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現貨交易實施方案
省能源局開展在**月至**月開展電力現貨市場第六次連續結算試執行。為更好的參與本次試執行,降低公司用電成本,根據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用電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月**日至**月**日
二、工作職責
1、**部負責提出並落實生產用電計劃。
2、**部負責督促**部落實生產用電計劃。
3、**部負責統計電石爐每4小時的用電情況。
4、**負責根據生產用電計劃製作電力交易曲線並與電廠溝通落實;電力交易平臺每日資訊填報;收集彙總電力交易平臺釋出的電力現貨有關資訊。
三、工作內容
1、**部、**部編制11月至12月生產用電計劃,經公司領導同意後,由**部負責落實,**部監督。
2、**根據生產用電計劃繪製電力交易曲線,與電廠溝通後在電力交易平臺上提交。
3、**部按照附件表格形式,統計各臺電石爐每4小時的用電情況並計算與生產計劃的偏差值。統計結果及計算結果以圖片形式在微信群中公佈,為**部調整電石爐負荷提供依據。
4、若**部依據電石生產情況判斷需要進行單臺電石爐停電8小時以上檢修的,需提前2天將停電時間安排通知**。**根據通知的停電時間安排調整電力交易曲線並與電廠溝通後在電力交易平臺上提交。
四、工作要求
1、**部每日跟班值班領導要掌握生產用電計劃,根據**部公佈的用電情況合理調整電石爐負荷,使電石爐負荷與生產用電計劃匹配。
2、根據電力現貨交易規則生產實際用電情況超出用電計劃的上下限時會產生偏差考核費用。為保證公司利益最大化,**部在控制用電量時需要在生產用電計劃範圍內並儘量靠近範圍的上限。
3、依據之前電力現貨試執行期間的現貨市場出清價格曲線,每日電價峰段預計出現在17:30至22:00,電價谷段出現在0:00至4:30、11:30至14:30。因此,**部在生產用電計劃範圍內靈活控制用電時間段,達到降低生產用電成本的目的。若電價峰段、谷段範圍出現波動,另行通知。
4、原峰、谷、平電價政策在現貨執行期間取消。
附件
11月份電力現貨企業計劃用電執行情況
單位:萬度
每日時段 全天計劃用電量 | 0-4點 | 0-8點 | 0-12點 | 0-16點 | 0-20點 | 0-24點 | |
11月1日 計劃用電量 | 323至 340 | 53.83至 56.67 | 107.66至 113.34 | 161.49至 170.01 | 215.32至226.68 | 269.15至283.35 | 323至 340 |
1#爐 | |||||||
2#爐 | |||||||
3#爐 | |||||||
5#爐 | |||||||
6#爐 | |||||||
動力電 | |||||||
小計 | |||||||
實際比計劃用電量 增減 |
備註:實際用電量比計劃用電量多為正值(+),比計劃用電量少為負值(-)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