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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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多篇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人們財產支配範圍和支配形式也發生深刻的變革。作為一種重要的不動產,房屋在人們日常生活和經營活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房屋租賃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共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內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__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第八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

5.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_____個月;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甲方可以隨時提出終止合同,只需提前一個月書面或口頭通知對方。

如因國家建設、政府徵收徵用、房屋拆遷、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交納違約金________元。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或列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昌平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職業:

聯絡電話:

現住所: 郵政編碼:

郵寄地址: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確保瞭解該房屋全貌,並以現狀為準。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能表明所有權的房產證等相關權屬證書,乙方留存影印件。

第二條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出租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房屋所佔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方式取得。房屋門窗完好,水、電、氣、暖供應正常,(天然氣表顯示數字為立方,電錶顯示為 度)。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支付

1、租金每月人民幣(大寫)元。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擅自調整租金。

2、租金每向甲方支付

租金合計元;以後應在每個支付期到期後的前10日內付清下期租金。租金以現金或支票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時向乙方出具收條。(支付時間和方式雙方可以約定調整。)

3、其他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______日內,將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相關費用

1、出租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及政府徵收的其他與出租房屋產權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2、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暖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路使用費、治安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出租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租賃期間,如甲方轉讓房屋所有權,須在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3、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第七條 出租房屋的維修和使用

1、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內予以修繕,超過七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修繕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裝置、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或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給予方便。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租賃期間,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

(1)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3)乙方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

(1)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達_____日以上;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的;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予同意,租金標準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

5、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滿足乙方續租,續租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出租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的,每逾期交房1日,應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________%的滯納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對出租房屋進行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維修費用或折抵租金,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計算(一般總金額不超過一個月租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______%的滯納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______方式解決:(必須二選一,若選擇仲裁委則應寫明仲裁委的具體名稱)

1、在_____________所在地法院訴訟,

2、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由甲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_______申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情況

房屋坐落於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12個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及抵押金的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為 元,承租方一次性交付12個月租金元.

承租方繳納元抵押金,用於房屋內水,電,煤氣等生活費用及傢俱家電等設施的抵押.承租方負擔承租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房屋租賃到期後,如無拖欠費用,抵押金返還.承租期間如果損壞室內設施或傢俱家電,賠償金從抵押金扣除,抵押金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需要承租方承擔.承租方在合同規定的承租期限內主動終止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出租房,否則,出租方不予退還剩餘租金和押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還: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繳納外,應支付租金總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年租金總額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5%計算。

3.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5%計算。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承租方租賃期滿後不再租賃此房屋的

, 應提前 30 天告知出租方 ;

2.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煤氣費,衛生費等生活費用均由承租方負擔並出具最後兩次繳費單據給出租方查驗,如繳費單據丟失,從押金中扣除500元作為欠費保障。

出租方承擔包燒費、物業費、電梯費。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在室內外進行房屋格局改動,如發生結構變動,造成門窗、地面、牆面、暖氣、水電等設失損壞時,在承租期滿時承租方需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方面的損失。

4.承租方在承租期間使用水,電,煤氣等設施時,由於操作不當導致其人身或鄰居受到傷害的,其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承租方完全承擔,並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房屋內設施:

裝修固定設施、熱水器、吸油煙機、燈具等 。

第六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