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協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房主(甲方):
房客(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議,甲方自願將自己現有住房地處
出租給乙方入住,現簽訂租房協議,雙方共同履行,條款如下:
一、 租房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租金及付款方式:一年 元整 ,一年一次付清,另交押金 ,乙方中途退房,租金不退。
三、 乙方在租房期間,每月所用水電氣有線收視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按月繳付。
四、 乙方在租房期間,無權私自將甲方房屋轉租,改造,裝修,如需轉租,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五、 乙方在租房期間,不得將該房用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場所之用,如有違反,後果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租用期間發生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
六、 甲方租住房給乙方房屋一套,門窗完好,乙方租住期間,需保持門窗鑰匙完好,不得損球遺失。
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