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聘用協議書
聘 用 協 議 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銷售方面的工作,聘用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協議的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至聘用期滿之日止。如果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則可續簽本協議。續簽本協議,續簽的次數不限。每次簽約的有效期限不超過3年。
三、試用期
試用期三個月,幷包含於聘用期之內。若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明顯不符合當時的應聘工作要求,甲方可提出解除聘用協議的要求,且不承擔責任。
四、工作時間
1、甲方按照國家規定並結合公司生產、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規定,乙方應執行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
2、甲方按國家法定節假日、法定休息日,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五、工資待遇
1、甲方根據依法自行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及發放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2、乙方工資實行月薪加銷售提成形式。月薪元,銷售提成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一《銷售提成管理規定》。
3、甲方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作適當的調整。
2、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
4、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5、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和晉升的機會,享受法定假日和甲方規定的休息日的權利。
2、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3、乙方負有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義務。
4、乙方負有遵守本協議附件《員工保密合同書》,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義務。
5、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之日起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研究、生產、經營、銷售、維護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或事業單位中工作,且不以任何方式間接地為上述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6、乙方不得在採購單價或銷售單價中抽取回傭,不得以甲方名義為同類其他企業或事業單位接單。
七、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①本協議的有效期已滿,雙方未續簽協議。
②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③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④乙方死亡。
⑤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①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②乙方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者違背公司行為規範。
③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汙腐化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
④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治安行政處罰的。
⑤乙方未反應真實情況,在違背甲方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協議的。
⑥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確定的其他義務,甲方認為需要處理的。
⑦經過崗位適應性培訓後,再上崗工作表現仍然達不到要求的。
3、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甲方給乙方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來代替30天書面通知時間)。而且,乙方應按甲方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①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②乙方能力已明顯不能適應本職工作需要,並且沒有其它合適崗位可以安排。③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
④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協議:
①乙方在聘用期間患有本職工作所引起的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致殘,經勞動部門鑑定證實在療養期間的。
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③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其它情形。
5、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正常離職手續:
①經勞動部門證實,勞動、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員工健康的。
②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③甲方不履行本聘用協議或有嚴重的違約行為的。
6、如乙方提前解除協議,則應賠償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
7、當乙方在協議期滿前30天內提出辭職,但未在協議屆滿前完成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的,則協議期延續至工作交接完畢,離職手續齊備時止。
8、乙方離職時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自動離職(未辦或不辦離職手續),甲方將停發乙方工資並凍結有關財務費用和戶口、檔案。甲方有向乙方追索相應經濟損失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聘用期間及離職之後的保密事項,按照雙方簽訂的《員工保密合同書》執行。
九、由本協議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協議未盡內容或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協議有衝突,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如修改本協議,必須雙方簽字確認。
十一、本協議附件一《銷售提成管理規定》及附件二《員工保密合同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二、本聘用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 方: 乙 方:受聘方
代 表: 籤 字:
蓋公章: 私人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聘用協議書
協議書
甲方:
乙方:
因甲方醫療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客座教授,經雙方協商達成收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聘請教授為我院客座教授、高階醫療顧問、心血管內科名譽主任、甲方註冊執業醫師。並在本地區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醫療設施。
3.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稅後勞務報酬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每年的九月份支付。
4.甲方為乙方辦理多點執業註冊相關手續提供便利和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重慶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辦理甲方為乙方多點執業的執業地點的相關手續。
2.協助和指導甲方科開展醫療、科研及教學工作。
3.定期開展學術活動,如查房、講座、會診及搶救等工作。
4.協助和指導甲方心血管內科的規範化建設及重點專科的建設。
三、聘任期為貳年(2014年4月1日~2014年3 月30日),任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延長聘期並續簽協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重慶市南川區人民醫院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聘用協議書範本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聘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現聘用乙方從事一級建造師(專業:房屋建築) 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茲訂立協議如下,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叄
年,即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聘用待遇:
聘用期間甲方每年給予乙方人民幣
元整(¥
元),並以銀行卡或現金的形式支付。首次定於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第壹年的聘用工資,以後為每年的公曆
月
號前支付當年的聘用工資。
三、
甲方義務及權利:
1. 甲方承諾乙方註冊證書僅用於企業資質升級或資質年檢使用,不用於參加工程招投標也不用於承接工程專案,若甲方違約使用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全部的損失;乙方對甲方違約使用乙方註冊證書或執業證章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不負任何責任。
2. 保證乙方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初始註冊及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的年檢及時、有效,保證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的及時進行。承擔在聘用期內乙方的註冊(含續期註冊)費用、執業年檢費用及乙方每年參加行業主管部門的繼續教育及相關的業務培訓的費用;年檢所需資料及業績證明材料等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進行相關的配合。
3. 協議期內,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和註冊證書原件,如有遺失,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補證手續並由甲方承擔全部費用及承擔乙方因為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或註冊證書的遺失而給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4. 協議期內,在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乙方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註冊到其他的企業,否則即視為違約;不得作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其他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
乙方義務及權利:
1.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資料是虛假偽造的,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2. 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印章(或ic卡)均由乙方保管;
3. 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工作責任,但應配合甲方的一級建造師證書註冊工作。
4. 聘用期間,乙方每年應參加行業主管部門的繼續教育及相關的業務培訓。
五、
違約責任:
1. 在聘用期內甲方如未能按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聘用工資,或甲方將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違反本協議書條款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除必須按協議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外,並賠償乙方貳萬元;
2. 在聘用期內如因乙方原因發生註冊證書(或執業印章)失效或登出的,或乙方將一級建造師執業印章(或ic卡)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必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註冊證書失效或登出或吊銷以後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貳萬元;
3. 在聘用期內如因甲方原因發生註冊證書(或執業印章或ic卡)失效的,甲方按協議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如因甲方原因發生註冊證書(或執業印章或ic卡)吊銷或注消的,甲方除按協議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外,並賠償乙方陸萬元;
4. 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退還甲方當年已支付的全部聘用工資;
5. 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支付乙方解聘當年的全部聘用工資。
六、
其他:
1. 本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可優先考慮續聘乙方,但須重新辦理聘用手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註冊證書變更遷出手續,否則即視為違約。
2. 甲方不承擔聘用期內乙方的任何傷、殘、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產生的一切費用。
3. 如甲方需將乙方註冊證書(或執業印章)用於參加工程招投標及用於承接工程專案的,必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費用及各事項應另訂協議約束。
4. 履約期內,若乙方原有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再通過一級或二級建造師其他專業考試或其他執業資格考試,如國家規定必須註冊在甲方,費用及各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後,另訂協議約束;如雙方協商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協議書自動解除,協議雙方不承擔額外賠償責任。
5. 在辦理註冊時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僅為辦理一級建造師證書註冊所用;本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所有與本協議不一致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
七、
附加條款:
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乙方將身份證明、學歷證明、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等及其他註冊所需檔案影印件交由甲方,待國家正式開始接受一級建造師註冊申請工作時,乙方再將以上各種檔案的原件交由甲方辦理證書註冊手續。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協議簽署地址: 協議簽署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聘用協議書範本
安全專家聘用協議書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
工作崗位:安全生產專家。
主要職責:
1、檢查企業定期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情況;
2、發現企業違章行為立即制止,制止無效的立即上報。
3、檢查企業有無違反國家標準、行業規範及檔案要求之處,並給出整改建議。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甲方按支付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