、13-16週歲2903人。

(三)基本形成了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

我市積極動員,發揮各方力量,初步形成了一張覆蓋到邊、監護到底、關愛到位的工作網路。一是以父母親屬為主體的家庭監護網路,依法履行法定監護人的責任;二是以基層組織為主體的村(居)管護網路,把對留守兒童的管理關顧作為維護群眾利益的一項重要職責;三是以教職員工為主體的學校幫護網路,著重對有問題苗頭的留守兒童進行對口幫助,利用每個學校“關愛留守兒童之家”平臺,使留守兒童感受到“家”的溫暖,充分發揮了學校在關愛保護留守兒童工作中的陣地作用;四是以婦聯、共青團及愛心組織等為主體的社會呵護網路,為留守兒童送溫暖、獻愛心、圓心願、幫教育,予以親人般的關懷;五是以政法部門為主體的法律保護網路,堅決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結合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全面排查化解不穩定因素,打擊侵害留守兒童利益的犯罪行為。關愛保護工作體系緊密聯絡,互相配合,齊心協力,切實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和生活學習營造了良好的環境。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近年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對促進廣大留守兒童健康成長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突出表現在家庭監護缺乏監督指導、關愛服務體系不夠完善、救助保護機制不夠健全等方面,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機制化建設有待加強。

三、幾點建議

由於長期與父母分離、隔代撫養和隔代教育等原因,部分留守兒童缺乏親情關愛和有效監護,導致他們心裡受損,甚至出現行為偏差,嚴重影響他們的健康成長,影響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需要社會各方共同關心,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監護照料和更好關愛保護。

(一)堅持家庭盡責不缺位

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外出務工人員要儘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並與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聯絡、多見面,及時瞭解掌握他們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給予更多親情關愛。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宣傳教育,強化家庭自覺履行監護責任的法律意識,提高父母對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認識,處理好外出務工與教育子女的關係;要發現樹立先進典型,運用法律手段教育勸誡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監護人,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懲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堅持政府主導站好位

各鄉鎮和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監護人的監護監督和指導,督促其履行監護責任,提高監護能力;要定期走訪、全面排查,及時掌握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等基本資訊,建立資料檔案,並實行動態管理,為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參與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支援;要通過黨員幹部上門家訪、駐村幹部探訪、愛心企業及人士和志願服務者隨訪等方式,對重點物件予以關愛保護。民政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建立強制報告機制,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健全評估幫扶機制,強化監護干預機制,進一步健全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防範監護缺失、逃學綴學、意外傷害等事件發生,維護留守兒童身心健康和安全,兜住社會道德底線。市政府要進一步強化留守兒童源頭治理,全面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在生活居住、日間照料、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援,為父母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更好條件;要大力發展區域經濟,落實關於支援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強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技能、農村實用技術等培訓,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降低門檻,提供支援。

(三)堅持學校教育不失位

教育部門要支援和指導中國小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培育留守兒童自尊、自愛、自強、自立的人格品質,及早發現並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要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心理健康諮詢服務,為留守兒童及時提供心理疏導,緩解心理壓力與思念情緒;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的專題培訓,不斷提高班主任等教職工關愛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能力;要會同公安機關指導和協助中國小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及周邊環境治理,做好法治宣傳和安全教育,幫助兒童增強防範不法侵害的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中國小校要對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利用電話、家訪、家長會等方式加強與家長、受委託監護人的溝通交流,瞭解留守兒童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特別是假期管理的“空檔期”,要主動與留守兒童所在地基層組織、監護人或受委託監護人聯絡,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安全管理失控;要利用好關愛留守兒童之家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課外實踐活動,幫助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訊等方式加強與父母的情感聯絡和親情交流,為留守學生營造一個寬鬆和諧的學習環境。寄宿制學校還要完善教職工值班制度,落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責任,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引導寄宿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增強學校教育吸引力。

(四)堅持全民關愛多補位

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群團組織要發揮自身優勢,加強協調聯動,積極為留守兒童提供假期日間照料、課後輔導、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廣泛動員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少先隊員等開展多種形式的關愛服務和互助活動。各級工會組織要在涉及流動人口的企業,開展父母責任教育,敦促企業為農村留守兒童隨父母進城創造條件。各級共青團組織要圍繞教育關愛、文化生活、幫扶維權等內容,為留守兒童提供親情陪伴、精神慰藉、助學幫困等服務。各級婦聯組織要依託現有的兒童之家、兒童快樂家園等活動場所,為留守兒童提供關愛服務。各級關工委要組織動員廣大離退休老同志,協同做好關愛與服務工作。相關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支援社會組織、愛心企業依託學校、社群綜合服務設施舉辦留守兒童託管服務機構,鼓勵開展社會志願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通過“一對一幫扶”、慈善捐贈、實施公益專案等多種方式,廣泛開展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活動。

(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委)

2020年12月

關於我市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2

農村留守兒童是我國社會轉型和城鎮化程序中伴隨著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而產生的一個特殊兒童群體。隨著城鎮化的加快,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日益凸顯。為推動留守兒童問題的解決,為省婦聯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獻策提供依據,市婦聯協調教育等部門就我市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服務體系建設做了全面深入的調查。 
    一、我市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 
    婁底市2014年年末總人口444.88萬,常住人口385.25萬,城鎮化率42.26%,其中18歲以下未成年人878807人,留守兒童111895人(見附件:表一),佔未成年人總數的12.73%,極個別偏僻、貧困的鄉鎮或村達50%以上(各縣市區留守兒童資料見附件: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全市共有高中學校42所、國中學校241所、國小學校789所、幼兒園634所(其中公辦81所),共有在校學生62.1萬,寄宿制學校不到100所,只能解決13.2萬人的寄宿問題,農村國中學生寄宿率為46%,基本沒有公辦寄宿制國小,農村國小生寄宿率約為2%(一般為民辦學校和12年一貫制學校)。留守兒童一般由祖輩監管,由於親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學校安全缺位、監管缺位、等原因,留守兒童大多存在性格怪癖、心理殘缺、厭學逃課、迷戀網咖等嚴重缺陷,留守兒童違法犯罪案件(佔青少年犯罪比例)呈上升趨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其發展狀況令人擔憂。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取得實效 
    留守兒童工作是一項系統化的社會工程,既需要黨政的重視支援,學校的管理教育,家庭的積極配合,還需要社會的廣泛參與。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縣、鄉三級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將留守兒童管理服務工作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合理調整教育資源,並以市委、市政府的名義出臺《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管理服務工作的的實施意見》,加強對基層留守兒童工作的管理與指導,在政策上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與城鎮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入學的權利。各級政府因地制宜,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發展規模工業企業,鼓勵外出人員回鄉創業,促進農村勞動力就近就業,減少留守兒童數量和留守兒童問題。同時,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創辦民辦學校,建立國小寄宿制學校,讓儘量多的“留守兒童”過上寄宿制生活。 
    2、健全管護網路。健全關愛留守兒童工作網路,建立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長效機制,具體打造“四個網路”:建立縣級領導和部門包鄉鎮、鄉鎮領導包總支、鎮幹部包村(居)、村幹部(或黨員、組長)包組責任制的四級組織管護網路; 
在教育部門建立學校領導負總責、以老師為主體的幫護網路,由學校統一對留守兒童進行動態管理,從而避免隔代撫養及監管不嚴的問題,也有力保障了孩子的人身安全;同時針對留守兒童的生理和心理特點,實行代理家長制,輔導學業,疏導心理,溝通情感,矯正行為,讓學校成為留守兒童管理服務的主陣地,教師成為留守兒童學習的引路人、生活的知情人、成長的保護人;建立以父母、親屬為主體的家庭監護網路,完善學校聯絡家長制度,確保學校及時與留守學生家長及監護人、學生與家長的有效溝通,讓家長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留守孩子的管理;建立以社會成員廣泛參與的社會呵護網路。 
    3、建立長效機制。我市將關愛留守兒童服務體系建設納入了政府工作規劃、綜治工作(“平安家庭”建立)內容,市婦聯將關愛留守兒童工作納入了績效考核內容,各縣市區黨政也十分重視留守兒童關愛工作,特別是雙峰縣建立了留守兒童工作考核制度,明確政府責任主體地位,明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建立留守兒童管理服務目標管理工作考核獎懲機制,並將其納入領導幹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同考核。建立留守兒童工作經費預算制度,確保留守兒童管理服務日常工作正常開展,縣從2012年起財政每年預算100萬留守兒童關愛基金,作為專項工作經費,用於救助特困留守兒童;建立留守兒童管理服務工作制度,將關愛留守兒童工作納入了村幹部的職責範圍,既留守兒童資訊檔案制度、“一對一”結對幫扶制度、留守兒童管理制度,為解決村幹部後顧之憂,調動村幹部關愛留守兒童的積極性,縣財政提高了村幹部的工資待遇。 
    4、開展關愛活動。近幾年來,市婦聯針對留守兒童親情缺失、心理失衡、部分家庭困難的現狀,市、區兩級婦聯聯合實施“家庭心理關愛工程”(此專案立項省發改委社會管理創新“新型城鎮化”專案,下撥專項經費180萬元),在省級家庭教育示範社群婁星區樂坪街道街心社群建立了家庭心理關愛工程工作站、在漣源、新化建立了留守兒童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對留守兒童及其社會家庭成員實施人文關懷、心理疏導,與湖南人文科技學院聯合在雙峰縣是牛鄉中心國小建立家庭心理關愛工程實踐基地,在對留守兒童實施心理關愛的同時加強理論研究。與此同時,教育、民政、團委、婦聯等部門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向社會招募 “ 愛心媽媽 ” 、“ 代理家長 ”,幫助解決孩子學習生活中的具體困難,彌補留守兒童的親情缺失問題,同時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對留守兒童給予針對性的幫助。從2012年起,市婦聯廣泛招募愛心媽媽(爸爸),發動愛心社團奉獻愛心,在全市開展“愛心媽媽(爸爸)”攜手留守兒童同圓中國夢行動。到目前為止,全市共有150000多名愛心媽媽(爸爸)參與留守兒童關愛活動,為30000多名留守兒童找到了代理家長。2014年市婦聯聯合市郵政對全市留守兒童進行摸底,建成了111895名留守兒童的資訊庫,籌集108萬元開展“傳遞愛心郵包·關愛留守兒童”等系列扶貧幫困活動,啟動留守兒童資料庫使用。2015年元月,市婦聯再次聯合市郵政分公司啟動“溫暖微行動·彩虹行”活動,發動愛心企業、社團及行政事業單位為留守兒童奉獻愛心,目前已捐款33.1萬元。與此同時,為進一步幫助貧困單親留守兒童解決生活困難,市婦聯聯合團市委開展貧困單親留守兒童資訊調研,掌握了1.2萬名貧困單親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同時積極協調市慈善總會參與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共同從中國福利彩票基金爭取資金120萬元,首批救助貧困單親留守兒童400名。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各級黨委政府對留守兒童問題的投入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家庭個人義務、部門單位職責不清;農村教育硬體投入不足,寄宿制學校建設、活動場地建設亟待加強;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健全、全社會關愛留守兒童的合力沒有真正形成;有的農村家長對家庭教育知識缺乏,有的思想上不重視,家長素質有待提高;留守兒童活動陣地資源利用率偏低等。 
    四、幾點建議 
    (一)細化父母對留守兒童的監護責任,並推動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 
    1、規定0—3歲孩子,母親必須陪伴成長,在此期間,如父親外出務工或經商,每年至少給孩子一個月的陪伴時間,外出期間每週至少與孩子一次電話,加強父子溝通,定期寄錢回家保證家庭正常生活開支; 
    2、規定3—14週歲的未成年人,女童必須隨母親一起生活,男孩必須隨父或母一方一起生活,另一方如需外出必須在寒暑假回家看望孩子或接孩子去工作所在地生活,外出期間必須一週與孩子通一次電話,關心孩子學習生活、身體健康,確保孩子能正常生活,心身健康。 
    (二)省一級以上政府出臺專門的關愛留守兒童檔案,明確政府主體地位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形成工作合力 
    1、明確政府主體責任:成立關愛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政府辦或教育局,將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流動兒童平等享有流入地教育資源,政府和教育部門要應保盡保適齡流動兒童及時入學,為父母履行監護義務創造根本條件,讓更多的孩子跟隨父母一起流動。 

    2、明確教育部門牽頭責任:教育行政部門在政府關愛留守兒童工作協調小組領導下,認真履行牽頭部門職責,制定具體措施。制定對各學校關愛留守兒童工作的考核細則與考核辦法,建立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機制和各項工作制度,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學校具體做好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入學工作,有針對性的加強留守、流動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導,建立關愛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體系。開展家庭教育講座,加強家長與學校交流,提高家長素質,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做好留守兒童的代理監護人,落實留守學生的結對幫扶工作,協調解決留守兒童具體問題。 
    3、明確司法部門法律監管責任:

公安局:加強留守兒童戶籍管理,為開展義務教育、衛生保健、社會救助服務提供依據;嚴厲打擊侵害兒童權益的犯罪行為,特別是侵害留守女童權益的惡性案件;深入社群(村)、學校、家庭開展平安建立活動,把加強留守兒童關愛工作納入綜治工作範圍;安排專門警力聯絡學校,確保學校安全平安。 
司法局: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將《未成年人保護法》納入普法內容,強化社會保護兒童法律責任意識,提高監護人及兒童自我維權意識和能力。積極為受侵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優先、精心為農村留守兒童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檢察、法院加大對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案件審判力度和法律監督力度。 
    4、明確宣傳、民政、財政、衛生、婦聯、團委等部門的協同責任

婦聯、團委,會同教育部門進一步鞏固發展各級各類家長學校,為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及監護人提供及時有效的指導與服務,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繼續推進兒童公益事業,做好留守流動兒童活動室建設工作,為農村留守流動兒童辦實事辦好事。推動農村家庭互助關愛留守兒童。 

財政逐年加大對留守、流動兒童工作的財力投入,改善農村辦學條件,有計劃的建設一批寄宿制學校,為留守兒童提供免費午餐等。 

宣傳部門要把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教育作為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 

衛生部門開展留守兒童免費健康體檢,加強留守兒童健康管理;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加強傳染病防護;開展計劃免疫接種,強化疾病預防;開通留守兒童突發疾病綠色救治通道,加強留守兒童醫療救治。 

民政加強社群基礎設施建設,全面落實國家孤兒救助保障政策,積極開展“愛心助學”等扶貧幫困活動,幫助留守兒童解決學習、生活實際困難。 
    (三)、組建四支志願者隊伍,提高關愛服務實效 
    1、婦聯牽頭招募一支“愛心媽媽(爸爸)”隊伍,採取“一對一”、“一幫一”、“多對一”等方式,定期為留守兒童提供親情服務。 
    2、教育、團委牽頭招募一支專業家庭教育隊伍,開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講,宣傳講解科學的教育理念和方式,引導監護人正確教育孩子,消除溺愛、教育方式簡單粗暴或漠不關心等現象。 
    3、司法部門牽頭招募一支法制宣講隊伍,講解宣傳法律常識和安全常識,敦促並幫助父母和監護人主動關心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4、衛生部門牽頭招募一支心理諮詢師隊伍,針對未成年人心理特點和成長規律,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的諮詢和引導。 
    (四)大力發展區域經濟實現就地就近就業,減少外出務工人員 發揮區域優勢,大力發展經濟,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快農業產業化程序,加大創業就業幫扶力度,讓更多的農村勞動力實現就近就地創業就業。 
   (五)整合社會資源,科學佈局留守兒童活動陣地

充分發揮學校師資集中優勢、留守兒童集中的優勢,政府發揮投入主體作用,以學校為重點或中心,科學規劃農村留守兒童活動陣地建設,建立留守兒童“手拉手”交流互動平臺,促進留守兒童工作站點活動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