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保密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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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企業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精選多篇)

xxxxx

保 密 協 議 書

編號:

甲方(員工):所屬部門:職務:

乙方(企業): xxxxxx公司

鑑於甲方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相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經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

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商業祕密資訊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 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 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三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網路傳播、 轉讓

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管理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甲方在職期間不得打聽公司其它人員的工資金額,不得將個人工資告訴第三者。公司一旦發現甲方存在違反此條款之行

為,即日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並扣除甲方工資的20%作為公司的補償。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保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

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

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本站向你推薦)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都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

第 1 頁 共 3 頁

保 密 協 議 書

編號:

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管理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六條 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 不得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

團體內擔當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的上級領導批示,不得擅自銷燬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商業資訊的檔案、資

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不得擅自修改、增刪任何形式的載體上記載的原始資訊;不得擅自除錯或變更裝置儀器的引數,修改電腦網路伺服器等裝置資料,拆裝生產辦公等裝置裝置。

第八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

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九條 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離職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所接觸和知悉的,屬於乙方的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

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履行保密義務,不得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為: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方式: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

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

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

保 密 協 議 書

編號:

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在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

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

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貳萬 元(人民幣);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

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並視情節輕重,乙方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乙方:xxxxxxxx公司

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年月日簽定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公司員工保密協議書

有限公司員工保密協議書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現住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也將接觸到甲方重要的技術和商業祕密或參與需

要保密的技術和經濟活動,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

和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本協議所指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計算機軟體、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等。

本協議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在談專案有關內容、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採購資料、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等。

第二條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技術基礎和條件、物質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等均屬職務成果,其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使用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權利(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由作為合作者享有。

任何乙方主張的非職務成果,需由乙方及時申明並經甲方核准後方可認定。乙方未申明並經甲方核准認定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不得使用這些成果。即使日後證明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三條 保密責任

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不得探詢、收集與本崗位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2.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

3. 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也不得自行組建公司與甲方競爭。

4. 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告知、公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崗位職工)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資訊。履行職務需要的除外。

5. 乙方同意,離職後仍對其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和其他資訊,承擔保密義務兩年。

如乙方提出解聘或自動離職,甲方要求乙方兩年內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計算機區域網除外)服務的其他國內外企業、合資企業供職。鑑於甲方在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和限業條件,故無需另行支付保密費和限業費。

第四條祕密資訊及其載體

1.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和甲方要求,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技術總結報告、記載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信件、傳真、磁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2. 乙方任職期間,必須按甲方規定,定期將所有技術總結報告、實驗報告和相關祕密資訊資料上交甲方相關管理機構歸檔。

3. 乙方離職時,需上交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不得擅自處理。

第五條任職期間

本協議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薪酬為標誌,並以該項薪酬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

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的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薪酬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辭職。甲方拒絕發給乙方薪酬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武漢市或洪山區)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一審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七條違約賠償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必須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依法追繳其非法所得,並根據情節決定是否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上述違約金與損失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勞動報酬或其他收入中扣除,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情節嚴重者,甲方還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條其他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涉及的,以其他規章制度為準。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員工保密協議書範本

員工保密協議書範本

甲方: 深圳市明斯達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國家以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保密內容

1. 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 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 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式、技術資料、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環境和經濟支援,為乙方開發市場和客戶提供良好的條件。乙方在工作中所掌握的市場資訊、客戶資料、買賣意向屬於商業祕密,其所有權為甲方所擁有。

2.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市場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5. 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 保密期限

1. 勞動合同期內。

2. 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四) 脫密期限

1. 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 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 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五)違約責任

1.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並予以行政處分。

2.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予以乙方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4.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六)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籤 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

甲方(企業):山東拓普石油裝備有限公司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祕密內容

1.

(一)、技術資訊祕密包括

1)

2) 3)

4) 5)

(二)1)

4)

1) 公司經營方針。

2) 公司相關投資決策意向。

3) 公司自有及代理產品成本價及相關服務定價。

4) 公司市場分析報告、營銷策略。

(四)、管理祕密包括

1) 財務資料及相關資料。

第 1 頁 共 5 頁

——《員工保密協議書》

2) 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

二、 保密範圍

1.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

3. 乙方在入職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5. 或其他商業祕密,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6. 物質技術條件、有關的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

三、

1. 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洩露祕密資訊。

2.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員工保密協議書》

3.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4.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5.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

6. 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7. 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若乙方乙方自願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

8. 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支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方類似的產品或者服務,不為他人類似經營提供任何建議。

10.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

——《員工保密協議書》

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二)、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1.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並複製出來時,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四、 保密期限

1.

2. 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3. 且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①雙方正式解除勞動關係的;②③乙

五、 違約責任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甲方實際損失額)。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2. 由於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直接損失、可

——《員工保密協議書》

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訴訟費用。並且乙方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洩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祕密資訊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3.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六、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面協議有牴觸,均以本協議為準。

3有權向東營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甲方(公章)

授權代表:

年月日

第五篇:員工保密協議書1

員工保密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涉密人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為充分維護甲方企業利益、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乙方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和甲方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要求保密的各種資訊和資料。

二、本協議的涉密崗位:崗位。

三、根據甲方相關規定,經過競爭上崗或根據工作(生產)需要,甲方分配乙方到上述涉密崗位工作。

四、乙方在甲方涉及商業祕密的要害崗位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嚴格保護企業商業祕密,乙方如未能履行職責或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造成洩密,甲方可依照規定追究責任,並視情節做出處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提交國家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6個月通知甲方。從通知之日起,甲方有權立即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到非涉密崗位工作。

六、為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祕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方與乙方約定以下競業限制內容:

乙方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擅自離職的,應繼續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自覺履行保密義務,不得洩露所知悉的國家祕密和商業祕密,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20個月內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競業限制期內每月按三百元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每月末自行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經濟補償金,逾期一月未領取的,乙方自願放棄該月經濟補償金。逾期三個月未領取的,乙方自願放棄全部經濟補償金。乙方放棄經濟補償金的,不能免除其上述競業限制義務。

七、雙方協商同意:在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或甲方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僅須對甲方承擔保密義務,無須承擔上述第六條競業限制義務,同時甲方也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簽名或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