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訴檢察官資格面試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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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主訴檢察官資格面試演講稿
第一篇:主訴檢察官的求職自我介紹第二篇:主訴檢察官責任制調研報告第三篇:主訴檢察官選任現狀調研報告第四篇:檢察院優秀主訴檢察官事蹟材料第五篇:區人民檢察院主訴檢察官考核方案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主訴檢察官的求職自我介紹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審老師大家好!

我是xx檢察院的××。××年參加檢察工作後,我先是在石獅檢察院的刑檢和起訴部門從事了四年的業務實踐。××&ldquo(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嚴打”期間曾創下個人年度辦案××件的最高紀錄,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嚴打工作先進個人”。

離開起訴部門後,我在職攻讀取得了研究生學歷和法律碩士學位,並在兼任檢委會委員、辦公室主任、民行科負責人的工作崗位上積極推動檢察理論和實務創新,較熟練地掌握了多媒體示證的編輯操作。近期還主辦了全省首例的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和全國首例的“支援反訴”案。有了這些經歷,我更向往重返公訴席,做一名主訴檢察官。

我認為,“主訴”的“主”可以解釋為“主導追訴程式、主辦疑難案件和主持業務管理”,而“訴”則包含了“訴訟的質量、效率和責任”。

主導首先要充當“法官之前的法官”。用庭審的標準,對罪與非罪、此罪彼罪、罪輕罪重進行相對獨立的法律判斷,把指控的準確率作為辦案的生命線;其次,要成為引導偵查的行家,強化提前介入、追捕追訴和補充偵查等配合制約機制,圓滿完成舉證責任;第三,要為案件的“快偵、快訴、快審”發揮積極作用,例如減少退補和延期審理、用足用好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簡化審等等;最後,鑑於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地位,主訴檢察官還要扮演好“法官之上的法官”,用正義之劍,維護公正的天平。

作為公訴部門的業務核心,主訴檢察官應該在主辦重大複雜疑難案件中展現駕馭各種刑事法律政策問題的才能;在還原案件事實、糾正違法偵查、粉碎偽證翻供、駁斥歪理辯護的較量中樹立檢察職業的權威;在打防結合和綜合治理的協作中實現公訴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檢察改革要求淡化行政色彩、增強司法屬性,作為公訴部門的業務領導,主訴檢察官應當著重在擬定提審提綱、組織案件討論、簽發法律文書、制定庭審預案等關鍵環節上加強對助手的業務管理,在明辨是非的脣槍舌戰和法理思考中把自己培養成專家型的檢察人才,在監督、競爭、合作的氛圍下打造一批職業公訴人中的精英骨幹。

主訴檢察官是責、權、利高度統一的法律職務。自由裁量權的運作是一個嚴守辦案規則、嚴把審批許可權的過程。處理好和檢察長、檢委會、科長的職權關係,關鍵在增強獨立定案的信心,克服擔心錯案追究的保守心態。當好主訴檢察官,缺不了強烈的政治榮譽感和高尚的職業道德,離不開刻苦的理論鑽研和豐富的實踐磨練。除此之外,我認為,還必須象第一公訴人方工那樣,“不喜歡交際”,遠離誘惑,甘心寂寞,讓“距離產生公正”。

我在設計檢察人員分類管理試點方案時,把主訴檢察官作為檢察官序列中的最具專業含量的精英分子,把主訴檢察官辦案組作為未來檢察權運作的典型模式。成為其中的一員,是我不悔的執著。

法學界曾經評價主訴檢察官制度改革是“對抗和危機的產物”。面對法官手中的法槌,律師身上的法袍,我們用主訴檢察官的名號,代表公訴人的威嚴,並且在儀式化的背後,強調名符其實的素質。因為,他的職稱,肩負著社會對司法的信任他的胸前,凝聚著法律和檢察職業的尊嚴。

第二篇:主訴檢察官責任制調研報告

主訴檢察官責任制調研報告

公訴改革是公訴工作發展的動力和生命力,更是公訴工作提高辦案效率和執法水平的有效途徑,自從高檢院在全國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以來,我院黨組高度重視,組織了公訴系統認真論證與嘗試,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支以主訴檢察官為骨幹的高素質、專業化的公訴人隊伍正逐步形成,主訴檢察官的選任、辦案、監督、制約和激勵五項機制日趨成熟,其內在價值與預期追求——公正與效率初步得到實現。

一、我院主訴檢察官現狀

我院取得主訴檢察官資格的人員共有5名,在審查起訴部門工作的主訴檢察官有3名,佔審查起訴部門人員總數的40%,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主訴檢察官共審理各類案件196件,佔審查起訴案件總數的57%,其中重大複雜疑難案件61件,佔總數的81%。

二、我院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具體措施

1、實行高標準的主訴檢察官選任機制

主訴制改革的核心之一是下放權力,強化責任。但是放權首先要放心,因此選人是關鍵。我院對主訴檢察官的選任堅持“以人為本”、“寧缺毋濫”的原則,不能論資排輩。我院在主訴檢察官的選任上注意做到:一是堅持嚴格的政治條件。要求主訴檢察官必須政治立場堅定,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事業心,在工作中廉潔奉公;二是堅持嚴格的學歷基礎條件。要求主訴檢察官必須具備大學學歷;三是資歷條件。要求主訴檢察官必須有從事公訴業務工作的經驗,業務素質較強,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論辯能力及組織協調能力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四是堅持嚴格的選拔程式。要求主訴檢察官必須參加上級院統一組織的考試和考評,考試和考評都合格的,方能具備聘為主訴檢察官的資格。經過選任我院共有5名同志被授予了主訴檢察官資格,嚴格的選任條件與程式,確保了我院高標準選任主訴檢察官的選任思路,一批年富力強、具有強烈責任心和事業心、高學歷高素質的人才得以脫穎而出。

2、建立了運作有效的辦案機制

一是明確放權。規定除決定不起訴、改變強制措施、決定或

撤回抗訴等法律明確規定應當由檢察長、檢委會行使外,主訴檢察官有權行使辦案中其它事項的決定權,有權簽發起訴書等法律文書。二是理順主訴檢察官與檢察長、檢委會、主管檢察長、部門負責人的工作關係。規定主訴檢察官有權在授權的範圍內就有關案件和事項獨立作出決定,部門負責人可以對主訴檢察官提出建議,但無權改變主訴檢察官的決定;檢察長、檢委會改變主訴檢察官決定的,主訴檢察官對案件事實、證據負責,有按照檢察長、檢委會的決定積極履行職責的義務,但不對錯誤決定的後果負責。三是保障主訴檢察官應有的決定權,確保主訴檢察官的權力落到實處。通過放權,80%以上的案件減少了中間審批環節,辦案效率逐步提高,自從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後,公訴部門案件平均審查時限大大縮短,由以往的16天/件縮短至2014年的9.5天/件,同時由於充分佔有並支配了有效的辦案資源,強化了主訴檢察官的責任,使得整體辦案質量得到不斷提高,連續多年來我院法定時限結案率、辦案准確率和出庭支援公訴率均達到了100%。四是加強主訴檢察官辦案機制的規範化建設。一方面,加強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本身的規範化;另一方面,加強主訴檢察官公訴業務工作的規範化建設。為此,我院製作了《公訴案件一審流程表》、《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等一系列規範化檔案,為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健康有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3、逐步完善主訴檢察官監督制約機制

一是實行“三書”備案制度,由主管檢察長、部門負責人對主訴檢察官辦理案件中的問題實施監督;二是綜合考評制度。我院制定了《案件質量評查辦法》、《公訴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對案件的辦理程式和實體認定等設計了具體的考核專案,要求主訴檢察官辦結案件的檢察內卷在15日內要移送案件質量評查辦公室接受評查,由案件質量評查辦公室對主訴檢察官辦理的案件實行逐案跟蹤考核。在具體考評中,小到標點符號、文書用語、卷宗質量,大到適用法律、出庭水平,均給予了嚴格的考評,監督工作更加細緻和全面,保證了案件質量的不斷提高;三是使跟庭考核制度化。我院要求主管檢察長每年對每個主訴檢察官都要至少跟庭考察一次,至少要主持一個庭審觀摩活動;部門負責人每年至少要對每個主訴檢察官跟庭考察兩次,至少主持兩個庭審觀摩

活動,並按要求提交庭審觀摩和跟庭考察情況報告。

4、積極完善主訴檢察官的激勵機制

一是在政治上給予信任,在業務上多壓重擔。將絕大部分的重大、複雜、疑難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如原鄖西縣石油公司經理餘某貪汙案、原鄖西縣農業銀行副行長周某受賄案、原鄖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顏某受賄、挪用公款案等交由主訴檢察官承辦。主訴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政治上得到信任、權力上得到保證、意見受到尊重,均出色完成了任務,激發了主訴檢察官們的自豪感和價值感。二是在職級晉升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通過市院的嚴格選任程式、提高聘任標準等方法,使主訴檢察官成為高素質人才的象徵,為主訴檢察官的成長與進步創造了有利條件,我院5名主訴檢察官有4名已走上中層領導崗位。三是注重提高主訴檢察官的物質待遇。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以來,我院一直積極爭取上級院和縣委、縣政府支援。目前,主訴檢察官辦案津貼已經部分落實,在公訴部門工作的每名主訴檢察官年辦案津貼為600元。

激勵機制的完善,大大激發了主訴檢察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使他們以優異的成績回報黨和人民的信任。主訴檢察官們已成為公訴工作的中堅力量,公訴工作效率和質量得到顯著提高,在社會上樹立了人民檢察官的良好形象,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

三、我院在推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中存在的問題

1、未建立主訴檢察官培訓機制

著眼於主訴檢察官長遠發展的需要,應當建立主訴檢察官培訓機制,近年來,上級院組織的主訴檢察官培訓較少,我院由於受經費限制,也未能組織主訴檢察官的培訓,目前我院在主訴檢察官培訓機制上面還是一片空白,使得主訴檢察官綜合素質難以繼續提升,難以成為專家型、精英型的複合人才。在今後公訴改革過程中,我院將逐步建立主訴檢察官培訓機制,促使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進一步發展完善。

2、主訴檢察官津貼需進一步全面落實

主訴檢察官制度也必須遵循現代科學管理責、權、利相統一的基本原則,責任是正確行使權利的保證,權力是履行職責的保

障,利益是防止腐敗、公正行使權力的長遠之計,沒有物質基礎的主訴檢察官制度毫無疑問是不完備的制度,由於我縣經濟水平落後、地方財力有限,主訴檢察官津貼僅極小部分落實,主訴檢察官待遇與其他檢察官待遇並無較大差別,從而使主訴檢察官這一重要職位缺乏吸引力,部分已在公訴部門工作的主訴檢察官由於工作擔子過重、業務壓力很大,而個人價值又得不到充分體現,後來又調離了公訴部門。為了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這就需要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完善主訴檢察官的相關待遇,落實主訴檢察官的辦案津帖,真正實現責、權、利的有機統一。

我院主訴檢察官制度的推行從開始的改革嘗試到今天的初步運作,我們深深地體會到,這與上級院的領導與鼓勵密不可分,與院黨組的支援與配合密不可分,與借鑑兄弟院的成功經驗密不可分,也與我們對於主訴制的發展方向充滿信心與持之以恆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同時我們還認識到,我院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畢竟還處於起步階段,與之相適應的各種配套機制還未完全建立和完善,建立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主訴檢察官隊伍的目標仍然任重道遠,需要我們繼續提高認識,不斷更新觀念、抓住機遇,積極穩妥地將這項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

第三篇:主訴檢察官選任現狀調研報告

為提高出庭支援公訴的質量和樹立公訴人良好的社會形象,199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就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點工作作出了具體部署,提出要建立主訴檢察官定期考評、滾動選任、優勝劣汰的管理制度。下面筆者就主訴檢察官的選任談一點拙見。

一、主訴檢察官選任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主訴檢察官的選任方法主要有:1、資格或條件:較好的政治素質;擔任檢察官職務;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較高業務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2、考試、考核。一般有各檢察院視情進行。3、任期。一般規定為兩年。但大部份檢察院沒有規定或沒有嚴格執行。4、特殊規定。主訴檢察官所在部門的領導為當任主訴檢察官。

存在的問題:1、缺乏法律性。從主訴檢察官的工作職責看,其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應高於一般檢察官,在主訴檢察官的選任上應嚴於一般檢察官,那麼任職條件必須與《檢察官法》規定的條件相一致,並在取得檢察官資格的基礎上參加比檢察官更高層次的司法考試。現主訴檢察官的任職條件與《檢察官法》的規定不一致,甚至低於《檢察官法》規定的條件,如學歷要求,很多檢察院只規定為大專以上,明顯與《檢察官法》不符。2、缺乏統一性。沒有規定主訴檢察官的比例數,有的院6:1,有的則2:1。主訴檢察官的綜合素質也極不平衡。直接影響主訴檢察官的形象。3、缺乏規範性。主訴檢察官的選任沒有統一的程式,直接影響主訴檢察官的質量。4、沒有統一規定主訴檢察官的任期。5、主訴檢察官考評委員會或(小組)不能真正承擔考評責任。6、部門負責人為當任主訴檢察官缺乏依據。

二、對主訴檢察官選任的思考

1、規定主訴檢察官考評委員會為主訴檢察官選任管理機構。在市級以上檢察院設立主訴檢察官考評委員會,統一負責主訴檢察官的任免工作,基層院成立主訴檢察官考評小組負責主訴檢察官的任免報批手續。

2、確定主訴檢察官的任職條件和比例。主訴檢察官的任職條件應按照《檢察官法》的規定,適當高於普通檢察官的條件。主訴檢察官的比例確定應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實用性,需根據各地區的受案數、疑難複雜案件和大要案比例、個人辦案數等情況確定主訴檢察官每年的辦案數,在測定主訴檢察官比例時也要考慮現有檢察官人數及工作便利情況、相互之間配合協調等因素。筆者認為主訴檢察官與普通檢察官的比例應設定為1:3至1:5比較合適,同時主訴檢察官的編制還應保持一定數量的空缺。

3、組織統一考試。一是法律要求,檢察官的選任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然而由於歷史原因,目前擔任檢察官的人員中有相當一部份未通過司法考試而被當地人大常委會直接任命為檢察官,這部份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法律水平不完全一致,其中有的具備檢察官資格,有的並不具備檢察官資格,要通過培訓才能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那麼很明顯在檢察官中選任主訴檢察官必須通過統一的考試。二是工作要求。主訴檢察官的工作性質決定其綜合素質必須高於普通檢察官,那麼對主訴檢察官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也應確定標準,這也決定了主訴檢察官統一考試的必要性。三是規範要求。在全國或全省範圍內主訴檢察官的條件應保持相對統一,便於主訴檢察官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同時作為檢察官中的佼佼者也應享有與之工作能力相適應的社會地位。

4、考核。在全國設立主訴檢察官考核題庫,省市設立相對穩定的主訴檢察官考官隊伍。考核的部門應為省市檢察院,基層檢察院不承擔考核任務。考核可分為結構化面談和組織考察兩個方面。結構化面談的內容分為思維、語言表達、計劃與組織能力、人際合作、應變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舉止儀表等,還可以根據主訴檢察官工作的具體要求設定面談內容,按百分制進行考核打分。組織考察可分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每項都有具體得分標準。如德可從廉政、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進行評分;績的得分可把平時辦案數、業務論文、創造性成果作為具體評分標準。

5、嚴格規定任期制和免職制。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不是終身制,為適應與時俱進的檢察工作需要,對主訴檢察官也應不斷賦予新的內涵,主訴檢察官的知識需要不斷更新,這就要求主訴檢察官必須實行任期制。主訴檢察官任期屆滿後重新參加考試考核,實行末位淘汰。如在主訴檢察官任期內,發現主訴檢察官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或不符合主訴檢察官條件的人員,院黨組隨時可提交主訴檢察官考評委員會免去其主訴檢察官職務。淘汰不勝任者,保持主訴檢察官隊伍的純潔,也促使主訴檢察官不斷學習,更新知識,提高素質。

6、規定主訴檢察官所在部門的領導必須由主訴檢察官擔任。主訴檢察官辦案制度的推行,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公訴職能中的行政色彩,符合公訴工作的專業化要求,要實現檢察職能和內部行政管理職能的協調,在業務部門以業務領導取代行政領導是關鍵的一步,而過渡性的有效方法就是使二者一體化,業務部門的正副職領導必須在通過主訴檢察官統一資格考試,取得主訴檢察官任職資格的人員中選任。取消主訴檢察官部門的行政領導為當任主訴檢察官的選任方法。

7、設立預備補缺。凡通過主訴檢察官考試而獲得主訴檢察官資格的人員,可以作為主訴檢察官空缺的後備人選,當預備主訴檢察官的人選超過計劃補充主訴檢察官的職數時,可採用競爭上崗的方法選拔優勝者,為淘汰不勝任者提供替補機會。

8、採用試用期制。對雖取得主訴檢察官資格而在某些方面還不具備主訴檢察官的條件,可先試用,規定一年的試用期,期滿通過考核能勝任主訴檢察官的,任命為主訴檢察官,不能勝任的則不予任命。

9、實行主訴檢察官統一任用調配製度。為提高主訴檢察官的素質和主訴檢察官在社會上的知名度,必須打破現有在本單位選任的常規,在全市乃至全省設立主訴檢察官人才庫,實行主訴檢察官統一任用調配製度。使一個地區主訴檢察官水平保持相對平衡。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主訴檢察官的質量,提高主訴檢察官的威信,使主訴檢察官制度富有朝氣和生命力。

第四篇:檢察院優秀主訴檢察官事蹟材料

隋禮華,南京棲霞檢察院公訴科一名主訴檢察官,曾經從事過反貪、公訴等工作,擔任過經濟科科長、控申科科長等職務。1983年,隋禮華從金陵職業大學法律專業畢業到檢察院工作至今已有26個春秋。她曾連續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並榮獲省檢察院“嚴格規範執法,確保司法公正”先進個人。她的故事雖然不那麼驚天動地,但卻折射出對人民、對法律的無限忠誠。

xx年,隋禮華辦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移送機關認定:被告人申某拳擊被害人邵某面部,致使後者牙齒脫落缺失達12顆,構成重傷。職業的敏感告訴隋禮華,一次拳擊面部造成12顆牙齒缺失而無其他損傷並不多見,她決定查個究竟。

經過仔細審查其案發後的初診病歷,上面記載其牙齒缺失12顆,但未註明是陳舊性的缺失還是剛剛脫落,同時發現病歷上記載有2顆牙齒的牙齦伴有撕裂滲血癥狀;同時發現案卷中記載的法醫活體檢查確定被害人牙齒缺失的時間是案發後1個月,正常情況下牙齦表面創口應已癒合,不能判斷牙齒準確的缺失時間;為查明真相,隋禮華多次走訪了初診醫生和專家,經醫生確認病歷記載只有兩顆牙為就診當日傷害所致,其餘牙齒的缺失為陳舊性缺失,與本案無關。為證明這一點,隋禮華接受了專家建議,給被害人拍了x光片,取得了確鑿的證據,並要求辦案單位重新鑑定。經重新鑑定,結論是被害人邵某當時被打傷,致右上第四、第五顆牙齒脫落並缺失,其餘缺失的牙與此次外傷無關,屬輕傷。改變了原案重傷的定性,避免了一起錯案的發生。

“天下難事,必做於易,天下大事,必做於細”,對於重大、疑難的案件,隋禮華更加慎之又慎,細之又細。xx年,堯化門街發生一起中巴車與重型貨車相撞造成一人死亡、十餘人受傷的重大惡性事故。公安機關將肇事司機李娟以交通肇事罪移送該院審查起訴。有被害人隨口說看到開車的是一男子,這話立刻引起隋禮華的重視,當即製作了詢問筆錄固定證據。其後,隋禮華通過向車上十餘名乘客調查核實,證明肇事者系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而李娟作為車主事發時乘坐該車,並未駕駛肇事車輛。審查案卷發現李娟和其丈夫均作為證人證明李娟是肇事司機,經與公安機關交換意見,公安機關承辦人堅持認為有證據證明肇事者系李娟。為了進一步查明案件真相,隋禮華走訪了參與搶救傷員的醫務人員和有關證人,深入調查,進一步確認李娟並非肇事者,但並未發現真正肇事者的線索。經分析,僅靠現有線索要找出肇事者如大海撈針,既費時又不能確保成效,於是她決定採取單刀直入的方法,依法定程式訊問李娟,展開政策攻勢,迫使其交代真正的肇事者。李娟一口咬定自己是肇事者,並極力否認為他人頂罪。隋禮華並不被其迷惑,而是以事實和證據說話,向其指明頂罪的法律後果,勸其帶真正的肇事者投案,爭取從寬處理。經過工作,李娟終於帶該案的真正肇事者到檢察院投案,此案真相大白。把真正的肇事者送上了法庭,李娟和其丈夫也被追究了包庇的刑事責任。

案件質量是檢察工作的生命線。三年來,隋禮華在主辦200餘件300餘人的案件中,以嚴謹的態度,嚴格細緻地審查每一份證據。所辦案件都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每一次考核,都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評。

無論是在控申部門還是在公訴部門,無論是辦理控告申訴案件還是刑事案件,隋禮華在辦案中都沒有僅限於就案辦案。隋禮華先後對20多起故意傷害、交通肇事、未成年人犯罪案進行了和解,使許多輕微刑案的被告人很快回歸社會,促進了社會和諧。而且,在司法實踐中注重將法律的無情與人性的有情進行有機結合,體現了一名檢察官秉公執法和執法為民的忠誠意識。

在辦理審查起訴案件的流程中規定,檢察機關收到案件後三日內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告知權利義務,之後的審查中必須訊問犯罪嫌疑人,正常情況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至少要來院二次。隋禮華考慮到,這對本地取保的人員可能不算什麼,可對外地的尤其是貧困的犯罪嫌疑人來說確實是個經濟負擔。所以,她經常在接到此類案件後迅速閱卷,將兩次工作合併完成,為犯罪嫌疑人減輕了不少經濟負擔。一次,一名非常貧困的四川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取保候審,其母子兩人來一次南京要800元路費,並要乘20個小時火車。瞭解到這種情況後,隋禮華及時閱卷,三天內將告知、訊問一次完成。案件移送法院後,她又將此情況告知法院承辦法官,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儘量減少其往返次數,母子倆得知後非常感動,王某更是對犯罪行為痛悔,表示今後再也不做違法的事。

“辦案就要辦出實際效果”,這是根植於隋禮華內心的準則。長期的辦案工作,隋禮華積累了一套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法,發現對社會有警示、教育作用的典型案例,積極撰寫文章,協助拍攝法治類專題片。對發現的可能引發犯罪的苗頭隱患逐個走訪,逐個發出檢察建議。

xx年,在辦理一起以在校生為犯罪物件的搶劫、尋釁滋事案中,她發現某學校的學生多在校外租房居住,因無人監督管理,引發犯罪分子到其出租屋侵害搶劫和鬥毆等,她立即向區教育局和學校發出建議,要求杜絕學生擅自在外租房現象,區教育局相當重視,專門發文,很快全區清查出5所學校有此現象,並全部得到處理。在任馬群中學法制副校長期間,她還想方設法擠出時間配合學校,將常規法制教育和每年的特色活動相結合,著力培養學生的遵法、守法的法制觀念。由她策劃並組織開展的主題班會、法制信箱、模擬法庭等活動,多次被媒體報道,該校還被評為普法先進單位,隋禮華個人也因成績突出兩次被評為優秀法制副校長。

“政法工作的崢嶸歲月和別樣的檢察情結,鑄就了她忠於職守、勤政為民的樸素品格。”棲霞檢察院檢察長黃曉非這樣評價隋禮華。2014年10月,在南京檢察機關恢復重建30週年紀念大會上,南京檢方為全市從檢25週年以上的檢察人員頒發了“檢察榮譽勳章”,面對這份殊榮,隋禮華說:“這一枚沉甸甸的勳章見證了我25年檢察歷程中每一個足跡,更是組織對我25年檢察工作的肯定和褒獎,也鞭策著我在今後的工作中更加努力,為我區的發展、穩定貢獻出一份微薄力量。”

執法的公正性是法律威嚴的基礎,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一名工作者,隋禮華認為,監督工作不是針對某個人或者某個特定的機關,而是針對法律,是對法律執行的監督。所以對待每一件案件隋禮華都要進行嚴格審查,並主動加強溝通,確保了監督的準確性和實際效果。

在審判監督工作中,隋禮華把工作重點放在群眾反響大、要求強烈的案件上,大膽依法監督,切實維護司法公正。xx年,她依法對兩起案件提出抗訴意見,經市法院二審採納並改判,成為當年全市僅有的兩起抗訴案件。

xx年辦理駱某盜竊案審查起訴中,她發現,移送機關在xx年11月立案的刑事案件,未按規定移交線索繼續偵查,以至在其他區辦案判決時遺漏了部分犯罪事實,當即提出將遺漏的罪行查清追究的糾正意見。

4年來,在隋禮華審查的案件中,對不構成犯罪的案件,建議偵查機關撤案和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有20餘件。同時,在審查起訴中,發現漏罪的6人要求偵查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避免了漏犯。如在辦理潘某詐騙案中,通過自查、退查等工作,追訴銷售贓物的趙某一案,挽回被害人經濟損失3萬餘元;通過及時補充證據,依法追究了牢頭獄霸王某的刑事責任;通過嚴格審查案件材料和重新向在場目擊證人取證,查明瞭犯罪嫌疑人徐某頂替無駕駛執照肇事的車主坐牢的事實,這些不但保證了公訴案件質量,而且體現了法律監督的效果,體現了社會的公平正義。

xx年,面對全院人員緊張的狀況,院領導經過研究,決定把她調到控申部門負責信訪舉報工作。人們常說,控申部門是檢察機關的對外“視窗”,是維護社會穩定、化解社會矛盾的前沿陣地,而作為控申部門的負責人,責任更是重大。接到領導要求後,隋禮華立即調整心態走上了新崗位。

負責控申科工作期間,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形形色色的事。每天看到的是一張張或悲或憤的面孔,聽到的是一聲聲牢騷和怨言。有時在沒有得到滿意的結論時,會有人惡語相向。對此,隋禮華經常換位思考:“人在氣頭上,說出一些不適宜的話也是難免的,而耐心地傾聽他們的問題和困惑,遠比駁斥指責更能撫平他們的情緒。”

xx年2月,車主王某就他的僱員嚴某交通肇事案,因為不服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和法院的民事判決,提出申訴,當時情緒激動,並聲稱得不到滿意答覆就要一拼到底。在法院判決生效後的一年多時間裡,王某不斷地到省市政法委、人大、交管局等多個部門上訪。承辦這一特殊案件後,隋禮華深入瞭解情況,會同相關業務科室和公安、法院的承辦人,對該案從民事和刑事角度進行了深入研究,認為該案刑事民事部分的處理並無不當。隋禮華就把工作重點放在引導信訪人服判息訴上。為了說服信訪人,隋禮華請交警部門提供了出事路段的監控錄影資料,從三個監控點、不同角度逐一檢視比對,併到民行部門調取了申訴資料瞭解民事審判情況。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帶王某到事發現場附近走訪群眾,尋找知情人,並耐心地講解交警部門責任認定的依據,使其很快消除了內心的困惑。同時,隋禮華和法院承辦法官溝通後,多次和民事案件原告嚴家的五個子女聯絡,分別約請來院或到其單位走訪,配合法院執行庭調解。第一次調解沒有成功後,隋禮華沒有放棄,一方面聯絡法院執行庭暫不評估拍賣扣押的肇事渣土車,另一方面又分別找雙方做工作。經過多次協調,雙方終於達成和解。

隋禮華對群眾熱情平易,她經常說的話就是:“老百姓到檢察機關來,不管是上訪、告狀還是舉報,都是對我們的信任。該我們管的事我們盡力給管明白,不該我們管的我們要儘量給說明白,一定要給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覆。”就是這樣,隋禮華憑著樸素的工作熱情,通過她的耐心、細心和責任心,在短短的一年時間裡,處理了8件歷史遺留和新產生的涉檢信訪案件,實現了該區全年無越級涉檢上訪。當年,控申部門兩次被評為省級文明接待室,並在全市的績效考核中從落後位次上升到全市第三名。

第五篇:區人民檢察院主訴檢察官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六項檢察改革為指標,為扒進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的全面健康發展,保證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考核評議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有序地進行,根據高檢院、省院檔案精神,制定本方案。二、考核內容1、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審查認定事實準確率達100%得20分。被發現認定事實或法院改變事實正確的,每一件扣2分。出現一件錯案,經檢察官考評委員會確認的不得分。因工作不負責任,辦錯案造成不良影響或徇私枉法構成紀律處分的,取消評先資格,取消主訴檢察官資格,並追究主訴檢察官相關責任。主訴檢察官正確意見未被採納而出現錯案的不扣分。主訴檢察官意見錯誤,被檢察委員會糾正的,每一件扣1分。主訴檢察官錯誤意見被執行的扣2分;2、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案件定性準確率達90%的得20分。每被發現定性錯誤或被法院改變定性正確的,每一件扣1分;3、確保出庭公訴質量,擴大訴訟效果。出多媒體舉證庭二個以上,經考核合格的得10分。每一次考核庭考核不合格或少一次多媒體舉證庭的扣2分。庭前準備不認真,出庭預案不齊全,缺少一件文書的扣1分。被評為市級優秀公訴人的加5分。被評為省級優秀公訴人的加10分。被評為國家級優秀公訴人的加30分;4、加強偵查監督意識,履行監督職責,所辦案件無漏罪、漏犯的得5分,每漏一罪扣1爭,每漏一犯扣2分;5、加強審判監督,履行審判監督職責,抗訴準確率達50%得5分。應抗未抗一件的扣2分。應糾正庭審違法而未糾正的,發現一起扣2分;6、嚴格反握退補案件標準,應該退補案件,次退補成功率達100%提5分,每出現一次二次退補案件扣1分。不應退補而退補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分;7、認真遵守法定辦案時限,在科長交辦時限內辦結案件的得10分。每超科長交辦時限一件的扣1分。每超法定時限一件的扣2分;8、積極探索主訴檢察官工作和公訴改革,完成二篇調研文章並在市級以上發表的得10分。未完成一篇的扣5分。省院以上會議介紹經驗和省級以上報刊發表的加5分。國家級的加10分;9、嚴格執行法律文書質量標準,全組法律文書質量良好率達90%的得5分。法律文書出現一處差錯的扣0.5分;10、積極有效地組織本主訴檢察官組開展工作,履行主訴檢察官職責,認真執行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決定的得10分。不執行或不正確執行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決定的,每一次扣2分。對應當由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決定的事項,主訴檢察官擅自主張的,每出現一次扣2分。對本主訴檢察官組領導不力,每出現一次錯誤扣1分。三、考核方法採取組織考核與群眾測評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平時記實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方法。考核分季度考核、半年初評、全年總評,實行百分制,95分以上為優秀,80分至94分為稱職,60分至79分為基本稱職,60分以下為不稱積。四、考核組織考核工作由主訴檢察官考評委員會負責進行,考評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起訴科。五、附項1、本方案由主訴檢察官考評委員會負責解釋;2、本方案未盡事宜,按高檢院、省院有關檔案精神執行。xxx市西安區人民檢察院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但願以下相關範文能對你有用:

檢察院公訴科女檢察官先進事蹟:主訴檢察官

記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主訴檢察官王廷祥

檢察院公訴科助理檢察員、主訴檢察官先進事蹟材料

檢察官演講稿

檢察官演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