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福利保障保險顧問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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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員工福利保險保障顧問服務協議書

員工福利保障保險顧問協議書(精選多篇)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員工福利保險保障顧問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對甲方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進行評估,提出員工福利保險保障建議;

2.向甲方提出保險計劃,就其投保方式、投保範圍、保險權益、保險期間、保險金額等提出建議;密切注意保險市場的發展、變化,為甲方享受最佳的保險服務提供調整方案和建議;

3.就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向保險人詢價。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根據風險狀況的變化在保單的續轉時予以修訂;

4.取得保險人報價後,就報價書中的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做出彙總分析,提出初選保險公司和最優報價方案,並由甲方作出最後決定;

5.根據甲方要求,參加甲方與保險人之間就保險權益進行的談判,談判過程中嚴格維護甲方利益;

6.按甲方書面指令,協助甲方向保險人辦理投保、續保手續;

7.提供保險期間內的相關保險服務;

8.就相關索賠事項提出建議,監督、督促保險人的理賠工作,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協助甲方準備索賠檔案,定期查詢保險人理賠程序,並儲存索賠的有關資料、資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險期內賠償情況報告。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終止本協議生效前與其他方簽訂的類似顧問協議;

2.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服務有關的資訊與資料;

3.在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時,給予乙方必要的協助。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資訊洩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四、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權從保險人處取得與甲方保險合同有關的佣金做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2.如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項範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本站向你推薦)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後由甲方支付顧問費用。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員工福利保障制度doc

員工福利保障制度

第一章 假期制度

假期型別

員工假別分為:法定假、年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和工傷假。

一、 法定假期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國家規定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休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有11天的法定帶薪假期:

1. 元 旦:放假1天(1月1日);

2. 春 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3.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4.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5.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6.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7.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 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3月8日),;

二、 年假

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 病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四、 事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五、 婚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六、 喪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七、 產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八、 工傷假

第二章 其它福利

一、 公司提供午餐

二、 公司給車間工人發放洗衣粉、紙巾等生活用品

三、 中秋給員工發放中秋福利

四、 夏季發放夏季福利

五、 年底有年終福利及獎金。

山西匯眾匯通人事部

1 員工福利和保障制度

第三篇:員工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doc

員工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深圳奇輝電氣有限公司員工福利和社會保障行為,使公司員工瞭解並正確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員工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醫療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住房制度、假期制度及其它福利。

第三條 本制度制訂的原則是,充分考慮員工的各項福利和保障得到充分地滿足、以及公司支出的節約兩個方面。

第二章 醫療保險制度

第四條 公司醫療保險制度以《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製定。

第五條 適用人員:公司所有在職人員。

第六條 公司按照深圳市社會保障局的規定,代表公司員工,向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勞務工醫療保險登記手續。

第七條 繳費標準

勞務工醫療保險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公司繳交8元,員工個人繳交4元。

第八條 繳交的勞務工醫療保險費,6元作為門診基金,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用;5元作為住院統籌基金,用於支付住院醫療費用;1元用於調劑。

第九條 社保(深圳市社會保障局簡稱)機構負責勞務工醫療保險基金徵收工作,並負責製做《深圳市勞動保障卡》。其制卡及照“回執”費用由員工本人支付,制卡費20元,社保“回執”員工自行辦理。

第九條 勞務工醫療保險待遇按《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

第十條 公司勞務工醫療保險保險合作醫院為深圳市南山區西麗醫院。

第三章養老保險制度

第十一條 為保障企業員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十二條 養老保險,經法定程式確立,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公司和在職員工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退休員工按養老保險費繳納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十三條 在職員工的個人養老保險帳戶終生不變。員工個人賬戶積累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利息全部轉入員工個人賬戶。員工個人“電腦號”記錄在職員工在本制

員工福利和保障制度 1

度實施前的連續工齡和本制度實施後記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中的儲存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依據。在職員工變動工作公司時,員工養老保險關係隨同本人轉移。

第十四條 養老保險費繳納規定

一、 深圳市戶籍員工按本市上年度在崗員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計繳養老保險費;非

深圳市戶籍員工的繳費工資按本市月最低工資。

二、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十八,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

的百分之八繳納,基金計入個人帳戶;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十繳納,基金計入共濟金;

三、

四、 在職員工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公司在其每月工資中代扣; 公司和在職員工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的調整,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提出,報市社會

保險委員會決定;

五、 公司每月按規定時間到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核定公司和在職員工應繳納的養老

保險費,並按核定數額如數繳納。

第十五條 養老保險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執行。

第四章失業保險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為促進再就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參照《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規定製定失業保險制度。

第十七條 失業員工是指失去工作並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的具有深圳市常住戶口(深戶)的員工。

第十八條 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

一、 公司每月繳交的失業保險費,為市上年度員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一乘以本公司員

工人數並乘以一定比例。

二、 前款比例由市政府根據特區就業構成狀況、國內生產總值、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

最低工資標準及失業保險基金的收支等因素確定,並每年向社會公佈。

第十九條 失業保險費繳納方式

公司每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失業保險費。由公司指定的開戶銀行代為扣繳,失業保險費存入失業保險基金專戶,專款專用。任何公司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二十條 失業保險基金用於失業員工的下列開支:

一、 失業救濟金;

二、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生活困難補助金;

三、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失業員工應當繳交的醫療保險費;

四、 促進再就業經費(轉業訓練費、職業介紹費及生產自救費);

五、 失業保險管理費;

六、 經市政府批准確需支付的其他費用。

除失業救濟金外,前款所列各項費金的支付範圍和標準由市政府確定。

第二十一條 失業保險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執行。

第五章 住房制度 第二十二條 為保障員工住房,加強住宿管理同時為員工提供良好住房福利特本制度。 第二十三條 適用範圍:奇輝電氣有限公司人員。

第二十四條 規定內容

一、 總工、副總工、副總級別人員提供配套二房一廳住房;

二、 部門主管、經理級別提供配套一房一廳住房;

三、 高階工程師、骨幹工程師級別提供配套單間住房(骨幹:評選過先進,業績、技能優

秀者);

四、 工程師、骨幹技術人員、車間主任提供普通單間住房;

五、 普通管理者(班長、組長、質檢、售後等)、辦公文職人員提供普通單間住房,住宿

標準為:單間住宿2人,一房一廳住宿3人;

六、 骨幹員工住宿標準為4人一房間(骨幹員工:表現良好,技能水平較好);

七、 普通一線員工住宿標準為6至8人一房間(按實際情況而定); 第二十五條 入住公司宿舍(工業區第9棟宿舍),住宿滿半月以人員公司均補助水費10元/月。

第六章 假期制度

第二十六條 假期型別

員工假別分為:法定假、年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和工傷假。

一、 法定假期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國家規定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休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有11天的法定帶薪假期:

1. 元 旦:放假1天(1月1日);

2. 春 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3.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4.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5.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6.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7.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 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3月8日),;

二、 年假

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 病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四、 事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五、 婚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六、 喪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七、 產假:按《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八、 工傷假

1. 附合《深圳市工傷管理條例》按工傷假執行;

2. 工傷期間伙食補助為30元/天,工資按深圳市最低標準執行。

第七章 其它福利

一、 公司為所有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二、 公司提供兩膳食,午餐為免費,晚餐3元,按月計;

三、 公司每月25日發放洗衣粉、紙巾等生活用品;

第二十七條 解釋許可權: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有效期限: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其他相關管理規定和費用標準同時廢止。

深圳市奇輝電氣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

第四篇:基於企業員工福利的視角看團體保險在我國的發展

基於企業員工福利的視角看團體保險在我國的發展

摘 要:我國自1982年恢復開辦人身保險業務以來,團體保險保費收入占人身保險保費收入曾一度達到88.8%,但在1999年卸出現了大幅度的波動,隨後佔比基本上維持在20%左右,相對於一些西方國家基於員工福利計劃的團體保險發展狀況,我國的發展是相當的不充分。本文從介紹我國團體保險的發展現狀出發,分析了我國基於員工福利計劃的團體保險發展道路的可行性,最後提出促進我國團體保險健康發展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團體保險;員工福利計劃;稅收優惠

20世紀初期,美國工業及社會發展促進了僱主們逐漸瞭解到其對員工的法律責任,同時僱主也對員工由於工作能力喪失所招致的收入損失逐漸重視,這種對員工福利的認識孕育了團體人身保險有利的發展因素。第一張團體壽險保單于1911年,由紐約公平壽險社(equitable life assurance society)簽發。這一新的承保方式一出現就引起了人壽保險業界的廣泛注意,各保險公司群起仿效,隨著員工福利計劃的發展在世界各地發展起來。

一、我國團體保險發展的現狀

20世紀50年代初期,為了配合勞動保險的實施,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對尚未實施勞動保險或已實施了勞動保險但希望多增加一些福利的單位職工,開辦了多種以職工為物件的團體人身保險,作為國家實施勞動保險的輔助或補充。1958年以後,由於錯誤的指導思想影響,國內保險業務出現停頓,團體保險也停止了銷售。自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恢復開辦人身保險業務以來,團體保險業務從1982年到90年代初期經歷從無到有的市場恢復期,各家保險公司積極探索商業團體人身保險為職工福利配套。但是,目前我國一些企業經濟效益不好,繳費十分困難;同時許多經濟效益好的企業更注重短期效益,不願意為員工投保。所以儘管團體人身保險在我國以往的業務中佔有很大份額,近年形勢卻不容樂觀。從圖1可以看出團體保險保費收入占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的比重從1996年的88.8%下降到2014年的20.5%,2014年為16.88%,2014年達到20.51%。2014年前8個月,份額雖提高到22.9%,但是其中包括中意人壽的200億大單,到2014年末份額回落到20.44%。在壽險業保持平穩增長的大格局下,團體保險保費收入在行業中佔比卻維持在20%左右的水平,其低成本和低風險的業務優勢遠遠沒有得到充分挖掘。與個人壽險相比,團體保險業務處於相對萎縮的狀態,曾在保險市場上一枝獨秀的團險漸漸“失寵”。

二、基於員工福利計劃的團體保險發展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在西方國家,團體保險被稱為員工福利計劃,由僱主與僱員共同參加,為僱員提供社會保障以外的補充性福利計劃。由於團體保險根源於員工福利,並且隨著員工福利計劃的發展而得到長足的發展。例如,根據美國商務部的調查,員工福利支出佔到一般企業支出總額的 39.2%,在總的員工福利支出中,具體專案的支出如下:醫療及健康保險佔26.4%;失業及失能保險佔22.7%;養老保險(或企業年金)佔15.3%;一般壽險佔1.3%。顯然,保險保障佔據著僱員福利計劃絕大部分份額。那麼我國能否也能通過介入員工福利計劃取得團體保險的充分發展,從而提高全民保障水平。

(一)發展空間分析

我國企業對員工的保險福利還是遠遠不夠的,中巨集人壽保險公司於2014年委託“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網”進行了2014年員工福利保障現狀調查。該調查顯示:2/3被訪中國企業從未投保團體保險,特別是中小企業員工的保險福利體系是非常薄弱的環節之一。由於2/3的被訪者不瞭解團險和個險的區別,無法用購買團險增加福利的方式來形成企業人才激勵機制。在已投保團險的企業為員工所購買的保障產品中有89%為意外傷害險、意外住院佔61%、重大疾病佔56%,多數企業為員工只投保意外傷害、意外住院和重大疾病等保費較低廉的保障型險種,67%的企業人均年保費低於1000元。調查還顯示,在還未投保團險的企業中,對保險公司年金類團險產品有需求的達到75%,中小企業需求最大。以上調查資料顯示,在我國真正意義上的全方位的員工福利計劃還沒有形成,這將為基於僱員福利計劃的團險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

(二)潛在需求分析

在我國,雖然員工福利計劃尚不普及,也不規範,但許多企業已經初步具有員工福利計劃的理念,並重視為員工提供工資之外的福利。可以預見,隨著我國企業結構的轉換和加入wto後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進入我國,員工福利計劃將被我國越來越多的企業所採、用,這將極大的促進我國團體保險的介入和團體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發揮。

首先,國企改革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增加僱員福利需求。以前,國家員工的一切福利,都由國家“統籌包辦”,各企業員工福利基本上都相同,企業沒有自主權去設計其自身的員工福利計劃。但是國企改革,使得企業要參與市場化的競爭,這樣企業就不能再揹負沉重的福利開支,迫使其將員工福利轉嫁給第三方。由企業轉嫁來的除基本的社保以外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為員工福利計劃的發展提供潛在的動因。

其次,外資企業的員工福利思想的傳遞帶動員工福利的需求。在西方國家,員工都有著良好的員工福利套餐,外資企業來到我國,對員工福利計劃自然也就有了習慣性的需求。可以預見,隨著加入wto後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的成立,並且外資企業員工福利思想將傳遞到國內其他企業,員工福利需求將會不斷增長。

最後,其他企業組織,例如鄉鎮企業和政府部門的僱員福利需求。改革開放以後,鄉鎮企業得到了飛速的發展,其吸納了相當一部分的就業人員,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險意識的上升,這部分龐大的僱員隊伍將不斷地拓展員工福利計劃的市場需求。此外,在美國,政府部門的員工福利計劃也是很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我國,隨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政府也將向市場轉嫁其員工的福利保障。

從歸屬形式上說,員工福利計劃屬於團體保險的範疇,是團體保險的一種演進形式。我國的團體保險是將企業年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分散式銷售,而員工福利計劃則力圖從整體福利的角度為員工提供一攬子保險。它藉助於保險的技術機制,通過僱主和員工單方面或共同繳費的方式,為其職工建立起與企業效益、業績相關的保險費和保險待遇機制,對企

業職工提供一定程度的經濟保障,彌補在現代社會條件下,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隨著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人們觀念的進步,企業的員工福利將不會停留在發放獎金等短期效應上,對疾病、工傷、養老等保障需求會越來越迫切,一個整體的員工福利計劃將更具有吸引力。保險公司應抓住這次改革的機會,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因此,我國商業保險公司有必要轉變團體保險發展思路,走基於企業員工福利計劃的團體保險發展道路,這樣可以達到員工、企業、保險公司、社會多方受益的效果。

三、我國商業團體保險介入企業員工福利計劃的政策建議

團體保險通過介入員工福利計劃,成為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障領域的一種“中間業務”,可以提高全體人民的整體福利水平,減緩人口老齡化的經濟負擔,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因此我們應當積極倡導大力發展團體保險,為團體保險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使得團體保險的潛在需求得以充分的釋放。以下是筆者借鑑國外的相對成熟的經驗提出的一些建議。

(一)提升企業對團體保險的認識

在西方已開發國家,企業為員工提供諸如退休金計劃、團體人壽保險、醫療費用保險是一個很普通的現象,通過員工福利計劃,可以充分啟用企業內在的人才潛力,增強了企業的凝聚力,調動了員工的積極性,對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因此保險業應通過多種渠道,包括召開由企業和新聞媒體參加的產品報告會(說明會)、印刷宣傳資料、利用電視、報刊雜誌廣告等渠道,提高企業對團體人身保險作用的認識。使企業認識到建立良好的員工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解決員工的醫療、養老、工傷及死亡撫卹等問題,有利於保障員工利益、夯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力。

(二)給予團體保險以科學的定位

保險公司應當意識到員工福利計劃的開展將會帶來團體人身保險廣闊的發展空間,將以前零散的團體人身保險業務發展思路轉變到對企業全方位的員工福利團險保障計劃的設計上來。在業務發展方面給予團體保險以科學的界定——管理員工福利,現代企業將員工福利視為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環。保險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專業優勢,根據企業保險保障的具體需求,為其員工量身設計綜合的團體員工福利保障計劃,同時滿足壽險、養老和健康以及失業保障的需要,使團體保險成為企業員工福利管理的有效工具。在將管理員工福利作為團體保險業務發展的主要方向的基礎上還可以通過團體保險開展其他的一些業務,例如,保險公司作為db計劃 (defined benefie,確定受益型計劃)的唯一供應商,具有強大的精算能力,在該領域具有絕對優勢,應發揮其在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經營中的重要作用;同時保險公司可以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出保險建議,為企業提供保險計劃組合,包括受託、賬戶管理、投資管理、精算等一攬子服務,降低企業成本,成為企業的金融顧問。

(三)給予團體保險稅收優惠政策

從國際經驗來看,稅收優惠政策對團體保險的影響最為明顯。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來鼓勵僱主為僱員提供團體保險,從一定程度上說,稅收優惠政策是團體壽險發展繁榮與否的“推動器”。我國對某些保險公司的團體養老產品、年金保險產品規定可以免徵營業稅;為了發展企業年金,國務院在2014年頒佈了《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方案規定試點地區(需經國務院批准)的企業可將補充養老保險繳費按工資總額的4%在稅前列支,但是具體對企業、個人沒有太多明確的稅收優惠規定。間因此,我國在具體的稅收優惠政策構建上還需要下功夫。可以借鑑國外的相對成熟的經驗,但應結合我國自身的情況因地制宜的對保險公司推出的各種團險產品分別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並且從企業和員工兩方面分階段逐漸的給予不同稅收優惠。逐漸放開,最終達到:團體壽險方面,僱員可以不必為僱主

所交付的保費繳納所得稅;團體年金方面,借鑑世界大多數國家的做法實行eet稅制;團體醫療費用保險計劃方面,僱主為僱員繳付的健康保險費可作為稅前業務費用列支,僱主為僱員繳付的保費也不看作其應納稅收入,當僱員收到醫療費用保險金時,保險金額不作為其應稅收入。

(四)保險公司應加強自身經營管理

基於員工福利計劃的團體人身保險的發展與保險公司團體險的經營管理理念、資訊科技水平、業務管理水平、產品體系和銷售渠道等方面有很大的關係。保險公司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自身經營管理:首先,由於綜合福利保障計劃是針對不同企業的需求而量身訂製的、含有多種不同型別產品的保障計劃,而且企業往往需要對不同層級的僱員提供不同內容和不同檔次的保障。團體人身險經營必須以“客戶為中心”,主動的去分析企業的需要,為其設計具體的保障計劃。其次,員工福利計劃給予企業的是全方位的保障,那麼團險銷售應當是以團隊的形式出現,團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都擁有其獨特的知識技能,他們在相互協調下順利開展業務。因此,在團險銷售方面,保險公司應當建設和維護一支技能高、服務意識強的銷售和服務專業團隊。閉再次,團體員工福利保障計劃的設計和運作是技術性非常高的工作,需要以充分的調查資料為基礎,通過嚴密的精算測算,分析客戶福利狀況的歷史、現狀和未來發展。為使團體人身保險的發展有效持續的發展,團險客戶資訊系統的建設將非常重要。最後,保險公司應從系統設計、單證流轉、資金管理、成本控制、風險控制等方面完善內控體系加強內部控制,防止團險不規範行為。

第五篇:員工福利

員工福利

1、工齡滿一年員工生日獎100元。

2、滿兩年員工每年享受工齡假2天,滿三年工齡假3天,以此類推,只能在每年的七八月份休息,必須提前上報,以上休息含底薪,不算員工病事假。

3、每三年以上員工每年工齡獎金300元,封頂500元。

4、年底獎金髮放依據:

a:年銷售額,實結金額月上一年同期對比。

b:本店每月的例行檢查包括員工條例內容。

c:每店員工提出合理促銷方案。

5、每年病事假不超過3天(含3天),年終滿勤獎300元。

6、每店每月員工銷售單項獎金100元,按員工工資表上的標準執行。(商場按上下午班個人每天每月營業額計算;地店按上下午班分班組每天每月營業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