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精選多篇)

文思社 人氣:2.75W

第一篇:華中科技大學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協議書

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精選多篇)

華中科技大學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協議書

甲方:華中科技大學

乙方:(出國留學人員)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郵箱(email):

丙方:(出國人員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為響應國家人才強國和科教興國戰略,根據甲方及丙方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學校批准,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學身份赴國(大學)師從(中文名為)老師研修,期限為個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甲方及丙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三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1.2.3.4.

第三條乙方須完成的留學目標任務為:

1.積極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學術活動,追蹤國際學術研究前沿,回國後能用外語開設一門以上新課程。

2.同國外大學助理教授以上人員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回國兩年內能有實質性專案合作或聯合發表高水平論文。

3.積極為學校舉薦人才,提供不少於2名海外優秀學者的有效資訊給甲方及丙方。

4.必須完成本協議書第二條所確定的留學內容。

5.

第四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甲方保證乙方在批准期限內保留公職及其他相關待遇,具體規定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14〕37號)執行。

第五條乙方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在出國(境)前辦理臨時離校手續,若在校服務期限的,應向甲方交納合同規定的違約金,按期回校後退還本人。

2.乙方保證嚴格遵守《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14〕37號),並按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的要求,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3 個月須向所在院系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3.乙方在外留學期間一般不得延長留學期限。確因特殊情況須延期者,在不改變原出國(境)任務和目的的前提下,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持所在國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經個人申請、院系同意,報學校批准方可。出國(境)期間最多隻能辦理一次延期,延長期限不能超過出國(境)前的批准期限,且最長不超過一年。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本協議書的內容。乙方留學期間,保證遵守國家以及所在國的法律,服從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甲方有關利益。

5.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同時提交書面的留學工作總結,並保證按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定在回國後至少在甲方服務 2 年,且在規定的服務期內,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出國(境)申請。

第六條 丙方承擔如下義務:

1.在乙方留學期間,須與乙方保持良好溝通,對乙方進行跟蹤管理。

2.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協議相關規定。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給予行政處分,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未按期回國,自逾期之日起,甲方為乙方保留公職12個月,如保留公職期滿仍未歸,甲方將對乙方作不保留公職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留學年限期滿時止。

第十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乙方(簽字)年 月 日丙方 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昆明醫科大學單位公派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昆明醫科大學單位公派出國(境)留學協議書

甲方:昆明醫科大學

地址:中國雲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191號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長期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姓名:

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住址(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郵政編碼:

丙方一(乙方國內第一經濟擔保人):

姓名:

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住址:(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郵政編碼:

丙方二(乙方國內第二經濟擔保人):

姓名:

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住址:(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郵政編碼:1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在單位公派專案資助或支援下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滿足學校人才培養和國際合作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派遣乙方以的身份赴(國家、地區)留學,期限為個月,自出境之日(更多好文章請關注)起算,乙方應至少於年月前到甲方報到工作。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留學專業為並同意乙方的留學計劃。留學目標為。

第三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 在乙方留學期間保留乙方公職;

2. 在第一條中所述,協議的乙方留學期限內按規定發給乙方工資;

3. 對乙方的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的諮詢服務。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 按本協議第二條所述的留學專業和目標完成留學計劃,並保證按第一條確定的回國日期學成回國為甲方連續工作至少三年。

2. 乙方在離境前需到相關部門簽署離校簽章表,辦理離校手續。

3.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本協議確定的留學國家、留學身份和留學計劃。保證遵守甲方關於乙方不得擅自延長留學期限的規定,若乙方申請延長留學/進修期限,須至少提前三個半月,經本人所在院/部門同意,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延期。同意延期期間工資不再發放,按期回國後不再補發。

4. 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內就近向中國駐所在國使(領)館報到,併購買或確認已購買所在國醫療等保險。

5. 在留學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積極維護和樹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6. 留學期間每3個月與甲方聯絡一次,彙報留學情況,具體聯絡機構為昆明醫科大學學院國際合作交流處。

7. 乙方回國到校後,應於十五日內依次到本人所在單位、國際合作交流處、人事處報到。向甲方及時提交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留學總結,報告入境日期(交驗護照上入境印章頁並提交其影印件),提交由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及國外導師鑑定函。

第五條

1. 乙方保證履行其所承諾的義務,除按政策及有關法律規定,與行政及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及簽訂有關協議外,還同意出國前向甲方財務機構交存對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保證金交存標準:三個月(含三個月)至半年5000元/人,半年以上10000元/人/年)。乙方按期回國並回校工作,在經甲方確認有關證件並按規定完成報到手續材料後的一個月內,乙方出國前所交存的保證金的100%返還乙方。

乙方若為攻讀學位留學人員,需根據在讀國家學制長短,出國前向甲方交納保證金10000元/人/學年,共計:大寫。乙方按期回校工作,並按計劃完成學習任務獲得學位的,保證金的100%退還乙方。

第六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昆明醫科大學的有關規定,給予其行政處分,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1. 若乙方抵達國外超過一個月未向所屬使領館報到,不按時到國外留學單位報到,在國外期間從事協議規定的留學計劃以外的工作、擅自變更留學國家或留學單位、留學身份,或在回國後不按期提交留學總結,未按本協議確定的留學期限按期回國超過3個月,不履

行回校服務義務,未完成回國工作服務期,經甲方核實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留學期間所發工資和所受資助及上述兩項之和30%的違約金。

2. 對由甲方安排獲得接受有關機構提供獎學金或資助的留學人員,甲方有權通知有關機構停發獎學金或資助。

3. 乙方逾期一個月以上(不含一個月),三個月以內回國,須在甲方要求的必要期限內,向甲方支付留學期間工資和所受資助費用之和的20%的違約金。乙方若不按期償付,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交存的保證金。

4. 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正式同意而逾期一個月未歸者或未按規定報到工作,視為逾期違約並應承擔相應違約賠償責任。甲方在乙方逾期第一個月即停發其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

5. 若乙方違約,逾期3個月仍未到甲方報到工作,甲方可對其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丙方同意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在乙方違約時,連帶承擔下列責任:

1. 如乙方違約逾期或逾期不歸,丙方有義務認真協助甲方共同追究乙方的責任。

2. 在乙方違約而又未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丙方作為擔保人願意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經濟保證人(本人固定工資收入證明或存款、有價證券、房產證明等原件)方式證明其資信狀況良好,具有代為償還能力。乙方違約後,此款在違約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付給甲方。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或前後一週內中國銀行公佈的外匯買賣中間價計算。 願以、丙方第二經濟保證人願以

第九條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甲方所在地提起訴訟,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協議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兩份(國際合作交流處、人事處各一份),乙方、丙方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丙方一 (簽字)

丙方二(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第三篇:北京師範大學公派出國留學(工作)協議書

北京師範大學

公派出國留學(工作)協議書

甲方:北京師範大學

乙方(出國留學或出國工作人員):

工作單位:住址:聯絡方式:電話(h)電話(o)

e-mail地址:

丙方(乙方國內第一經濟擔保人):

性別:行政或技術職務: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工作單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電話(h)o)(乙方國內第二經濟擔保人):性別:行政或技術職務: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電話(h)電話(o)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工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學校發展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及教學科研工作的需要,派遣乙方自年月至年月以身份自願赴出國留學(工作)。

第二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的留學(工作)計劃及應達到的預期留學(教學)

目標

其主要內容是: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工作)期間應承擔的義務:

1、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同志(單位:行政或技術職務

2、甲方對乙方出國留學(工作)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3、甲方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公派出國留學(工作)人員。

乙方出國國際旅費由支付。

乙方在國外學習生活費、社會保險費、住房補貼等其它待遇由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出國期限內其國內工資及有關待遇為:

國家等級工資:國家津貼及其它補貼:學校崗位津貼:學校獎勵津貼:其它:。

乙方若為出國工作人員,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及金額為: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出國期限內其公職繼續保留在原單位。其它如:行政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住房待遇等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乙方出國期限內所有休假待遇按乙方所在留學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費用自理。

條四條 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1、乙方在辦理完出國手續後,須將準確的出國日期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人事部門,否則出國日期以本協議書第一條簽寫的起始日算起。

2、乙方保證執行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工作和學習,按時完成出國留學計劃。

3、乙方保證按期回國服務,並在甲方至少工作年以上。縮短工作年限,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應誠實、守信,不得擅自改變經學校批准的留學國別、留學單位、留學身份及留學計劃等留學內容,不得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期限。留學內容的任何改變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經甲方研究同意後方可生效。

5、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工作)人員的規

定及甲方對公派出國人員的有關規定,並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

6、乙方在外期間應服從中國所在國使、領館的統一領導。

第五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和甲方有關公派出國管理規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違紀事實,按照《北京師範大學公派出國人員違紀處理辦法》對其做出相應的違紀處理並追究其違約及違紀責任。

第六條 丙方應承擔的義務

1、在乙方出國期間應和乙方保持經常聯絡,督促乙方履行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全部義務。如乙方違約或違紀,丙方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違約、違紀責任,並與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2、對於乙方與丙方所負的連帶責任,甲方有權決定追索方式或追索物件。

3、乙方第一經濟擔保人和第二經濟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同時,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4、在乙方出國期間,丙方不得申請各種方式的出國事宜,如遇特殊情況,丙方在向甲方申請出國事宜時,務必向甲方說明本人的擔保身份,經甲方研究同意後,按甲方規定的程式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七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八條 甲方單位與出國留學(工作)有關的規章制度是本協議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九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各一份。

第十條 本協議書自甲、乙、丙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四條第3項規定的乙方工作年限期滿為止。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乙方國內第一擔保人丙方:乙方國內第二擔保人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所在基層單位主要領導(簽字蓋章):

年月日

第四篇:公派出國留學攻略

公派出國留學簡單攻略

我是第二屆的全國“建設高水平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生專案的受益者,再過幾天我就 要踏上美國領土到uc berkeley開始聯合培養的學業。從開始到最後一系列的申請、流程非 常的繁瑣,感覺我的上一屆出去的同學也沒完整的寫個攻略,這次我寫了希望對下一屆的 人有點幫助,僅此而已。

國家選派的標準是選拔一流的學生到一流的大學師從一流的導師,最終在基金委審批 的時候主要就是看你的專業、方向、學校和導師,只要條件過硬,基本沒問題。所以如果 對方學校不太有名的話,就要仔細斟酌一下了。另外,能源、資源、環境、農業、製造、 資訊及生命、空間、海洋、奈米、新材料等這些專業和方向是國家大力支援的,會予以優 先考慮。

第一階段:

每年9月—次年1月的這個學期,是聯絡導師、報名和初選的時間。如果你早有公派的 打算,首先是要和外國的教授取得聯絡,取得聯絡的方式有好幾種,聯合培養的博士生主 要是導師的介紹和關係,這樣也能聯絡到和自己的方向比較接近的國外導師;申請直接攻 讀博士的就按照常規的方式來申請。當然如果你什麼關係也沒有,是自己找到的國外的導 師,最初聯絡的時候最好要寫一封類似於ps之類的信,說明你的背景、願望,以及國家留 學資助的情況,最好再附上你導師的推薦信(這樣也能證明你的國內導師是支援你出國的 )以及你發表的文章、專利等等。一般而言國外教授對不用花錢、不用學位的訪問學生( 學者)都比較歡迎,會讓專門的祕書和你繼續聯絡。

如果國外的導師基本同意了你的來訪,那麼你可以提出,為了滿足中國國家留學基金 委(csc)的要求,國外院校必須出具邀請函和聯合培養計劃,邀請函必須用擬留學院校/ 單位專用信紙列印,並有主管部門負責人/導師簽字。邀請函的內容必須包括:

a. 申請人基本資訊: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國內院校等。

b. 留學身份: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或聯合培養博士生。

c. 留學時間:應明確起止年月。

d. 國外指導教師。

e. 留學專業或受邀人擬在國外從事主要研究工作。

f. 所需費用及數額:須交納的學費、註冊費等有關費用;入學通知中如無費用說明 ,則需另提交學費清單。

g. 聯合培養博士生應在邀請信中註明被邀請人外語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h. 外方負責人簽字與聯絡方式。

培養計劃主要是由國內外的導師共同商定,你自己起草,並由國內外導師全部認可後 ,在國外打印出來,導師簽字,連同邀請信一起郵寄給學生本人。聯合培養計劃最終應由 中外雙方導師簽字,1000字以上(外文)。聯合培養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研究課題名稱;

②科研課題背景介紹;

③申請人國內科研準備工作概述;

④出國學習預期目標;

⑤科研方法;

⑥科研工作時間安排;

⑦回國後續工作介紹。

這兩項備齊後,國外的聯絡事宜可以告一段落,你可以告訴祕書,後面半年將是國內 的層層審批,審批結束後大約是 5月底的樣子,那時再繼續聯絡相關手續事宜。當然在這 期間你還可以和國外的導師繼續聯絡,商討你出去之後能夠幹什麼。

在這期間還應準備的材料包括:

成績單:如果是聯合培養博士的話,需要從本科到博士的全部成績單(只要中文就ok ),如果本科碩士不是交大的話就趕緊聯絡原學校開成績單,不要因為成績單的事情而耽 誤。交大的研究生成績單在本學院開就可以。

二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在五院就能體檢,掛號掛體檢,然後去醫技大樓 4樓領單( 記得帶一張1寸照片),交錢(好像是140塊,你告訴是出國體檢就行,沒特殊要求),體 檢後三天可以取結果。

要準備的還有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影印件、外語水平證明(如果邀請信中說明了不需 要外語水平就算啦)還有獲獎證書影印件(不要小看了這個,如果每個學院的名額是有限 的話,則有證書的、學校好的可以優先)。

一般每年10月—11月會有國家公派留學宣講會,劉儉老師會在陳瑞球樓給大家宣講, 請關注水源 bbs的sjtugs版的資訊。收集好了這些材料,在學期結束之前,就可以到院系 負責研究生的老師處報名了,當然如果你的某些材料還不齊全(比如說邀請函、研究計劃 還沒寄到)的話,可以先報名,佔住這個坑,不全的材料讓導師替你寫一個說明先墊上, 不要錯過了報名時間。

tips:國外的導師有不少挺忙的,特別是越有名的導師越忙,所以聯絡導師這一步有 可能會花費大量的時間,這是考驗耐心的時候,亦可提高你的英文寫作水平和交流能力。 可關注bbs上goabrord版上的經驗,寫一封完美的personalstatement和recommendation是 件很鍛鍊人的事情。如果那邊遲遲不給迴音,時間又迫近的情況下,可以打電話直接詢問 ,也是最後的辦法了。

第二階段:

這個階段從1月底放假開始直到3月底把所有的材料上交,主要就是大家把所有的材料 準備齊全並開始殘酷的pk。

如果在第一階段中材料沒有齊全的話,在 3月底之前一定要準備齊,此時要準備的還 包括《單位推薦意見表》和《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表(學生類)》,填好蓋章 後與其它材料放在一起。一般來說在開學的時候學院負責的老師就會向你收取所有的材料 ,集中報到研究生院審批,此時如果報名人數超過國家分配的名額,則研究生院會按照你 的專業、學校以及年級進行篩選(通常博士三年級的不再具有派出資格)。篩選後的最終 結果將在3月底公佈,此時被學校選上的人就可以在csc的網站上進行註冊報名申請,並去 研究生院交 500大洋的國家評審費,然後就是兩個月漫長的等待了。只要通過了這一步,

你的成功率就基本有90%了,csc篩選的好像150個人被拿掉了4-5個,不多的。

當然在這兩個月之中,你還必須關注一些出國的論壇,積極的和與你同去一個學校的 學友們建立聯絡。和國外的導師和其祕書也要保持聯絡,尤其是要找到國外導師所在學院 中專門負責國際訪問學者的老師,並詢問清楚還需要辦一些什麼手續。比如拿berkeley來 說,所有的訪問學者必須要填寫一個vspa的申請表,經審批後由berkeley任命你訪問學生 的身份,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操作。還有你的護照可以在這期間辦了,在莘莊那裡就能辦, 費用是 200塊,照片20塊,具體的護照攻略請參照goabroad版精華區。這些事情就可以在 這個空檔裡做了。

第三階段:

這個階段從5月底csc的審批結果出來之後到你飛赴國外之前,包括辦理校內、校外、 國外、公證、存款、簽證等許多手續,這一階段是最繁瑣的階段,千萬不能慌亂,要和與 你同去的人保持聯絡,把事情一步一步做好。

csc 的結果出來之後,研究生院會通知各位選上的同學開會,會上給大家發材料,包 括協議書啊、資助證明啊、指南啊等等,並佈置下一步大家要做的事情。歸納出來大概有 這麼些:

學校內要辦的事情:有三份表格要填,可以從網上下載,分別是休學申請表、上海交 通大學長期(六個月以上)公派留學申請表、因公出國人員審查表。填好了這三個表之後需 要導師簽字、院長、副院長、書記等全部簽字蓋院章之後,將三份表一起拿到研究生院培 養辦,休學表留下,其他兩個表在培養辦蓋章後,送到人事處出境審查科(行政樓b427) 審批,記得要帶好學生證影印件、邀請信影印件和csc資助證明覆印件。5天之後會通知你 取回審批後的檔案,送至研究生院培養辦,連同一份公證後的資助留學協議書,由劉儉老 師給你辦理同意派出函。

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需要市級以上的公證處,閔行區公證處就可以,需要兩位 擔保人,要求55週歲以下,並且每位擔保人的單位要出具一份工資證明,證明其工作單位 及年薪。公證時要求你和兩位擔保人共同去公證處,在現場填寫協議書,並交費,價錢約 300,三天後可取回。

資金證明事宜:有很多美國大學要求訪問學者在美期間至少能保證每月1400~1600刀 的生活費用,但國家資助的可能僅僅只有1000~1100刀,而每月差額的這幾百刀就必須要 自己在銀行存,並辦理存款證明。據說存人民幣和美元都可以,但有時老美想看你的存款 證明的材料,我怕他們看不懂,所以全部存的是美元。

美國學校的ds2014表的申請:與美國學校的祕書聯絡時記得索要ds2014的request fo rm,你填好了之後郵件發回去,填的時候就需要寫清楚資金的來源,一塊是國家給的,一 塊是自己補足的,同時 csc的資助證明和你自己的銀行財產證明都要掃描後發給美方。申 請ds2014大約需要2-3個星期,有些學校(比如說berkeley)還要求交申請費,425刀,可 以在交通銀行辦國際匯票(成本最小),也可以委託你美國的同學朋友帶交一下。拿到ds 2014之後,和美方學校的手續基本就完成了。

下面就是準備簽證了,簽證要準備不少的東西,具體的可以參照上海集訓部的網頁:,國外導師的

介紹中最好有顯著的地方標明你們是如何認識的。

6)面籤,這個不詳細說了,有單獨的攻略,我把自己的攻略寫在bbs上了,見 ,還有一篇j-1攻略 也推薦一下,我很多都按這個準備的:

今天面籤pass,心想這快一年的心血真是沒白費啊,唉。感覺我的上一屆出去的同學 也沒完整的寫個攻略,這次我寫了希望對下一屆的人有點幫助,僅此而已,轉載請註明出 處,謝謝!

9月14日補充:這幾天準備了最後的東西,包括存了保證金20140塊,讓留學基金委 把收據用掛號信寄到學校來,再憑你的護照、保證金收據、簽證費收據和一份公證過的協 議書(這四樣缺一不可)去上海集訓部領第一個月的1000刀生活費、機票和報到證,就完 成了所有的出國手續了。各位,good luck!

原創:大肥雁,轉載註明出處

發信人: nici(大肥雁1-18-26-29-10-?), 信區: sjtugs

標題: 原創:交大公派出國留學簡單攻略

發信站: 飲水思源 (2014年09月16日00:32:44 星期二)

原創:大肥雁,轉載註明出處!

第五篇: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

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是指根據國家建設需要,得到國家以及有關部門、地方、單位全部或部分資助,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派出的留學人員。

按國家統一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統一選拔、派出,執行統一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為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國家公派);按部門、地方、單位計劃,面向本地區、本單位招生、選拔、派出,執行部門、地方、單位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包括個人經本單位同意和支援,通過取得各種獎學金、貸學金、資助等並納入派出計劃的留學人員”為各部門、地方、單位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單位公派”)。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分為大學生、研究生、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

(3)出國攻讀大學本科、專科和研究生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的學習年限一般按對方國家的學制,由派出單位確定。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在國外的期限,根據進修和研究課題的實際需要,一般為三個月至一年,特別情況可為一年半,均由派出單位按派遣計劃確定。

(4)派出單位要幫助和指導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好在國外學習、進修、實習或從事研究的單位。這些單位應具有較高水平或專業方面特長。

(二)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手續和經費等管理辦法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手續

公派出國留學的辦理程式是:符合公派留學條件者,在接到國外學校的入學許可證件和外匯資助證明後,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批准後,按隸屬關係,由單位向其上級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申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後,由該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出國手續。

享受對方院校獎學金或資助費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如在出國時尚未拿到資助費現款,可向派出單位申請墊付外匯額度(非貿易外匯三聯單)。以供購買機票;由親友提供資助者,其出國旅費,可憑護照和前往國的入境簽證,以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出具的因公派出證明,自備人民幣,按規定到中國銀行申請兌換外匯。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工資、工齡和有關經費的管理辦法

(1)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在批准出國留學的期限內,國內工資由原單位照發,國內計算工齡。內公派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獲得博士學位後,在批准的攻讀博士學位期限內,國計算工齡。公派出國攻讀學位的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限內的國內工資侍遇按國內對同類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2)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出國置裝費、出國旅費、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研究生和大學生中途回國休假的往返國際旅費等,按國家的統一規定辦理。

(3)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出國置裝費、出國旅費、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研究生和大學生中途回國休假的往返旅費等,按派出部門、地方、單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結合選派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4)公派大學生、研究生自費回國休假、探親,以不影響學習為前提,由駐外使、領館審批。

(5)學成歸國的公派留學人員,一般應回原單位工作,如用非所學,不能發揮本人專業特長,由其所在單位報請個級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部門的酌情辦理。

3、因公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的申領

下列因公出國留學人員,按國家規定,持用因公普通護照:

(1)根據協議、合同被派往國外的留學生、研究生、進修生、訪問學者或進行合作研究、講學、任教的有關人員;

(2)被派往國外實習、接受培訓、監造和檢驗等人員。

上述因公普通護照的頒發機構是我國外交部或授權受理的省、市外事辦公室。

(三)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辦法

1、國內在職人申請去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審批辦法

(1)由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說明擬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理由、內容和期限。

(2)所在單位組織專家、教授對所提“博士後”的研究方向或實習的業務範圍進行評議並簽署意見,由該單位領導批准後,按隸屬關係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辦理出國審批手續。

(3)去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所需經費,一般由派出單位解決。

(4)獲准者,其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期間,國內工資照發。

2、出國研究生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辦法

(1)出國研究生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後,如需在國外直接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須由本人提前向其國內派出單位和我駐外使、領館提出申請報告,說明擬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理由、內容和期限。

(2)國內派出單位收到申請後,須在三個月以內組織有關專家、教授評議並簽署意見,由單位領導審批後,通過有關駐外使、領館通知申請者。三十月後得不到派出單位答覆的,即由我駐外使、領館審定。

(3)申請者聯絡妥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單位,並收到聘書後,本人應將從事“博士後”研究方向或實習業務範圍、單位和期限等報告國內派出單位和駐外使、領館。其研究課題或實習的業務範圍與原申請批覆不符的,應重新報請審批。

(4)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所需一切費用,包括完成“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結束後的回國旅費,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後,要求轉到第三國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一般應先回國工作一段時間後,再提出申請。因特殊需要由國外直接轉第三國的,應提前半年提出申請,按隸屬關係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批准。

(6)從事國外的“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期限一般為一年至一年半。

16

回答者: 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