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合同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尋找所需人才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保證各自為合法成立並有效的組織(企業)。乙方有從事該項服務的資格,甲方確認向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的真實性,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委託搜尋(獵取)人才的具體要求,填寫(委託招聘書),乙方根據(委託招聘書)要求為甲方搜尋(獵取)相關人才,該委託招聘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次委託的總服務費_________人民幣。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須支付委託金_______元人民幣;其它服務費甲方在推薦的人才試用_______天之內支付________元人民幣;試用_____天之內再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乙方在收到委託金本合同生效後,應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人才,並保證提供人才的真實性,同時協助甲方安排有關面試的事宜。
五、甲方應在自面試之日起五天內將是否試用的意見及理由書面通知乙方。如試用,乙方將以此時間作為收取服務費的基準日,並按上述第三條執行。
六、人才的保證期為試用之日後的三個月。在這期限內,甲方若辭退乙方提供的人才,甲方已支付的委託金和服務費不予退還,但乙方應免費按本合同程式再為甲方推薦人才,如甲方正式試用乙方推薦人才,乙方本次服務完成,不再有保證期。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候選人的應退還委託金;雖提供人選而甲方最終未能試用的,委託金不予退還。
八、本合同簽訂後,若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已付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的,退還所有甲方已付費用。
九、本合同為甲方委託一個人才適用,超過一個的另行說明。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附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人才招聘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需要,委託乙方訪尋所需職位,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義務
乙方應在接受甲方委託後認真開展尋訪工作,按甲方需求在委託期內提供相應適合的人選供甲方選擇,並在10-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人選。
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的基本準確,並在甲方與候選人達成初步意向後,對甲方有意向的候選人進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調查,確保其背景、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乙方應及時將訪尋工作情況及進展與甲方溝通,對尋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新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對策。
乙方保證對在合作過程中接觸和了解到的甲方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員工資訊進行保密,該保密責任在協議因正常原因終止或期滿後都繼續存在。
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錄用後,如仍在甲方任職,半年內乙方不得再將此人推薦給另一公司。
二、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職位需求資訊,並保證尋獵職位資訊的真實性;如在委託期內,尋獵需求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選人資料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是否要求候選人面試,如果需要,應及時告知面試的時間和地點;或者通知乙方是否需要補充候選人其他方面的資料。
甲方在面試完每位候選人後,應儘快告之乙方面試結果,以避免因延誤反饋情況而給乙方及候選人帶來不便。
如甲方準備與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簽定聘用合同,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甲方不能利用乙方推薦的人選及資料私下錄用候選人。
三、服務費支付
自簽定合同甲方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委託招聘服務費_________ 元/月給乙方,以此類推。
四、違約責任
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支付給被違約方應付金額的_________倍。
五、其他
本協議委託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追加補充協議。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更正或放棄,都須書面進行,且經協議雙方簽字認可。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雙方單位蓋章並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委託期滿後,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續約事宜。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人才招聘合同篇3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培育和提升人力資源開發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著“平等合作、互相支援、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受理乙方提出的委託人才招聘的申請。
第二條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公司的詳細書面資料,包括公司業務介紹、工作環境、公司的長遠發展目標等,並提供委託招聘崗位的崗位描述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在簽定本合同後的_____天內向甲方支付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整(三個崗位)。乙方如拖欠手續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四條 甲方應及時、高效地完成乙方委託的招聘申請,自合同生效起_____個工作日內開始提供職位初選人才資訊。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委託招聘延期,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因甲方的原因而未及時辦理委託招聘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賠償的損失,在委託費中扣除。
第五條 本合同委託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乙方如在委託週期內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應在錄用成功_____日內按職位收費分類標準(見附件)向甲方支付委託費用。
第七條 乙方如在委託週期(______天)內未成功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需再次申請招聘,可適當減手續費。
第八條 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交有關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式文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略)
人才招聘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人才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招聘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招聘等個崗位,共名職員。甲方招聘崗位的職責描述、具體要求、福利待遇承諾等見《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附件一)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並提供詳實企業資料(性質、經營範圍、規模等),同時向乙方提交詳實《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並按承諾對乙方推薦的人才進行面試招錄工作。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薦才工作,及時反饋所推薦人才的招錄情況。
3、未經乙方同意與參與,甲方不得直接與候選人進行接觸,否則乙方有權放棄已承諾的'義務。
4、甲方在試用期內辭退乙方提供的人才,或人才自主離職的,應及時通知乙方,同時由甲方根據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新的候選人才,並完成招錄工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甲方《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中的要求和承諾為甲方搜尋、篩選、推薦人才。
2、乙方在協議生效日內完成首批人才推薦,按每崗位名候選人才向甲方推薦人才。
3、乙方協助甲方審定《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並協助甲方組織人才複試(乙方可提供面試場地)。
4、凡乙方推薦並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乙方不得將該候選人推薦至其他單位(甲方同意的除外),乙方應嚴守保密條款,保證甲方和候選人提供的資訊不外洩。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收費標準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劃分為三級:
(1)普通職位(月薪在1200 元以下),乙方按每崗位每人200 元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委託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
(2)中級職位(月薪在1200 元——3000 元之間),乙方按每崗位每人月薪30%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委託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
(3)高階職位(月薪在3000 元以上)乙方按每崗位每人月薪45%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委託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按委託費50%支付預付款項計 元,乙方收款後協議方能生效,餘款在人才試用合格後一月內付清。
乙方因客觀原因不能為甲方提供符合《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規定要求的人選,則應向甲方退還全部費用。
五、注意事項
1、若首批推薦人才錄用不成功,乙方可再次推薦合適人選,在允許的範圍內可以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推薦;除非乙方及時提出此崗位人選無法尋獵,提出中止為止,費用結算參照本協議第四條辦理。
2、甲方在試用期內發現被錄用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辭退,或被錄用者在試用期內自行辭職的,乙方可自甲方提出請求之日起日內免費為其重新推薦合適人選至少名。
3、甲方在面試乙方推薦的人選後,認為符合非本協議規定的甲方所設定的其他崗位時,同樣屬於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並參照本協議所規定的服務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六、違約罰則
1、一方當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違約,應先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與第三方之糾紛另行解決。
2、合約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再委託其他機構招聘已委託招聘的崗位,否則以違約論。
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變更職位的要求、薪水等條件沒有得到乙方書面確認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出解除協議屬於違約行為,乙方不予退還已收預付款項。
4、協議簽訂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協議不能按期履行,自乙方第一次提醒之日起30日後協議自動解除,乙方所收預付款項不予退還。
七、後契約義務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術及商業祕密如未經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八、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變更均以雙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檔案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由雙方加蓋公章及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成立,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時間: 年 月 日
人才招聘合同篇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聘人才,就有關事宜訂立合同,目的在於確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獵聘______職位,此職位獵頭佣金為人民幣_____元整。
2.年薪的計算標準
a.(月薪+固定獎金+補助+績效獎金)*_____(個月)=年薪
b.如有股權、期權等,單位與獵頭公司雙方協商大概年薪金額
3.獵頭佣金的訂算標準
單位與獵頭公司先核算出大概年薪,然後按照簽定的佣金比例計算(並且佣金的計算以企業錄用人才實際年薪為最終標準)。
4.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簡介並填寫《企業委託書》;
5.關於定金的雙方約定:
a.以下情況定金不退還給甲方:
①合約期內,乙方找到了候選人,甲方不面試,導致合作無法繼續。
②合約期內,甲方單方面中止協議,不再委託乙方尋獵人才。
b.以下情況定金退還給甲方:
①合約期內,乙方沒有給甲方推薦候選人。
②合約期內,乙方沒有推薦讓甲方滿意的候選人。
c.如果雙方合作成功,人才到崗,定金從佣金中扣除。
6.乙方錄獵人才需差旅費用、招聘應酬費用及保證人才質量的測評顧問費用等前期投入,所以甲方必須在委託獵頭協議簽定後先支付給乙方_____元為尋獵定金;
7.如乙方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未獵到合適的候選人提供面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延遲初獵時間;
8.甲方如在乙方安排的初獵面試時不滿意乙方報薦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薦人才面試;
9.為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面試由乙方安排見面;
10.待甲方通過面試選定人才到崗後,_____周之內必須付清其餘的佣金;
11.乙方所獵人才有_____個月的保用跟蹤期,如人才上班_____個月內和甲方解除聘用協議,乙方可免費繼續為甲方提供專業獵頭一次。
12.乙方對推薦給甲方面試的人才,保留_____年獵頭收費標準權力,即甲方在_____年內不得繞開乙方私自通知乙方已推薦的人才到企業,就職人任何崗位。否則甲方將賠付此行為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尋訪資料撰寫獵聘職位報告;
2.乙方通過各種途徑尋訪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3.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並甄選及評估測試,對有希望的候選人進行復試測評,選出符合甲方所列條件的候選人;
4.將經過乙方複試的最佳候選人的個人保密資料提供甲方參考,資料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5.為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和地點;
6.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企業的商業保密;
7.協調甲方與人才之間的關係,最終完成獵頭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尋獵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調
另立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才招聘合同篇6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單位(以下簡稱乙方)杭州恩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委託乙方獵聘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 工作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獵聘 名人才,崗位為 ,暫定年薪為 萬元。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詳細的企業相關背景資料。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所需人才的詳細的崗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配合乙方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
4.甲方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後,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給出明確的錄用意見,並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說明書對人才進行搜尋。
2.乙方對初選合格人員進行面試並核准相關證明資料和工作經歷。
3.乙方必須提供詳盡的人才評估報告,為甲方面試提供專業的崗位和用人建議。
4.乙方負責與甲方溝通確認甲方面試的時間、地點,並安排好相關人才的聯絡服務工作。
5.乙方所獵聘的人才不受甲方與第三方或其他獵頭公司的協議約束,如有限制獵聘的人員名單,必須在委託合同簽定的同時提交書面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6.協助甲方對人才聘用合同的最終簽定。
第四條服務費認定:
服務費認定依據以被錄用人才年薪要求,並最終得到甲方與被錄用人才雙方同意的錄用年薪為準。
第五條 收費條款:
1.總服務費:乙方按被錄用者的首年年收入總合計(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和提成)的30%-33% 收取服務費,合計服務費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預付定金:合同簽定後,在乙方開展搜尋工作前,甲方須向乙方交付服務費的30%作為定金即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才上崗後轉抵服務費。
3.餘額給付:在該崗位候選人上崗後7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服務費變更:如甲方錄用人才的實際年薪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暫定年薪,則甲方必須補足超出部份的相應服務費,如甲方錄用人才的年薪不足本合同約定的暫定年薪,乙方亦按實際年薪降低收取相應服務費。
5.結款方式:甲方付款以銀行匯款為主,現金付款應由乙方工作人員出具有效身份證明後並經乙方負責人確認方可給付。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甲方必須對本合同內容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對候選人資料作任何審查,不得洩露候選人相關資訊。
2.乙方不得洩露甲方企業的任何商業機密和內部資訊。
3.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一旦被甲方錄用,其個人資料及檔案必須封存。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乙方保證不獵取為甲方獵聘的人才。
2.甲方如需面試乙方推薦的身在外地的人才,人才的來回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儲備人才為名,達到竊取人才知識的目的。乙方向甲方推薦過的人才,在兩年內被甲方聘用,均視為推薦成功,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約定的服務費。
4.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崗後3個月內被解聘或離職,甲方需在人才離崗後1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乙方將免費為甲方推薦另一候選人到職。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推薦另外候選人,乙方需退還該崗位全額服務費中70%的服務費;
5.甲方已聘人才如在上崗後12個月內被解聘或離職,甲方需在人才離崗後1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乙方將免費為甲方推薦另一候選人到職。如後推薦成功人才年薪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按實際年薪核定服務費,退補差額;也可將該崗位全額100%的服務費,用於在12個月內發生的其它崗位的委託招聘;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需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定金開始生效。
2.合同生效後一個月為乙方工作期,在此期間內甲方不得提出終止合同,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則乙方定金不退。乙方工作期滿後15天內,未提供甲方願意面試的合適侯選人(此期間提供的候選人以甲方最終面試為準),同時甲方認為不需要乙方提供服務的情況下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乙方必須無條件全額退款。如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則乙方必須繼續為甲方提供服務。如果未找到合適人選,乙方承諾甲方,可將該定金用於在12個月內發生的其它職位的服務費定金中抵扣。
3.甲方錄用乙方推薦人才,結清剩餘服務費,人才上崗工作12個月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法律條款: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仲裁機構仲裁或直接訴諸法律解決。
2.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杭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